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有点好感(修)
江城是公司年纪最小的那个,活泼开朗嘴甜,和谁都能聊两句,经常跑到各个部分帮忙,偶尔做做宣传工作,偶尔充当前台,大家都把他当弟弟看待。
平时上班总是踩点到,今天看到他这么早来公司,不由感到些新奇,
见他朝一个年轻人兴致冲冲跑过去,同事们不由得好奇看了眼。
待看到江时朝的模样时,顿觉眼前一亮。
好好看的男生!
江时朝的长相属于男女老少通吃,让人一眼看了就忍不住生出好感的类型。
就是瞧着有点小,听江城喊他哥,莫非是堂兄弟?
有人心里嘀咕,觉着自己和江城关系也不错,就好奇问了一句。
“小城啊,这小帅哥是谁?你哥哥?”
江城乐了,没大没小揽住江时朝的肩膀笑眯眯点头:“没错!就是我哥!我们是异父异母的好兄弟!”
江时朝无奈,主动介绍自己:“您好,我是江时朝,今天新来的向导。”
哦,原来是新同事啊。
那人恍然大悟,“那你和小城......”
江时朝知道他想说什么,解释道:“碰巧同姓。”
那人明白了,笑骂江城一句:“你这小混蛋竟然诓人。”
江城理不直但气很壮:“本来就是嘛,瞧瞧我和江哥多有缘分,又是同事又是本家又是妥妥的大帅哥!”
大家都被他的厚脸皮给逗笑了。
不过他们对江时朝这位新同事也是十分好奇,边走边和江时朝闲聊,态度都很热情。
“江城我们喊他小城,那你我们就叫你小江吧,怎么样?”
“都可以。”
“小江,你多大啦?是刚毕业吗?”
“没有,我毕业好久了,今年27岁。”
“........”听到这句话的大家伙纷纷停住脚步,惊讶的看着江时朝,“你27了!?”
这张脸,说十六七都不为过吧!?
江时朝对别人‘质疑’他年龄一事早已习惯,也不生气,打趣道:“我带了身份证,要看吗?”
“......不,不用了。”
有人忍不住感慨:“我原以为我们差个七八岁,没想到你竟然只比我小一岁!”
经过这个小插曲,加上江城带着江时朝主动融入,全部门转悠一圈,一个上午下来,所有人都知道公司今天新来了一个长得超级可爱好看脾气也好得男生。
就是他们总觉得江时朝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但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在哪听过。
上辈子在娱乐圈摸爬打滚多年,江时朝的适应能力早已练出来,不到一周就已经完全适应新公司。
他对新公司挺满意的。
工作量少,休闲时间多,同事和上司人都不错,江时朝呆的挺开心。
除了偶尔上下班会习惯性看一眼对面的门,仿佛在期待什么。
意识到自己这个举动后,江时朝皱了皱眉,在心中提醒自己不可以再做,可第二天上下班,依旧会不由自主看向那扇门。
六点下班回家,江时朝洗完澡,靠着沙发上看电视剧。
只是看着看着,他便走了神,忍不住想起余时慕。
这一周江时朝和余时慕没有联系过。
江时朝一是考虑到余时慕在出任务,怕打扰到对方,二是也不知道说什么。
他和余时慕现在的关系有点复杂。
余时慕无论身材样貌都是他的天菜,虽然性子欠揍,总是把人气得牙痒痒,但也并非没有优点。
可如果问江时朝是不是喜欢余时慕,江时朝觉得还不到那个地步。
他觉得余时慕对他的感觉或许也差不多。
他们的相遇,除了救命之恩之外,还掺杂了欲/望和渴求。
灵魂和肉/体上的合拍,让两人无意中将对方放在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尽管两人都没有坦明,但都对此心知肚明。
江时朝对感情慎重,他对余时慕确实有一点好感,但也不会轻易将心交出去。
他在娱乐圈看透了人生冷暖,知道再好的感情都会有变质的一天。
但他的内心同样渴望着美好内的家庭,渴望拥有一个互相包容理解、可以相伴一生的爱人,再领养一个可爱的孩子,养只狗狗,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
这是一个很朴实美好,却也很难实现的愿望。
所有人都想如此,却不是人人都能如此。
“唉........”江时朝越想越乱,只觉得莫名烦得很,也没了心情看剧。
叹了口气,江时朝关掉电视,裹着毯子窝在沙发上。
没有了电视剧叽叽喳喳的声音,房间安静了下来,江时朝睁着眼睛,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忽地感觉到几分寂寞。
上一世,他无父无母,但好歹也有个铁哥们经纪人一直陪着他,苦也好乐也罢,都有人作伴。
好不容易又侥幸得一世重新活,却依旧亲缘浅薄......
