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0章 罢了
也不知是赶路真的饿了,还是这店里的面食确实好吃,老冯一家老小,都是吃得不亦乐乎。
就连李明,都忍不住地捧起碗,把整个底汤喝了个精光。
甚至那妇人,也是拿了个汤勺,一口一口喝了大半碗汤。
客人的这个吃相,就是对主人家最大的赞扬。
老魏乐呵呵地问道:
“怎么样?没有骗你们吧?在这一片,把郿城都算在内,我们这店里的吃食,也是拔尖的。”
老冯打了个饱嗝,翘起大拇指:
“这手艺,当真没得说!比当年在军中,不知强了多少。”
“嘿嘿!那可不,为了开这个店,可是特意回南乡学了不少东西呢!”
吃饭喝足之后,腿脚最利索的老魏带着一行人从后门离开。
约莫走了一柱香之后,来到一个依山而建的村寨。
“看到那个山头没有?”
老魏指了指东边,可以看到,有一个山坡,准确地说,是一个高塬,突兀地拔地而起。
其势如卧虎,正虎视眈眈地看着这边,似乎下一刻,就要起身,跃过武功水。
老冯怎么说也是领兵的人,看到这一幕,不由地赞叹道:
“好一处兵家必争之处,扼褒斜道之险要,若是屯兵于此,则汉中……”
然后想到了什么,又有些皱眉摇头:“不对,可惜了。”
老魏本意不是说这个,但他终究是从军中退下来的人,此时听到老冯这么一说,不由地好奇问道:
“可惜什么?”
“可惜处于武功水西岸。”老冯指了指那高塬,“若是居于东边,屯兵其上,则褒斜道兵不能出矣。”
“但它处于西岸,作用未免就有些鸡肋。”
老冯继续解释道:
“因为隔了一条武功水,真要屯重兵于其上,则极易被敌军利用武功水和渭水断绝与东边的联系。”
武功水东边有什么?
有郿城。
过了郿城,顺渭水而下,就到达长安。
那高处看似险要,实则对于关中守军来说,是半个死地。
因为那里南有秦岭,东有武功水,北有渭水,屯重兵于其上的话,真要被断了东归之路,那就只能向西了。
如果敌人利用地利看住五丈原的兵力,再分一部分精兵往东面而去,那可真是要命的事情。
“可以啊老冯!”老魏赞叹了一句,“当年这么多兄弟,就你被提拔领兵去了,果然是有道理的。”
在自家兄弟面前,老冯倒也不用太过谦虚,他只是看了一眼自家的儿子。
发现他也在认真地听着,这才暗自点头。
他说了这么多,自然不是故意要表现自己,而是借机在教自己的儿子。
此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要不然读书人怎么会有游学一说?
心头一动,老冯再次抬头向西看去:
“如果我猜得没错,那里就是五丈原吧?”
丞相驻五丈原,与司马懿隔武功水相峙,拖住魏贼大军。
君侯率铁骑越万里,席卷九原并州河东,一举奠定战局。
此战彻底扭转了汉贼强弱之势,天下何人不知?
“冯将军就是冯将军,不服不行。”
老魏再一次赞叹,也没有再卖关子,指了指村寨后面的高坡,“当年贼子就是在这里安营扎寨,与丞相隔水相望。”
村寨后面的山坡也是一个高塬,虽说没有五丈原那般气势逼人,但已经是东岸唯一能与之抗衡的高点了。
“所以我们这个村寨,其实利用了贼子的营寨建起来的,倒是省了许多力气。”
老冯点了点头,怪不得村寨的布局,看上去颇类军营的布置,连瞭望塔都有。
老魏他们所在村寨,自然不可能占了当年司马懿二十万大军的营寨,他们这个村只是占了一小部分。
“那边,”老魏指了指山的另一边,“就是会里所建的客舍,再往北,直到渭水边上,就是仓库了。”
所谓仓库,自然是说兴汉会的仓库。
“不过这一次肯定不能让你们住客舍,就住在村里,晚上把老兄弟们都叫上,聚一聚。”
村里的道路被收拾得挺干净,完全没有普通村落那种脏乱。
路上经过的人家,可以看到几乎每家每户都养了一些鸡鸭鹅等家禽。
时不时有看家的狗跑出来,隔着篱笆,冲着这一行陌生人汪汪地叫。
有几户人家,还可以看到有妇人蹲在院子的菜圃里清理杂草。
偶尔有几只蝴蝶飞过,引得孩子们追逐嬉戏。
也有妇人是坐在门口的荫凉处,一边看着四处乱跑的孩子,一边熟练地织着毛衣,手上的针线在空气中舞动,如同飞蝶穿花。
还有老人坐在村子的树荫下,轻轻摇动着扇子,给围在身边的孩子们,讲述着故事。
身处如此安宁祥和的村寨,几乎能让人忘掉外面战乱仍频,叛贼四起。
李明跟在众人后面,远远经过时,还能隐隐听到老人在讲着什么:
“冯君侯拔剑高呼:吾之大旗,就竖此处,不退半步!贼至,吾便提这三尺剑,与贼同归于尽。北伐以来,吾从未闻军中有大将殉国者,若有,请自永始!”
