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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讨饭的那只碗


  声音清晰,夜风中似敲打在人的心上。

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只讨饭的碗。昏暗的街灯下,闪着幽幽的光。

敲击声,是一支竹子做的打狗棒,哒哒哒,随着风,击打着路面。

众人抬头,近了。

一件半长的青衫,裹着消瘦的身体,夜风下,衣摆被刮起一角。

“一讨饭的叫花子。”霸哥轻轻地出了一口气,内心一松,重新把目光收回,盯着韶云。

南老头,也扭过头,不再理会。

只有韶云,心中一喜,他知道接下来的事情,自己看着就行。

霸哥抬手,一圈气劲在他的手臂中生出,他准备出手了。

韶云依旧站在那里,尽量地恢复着体力。

霸哥动了,他打算一击,打倒韶云,直接带进歌舞厅。今天的他有些恼怒,手下的阿彪和金凤,竟然会栽在这里。并且南老头在场,更让他没面子。

当霸哥裹着威势,刚刚前移的时候,面前突然多出一只讨饭的碗。他疾驰的身子戛然而止。

咧着一张讨人嫌的嘴,淡淡的声音从碗后边响起:“夜凉了,讨杯酒吃。”

声音不大,却在夜风中直入耳膜。

霸哥,想避开那只讨饭的碗,却发现,无论他如何移动,碗就在他嘴巴前的半寸距离。

霸哥恼急,挥手击去,却击了个空。手背刚放下,那只碗又出现在面前,仿佛原本就在那里没有动过,相同的距离,相同的模式。

“滚开!臭叫花子!”霸哥彻底恼了。

大声呵斥,同时双臂挥出,想圈住面前的碗,和碗后边的手臂。

“夜凉了,讨杯酒吃!”这次声音更大,几乎在场的每个人,都能清晰地听到,震动耳膜的声音。

霸哥惊了,他连续挥动了十次以上的手臂,身体移动的更快。

但依旧被那只讨饭的碗,喂在嘴边,似乎随口就能喝到碗中酒水。

此时,观战的南老头,内心大惊,他已经悄悄地往后缩去。

待退到金琳身前,一把抓住金琳的胳膊,转身就往前逃去。

浑身不住地打着冷战,南巷温失态了,在仔细地看清楚那只碗时,他的心也跟着碗坠入了冰湖。

“完了,完了,老不死的这么快就追到淮县了。”南巷温一边跑,一边在内心惶恐地嘀咕着。

“师傅,您怎么啦?慢点。”金琳的腿伤,被南老头带着一阵狂逃,已经疼的她快受不了了。

“猫羔子,看我回去不弄死你,都是你惹的祸!”南巷温恶狠狠地,呵骂了一句。

毫不吝惜金琳的腿伤,拉扯着,跑的更快。

几乎就像一个看见恶魔,被惊掉魂的人,没命地往城南逃去。

那只讨饭的碗,南巷温,太熟悉了。

几年前就是因为这只碗,他才从混的风生水起的临县,逃到淮县来。

讨饭的那只碗,和他喝茶的四只杯子,出自同一个地方,明皇古墓。

盗墓里面有四派:摸金、搬山、卸岭、发丘。

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原本具有摸金校尉手段的南巷温,并不是真正的摸金校尉,因为他没有摸金符,只有一些手段。

在一次掘金中,得了大货。

手中除了一只碗,还有四只玉龙杯。

对倒斗到手的宝贝,交给临县富商瘟神销货,唯独留下了四只玉龙杯。在阴货市场的交易中,被守护皇陵的夜幽人得了信息。

夜长风,原名邺良尘,临县皇家贵族中罪臣的后人,因为站错了队,受到了株连。

邺良尘,性格落寞,清新寡淡,自号夜长风,轻身功法了得。

好酒,好琴瑟,儒雅中带着消极避世的悲观。

邺氏中人,被安排在皇陵,世代守墓。不曾想,在他手上,却被撬开了一处偏陵,失去了墓穴中的葬品。

得知消息后,夜长风日夜查访,终于在阴八的拍卖会上,探的消息。

他混在阴货市场,在一商户手中识得官窑瓷器,御用的龙泉碗。叶长风花费巨资把碗买在手中,并向商户探听碗的出处。

但阴货市场,行规严格,没有人知道出售人,也很难查到真正的倒斗人。

夜长风,像疯了一样,跑遍了整个临县,从蛛丝马迹中,查访了一年才探到消息。

临县竟然有摸金校尉,那还是在一处小酒馆中喝酒,一个小盗贼酒后乱语,落进夜长风的耳朵。

“说,把你知道的摸金校尉告诉我!”夜长风,拎着小盗贼的脖子,来到一处荒野中。

晚清年间,摸金校尉张三爷一人挂三符,被称为张三链子。

张三爷曾在一座古冢里发掘出十六字天卦全象,又结合寻龙诀,撰写了一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囊括风水阴阳之术,夺天地之秘。