嗡嗡——
手机的震动声,打断了江时朝的春悲秋伤。
江时朝一顿,猛地坐起来,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打开一看。
来电人是丁一鸣。
江时朝眼底划过一丝他自己也未曾察觉的失落,接通电话。
“喂,一鸣?”
不知对面说了什么,江时朝眼睛慢慢瞪大,脸色大变,只说一句“我知道了”。
便挂掉电话,冲进房间胡乱套了几件衣服,拿上钥匙和手机出门。
——
————
时间倒回半个小时前。
中心一号基地。
一间安静的疏导室,余时慕坐在桌边,翘着二郎腿,低垂眼眸看手机,不知在看什么,表情难以捉摸。
杨沫沫推门进来前,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杨沫沫挑了下眉,拉过椅子随意坐下,腿一抬,二郎腿翘起来,双臂一抱,嘴角挑起,语带讽刺:“天下红雨了,大少爷竟然愿意接受别人的疏导了?”
她刻意加重别人两个字。
那日亲眼见过江时朝给余时慕疏导后,杨沫沫就觉得这事就和自己没啥屁关系了。
以她对余时慕的了解,余时慕既然接受江时朝的疏导,那这两人就一辈子绑定了。
结果没几天,她竟收到要给余时慕疏导的消息。
不是江时朝的疏导,而是包括她在内的其他向导的疏导!
这可真稀奇。
余时慕没把她的讽刺当回事,收起手机,淡淡道:“我的精神图景会有点危险,我会尽量配合你,但你若是察觉不对,就第一时间离开。”
杨沫沫有些意外,她和余时慕性格其实不怎么对付,以前见面总会互相挤兑两句,这次竟然不怼她了?
杨沫沫觉得没趣,敛了敛脸色,微微挺直腰,摆出认真工作的姿态:“知道了。”
杨沫沫把手放在余时慕肩膀上,开始用话疗引导余时慕放松。
余时慕慢慢闭上眼睛。
黑暗。
又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我为什么要把你生下来!都怪你!都是你的错!要不是你,我就不会变成这样!就不会失去一切!”
“我就应该......就应该.....掐死你......掐死你!”
“不,不是这样!慕慕,慕慕......是妈妈的错,妈妈不应该这么说的,对不起慕慕.......对不起.......”
女人抱着一个小男孩,哭得无比伤心,眼神看起来那般绝望和痛苦。
“慕慕......妈妈的慕慕......对不起,妈妈病了,对不起......”
忽地,女人身影消失。
高大的男人领着一个美艳的女人回家。
两人都没有面孔,漆黑黑一片。
唯有女人修得又长又尖的指甲染上了鲜艳的红色。
小男孩望着那即将碰到他自己脸庞的红指甲,面无表情的伸出手,掰断了那只手。
凄厉的惨尖叫声响起。
小男孩被父亲关在一个狭小幽闭的房间,一日又一日。
没有跟他说话,送饭菜的人也只是把东西放下就走。
可有天,没有人送饭菜过来。
小男孩像是被所有人刻意遗忘了般,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
一天,两天......在第三天的晚上,小男孩发烧了。
他又饿又疼,他的眼泪情不自禁掉下来,情不自禁的呢喃着“妈妈”。
他以为他会死。
可他不想死。
他想再见到妈妈。
他狠狠咬上自己的胳膊。
就这样,他将自己的胳膊咬得血肉模糊,硬生生挺到了第二天。
成了末日后,第一个觉醒为哨兵的人类。
.......
滴答。
滴答。
血慢慢滴落在地。
小男孩身穿白衬衣短裤,站在黑暗之中,脚下鲜血如游蛇般蔓延。
洁白的衬衣被鲜血染红,脸上也沾上了血迹。
在他面前不远处,有着红指甲的女人坐在地上疯狂尖叫:
“怪物!他就是个怪物啊啊啊啊——”
“去死!你为什么不去死!你就是个怪物!”
“不会有人爱你!这辈子都不会有人爱你!!”
这个答案,他早就知道了。
小男孩面无表情的想,不会有人爱他。
包括他的妈妈,他的父亲。
他冷漠的看着面前这个被称为他继母的女人,任由她冲过来将自己推到丧尸之中。
正如她曾经所做的那样。
顷刻间,斗转星移。
场景又一变。
漫天都是红色。
丧尸的血,怪物的血,人类的血......汇聚成绝望可怕的末日地狱。
杨沫沫进到他的精神图景,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一幕宛若炼狱的画面。
她猛地瞪大眼睛,窒息的绝望和黑暗瞬间将她淹没。
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她看到一双冷漠暴戾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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