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醉落魄3
这世道乱哄哄的,农历四月初,朝廷组成首届内阁,接着各省又起了保路运动,演讲、请愿、罢市罢课、起义层出不绝。是年中秋才过几日,昌州忽闻起义,到了腊月二十五,小皇帝退位,这个国家再没了皇帝。
芳菲坐在明蓁的床边读着报纸,读着读着落下泪来,抚摸着隆起的肚子,“少铭,你看,共和了。虽然这些你看不见,但咱们孩子还能看见。”床上的明蓁睁开眼,吸溜着揉揉鼻子,收了烟枪,“你说你一个窑姐儿,这龙椅上到底是皇帝还是总统,跟你有屁关系?”然后目光落到她那碍眼的大肚子上,气儿又不打一处来,恨铁不成钢道:“你说你对得起爷吗?上赶着去给男人生孩子,还是去给死男人生孩子,爷也是白疼你了!”
芳菲叠好报纸,只是淡淡一笑,并不将那些戳心窝子的话往心里去。想起那时候明蓁发现她有了身孕,整个人都变了脸色,抓住她的肩膀问:“是谁,是谁欺负你了!”芳菲先是流下了一行泪,接着又破涕为笑,她摇头,“没有谁,是四少的孩子。”
明蓁好像才松了一口气,尽管接着又劈头盖脸地骂了她一顿,可她心里却是高兴的。虽然明蓁总是口出恶言,叫人听了心里难过。可再一转念,明蓁一夜之间身逢巨变,那种事情不是人人都能受得住的。曾少铭曾对她说,明蓁心不坏,他们青梅竹马许多年,虽然她从未吐露过心事,但他知道她就是有些心结打不开。
“就多担待些她吧,等她自己想通了就好了。就是委屈了你。”曾少铭曾抱歉道。
芳菲不觉得委屈。自己的心旁人看不见、旁人误会,才会有委屈。可她的心,曾少铭是看得见的、懂得的。虽然如今天人永隔,可她知道,他一定就在天上的某处看顾着她,不然怎么会给了她一个孩子?所以再怎样,她都不觉得委屈。
那一句“谁欺负你了?”让她在明蓁那里受的委屈也都烟消云散了。明蓁还是她认识的那个明蓁,她下意识地不会想她是不知廉耻的女人,或者自甘堕落不干净了,而是她被人欺负了。明蓁脸上那久违的紧张惶急,已经说明了她心里有多在意她。
芳菲细细交代,“我蒸了两个馒头在厨房里,回头你饿了就去拿。上回腌的酱菜应该腌好了,你可以配馒头吃。刚才灶头被人用了,来不及煮粥,我和东宝奶奶说好了,她煮好粥叫她给你送一碗……”
明蓁不耐烦地打断她,“这种粗茶淡饭吃了还不如不吃,你要有那钱,不如多给我买点福寿膏。”
芳菲叹了一口气,正想要劝劝她,门被人敲响了,接着是一个老伯的声音:“芳菲姑娘,时辰差不多了,咱们该去了。”
芳菲打开怀表一看,才发现已经到这个时辰了,忙应声道:“您稍候,这就来了!”然后拿了床头挂的半旧斗篷披上。
为了疏通关系能和曾少铭待一晚,芳菲散尽家财,连那小房子也卖了,最后两人只能在城南大杂院里租一间东南房落脚。这院子住了上十户人家,都是穷人,三教九流的,什么人都有。
老话说,“有钱不住东南房,冬不暖来夏不凉。”这房子逼仄,室内阴暗,一年到头都看不到太阳。夏天房子里又闷又热,冬天却又冷得像冰窟窿一样。但芳菲手里的钱,也只够负担这么个居所了。她怀着孩子,明蓁又离不开大烟,顶级的云土买不起,就是便宜些的,每两也两块大洋左右,她得精打细算着过日子。
芳菲正要出门,明蓁忽然叫住她,懒洋洋坐起身,“你等等。”
芳菲站住了,边整理衣裳边等她下面的话。明蓁下了床,在桌上的针线篓子里翻出了把剪子。芳菲一见,吓了一跳,“你?!”