“但见贼军一齐拥至,冯侯披甲骑马,手持倚天剑,寒光乍起,手起剑落,衣甲平过,贼子血如涌泉,老夫紧随冯侯之后,杀退众贼军将,直透重围……”
“哇!”
只听得众孩童忍不住地发出惊呼,皆是露出仰慕崇拜之色。
路过的李明身子略略一顿,脚步就是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心下疑云顿起:
那冯某人,当真如此厉害?
冯某人在街亭一战激励军士之言,早已是传遍天下。
不得不说,任谁听到这个话,都会气血翻涌,意欲长呼。
而李明的姊夫是从南乡出来的,平日的言语中,对冯某人的推崇,自然也是无以复加。
不过这么多年以来,他对自己那个武夫姊夫一直有所偏见,
更别说蜀地李家有不少人,视冯某人如恶鬼猛兽。
所以李明从来不相信他对冯大司马的评价。
冯某人的武略肯定是少有敌手,这个不用怀疑。
冯某人带兵多年,征战沙场,从无一败,这个也是事实。
真要说身上没有武艺,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不要说什么轻摇羽扇,坐镇帅帐,就能运筹帷幄,决胜阵前的屁话。
这年头,书生都是佩剑行走江湖的。
常年领军四处征战,要是没有一副铁打的身体,哪能吃得消?
更别说冯某人可不是决战千里之外,而是率军转战万里。
但如果真的如那老卒所言,披铁甲,举倚天,冲阵杀敌如摧枯折腐,丝毫不逊五虎上将……
李明不禁就是有些恍惚,眼前似乎闪过一个人影。
凉州考课,同时也是大汉的首届考课,开创了大汉选拔人才的先河。
李明在那一次的考课中,以优秀成绩的毕业。
而那一次考课的主考官,正是冯某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但冯某人站在高台上,俯视诸多学子。
他的身后,立着刻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石壁。
这一幕,特别是那道身影,让他这么多年来一直记忆犹新。
那道身影,是那么地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甚至让人升起一股不可抗拒的无力感:
山门子弟,难道真的就可以这么文武皆备到为所欲为的地步?
身为蜀地李氏子弟,面对李氏眼下的境地,要说对冯某人没有一点怨恨,那是不可能的。
更别说自己的阿姊,被迫嫁给了一介武夫。
换成以前,这等武夫,莫说是娶阿姊,能见到阿姊一面,说上几句话,就算是祖坟冒青烟。
更别说让阿姊给他生儿育女。
只是每每想起冯某人,那个笼罩在世家大族头顶上永不散去的阴影,李明又是有些心悸不已,泄气不已,甚至绝望不已。
李氏或许还能有机会再起来,但那又如何?
也不过是按冯某人指定的道路起来的。
这简直就是从根子上,断绝了世家大族的心气。
世家大族想要复昔日之盛,除非,除非,再来一次天地翻覆,刘汉不兴。
只是一想到如今的天下,还有季汉境内的林林种种,李明又是摇头苦笑。
世家子弟在世人眼中,或许可谓英才尽出。
但比起能逆转天下大势的山门子弟,却又是逊色许多。
如何能与之争锋?
