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有所为有所不为
“唉,好吧,那我就和你说了”冯义姬被弟弟逼问不过,只能避重就轻,“其实,周家人还算干净的。周叔做法官20年,真的没做过收钱枉法裁判的事情,当然偶尔过年过节收个红包什么的,肯定不能免俗。
但是,那都是别人或者手下人私下里做下事情、年节照例给点意思堵堵嘴,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封口费。每年也就几万块外快,反正肯定不到十万。这些年下来,累计也就几十万。凭良心说这真不叫事儿,要是连这点都不拿,这个庭长也做不到今天,肯定被人排挤忌惮了……”
“行,我知道周叔不是那种人,我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当官的也是人么。年节有点年礼红包,我可以理解。做法官,只要不因为收钱枉法裁判,就可以了。”冯见雄打住了这个话题,然后直切要害,“说重点吧,说说慕容姨有什么问题。周家这大笔的家产,总不能是他们的工资和投资所得吧。”
“慕容萍其实也没直接贪过什么钱……”冯义姬很小心地整理着措辞,似乎唯恐冯见雄因此恨乌及屋,连周天音也一并疏远了。
冯见雄听着,情绪却并没有姐姐想象的那种波动。
上辈子,冯见雄和周天音的拍拖,是他大二就开始了,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后,工作不久分了。
所以前世的2008年,慕容萍的女儿已经被冯见雄“得手”了,自然不能再“一女二卖”拿去讨好上官的纨绔衙内。
但是,前世冯见雄也不记得周家人后来有出事儿倒台,所以他总觉得如今的慕容萍是在玩火自焚——说不定不讨好不重新站队,也不一定会出事儿。她只是地税局一个小小的处长,谁耐烦整她腾位置啊。
但要是真讨好了,把人衙内胃口吊了起来,最后周天音却刚烈不屈,说不定反而坏事。
冯义姬观察了一会儿弟弟的反应,继续往下问道:“你对股市了解么?”
冯见雄呵呵一笑:“中国的股市?那就是个赌场啊,我了解这个干吗。我要投资要买股票,那也是学‘价值投资’的套路,又不搞短线投机,了解国内股市有屁用。”
冯义姬也不恼,继续问:“那你新闻总关心的吧,去年本市有一个牛逼个股,出了大事儿,你应该听说过,就是杭萧钢构那个22连涨停板的事情……”
冯见雄想了想:“杭萧钢构22连涨停板?这个当然知道。不是说后来被证监会查了,是伪造假的公开信息误导投资人么,还有内幕交易的问题。”
冯氏姐弟口中谈到的这桩公案,在06~07年的国内股市大牛市期间,还是挺出名的。
那是07年牛市快结束的时候,当时钱塘一家做钢结构的上市公司,杭萧钢构,管理层伪造了一些假的、数额非常巨大的订单消息。
放出风声,说公司的老板跟非洲某刚刚结束了内战的国家、安哥拉的新上台军阀拉上了关系,还很铁(民间小道消息说拜把子都有,也不知道黑叔叔怎么会学华人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于是拿到了安哥拉战后重建工程中主要大头的单子,框架协议都签了。
这是一笔很大的生意!光是钢结构基建工程量,就价值350亿人民币!
这个假消息放出来之后,杭萧钢构的股价当然是猛涨,连续22个交易日涨停板!
考虑到国内股市周末是休市两天的,所以,刨除掉每月四个周末的八天,实际上就相当于连涨一整个月都没松开涨停线!每天一开盘就封死涨停!