明蓁嗤笑,“放心,爷不会寻死觅活的。”却是把凌乱的辫子拉到胸前。看穿她意图时,芳菲慌得要去夺剪刀,可还没走到她身前,明蓁已经把辫子一把剪断了。
明蓁丢了剪子,把辫子递给芳菲,“都民国了,还要什么辫子?早就想剪了,没头发多利索。努,拿去换几个钱吧,给爷买坛酒就更好了。”
芳菲鼻头发酸,“你这是何苦?”
她把辫子接到手里,惋惜地看着那乌黑的头发。她知道明蓁到如今还过不去心中那道坎儿。“女人怎么能没有头发呢?”
“老子不是女人!”明蓁怒道。
芳菲爱怜又痛心地望着她,像在看一个冷酷又无知的任性少女,然后垂了垂眼,轻声问:“那你是什么?”她并没打算明蓁会回答她,一摇头抿住唇出门了。
是啊,她是什么呢?明蓁想,她就是个怪物,男不男女不女的怪物。
把芳菲叫走的,是住在同个大杂院子里的一个叫林伯的老头儿。林伯会拉胡琴,原先同孙女一起卖唱为生。后来孙女嫁了人,跟着婆家去了外地,他就自己过了。老人家闲不住,整日里拉琴。
芳菲身材瘦削,肚子虽然隆起来,但穿了肥大的衣服尚且能遮住。最苦的时候,她想过再回艳阳苑的。可做了妓子,这辈子都没回头路走了。那夜大牢里,天地为媒,神鬼为证,她和曾少铭拜了天地,她做了他的妻。她为人妻,不能做让他蒙羞的事情,更不能让他们的孩子在那种地方长大。她会好好教这孩子,让他读书明理,让他未来成为和曾少铭一样的人。
芳菲性子好,人又好看,院子里没有不喜欢她的,谁家接到能赚钱的活计也都想着她。开始芳菲跟着左邻右舍一起为人家浆洗衣裳,虽然挣得少,勉强可以果腹。后来肚子一日大过一日,实在没办法窝着肚子坐在小凳子上洗衣服。
芳菲托邻居们给她找些力所能及的活儿,那林伯听说她能唱曲儿后,便问她要不要跟着他去天茗居里唱曲儿。他在那边唱了许多年头,和那老板也熟,去那边的客人也都算体面,给的打赏也多。芳菲这才重操旧业,同林伯一同去卖唱。
她想着,趁着现在还能走动,她要多唱几场,先存下点钱,等孩子出生后她就不再去卖唱了。虽然她没什么本事,可还有一双手。给人洗衣做饭缝缝补补,她要干干净净地把孩子养大。最近听说洛州有家机器缫丝厂,她可以过去做女工。
明蓁茫然地看着镜子里那个头发蓬乱的怪物,半晌将镜子一盖,走到了院子里。院东头住了一个刚出师的小剃头匠,这会儿正在收拾挑子,准备出门。
明蓁找过去,“给我剪个头。”
那剃头匠名叫碾哥,是个二十不到的老实青年,虽然明蓁穿着男人衣服,却还知道她是个女人。他红着脸摆手,“使不得、使不得,我只会剃男人头,不晓得怎样给女人剪头。您还是去泗水桥那边的理发室里去,那里有专剪女人头的。”
“用不着那么麻烦,你就当男人头剪吧。洋人见过吧,照着洋人男人那样剪就成。”明蓁说着大剌剌往那可以当凳子的有三层抽屉的红漆小柜子上一坐,这下碾哥没办法装扁担了。
碾哥脸红了半天,剃头匠的“梳、编、剃、刮、捏、拿、捶、按、掏、剪、剔、染、接、活、舒、补”十六绝,在明蓁头上都用不上。共和了,到处都在剪辫子,其实早些年就有不少人剪了辫子,不过出门的时候戴着假辫子而已。
