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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夜雨入北


第七章  夜雨入北

自古仁义圣贤参天地。

赤州千万年来,凡建国称王者,必受命于三方传国玉玺:神玺、国玺、秘玺。若有一失,则为天命不绶,必有倾覆之兆。而今开创天成王朝的夙氏确有一失,便是这三方玉玺中的秘玺。

夙氏本为前朝涅泫旧臣,叛国之乱后于昔日君王裘氏手中窃取王位,改楽都为阙城,国号天成。可到底是窃来的江山,涅泫皇帝亡国之时曾拼尽全力将三枚玉玺分道送出,以断夙氏的江山美梦。

夙氏斩杀旧王后,不惜动用重兵追赶藏匿玉玺的江湖高手,三天三夜后已截下两枚玉玺,而这最后一枚的护送者乃是亡国公主裘非羽。裘非羽所骑骏马为秘古山口所育的麒骢,可日跋千里且专行险峻之路,天成追兵在其后追赶月余,才在霍州以北的沼泽边缘将其围堵。传闻裘非羽宁死不降,连人带马奔入沼泽深处的白耀关,携着那最后一方玉玺沉于寒冷泥泞的沼泽之地。自此整个赤州大地再无秘玺下落。

夙氏接管江山之后奉行良策,刻意淡化缺失一枚玉玺的事实,并对外称秘玺早已归位,裘非羽是失了玉玺后羞愤自刎于白耀关。

然其中疑点众多,比如裘非羽尸首始终未见,而追击裘非羽的这只百人军队也在回朝后被解散,当中士兵解甲归田,却在返乡不久后先后毙命。且天成建国和各种祭天大典之上,也从未见皇帝拿出这三枚玉玺。

昔日宸宫旧人尽数散去,将近百年过去,就连见过那枚秘玺的人都已寥寥无几,更莫提那玉玺身在何处。

自此夙氏的天成王位一路稳坐,就在所有人快要忘记这缺失的一方玉玺之时,王朝却出了一桩大事。

昔日御史中丞白鹤留通敌叛国,裹挟十万军队逃往南域碧疆。

这便是雨安之乱。

一介文官,如何造反?

这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谜团。

方士有云:天不亡白,命定之意。意思是说,这白氏能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叛国,还带走了军队建立了自己的地盘,恐怕是老天有意为之。

百姓们闲来聊上两句,倒也未曾放在心上,只是近些年碧疆与天成之间的对峙愈演愈烈,战争似乎很快又要降临,州中百姓人人自危,小心嗅着各方的苗头。

如今秘玺一事尚未搅得满城风雨,但肖南回知道,这只是暴风雨的开端。

以往她溜出府去,往往都是和伯劳一起。长久下来,两人练就一身避开杜鹃和陈叔的好本领,装备从轻,再牵上两匹快马,出了阙城便是鱼入江湖之中。

在侯府时她可以借着杜鹃的淫威处处压着伯劳,出了侯府便是伯劳的天下了。

伯劳虽然小只,但是打起架来却异常凶狠。

她和肖南回不同,肖南回师承肖准,学的是上战场杀敌的功夫,江湖经验甚少,功夫虽高却容易吃暗亏;伯劳自却是安道院出身,专修刺杀和暗器,十四岁的时候已经在江湖高手榜上有排名,但天妒英才,她的身量自十四岁后便没再长过,安道院的掌门人最终将鼎鼎大名的窦氏刀法传了别人。

为了这件事,伯劳怨愤了好久,还曾立誓从此以后再不入江湖。

当然,伯劳的誓言最是不能信的。

像是在野飞惯了的鸟,虽然嘴上抱怨着饥寒交迫的辛苦,骨子里还是无法忍受笼中的锦衣玉食。所以肖南回开口提起霍州之行时,她故作姿态地扭捏了一番便答应了。

她用了三日时间暗中做了准备,留下书信后赶在酉时前最后一刻出城门,这样一来身后若有人想追,也要等到次日清晨城门再开的时候。

一路快马加鞭迎着朝阳向东北方向而去,两人行了十数日才到了霍州边界。

一入霍州,阳光便消失不见,近来天公不作美,整个霍州都笼罩在一块巨大的乌云之下。虽说气温远没有隆冬时节那样低,但因为连下几场雨,空气又湿又冷,地表一直覆着层泥泞,鞋靴一个不小心便会湿透,那种钻人肌骨的冷丝毫不比冬日里逊色。

两匹马的蹄子上一直裹着一层湿冷的泥水,赶路时便会打滑。几天下来,吉祥看着肖南回的眼神中充满怨念。

伯劳虽然身材娇小,却喜欢骑高头大马。那马有个响亮威猛的名字,名叫花虬,屁股上的毛带个旋,从后面看上去好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欲往霍州去,必经大沨渡。

而跃原便是大沨渡口旁的小镇子,因为经此前去穆尔赫的过路人颇多,镇子上倒也热闹。客栈酒家都在门口生了火炭,吸引赶路人进去缓和缓和冻僵的身体。

肖南回和伯劳牵着马挨家挨户地问,都被告知客满。要怪就怪这不寻常的鬼天气,虽已入春却还是接连下了冻雨,昏河上游刚刚融化的碎冰被上涨的河水冲向下游,水流又大又急,稍大些的冰块击到船上便是个洞,没有船家敢在这个时候渡河,大沨渡已经十天没出过任何一条船了。

