第十四章 三成利换安稳
白家庄距离福州很远,足有一百二十多里路。马车的速度当然不可能和骑马一样快。而且为了避免颠簸得难受,马车赶的也就是比走路快一些而已。
这次出行一共有两辆马车。冯梓本来以为以白素素对他的态度,他是要和高进同坐一辆。没想到白素素竟然让他和她同乘一辆。而高进则是和红玉和另外一个丫鬟乘坐另外一辆马车。不过高进要坐在马车前面,不能到马车里面。
冯梓好一些,他可以坐进马车里。
马车车厢并不大。白素素外靠在右侧,冯梓则是坐在左侧。两人中间至少还能再坐两个不胖的大人。车厢还有一个人。碧莲坐在白素素脚边的一个小墩伺候着。
车厢里虽然有三人,但除了碧莲和白素素偶尔说一两句话之外,车厢里都很沉默。
马车很快就绕过长寿县城走上官道向福州而去。
官道路况要好一些,冯梓感觉马车的速度稍稍快了一些。
到了午间,马车在一个小树林旁的平地停下。冯梓还以为又是有人要方便,不料车夫开始给马喂料。有看到碧莲也拿出一个食盒,里面有一些装着有饭团和点心,还有一些酱羊肉。
冯梓肚子也饿了,但是他以为路上是要找个地方吃饭的,所以他根本就没带主粮,只带了卤肉。那卤肉虽然也能顶饱,但他总不能只吃卤肉。
“不找个食肆吃点东西?”
白素素从食盒里拿起一双筷子,说:“时间不凑巧。上一个食肆在一个半时辰之前就过了,下一个食肆还要大半个时辰才到。而且路边的食肆吃食都不算可口。”
她想起冯梓好像只带了两样东西,一样是一个包裹,当是衣物;另外一样用油纸包着不知道是什么。听他方才那么问,她便觉得他是没有带上吃食,便说:“如果你吃得惯,这里的东西有多。”
意思是分给自己吃?冯梓看她的脸,发现她已经转过头伸手去夹一个饭团。
冯梓也不客气,坐近了一些,也拿了一双筷子,也夹了一个饭团。饭团蒸得还不错,里面有干贝肉,还有虾仁,另外还团了一些什么素菜。
吃了别人的东西,冯梓也不好小气。
他将那包卤猪脚拿出来打开放在案几上,说:“这是我昨天做的卤猪脚,味道还过得去。你尝尝。”他说着就自己夹了一块啃起来。
白素素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猪脚做法。棕色的猪脚看着好像冻皮一样。她看一眼就觉得肥腻,没有那个胃口。
她摇头,说:“我不吃。”她顿了一下,又问:“这是酱猪脚?”
“卤的!”冯梓看她嫌弃的眼神就有点不高兴了。他最得意的就是自己无师自通的厨艺。“这猪脚炖煮了一个多时辰,吃着肥而不腻,又香又酥,别人想吃我还不给呢。”
白素素好像是看他可怜给他一个面子似的伸了筷子。她夹了一块小心放到嘴巴了咬了一口。
果然炖的酥软,虽然是冷菜,但有独特的香料香味。这样的吃食当和酱肉一样可以携带远行。
不得不说,白素素不管看见是什么新鲜东西,首先想到的就是能不能用来做买卖。
冯梓不知道她心里想的,很是得意地说:“味道不错吧?告诉你,这是天下独此一家。改明儿你想吃都不到。”
白素素吃完一块猪脚,突然说:“我要这个方子!”
“什么?”
“我们的交易,你要教我几个方子,这是其中一个。”
冯梓哂笑说:“交易不是没谈成吗?”
“谁说没成?”白素素睥了他一眼。“你要说没成,作甚跟着我去福州?”