想到这里,李明暗叹了一口气:
罢了罢了,这等关系到天下走向的大事,本也轮不到自己操心。
还是安安分分地过好眼前的日子吧,毕竟只要愿意低头,季汉留给自己这些人的路,还是挺多的。
这么多年的磨练,他早已不是昔日只有血气之勇的愣头青。
自己这些年也算是为季汉效力,正是因为身在局中,见识到季汉发生的种种。
他才越发明白,天下大势,几乎已是再无逆转的可能。
现在他已经看得很清楚,自己这个姊夫,正是顺了大势,这才有机会娶了自己的阿姊。
眼下大势已成,难有再变,罢了,罢了啊……
李明的这种心理变化,并无出奇之处。
因为时至今日,就算是蜀地李氏子弟,怀有这样心理的,也大有人在。
而蜀地李氏,不过是大汉,乃至天下世家的一个小小缩影而已。
“阿弟不喜欢?”
阿姊的声音,叫醒了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李明。
他蓦然抬头,这才发现,原来自己跟在众人后面,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农家小院里。
这个小院,和村里其它农家小院基本无二,很干净,也很清静。
甚至不用收拾,连家什都不添加,就能长住下去。
不但老冯,其妻亦是满意得很。
却是没想到李明会摇头。
迎着众人的目光,李明顿时就是些尴尬,连忙摆手:
“没有,没有,方才一时走神,想到别的事,阿姊喜欢这里,我又怎么会有二话?”
老冯这才点了点头,开口道:
“住旅舍可比不过住这里舒心。”
以他的身份,自然也能住进兴汉会的内部客舍。
但不管内部客舍比普通旅舍怎么怎么好,那也是左右皆有生人同住。
哪有自己独占一个院子来得自在?
没有过多理会李明,老冯把自己的妻小安顿好,再烧水洗漱沐浴一番,也没见有多忙活,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
吃了老魏等人送过来的吃食,安排一家人睡下,老冯这才趁着夜色,出了小院,辨认了一下方向,然后迈步前去。
这个时代,除了富贵人家能通宵达旦地玩乐,就算是土财主,多半也是天黑了就搂着妻妾睡觉——油灯不费油啊?
不用人带路,远远就看到一个亮着灯火的地方。
推门而入,一股夹着酒气肉香的热浪就扑面而来。
“老冯来了。”
“来了?来,坐,就等你了。”
面对里头有些乌烟瘴气的味道,老冯非但没有皱眉,反而是闭眼深吸了一口。
就是这个味,老怀念了!
上前挤到人群里,一把夺过不知道谁手里的碗,咕咚一口喝干:
“彩!”
酒其实算不上好酒,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劣酒。
虽说这些从军中退下来的兵卒,都有些家底,生计不愁。
也不是说没有门路买好酒,好歹也是奉命在这要害之地开店呢。
但这好酒,它得花大钱啊!
毕竟是贵人才能享用的好玩意。
“还以为你喝不惯呢。”
老冯“嗤”了一下,斜眼看了一下说话的人:
“你家阿翁现在还在军中领兵呢,再难吃,能比得过马勺煮出来的饭食?”