碾哥在明蓁的催逼下,还是动了手。虽然没给女人剪过短发,可毕竟是个手艺人,自己琢磨了一下子,便试着把那一刀切的齐耳短发修短,打了层次,还给她抹上了头油。然后拿了镜子给明蓁,问她可还满意。
明蓁从那镜子里瞥见一张涨红的脸,忽然想起了一个人。这么久了,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他?如果没人发现他,大约就饿死在下头了吧?明蓁打了个哈欠,不想去想。这世道,死了也是个解脱。
明蓁把头发往额头后拨去,就像画报里洋人的背头。“行了,就这样,回头你找芳菲拿钱去。”
芳菲是大杂院里最漂亮的女人,天仙一样。碾哥连看她一眼都没勇气,哪里敢去找她要钱?慌得摆手道:“不用不用,都是街坊邻里的……”
明蓁也不跟他客气,晃着回了房,往床上一栽。少了头发,头都感觉轻了不少。仿佛剪掉的不是头发,而是发烂发臭的前世。
明蓁浑浑噩噩过着日子,充耳不闻窗外事。这一日她抽了一会儿烟,又美美睡了一觉,醒来时浑身舒坦了,肚子却饿了。正要起床去找吃的,外头慌里慌张跑进来个半大的男孩子,也是住院子里的,叫东宝的报童。
东宝宝连滚带爬地跑到明蓁身前,拉着她就往外走,边拖边急道:“蓁姐姐,快、快去天茗居,芳菲姑娘被人欺负,去晚了,就被抢走了!”
原来那天茗居一向客人都还算体面,可最近这些日子来来往往闹大兵,城里也就多了不少不三不四的人。今日就正好叫芳菲给碰上了。
那两个地痞见芳菲长得好,就荤天荤地地调戏起来。店主怕生事,打个岔儿叫他们先收工回去。可那地痞不干了,非说没唱够时间,然后对着芳菲动手动脚起来。林伯想要阻挡,给他们推了一跤。那几个人就要拉着芳菲去别处耍,芳菲不肯,拉拉扯扯间芳菲的怀表掉了出来,被那两个地痞抢去了。
芳菲急得要把东西拿回来,那两人就说芳菲在勾搭他们,是暗娼,要带她去见官……东宝赶巧就在那附近卖报,眼看芳菲要吃大亏了,忙跑回来找明蓁。
明蓁听罢一言不发,却是掰开东宝的手,径自走到厨房。也懒得管是谁家的,挑了把锋利的大菜刀,只凉凉地说了两个字,“带路。”
两人一路疾跑到天茗居,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了。大家指指点点,却无人敢上前。因那两个地痞做派猖狂,直言自己是新衙门里的人。谁也不晓得他们的背景,虽觉得芳菲可怜,可也不敢真为一个卖唱女出头。
明蓁在床上躺的日子太久了,烟酒又伤身,跑到这里也已经气喘吁吁了,刀都快拿不稳了。可透过人群,见那两人逗狗似得拿着芳菲的怀表,恶心的手还不住往她身上揩油,明蓁感觉像有人在她胸口点了炸药。
她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条破布带子,把手和刀柄缠在一起,用嘴咬住死死打了一个结,走上前二话不说举刀就砍。
其中一个胖些的地痞余光瞧见了,唬了一跳,拉着同伴一起躲开了,骂道:“哪来的疯子!”
再定睛一看,竟然是个剪着男人头的女人。虽不如芳菲貌美,倒也别有一番风情,忍不住淫笑起来,“真不错,又来一个,正好和兄弟们一起耍耍。”
明蓁挥动着手里的菜刀,“把东西还回来!”