冯梓好男不和女斗,说:“你真想和我做交易,就支四百贯给我。我现在缺钱得紧,难保会将手上的方子卖给别人。”
白素素毫不在意他的威胁。她又夹了一块猪脚,慢慢啃着。她啃完之后才说:“别人未必愿意拿那么多钱买。四百贯,至少可以收买四十个无赖子收拾你。”
冯梓一听这话,心里一凛。
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财不可露白,说的可不仅仅是黄白之物,还有各种技术。血腥积累也不是资本家无师自通的。那些当官的也做生意,他们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做菜的菜式就不说了。那只是随手弄出来的,别人抢了他也不在意。
但,他还打算着要弄一家铺子,然后卖那些从原时空带回来的商品。可以预见的是,那些东西肯定能让他财源滚滚。有人赚钱就会有人眼红。而他的社会地位连商人都不如。
如果是在大齐朝之前,赘婿倒是和商贾等同,但大齐朝商贾地位稍有提升,赘婿就掰成与罪犯、逃奴等同了。在他提高自己的身份之前,有什么事闹到官府,吃亏的只能是他。
看到他沉思,白素素知道他是明白自己的提醒了。这又让她对他多了一份认识,这个男子至少知道一些世故。
“在福州,我有一家药铺。药铺的坐诊大夫上个月告老辞去,暂时还没找到新的大夫。在福州我们白家还有另外一家药铺,我打算将那铺子收了。”
冯梓没想到她竟猜到了自己为什么需要钱。她说的药铺收了之后,铺子当然就空出来。现在和他说这个,分明是想拿这个铺子和他谈判。
他虽然知道首先沉不住气的,在谈判上就输了气势,但依然忍不住问:“收了之后呢?”
“收了之后,店铺当然是暂时空着。难不成,你有什么想法?”白素素笑眯眯地说。
“铺子租给我!”
白素素轻声说:“那铺子我不租!”
冯梓深吸一口气,问:“你要怎么着,说吧!不过你最好别过分。我就不信我找不到合适的铺子。”
“你先说你想卖什么?是那种茶叶?瓷器?抑或香料?或者其它东西?”
冯梓沉默了。
良久之后,马车重新启程,他才说:“除了香料之外都有。”他抬眼盯着她的眼睛,说。“说吧,你有什么条件?”
“我用铺子入股,我要三成利?”
“三成利?一个月就能买你的铺子!”冯梓嗤笑说。
白素素却淡淡地说:“铺子是我的嫁妆,我代表的是白家。白家的名头能保你在福州做买卖无忧。三成利不多!”
她不等他说话:“或许你又要说,可以找其他人合伙。然而你要找的靠山可能会要更多。五成,甚至七成。还可能完全撇开你。我只要三成,你就可以得到白家的庇护。”
冯梓却不担心被别人撇开。他要做的生意,唯一无法取代的就是他。
只是,他确实是穿越者,很了不起的存在,但没人会理会他是什么人。人眼红急了连皇帝都敢拉下马,他千万穿越众的普通一员在被人眼里啥都不是。况且别人还不知道他是穿越的呢。他要是遭人眼红,想对他下手的人绝对不会少。所以他确实需要一个庇护者。
况且他需要的是时间。
日后主要在这个时空生活的事实,他无法改变。如果没有了金手指,在这个时代他就什么都不是。
论智慧,他在那个时代的小聪明在这个时代水土不服。
论手段,他一个地位最低下的赘婿能有什么好手段?
不管他做什么生意,只要他还是赘婿,别人就分分钟轻易拿捏他。他可以越挫越勇,也可以屡战屡败,但系统不会给他更多的机会。机会,他统共只有六次。
之前他以为自己开了店铺就能赚钱。
现在想起,他要学之前看过的那些小说里的主角,做事毫无章法,只能自找死。他看书的时候不正是那样,看着觉得自己是那配角,分分钟想出一百种办法捏死主角。
之前是他将穿越者这个身份太自以为是。
在利益面前,大多数人的底线都不高。他没有太多机会去赌别人的底线。他要卖的东西,肯定会招人眼红。越是大地方,眼红而且有能力对付他的人就越多。只要随便一个和官府有关联的人,随便就给他弄个罪名。他一个赘婿,进了衙门恐怕没开审就要打五十大板。
虽说现在被白素素硬吃的感觉确实不是很好。但她说的却没错。如果他自己单干,有可能被人一口吃掉。别说赚钱,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去另抱大腿,他的收益可能会更低。
他沉默半天后,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对白素素说:“三成,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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