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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幕 都是好事儿


  “你感觉怎么样?

  吃的好不好?

  警察有没有拷问你?

  你放心!我一定会救你出去的!”

  道格抱住双臂伸直双手捏住小擦鞋匠的肩膀,盯着他的眼睛真诚地问道。

  原本好吃好喝感觉像活在天堂里的小擦鞋匠,瞬间泪崩。

  泪水不受控制地狂涌而出,哽咽地甚至让他说不出话来。

  道格则在一旁轻言安慰。

  赫尔看到这一幕也万分揪心。

  不是因为他在担心小擦鞋匠的命运,而是他觉得道格实在是太虚情假意了。

  现在说要救人的是你,刚刚说要让小擦鞋匠一定去死的还是你。

  如果真心想要让小擦鞋匠活命还不容易?

  花上一些钱,稍微做些捐款,将警察局上下打点一番,直接将人领出警局都没人管。

  这年头哪天不死人?

  要是每个杀人凶手都抓起来,别说没有地方关押,就是供饭也供不起。

  只可惜这一切的真相,他不能对小擦鞋匠说,也不敢对小擦鞋匠说。

  当警察的薪水才几个钱,昨天道格小老爷给他的银行券,就抵得上他几个月的工资。

  拿人手短,良心有什么用?良心又不能填饱肚子。

  甚至,为了以后能够有更多的赏钱,虽然赫尔心里很厌恶道格的行为,但是嘴还是不由自主的张开了。

  “道格老爷,我向上帝保证,您的随从没有收到一丁点虐待,如果您白天来,就能看到这间牢房,不,这间房间是多么的明亮。

  这是我们警局除了局长办公室,最好的房间了。

  连他的食物,都是我专门找这条街最好的面包师傅现场烤制的呢。”

  “是这样么?”道格问道小擦鞋匠。

  眼中含有泪水的小擦鞋匠点了点头。

  道格朝着赫尔说道,“这是我最好的随从,一定不要让他受半分痛苦!你知道么?”

  “知道,知道。您的随从就是我最好的兄弟!我赫尔能虐待我最好的兄弟么?”赫尔一边口不由心的说道,一边用怜悯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倒霉兄弟”。

  “你放心,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上帝会保佑你的。”道格说道。

  “我……我是罗姆人,我不信上帝……”小擦鞋匠抽泣着说道。

  “上帝保佑着每一只迷途的羔羊。”道格安慰道。

  道格虽然将上帝挂在嘴边,但是他却并不信奉。在新英格兰地区,嘴上挂着上帝最大好处,就是可以用更少的价钱,办成更多的事儿。

  至于小擦鞋匠口中的罗姆人,则是一支发源于印度北部的民族。美国人将他们叫做吉普赛人。

  他们是一个无宗教信仰的民族,甚至连属于自己的国家和聚居地都没有。

  每一个吉普赛人从生下那一刻开始,似乎就一直在流浪。

  而在新英格兰这个无比保守且重视宗教信仰的地区,无信仰的吉普赛人,哪怕皈依上帝,依旧会被排斥。

  如若不然,小擦鞋匠也不会对道格给他的机会那样看重。

  对于尚且没有钱财离开纽黑文的他来说,这真的是他唯一能够改变命运的机会。

  道格再一次安抚了小擦鞋匠一番,又在他面前,将一把零碎的钱交给赫尔。

  “您……您真是好人!”已经止住哭泣的小擦鞋匠,鼻音很重地说道。

  道格说道,“你也是个好人,相信我,好人一定会有好报。”

  道格依依不舍的离去,赫尔重新将牢房的栅栏扣紧。

  小擦鞋匠望着窗外枝头悬挂的明月,觉得连夜晚的微风都是那样的温柔。

  “您要回去了么?”赫尔问道道格。

  “是要回去了。”道格点了点头。

  “需不需要我送您回去。夜晚的纽黑文可不太平。”

  “不用了!”道格手持手杖挥舞了一下,“我相信不会有人来找我麻烦。”

  “那您慢走……”赫尔将道格送到警察局门口,驻足目送。

  道格步伐很快地走在纽黑文的街道上。

  对于小擦鞋匠的一系列安排,尽管繁琐,但若成功一定收益超值。

  他自从昨天爆头史密斯,偶遇小擦鞋匠,又碰到警察后,就有了一个想法。

  一个关于《大富翁》更具爆点的宣传的想法。

  宣传里的故事会是这样:

  年轻学者道格,发明了一种全新的游戏——《大富翁》。

  他为了批量生产《大富翁》让更多人玩到这款游戏。出资购买持续亏损的史密斯印染厂。

  厂主史密斯在出售印染厂的过程中,得知了道格的计划。

  于是他恶从胆边生,在道格付完钱后,想要杀掉道格灭口。

  不管是印染厂本身,还是道格的购买资金,亦或是《大富翁》的生产权他全都要。

  但怎想到道格身旁那个瘦弱而忠诚的随从,居然身怀枪支,一枪将他爆头。

  枪声引来了警察,道格忠诚的随从被关入监狱。

  史密斯的遗孀起诉随从,不光要求一命偿一命,巨额的赔偿金,甚至连印染厂、《大富翁》也全都要。

  她请了最奸猾的律师,而道格这边则只有一个很糟糕的律师。

  尽管道格力挽狂澜,但依旧没能拯救随从的生命。

  哪怕最终《大富翁》顺利发售,心地善良地道格依旧难免悲伤。

  拥有这样故事的《大富翁》难道不应该买么?

  道格之所以有这样的信心,是因为曾经他的身边,就发生过不止一次类似的事件。

  他原本生活在一个小小的县城中。

  忽然有一天,三个男人入室抢劫县城边郊的一处饭馆。饭馆的男主人被杀,女主人被轮(和谐)奸。

  这三人尚未伏法的时候,这件事就已经在县城闹得沸沸扬扬。

  原本生意极其一般的饭馆,因为县城人的好奇心,一下子生意就红火起来了。

  另一件事,也发生在县城当中,不过是在县城中央。

  县城中央的一家金店刚刚开张没多久,就被人入室抢劫。

  留守在金店的看守被杀死,罪犯一周后伏法。

  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金店的合伙人已经打算关门认栽。

  但是,却在事情发生两三天后,迎来了一大波客人。不光是县城周边的人,就连市里,省里的人都过来买黄金珠宝。

  边买的时候边问,“是死在这里的么?”

  那段时间,是这家金店生意最好的时间。

  消费者喜闻乐见人血馒头,不!人血面包。

  没有歪打正着碰上这样好事儿的道格,要亲手制造一件这样的好事儿!

  只有鲜血浇灌资本之花,利润才能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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