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重返帝国
……
雷云召唤出火系魔法,再次把那魔树点燃,周围的雾气也渐渐消散。
大家站在远处,看着那棵树渐渐被烧为灰烬,华莱士沉声道:“经过这次的教训,我觉得我们应该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赶路上。下次再这样大意,真的会全军覆没。”
汉森也道:“是的,这里可是迷雾森林,无数冒险者都死在这里,不能因为小雷在我们身边,我们就对它轻视。”
雷云和李域对视了一眼,居然无话可说。
大家整理好行囊,把遗失的东西全都捡了回来。再次上路时,果然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专心致致的赶路。
两个月后,他们终于抵达了迷雾森林的边缘,周围的树木变得越来越稀少,远处还出现了一个古老的城墙。
这个城墙非常壮观,它横亘在大家的前方,高度达到了十多米,绵延数十里,简直一眼看不到尽头。
只可惜,它中间部份有很多地方都塌毁了,显得有些凄凉,倒像是一个遗迹……
据柯林介绍,这是圣光帝国的边境墙,是为了抵挡外面的怪物而建成的。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它建起来后,每天都会遭到无数怪物的围攻。现在它荒废了,迷雾森林的怪物反倒安静下来。一百多年过去,大家都相安无事,也没有人再对它进行维修。
虽然如此,这里还是有一些守卫的,他们驻守着瞭望塔上。旁边还有几座庇护所,里面有专门的魔法师监视着外面的动静。
雷云他们进入圣光帝国的境内后,就发现这里的地面变得非常平整,前面还有一条宽敝的大道。在路边的庇护所里,还停了几辆马车。
华莱士对雷云道:“小雷,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从这里返回格兰城,我们可以省掉一半的路程。”
雷云也知道,西林城在东面两百多里的地方,而格兰城却在北方,距离这里足足有七百多里。
如果让他们跟着自己去西林城,那确实不近人情。于是道:“好的,如果以后有空,我会去格兰城看你们。”
大家在一个三岔路口停了下来,李域竟然有点舍不得他,说道:“小雷,谢谢你!”
雷云笑了笑:“不用客气!早点把那个流星雨学会,下次见面的时候,希望你已经成为了国家魔法师。”
李域再次说道:“你以后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来格兰城找我。”
“好的,我会的。”
李域他们之所以要和雷云分开,是因为希尔芙给了他们太大压力。这个风之精灵,对很多魔法师来说,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虽然她年纪还小,有点不懂事,不过却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震慑力。
最关键的是,李域和柯林他们的背包里,都有一本会飞的魔法书,他们很担心,假如她要自己把这些魔法书全都放出来,那么自己这次的探险就都白费了。
雷云习惯了独来独往,他倒是非常从容。向他们挥了挥手,带着希尔芙还有那本会飞的魔法书,头也不回地朝着东面的岔路口走去。
希尔芙看了看四周道:“为什么这里没有几棵树?”
雷云放眼看去,这里果然是一马平川,全都是绿茵茵的草地。
雷云想了想道:“这里的人真聪明,他们实行了坚壁清野的策略。他们把这里的树都砍光,迷雾森林的怪物就算来到这里,它们也找不到地方躲藏。最关键的是,这里还没有食物可以让它们生存,所以它们只能逃回去。这比建城墙更管用!”
他们一边说着话,一边走得越来越远……
李域站在路口,看着他们的背影,眼睛居然湿润起来:“我有种预感,下次再见到小雷时,他肯定会成为一个高不可攀的存在。”
柯林也点头道:“是的!他现在就会七级魔法,只要把魔法师的等级提高到白银级别,就可以成为国家魔法师的一员。”
华莱士叹道:“我敢肯定,他就是你想找的那个流浪魔法师。”
李域沉默了片刻,伤感地道:“我也知道,他就是我的恩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不承认。希望下次还能见到他。”
……
另一边,雷云和希尔芙沿着大道,朝着西林城的方向走去。
这片草原让他觉得心旷神怡,远处还有一个风车,它正呼啦呼啦旋转着。
希尔芙惊讶道:“那是什么?”
雷云一阵无语,她简直比一个三岁的小女孩还要难照顾。于是道:“那是风车,可以用来磨面或者制作各种粮食。”
“面又是什么东西?”
“面是小麦磨成的一种食材。”
“小麦又是什么?”
“……”
雷云已经无力再回答了,两人沿着脚下的大道行走着。下午的时候,雷云突然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下。
他把自己的鞋子脱了下来,然后把沙子倒了出来。
这双鞋已经陪他走了数千公里,缝缝补补很多次,已经快到极限了。到下一个城镇时,他决定再买一双新鞋。
他突然想起,有人曾经说过,轻灵靴可以提高一个人的疾行术水平,自己必须买来试一试。
希尔芙蹲在他旁边道:“你怎么了?”
雷云知道,她这是在关心自己,心里一阵感动。
回头向她看去,只见她一点疲惫的迹象都没有。不仅如此,她全身还一尘不染。她倒是方便,身体轻飘飘的,难怪名字就叫做希尔芙(体态轻盈的少女)。
两人继续上路,傍晚的时候,他们抵达了一个小镇。
希尔芙惊讶道:“哇,这里好多人!”
这个小镇果然很繁华,街上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雷云和希尔芙从街上走过,周围的人全都惊讶地看着他们。
希尔芙的裙子有点透明,而且她实在太漂亮了,引来了很多家伙的窥视。
幸好她后面跟着一本会飞的魔法书,大家都知道他们是魔法师,所以也不敢轻举妄动。
不过就算如此,雷云还是觉得很不自在。
他喜欢低调,而旁边的希尔芙却正好相反,周围的人全都对她侧目观望。
雷云心想,自己必须给她买一件新衣服才行,否则这样招摇过市,总有一天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街边正好有一个衣服店,雷云带着她走了进去:“老板,你这里有没有女孩子穿的衣服?”
“有的有的,你要买给谁?”
老板一转身就看见了希尔芙,他整个人的愣住了。
雷云无奈道:“就是买给她的。”
老板半天都没有反应,雷云只好挡在了他和希尔芙之间,说道:“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就走了。”
那老板非常震惊地道:“小伙子,你这个同伴的衣裳薄如蚕纱,它的质量非常好,而且也非常珍贵。既然有了这种衣裳,你怎么还要帮她买衣服?”
雷云无可奈何地道:“你也说了,她这件衣服非常珍贵,所以我想替她收起来。等她要嫁人的时候,再给她穿这种衣服。”
老板愣了一下:“有……有道理。”
在老板的张罗下,雷云替她选了一件白色的裙子,然后让希尔芙换上。
她从更衣处走了出来,可怜兮兮地道:“这件衣服好重啊,人家不要这件衣服嘛。”
雷云和老板都傻了眼,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自己的衣服很重的。这明明是一件质量极佳的短裙,轻飘飘的,重量还不到一两。
在这种偏僻的地方,能买到这种裙子已经非常不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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