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他现在脑袋中、关于未来世界发展趋势的记忆,真到了那个时间节点,就不一定完全准确了。

开完新生见面会后,辅导员肖权宣布大家原地解散。

不过留给这群大一新生们的悠闲时光,也就只剩下最后的大半天了。

明天就会开始长达半个月的军训。

散场后,金融系一班五十多号人,作鸟兽散。

基本按照性别、分为泾渭分明的两拨。

才刚入校、男生跟女生还没有熟悉的渠道,彼此都还在观望。

不过这种局面很快就会被打破。

一群经历过高三地狱模式的年轻人,进入相对自由的象牙塔后,基本都会产生谈恋爱的念头。

男生们闷-骚中带着矜持,女生们矜持中带着闷-骚。

相信等军训结束后,班上就会有不少男女看对眼、成为情侣的。

“老五,你觉得咱们班上哪个女生最好看?”

新生见面会时,肖权让所有学生逐一上台,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

所以班上那几个漂亮女生叫什么名字,六零六哥几个差不多都记住了。

问话的是寝室老大王志超,他边说边看向王天宇。

王天宇很快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我觉得是柳妍妍,个子高挑,胸也不小,而且她腿好白好长啊……”

这个回答,得到了王志超跟杨杰认同。

三人是英雄所见略同。

柳妍妍本身长相就不错,且还挺会打扮。

刚才上台自我介绍时,穿着双水晶凉鞋,露出的玉足白-皙-粉-嫩,脚趾清晰又圆润,还涂着粉红色的指甲油。

压根就是个小妖精。

这种类型的女生,在大学并不多见。

女生们通常都不会喜欢——会在私底下骂一句骚-货。

但是架不住大多数男生喜欢啊。

至于为什么是大多数——自诩文艺咖的老三刘培松给出了反对意见。

“我觉得最好看的女生是沈玲啊,穿的虽然保守,但是好有气质啊。”

说完还骚性大发,吟诗一首。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听得哥几个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王天宇直接吐槽:“老三,收了你的神通吧,听得老子牙疼。”

觉得沈玲最漂亮的,不止刘培松,广州靓仔胡俊杰也持相同意见。

两拨人争论不休,最后把最终评判权交给了程实。

程实摸了摸有些淡青胡茬儿的下巴:“我觉得无论柳妍妍还是沈玲,都挺一般的吧,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啊,毕竟我这人……阈值比较高,不是大美女,我看都懒得看一眼的。”

“切——”

室友们狂翻白眼。

都觉得程实这个逼、装的有点尬。

柳妍妍跟沈玲,一个小妖精,一个文艺范,虽然都不是那种祸水级的大美女,但也不是普通人能够追到的那种女生。

放在整个金融系,都有资格竞争系花的。

程实这么说嘛,肯定是觉得自己反正追不到、干脆就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吧。

王天宇尤其笃定自己的这种猜测。

心里暗搓搓的、把小妖情柳妍妍当成了自己的目标。

寻思等自己发动攻势、把柳妍妍拿下后,一定能够闪瞎程六子的狗眼。

到时说不定还能让程实甘拜下风,从此对他俯首帖耳、安心当他的小弟。

一念至此,王天宇愈发坚定了、自己拿下柳妍妍的决心。

比装逼,程六子确实比他厉害那么一点点。

所以在撩妹这个领域,他是绝对不能再输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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