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用文士剑的秀才
大胡子忽然笑道:“绣完了。”
他的牡丹已绣成,绣花针斜斜挑起,常漫天只觉得寒芒闪动,忽然间已到了眼前。
没有人能形容这种速度,几乎也没有人能闪避。
常漫天只觉得双眼当中被劲风所袭,想要闭目,却似乎已经来不及!
这时,他神思恍惚间,先听到几声惨叫,又听到轻微的叮当声。
他已远远退开,这是他行走江湖三十余载的本能反应,原本是迟了一步,必定保不住双目,但此时却是正好。
常漫天擦去双眼中流出的眼泪,带着微微血色,但至少还能看得见,只是眼前一片红。
他看到了三个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的镖局硬手,看着大胡子手持绣花针站在原地,而视线却看向另外一旁。
那里站着一个读书人,读书人手中捏着一柄可笑的文士剑,轻薄的剑身被风吹得一直在抖动,上面隐有两处凹痕,那原本对应的是常漫天的眼睛位置。
大胡子笑道:“现在的读书人不好好读书,就会舞刀弄剑,所以还是绣成瞎子早点回家养老比较好。”
徐隐笑道:“学生还没看完时间最美丽的风景,还没欣赏过最美的美人,所以这双眼睛还是不瞎得好。”
大胡子慢慢走了过去,“那可由不得你。”
绣花针与文士剑在半空连续交击,中间大胡子想窜入人群去绣其他瞎子,可是书生却如影随形,大胡子走到哪,他跟到哪。
大胡子的针绣到哪,文士剑便恰如其会般出现在哪。
所以大胡子再没有绣成一个瞎子,他忽然跳到官道旁的一颗大树上,眼睛一直盯着那柄无锋无刃,轻薄得已被绣花针绣出许多孔洞的文士剑。
“看来这里的瞎子不好绣,我先告辞了。”
徐隐看到了他的双脚穿着一双红鞋子,却并没有追。
常漫天赶了过来,他看着徐隐手中的文士剑,忽然觉得自己手中重达二十七斤的铁剑已是个笑话。
而此前老赵的奉承之话,此时回想起来,简直充满无比的讽刺意味。
这样的秀才,这样的剑,江湖之大,大可去得!岂需寻众!
一行血泪再次从他的双目中流出,他终于闭上了双眼,这双眼睛虽然没有被绣瞎,却也受了不轻的伤,需要闭着眼睛疗养很长一段时间。
所以常漫天觉得自己很幸运,镇远镖局的这三十三人都应该觉得很幸运。
“他是谁?”
徐隐笑道:“不知道,或者可以叫他绣花大盗。”
“绣花大盗?那么,阁下是谁?”
“一个只会用文士剑的秀才。”
常漫天又想起了手中的重剑,他将它扔得远远的……
陆小凤与偷王之偷司空摘星打赌,这次依然是赌翻跟斗,此前在泰山之顶,陆小凤赌赢了。
这次陆小凤输了,被罚挖六百八十条蚯蚓。
他出现在苦瓜大师的禅院中的时候,一身蚯蚓的臭味,遭到苦瓜大师、木道人、古松居士、花满楼一致的嫌弃。
但依然痛痛快快的享用了一顿素斋。
席间聊天,话题轻易转到了近来江湖上的大事。
除了此前金鹏王朝之事,现在热度最大的莫过于专门绣瞎子的绣花大盗之事。
这个人不但绣出了七八十个瞎子,还绣走了华玉轩珍藏的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东南王府的十八斛明珠、镇东镖局保的一批红货、金沙河的九万两金叶子!
这些都只是一个月之内完成的大案。
苦瓜大师说道:“如果不是因为一个用文士剑的秀才,那此次受害者还应该包括镇远镖局的三十五名镖师、副总镖头常漫天以及所保的八十万两镖银。你说这个绣花大盗是不是出尽风头?”
谷</span> 陆小凤也不禁叹道:“我倒是觉得绣花大盗虽然大出风头,但是那个用文士剑的秀才,岂不是也大出了一番风头?”
苦瓜大师说道:“的确如此,能将这么多人这么多高手绣成瞎子的人,他的武功一定是江湖上最顶尖的存在,而能阻止他绣瞎子的人,也一定是武功更高的存在。”
木道人说道:“文士剑,是不是就是读书人系在腰间压衣角,重量顶多一斤且没有锋刃的剑?”
花满楼说道:“那样的剑也能用来打斗?”
木道人说道:“也许他的剑道修为很高,已经达到心中藏剑,手中无剑的境界。”
花满楼说道:“听说那个秀才很年轻。”
木道人笑道:“当代的年轻人当中,只有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术旷古绝今。”
花满楼摇头道:“可他们两人的剑,一旦出鞘就必定有人会死。”
木道人说道:“所以用文士剑的秀才,一定不会是他们两个。”
陆小凤忽然说道:“有人曾用青竹当剑,一下就击败了霍休。”
五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木道人说道:“你怀疑那个秀才是徐公子?”
随着金鹏王朝的事传播江湖,江湖上也知道了徐隐的存在,暗地里有不少人在追查他的踪迹。
陆小凤苦笑道:“我不知道,不过可以的话,我也想见一见这位能用文士剑的秀才。”
苦瓜大师说道:“不过在你见他之前,你需要见一见我的师弟。”
“大师的师弟?”
“金九龄。”
陆小凤忽然长长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了。”
苦瓜大师道:“你明白了什么?”
陆小凤道:“金九龄是江重威的好朋友,又是当年的天下第一名捕,虽然早已洗手不干,但这些事他还是非管不可的。”
江重威是东南王府的总管,他是在东南王府的府库中被绣花大盗绣成的瞎子,同时东南王府的府库中那十八斛明珠也被绣走了。
而江重威的朋友金九龄,被公认为六扇门中,三百年来的第一位高手,无论大大小小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就没有破不了的。
即便是这样一个人,遇到这样一件案子,也需要陆小凤的援手,而恰好陆小凤也是个好管闲事的人。
说话间,金九龄出现了。
他穿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
他手里的一柄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
他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
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
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
但他却并不是第一流的有钱人,幸好他还有很多赚钱的本事。
他精于辨别古董字画、精于相马,就凭这两样本事,已足够让他永远过第一流的日子。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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