后来张三爷金盆洗手后,三枚摸金符分别传给金算盘、铁磨头和飞天狻猊。

那本《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被张三爷毁去上半部阴阳篇,只留风水篇,传给了徒弟阴阳眼孙国辅。

而小盗贼说的摸金校尉,其实就是从孙国辅,这一脉传下来的孙氏后人。

“好汉饶命,小的只知道,有个能人,身材不高的老者,听同道中人的说,会看风水寻穴。我也是瞎猜的,是不是摸金校尉,小的真不清楚。”被拎到荒郊野外的小盗贼,吓坏了,一肚子的酒意散的一干二净。

经过一番拷问,再也问不出更多有用的信息,夜长风打晕了小盗贼,把他扔在山坡上,独自回了城。

他根据小盗贼的描述,继续在临县的地下夜场中走访,为了便宜行事,夜长风装扮成叫花子,一直用的就是那只,皇陵中被盗出的龙泉碗。

瘟神的古玩商铺,正打盹的瘟神被地上的敲击声,吵醒。他看见了一老叫花子和他手上的那只碗。

“老板,讨杯酒吃!”夜长风到古玩店的目的就是要,确认碗的出处。他故意举起手中的碗,对着古玩店的老板瘟神。

对那只碗的熟悉,是因为货就是瘟神出卖的,也只有他知道孙道南的存在。

而盗走这只碗的孙道南,此时正在赶往古玩店铺的路上。

“老人家,这不年不节的,讨要啥酒啊,您的碗不错,要不给您几个钱换杯酒去?”瘟神心中一动,不知道这碗,如何和自己销出去的龙泉碗那么相似。

不管真假,他都想把它诓下来。

“老板说笑了,讨酒的饭碗那能换酒,碗都没了,拿什么装酒!”夜长风的语气有点冷漠。

说话的时候夜长风在观察着,老板的脸色,从他看到碗的惊讶神态,和蹙眉的诓骗自己,说明他对这碗上心了。

虽说这家古玩店声誉良好,但夜长风还是心存疑虑,或许这个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富商有可能知道摸金的主人。

“哈哈,老人家说的是,看我,这这摸惯了古玩,见笑了。”瘟神打着哈哈,生怕叫花子看破自己的心思。

“风碗聚气,摸金见古。”夜长风突然冒出一句切口,试探古玩店的老板。

“哈哈,您这讨酒的碗,确实不错,要不我去给您买碗酒去。”瘟神装糊涂,但刚刚踏进店门的孙道南,却听到了那句切口。

他把踏进店门的脚缩回去,避在门边偷偷地,听着老者和瘟神的对话。

夜长风见古玩店老板,不往圈子里进,怕惊吓到他,打草惊蛇。

如果再往下查就难了,于是决定先暗中监视他一段时间,再做定夺。

夜长风走后,从暗处出来的孙道南,进门就把瘟神拉进内室。

“温老板,刚刚那老者是干啥的,怎么说上了摸金的切口,难道是码里人?”孙道南很着急地问道。

“南老头,事情不妙啊,刚才那叫花子不一般,他手里的碗,和我阴八售出的货相仿。听音,最近行内人透出,是夜幽人要查访啊。你赶紧躲一躲吧。弄不好会嗅出味道来。我这可能被他给盯上了。”瘟神见到孙道南,突然就明悟了。

叫花子可能是冲着他去的。

一向胆大的孙道南,再听到夜幽人时,胆子快吓破了,那可是一帮狠人,他们这种摸金倒斗的人,天生就被夜幽人厌恶。

一旦落入他们手中,骨头和筋都会被敲碎挑断。

想想那种攀爬到灵魂的痛苦,孙道南决定逃走。

他把一批阴货给瘟神打了价格,告诉他存货地点。从瘟神手里得了一笔盘缠,准备逃到隔壁的淮县,躲避一段时间。

好在孙道南机警,连夜逃出了临县。

第二天,夜长风又在瘟神的古玩店外转悠,一连几天,都不见动静。直到一天傍晚,看见瘟神带着箱子出门。

夜长风紧随其后,发现他到了一个地方,趁着夜色挖取了许多明物,才明白过来,自己的探查可能泄露了。

在临县查不出结果,夜长风想到了淮县,就一路查访到这里。

孙道南到了淮县,躲到南巷,再没有用过孙道南的称呼,这里也没有人认识他。明面上他是卖玉器修锁的匠人。

没想到今天晚上,他看见了那个熟悉的龙泉碗。

惊慌失措地逃回南巷,后怕不已,或许碗的主人不认识他,这种念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

只要不去城北,或许就没事,南巷温知道,危险一定会在某一刻临近。

十字路口,逃走了南巷温。霸哥在那只讨饭的碗面前,快被逼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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