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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 章 捡便宜的李有福


野狼骤然一口狠狠咬在黑熊的脖子上,大黑熊顿时痛得怒吼一声。

它那受伤的右前肢猛地一下拍向野狼的腰腹部,只听得“咔嚓”一声脆响,这头野狼的腰部脊椎竟直接被大黑熊拍断了。

果然,当真是铜头铁骨豆腐腰,这腰部实在是脆弱不堪。

然而,这一击对于黑熊而言,可谓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只因它右前肢上的铁夹锚刚才也重重地拍打在大灰狼的腰间,这下子,铁夹锚上尖锐的三角形铁刺更加深深地刺入了大黑熊的骨肉之中,只差那么一点,就要将大黑熊的右前肢彻底肢解了。

野狼深知自己身受重伤,命不久矣,但它却凶性大发,不顾一切地继续用力咬住黑熊的脖子,拼命地甩动脑袋,妄图扩大伤口。

大黑熊则继续扬起双爪,一左一右拍向两头野狼。一时间,“砰砰砰砰”的闷响声接连不断地响起。

两只野狼也是发了狠,死死地咬住大黑熊,一只咬住黑熊的脖子处,一只咬在黑熊的肚子上,拼命地想要撕开伤口。

“吼!”黑熊再次痛吼一声,原来它这一下拍打在野狼身上,右手的铁夹锚竟直接将它前肢的骨头都弄断了。

这一下,黑熊的右前肢从断裂处弯折下来,变成了奇怪的形状,仅仅只有一层皮肉连着,使得它的前肢没有完全分开。

李有福在远处静静地看着,心中暗想:还好这铁夹锚是夹在前肢上的,若是夹在熊掌上,那岂不是浪费一只熊掌?那可就太可惜了。

这一熊二狼此刻全部彻底失去了战斗力,可以说他们三个都已无法站立起来。不能再等了,现在正是李有福这个渔翁出场的时候。

再等下去,可就要浪费一大波生命力量了。什么都可以浪费,唯独这生命力量不能浪费,毕竟这可是比金钱更加宝贵的东西。

生命力量可以换来金钱,可金钱却无法换来生命力量。

唉,不过好像也不对唉,金钱似乎也能换来生命力量?

倘若有大把的金钱,便可以买鸡买猪,甚至买羊买牛来供自己吸收。

所以,金钱能买来生命力量,生命力量也能换取金钱。

究竟是生命力量贵重,还是金钱更贵重呢?一时间,李有福陷入了困惑之中。

算了,管他的,浪费可耻。李有福将手上的瓜子收了起来,然后快步朝着一熊二狼交战的地方走去。

随着李有福逐渐靠近,两只狼和大黑熊都察觉到了他的到来。

无论是大黑熊还是两只狼,都分别嚎叫起来,似乎是想要惊吓恐吓李有福,让他离开。

虽然这一熊二狼好像都完全失去了战斗力量,但李有福为防意外发生,还是施展了催眠之力,催眠让两头狼和一头黑熊忘记自己,让他们继续进行内耗厮杀。

他脚步轻巧而迅速地来到黑熊和两头狼的身边,接着左右手同时伸出,一只手掌按住一只狼,另一只手按住大黑熊,然后心中暗叫一声:“给我吸!”

瞬息之间,大股大股的生命力量便被李有福吸了过来。等到手掌下的那只狼身上再也没有生命力量传来,李有福知道它身上的生命力量已被吸光。

接着,他再次将左手按在另外一只狼的背上,继续开始吸收这另一条狼的生命力量。

最后,两只狼和一头大黑熊的生命力量全部都被他吸食一空。

不错,这一波真是血赚,不但收获了两头狼和一只熊,而且还收获了不少的生命力量。

如果是其他人,此刻肯定会马上将野狼和大黑熊的尸体弄走,尽快离开这处他们交战的地方。

因为这里的动静有可能会被其他野兽察觉到,而且这里因为有黑熊以及两头野狼的鲜血,所以这个地方很容易引来其他的野兽。

不过,若是普通的野兽,一般食草动物听到这边的打斗声,闻到这里的血腥味,它们就会远远地逃开,离这里越远越好。

而凡是敢来这里的野兽,都是实力强大、自信无惧任何敌手的难缠家伙。

不过这里并非长白山的深山,如今这里出现了大黑熊和两只野狼,估计在附近的食肉动物应该很少了。

李有福将两头狼以及大黑熊的尸体收入静止空间里面,这才开始继续上路。

这次他先是回到小溪的峡谷下,然后顺着小溪一路向着森林中前进。

这条小溪刚开始时,前面两边还是平坦之地,渐渐地,越向深山里走,小溪的地形便慢慢开始发生改变,两边的河岸变得越来越高了起来。

看来这条小溪的源头是在峡谷里面,现在李有福所处的这条小溪边上的河岸已有两米多高了。越向山里面走,峡谷的深度就越大。

顺着这条峡谷又向前走了五百米远,小溪边上的脚印越发密集起来。在这些脚印当中,好多大的脚印都有李有福的两个拳头合起来那么大,而且踩得非常深,看起来十分吓人。

这些大脚印由两个蹄印组成,后端较宽,前端较尖,外围有一定弧度,有七八厘米的深度,这无疑是大野猪的脚印。

而且这些脚印看着非常新鲜,因为脚印边上溅出的水渍居然还没有干。

确定是新鲜的野猪脚印后,李有福瞬间激动起来。他加快脚步,快速地向着峡谷的深处小跑而去。

跑了大约一百米远,他延伸到最前方的催眠之力便已经发现了一群野猪。

而且此时就算没有催眠之力  ,那些野猪在峡谷中弄出的动静  ,还有野猪的哼哼声  ,他也能够清晰地听到了。

这一群野猪有点奇怪,居然不是由大公野猪带队,而是由一只体型足有五六百斤重的老母猪带队。

为什么说这只野猪是老母猪呢?因为老母猪的体型和公野猪区别实在是太大了,他那大肚子下面吊着的一排排密集的大乳头  可就是最好的证明。

母野猪的肉一般没有公野猪好吃,但是李有福可舍不得将这样的大母猪杀掉,他还希望它到他的空间里去继续传宗接代,壮大野猪群体呢。

究竟是长白山的野猪属于女权社会,还是那只大公野猪被别的野猪拐跑了,或者是被猎人收拾了,李有福一时间也弄不明白。

毕竟这只是他来到长白山上,遇到的第一群野猪。

李有福数了数,这一群野猪一共有十七只,算是小型的野猪群。

除了最大的那只老母猪之外,还有四头四五百斤重的大野猪,五头两三百斤重的野猪,以及七头二三十斤重的小野猪。

“乖乖,快到我的空间里来吧。”

李有福从空间里面弄出四五根葛根藤,将它们拽在手上。这些有四五米长的葛根藤另一头,就被他放在了小溪边上。

紧接着,他又从空间里面弄出一些新鲜的红薯、嫩玉米以及南瓜。

不过,这些东西,南瓜都被他破开成两半三半,红薯同样也被它切割成两三半,玉米也是,玉米棒子被他切成了两半。

因为只有这样,这些食物的气味才能更好地传播出去。

李有福躲在峡谷边上的一个凹坑里面,还从空间里弄出大堆的野草,还有一些树枝,盖在自己的身上,将自己整个人全部遮盖起来,只露出眼睛的部分。

现在万事俱备,只等着野猪上钩,自动送上门来让他收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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