稍微学过小学数学的人,都能算出110%的22次方是多少。
那是整整八倍。
也就是月初拿1个亿进场的投资客,到月底如果最高位套现离场,就直接变8亿了,净赚7亿。
当然,事实上没有人成功在最高位离场过,也不可能拿好几亿来离场。因为虚假订单本来也就只有350亿,如果抛单成交量过大,还是会打开涨停封的。
更重要的是,那个22连涨停板,最后被证监会盯上了,要求停牌调查。
所以,那些跑得运气最好的,可能也就只得到了不足20个涨停板的利好,就闪人了。胆子小一些的,十四五个涨停板也就知足收手。
……
“慕容萍当时在税务局,她作为经手具体工作的处长,对杭萧钢构的某些财务报备审计是负有领导责任的。不过,也因此,杭萧钢构的老板当时给她透露了点消息,让她提前跟进买一些股票。
她胆子也不太大,当时刚好周家买了隔壁的别墅庄园,手头很紧,还欠着按揭。她就把家产都抵了一些贷款、还设计千方百计借了些,进场投了一笔。也没敢真的持有到最后,连涨了两周涨停板,第三周快结束的时候就抛了。一共也就赚了好几千万吧。”
冯义姬把周家人在这件事情中扮演的角色,一口气和盘托出,然后观察着弟弟的反应。
冯见雄默不作声,在内心沉吟思忖:“看来,天音姐她母亲也不是个懂投资的,虽然07年股市还没有融资融券,不能合法搞杠杆,但是有明知必赚的机会,也只筹措到这点资金,可见胆子小了。不过也有可能是就算她拿了更多的钱,盘前一时也吸不到那么多筹码——毕竟杭萧钢构的老板还有很多好处要分润,可能只给她这点吸筹的机会吧。”
他琢磨明白了这些,便问姐姐道:“所以,周家人主要的问题,就是内幕交易罪了?并不是贪污或者受贿?这些年来他们主要的灰色收入,都是慕容萍靠辖下企业的老总给点投资领域的内部消息、通风报信,跟跟风赚点外快?”
冯见雄是学法的,当然知道内幕交易罪不是什么大罪名。
比如眼下已经08年了吧,国美的黄广裕就快就要以内幕交易罪进去了。
在黄广裕进去之前,那可是三届胡润百富榜首富的大佬,当时什么王X林之辈还只能给他点烟沏茶呢。可见这些涉足金融资本运作的大佬,那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而且相比于贪污、受贿那些理论上动辄可以顶格有期、甚至无期(理论上当然还有死刑,理论上)的罪名而言,内幕交易罪的量刑是比较轻的。
毕竟这个罪名不是给国家公职人员量身定做的,只是给经济界人士犯的。
而经济界人士才有资格犯的事儿,除了非法集资有可能枪毙外,其他大多数都不叫个事儿。
根据我国《刑法》第180条之规定,内幕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都还有罚金)。
慕容萍这点几千万的毛毛雨,而且是跟风的不是主导的,就算真出了事儿,能勉强够上“情节严重”就不错了。(几千万在贪受领域属于很严重的情节,但是在内幕交易上属于小钱。)
而且,别以为这是因为国朝对资本家特别优待,才把内幕交易定得这么轻。凭良心说,国朝已经是地球上对资本家比较严苛的一类了
君不见,当初黄案判下来后,大洋彼岸的美国网友们纷纷表示非常震惊:
“什么?一国首富,仅仅因为内幕交易罪就被判入狱14年?要是在美国,这些华尔街狗贼肯定会被总统请去当幕僚的啊!华夏的制度太伟大了!”
(注:黄广裕本人被判了14年,但那是数额特别巨大,而且数罪并罚。不仅有内幕交易罪,还有‘泄露内幕信息罪’,还有别的罪名。换言之,知道内幕信息后自己买股票,就定‘内幕交易罪’,如果不光自己买,还介绍别人买,那就是并罚‘泄露内幕信息罪’。)
……
冯义姬见弟弟在那儿一个人出神想事情,似乎并没有翻脸的意思,惴惴了一会儿后,也就彻底承认定性了:
“是的,所以周家人最大的问题,就是慕容萍这些年的内幕交易了,在她的位置上,辖区内的上市公司或者别的公司老板总有些消息孝敬。
当然,往年都是小打小闹,那时候股市也熊,每次几十万到百来万的收益吧。周家剩下的钱,都是靠周家人自己有眼光投资地产什么升值的,真的是干净的。他们真的没有直接贪受。”
冯见雄在屋里来回踱步走了一会儿,斟酌着算账说:“既然只有内幕交易,何必出卖女儿的毕生幸福呢,几千万在资本犯罪圈子里也叫钱?就算真得罪了人过不去这道坎,最多判三年,如果罚金交的及时实际坐两年就出来了。无非就是官儿丢了——但是我记得慕容萍也快50的人了吧?就算做到退休,又能有几年?
难道是担心公务员都不交社保、所以犯了罪丢了公务员身份,晚年都没有退休金?不是我说,周家人有这点钱了,还在乎公务员那几十年退休金?就算一年有10万,算上通货膨胀涨工资,到死能有500万撑死了。”
冯义姬等了好久,却等来这么个回应,真是好悬没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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