赶着前往对岸的商客旅人都集聚在了渡口附近的几个小村镇上,客栈早就人满为患,不少老板坐地起价,可镇上的客房依然供不应求。

她敲开跃原镇上最后一家客栈的门时,已经是夜里亥时,开门的掌柜抱着个手炉,一双眯眯眼根本看都不看眼前的人,不等肖南回开口便抢先说道:“抱歉啊这位公子,小店客满了,打尖您得自个在里边找位子,住店可就得寻别家了。”

说完就缩了回去,伯劳赶紧上前一个迈步用脚卡住了门,眼珠转了转便看到屋内破木架子上,还挂着最后一把钥匙,于是压低了嗓子:“老哥,不是还空着间房么?我都看见了。”

掌柜摆摆手:“哪有哪有,你看错了。”

“天寒地冻的,老哥行个方便嘛。”

伯劳脚下稳如石敢当,那掌柜愣是关不上门,有些生气地说道:“都说了客满,你们怎的还在这纠缠?莫非欺我店小?我和你们讲,那天字号房早就让一位姓钟的贵客包下了,人家可是付了我一年的银子,我怎么能转头让给别人住?”

肖南回和伯劳对视一眼,都深知这其中套路,于是换上一脸诚恳:“掌柜的真真是个诚信人,如今天色这么晚了,那钟公子想必也不会来了,我们就住一晚,定不会给掌柜添麻烦。”

掌柜的果然为难一番,伸出肥肥短短的五根手指。

“五十两。”

她肉疼地笑笑:“成交。”

五个圆润可爱的元宝收入囊中,掌柜的眯缝眼似乎都睁开不少:“马棚在对面,错牵被偷本店概不负责。”

肖南回已经懒得搭理他,眼神示意伯劳先进屋里看看情况,自己牵了吉祥和花虬往马棚走去。

马棚内十分简陋,槽子里只剩些不太新鲜的草料,连豆子和燕麦的渣渣都看不到,吉祥不满地刨了两下地,她拿出些一早准备的干蘑混进草料里,它才勉强被安抚下来。

雨下的越发急了,她转身快步走回客栈。

客栈里也实在小的可怜,看起来比吉祥的马棚也好不了多少,一进屋便只有破破烂烂五六张桌子,还都挤满了人,有些付了酒钱只是想找个地方落落脚的,便都直接坐在地上。伯劳正挤在一个角落,扯着脖子喊她:“喂,这边!”

她除了身上蓑衣小心挤过去,也不知道伯劳是怎么抢了这个位子,竟还能匀出个破木凳子给她。她一坐下,伯劳又拉住她让屁股完全盖住那凳子。

“坐好了,小心一会让人抢了去。”

肖南回有些哭笑不得,要了两碗热汤面,一边吃一边观察着屋子里的人。

她左手边三四步远的地方是一名拖家带口的生意人,一家六口占了好大一块地方,从那人和他妻子的衣着可见家底殷实,只是孩子清一色的全是半大的女孩子,虽然规矩地坐着却仍不时要接受父亲的低声斥责,看样子是个求男不成的一家子。他们点了不少算得上奢侈的吃食,男人见桌上汤水用的差不多了,便一直低头看着账本,留下他的妻女也不敢继续再吃。

角落里坐在地上的散客中,有不少目光也在打量这一家,但多数也只集中在那桌上的美食,只有一人的目光隐蔽地落在那当家男人腰间和一旁鼓鼓囊囊的包袱上。那是个束着额带的中年汉子,身边虽无显眼的凶器,但那双指节突出的手一看便是练家子。他似乎是冒雨赶了很久的路,身上的粗布衣裳已经湿透,滴答落下的水在地板汇成一滩,蔓延到旁边的一张桌子下,那桌子下有双穿着白靴子的脚,此刻正有些嫌弃地往旁边挪了挪。

靴子的主人是个一身白衣的年轻公子,长相还算俊秀,只是那脸似乎是搽了太多香粉,白的吓人,他一手翘着尾指捏着个瓷杯小口喝着酒,一看便是自己带来的细瓷杯,看着比这店里的精致不少。他左右手两边各坐着两个妙龄女子,虽说没有望尘楼中那般绝色,倒也娇俏可人,都媚眼如丝地望着他,时不时低声娇笑两声,像是听那公子说了什么趣事。酒过两巡,两名女子越笑越夸张,简直要前仰后合起来,脂粉味飘到隔壁桌,那一桌的三名大汉却都不为所动,各个眼观鼻鼻观心,就连女子衣带拂过后背也岿然不动。细看三人虽穿着各不相同,放在桌案上的兵器却都是清一色的小镡横刀,处处透着股衙门气质,却不知为何要掩藏身份混迹于此。

肖南回垂下眼帘,赶在碗里的东西变凉前连面带汤吃了个碗净,伯劳显然是习惯了杜鹃的手艺,倒是有些矫情地剩了些。

她这次出来的匆忙盘缠带的不多,刚刚又教那黑心掌柜宰了一刀,实在分不出银两给她改善伙食,正要开口劝对方多吃些时,客栈的破木门再次被人推开。

一阵冷风裹着雨水潲进屋里,门口的人便有些埋怨,然而进屋的人却无半句抱歉。

当前那人一身天青色的褂子,长了张让人一看既忘的方脸。她本已收回视线,余光却扫到那人佩戴的刀鞘,蓦地停住。

这刀,看着有几分眼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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