众人皆是哄然大笑起来。
军中马勺煮出来的玩意,那是真的是就只求填饱肚子。
汉军衣食自然是不缺的。
但再高明的伙夫,也不可能在行军间隙中,有时间有心情给成千上万等着吃饭的军士,煮出美味佳肴。
一勺烩煮,填饱肚子就行。
军中有机会吃上好伙食,基本都是在要上阵杀贼的时候。
所以军中大部分时候的伙食,与眼前的酒肉相比,说是天壤之别,一点不过分。
老冯进来后这一番言语和动作,在无形中亮明了自己的态度。
老冯还是以前的老冯,没有把同袍之谊丢掉。
一时间,屋里的气氛又热烈了几分。
几碗下肚,酒酣耳热,话匣子也就打开了。
聊起以前军中之事,这个说我一刀砍死十八贼,那个说我一枪囊死二十八贼……
看得老冯眼里都有些羡慕,有些感慨地对身边的老魏说道:
“我听说,南中的老兄弟,从军中退下来以后,有些人还不乐意从南中搬过来,如今我看啊,你们这小日子过得,弄得我都羡慕。”
老魏咂了咂嘴,神色也是有些复杂:
“可不是?若是换成了别人,说不得就要闹到长安去了,幸亏大伙都是跟着君侯从南乡出来的。”
“君侯说一,咱们不会说二,君侯让咱们向东,绝不会有人向西。”
南乡系的老卒,可不是一般退伍老兵。
那可是受过一定教育,走南闯北,东征西讨,见识眼界都不缺。
最重要的,是一个同时具有组织性和纪律性的团体。
南乡再繁荣,范围和地界就那么大,也不可能无限制地接收那么多的老卒。
朝廷也不可能让这么一个团体抱团在同一个地方。
所以尽量把他们打散,那是必须的。
这个时候,冯君侯在南乡子弟心目中的无上威望就体现出来了。
南乡的官府敢说让退伍老卒举家带口离开南乡,官府的大门就算不被拆了,也要妥妥地被泼大粪。
当年南乡被称为群魔乱舞之地,真当白叫的?
但如果官府拿了中都护府下发的公文(当时冯某人是以中都护身份平尚书事),上面还有冯某人的假·亲笔签名(关将军代签)。
那这些刚从军中退下来的老兵,就能立刻回家收拾行李出发。
只因为他们相信,君侯从来不会亏待南乡子弟。
事后证明,君侯确实是为了大伙好。
因为他们前脚刚走,天子后脚就迁都长安,南乡的学院工坊等等,基本也跟着迁走了。
接着,朝廷在关中分田分地。
更别说搬来这里,平日里几个过命的老兄弟还能凑到一起吃吃喝喝。
还图个啥?
老魏也是喝了酒的,听到这个话,斜眼看向老冯:
“要不你现在也退下来?”
日子确实过得不错,但比起老冯来,就算不是天上地下,也是相差甚远了。
毕竟老冯可是能领军镇守一方了。
再努努力,说不得能凭军功荫妻封子——就算是保送一个孩子入皇家学院,那也已经算得上是封子了啊。
“君侯无令,吾岂敢轻言退?”
老冯拽了一下文,然后看了一下酒意上来的同袍,“其实我这一次过来,除了看望一下老兄弟,也是有一事想问问大伙的意见。”
“嗯?”
老魏酒意,似乎顿时就消失了,连身子都坐得板直,眼睛贼亮:
“可是上头,又派活下来了?”
当初大汉收复关中时,丞相骤然病逝,君侯临危受命,虽说稳住了阵脚,但关中各地,大乱没有,但残兵乱民寇匪那真可谓是多如麻。
那个时候,不说什么乡长亭长,就是敢受命去地方出任县令的人,那都要豁出命才行。
所以这些来到关中定居的老卒,说是从军中退下来了,但实际上可是帮了地方官府不少大忙。
这本也是朝廷的另一个用意。
不让这些兵卒在南乡抱团,但以当时关中的情况,这些兵卒却可以帮助地方迅速稳定局面。
正是有了这个缘由,所以此时一听到老冯的话,老魏立刻就问出那句话:
莫不成是上头又有活派下来了?
派活好啊!
当年协助地方稳定局面时,但凡手脚灵便的,运气好点,混个县尉,运气差点,做亭长什么的,也不在话下。
没办法,从军中退下来的南乡子弟,就是这么吃香。
受过教育的,和没有受过教育的,本就不是一个层次。
朝廷同样很乐意让他们分散到地方发光发热,只要不是在南乡抱团就行。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老冯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喝了一大口,斟酌地说道:
“朝廷有意在各郡成立统军府,郡中有志从戎报国者,可编入统军府,免税赋及徭役,专以军事……”
“朝廷又要改军制?”
“不能说是又要改,”老冯摇头,“前番改军制,只是改了中央诸军,现在应该是想改地方郡兵之制,这一次,应该算是接着继续改制。”
“那这与吾等又有什么关系?”
有人插嘴问了一句。
老魏却是一个激灵,猛地盯向老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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