那两人当她是个女人并不放在眼里,还像逗弄芳菲一样左闪右避地逗她。明蓁却杀红了眼,才不管会不会出人命,只是没有章法地乱砍,动作却一回比一回慢。
那两人看她来真的,一人躲着她,另一人趁她不注意,一脚踹在她后腰上。明蓁立刻被踢飞了出去,撞在桌子腿上,桌上的茶壶、茶杯滚落下来,都砸在她身上。
芳菲一直忍着的泪再也忍不住了,牙齿深深嵌进下唇里,踉踉跄跄冲到明蓁身边,想要扶她。明蓁却自己挣扎着站了起来,随意一抹嘴角的血,又向着两人挥刀,“把东西还给她!”反反复复就是这句。
毕竟是膀大腰圆的壮汉,明蓁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缠斗间,那两人不过被刀割破了些皮,明蓁却是鼻青脸肿。可那一双眼睛,满是剑影丛生,杀气腾腾。摔倒了就再爬起来,疯子一样逼向两人。
旁边的人都看不过去,开始是小声嘀咕,后来渐渐声音大了起来。
“快把人姑娘的东西还给人家吧!”
“两个大男人打个女人算什么事儿!”
“快走吧,别被疯子砍了,不上算。”
……
那俩地痞此时也被明蓁的疯样吓住了,那股不要命的架势,着实很吓人。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再这么疯下去,吃亏的还不是自己?两人互看了一眼,把怀表一扔,骂骂咧咧走了。
明蓁喘着粗气,抹了一把鼻子流下来的血,弯腰捡起怀表。打开来,还好没摔坏。芳菲扑到她身边,眼泪一串一串往下掉,“你不要命了啊,你怎么那么傻!”
明蓁想笑,不要命的是她吧?挺着个大肚子,还敢跟人抢东西……可她一笑,脸就疼,嘶嘶抽着凉气,把表塞进芳菲手里,“人没了,东西不能再没了。”
人哪,总要有些念想才活得下去吧?
一灯如豆,昏暗的光影里两个人面对面坐着。芳菲把明蓁的衣服脱去,仔细给她上药,一边上药一边擦着眼泪。
“行了行了,别哭了,哭得我心烦。你再这么哭下去,肚子里的拖油瓶要变丑八怪的。”明蓁不耐烦道。
“疼吗?”
“你说疼不疼?爷是没有枪……”明蓁忽然顿住了,她的那把手枪给了沈彻。倘若她有枪,倘若她还是那个明五爷,那两个地痞死一百次都不够。
芳菲怕触了她的伤心事,小心翼翼道:“你别生气,下回我会小心一些。我把眉毛画耷拉着,把嘴也画这么大,东宝奶奶说涂上姜黄粉……”
“以后不许出去了!”
芳菲急着争辩,“我下回一定小心些,不会惹到别人的。”
“谢芳菲,你懂不懂,这不是你的问题。你就是个丑八怪,那些臭男人只要有歪心思,一样不会放过你!”
芳菲拉住她的手哀求道:“我不出去怎么办?我不能卖少铭的怀表,不能卖他留给我的戒指,我……”
“我去。”明蓁忽然打断了她。
芳菲怔住了,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什么?”
“以后我出去找事做,你好好在家养胎。”
芳菲不会懂她刚才有多怕,怕芳菲被人欺负,怕失去她。虽然她总是埋汰芳菲,可芳菲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有最纯真善良的心,未来也会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她是她霜冷孤宵里唯一最接近母亲的陪伴,是寒冬沁骨的长夜里唯一的一点温暖。她不该受那些罪,她值得更好的生活。
明蓁在被踢飞的那瞬间,痛意纵横将麻木剥落,她忽然想明白了,既然死不了,那就活下去吧。她是已经死过一回的人了。芳菲还得靠她,曾老四的孩子也得靠她。
芳菲不可思议地望着她,可她抽大烟,哪里做得了事?
明蓁仿佛看懂了她的顾虑,把头偏开,淡淡道:“你帮我,我戒烟,再不吸了。”
可戒烟若真那么容易,这世界上也不会有那么多在福寿膏里难以自拔的人了。
芳菲向邻居们打听戒烟的方子,买了曼陀罗戒烟丸,参鹿戒烟丸。只吃这个也不够,烟瘾上来,像无数蚂蚁在骨头里咬,浑身发凉,精神恍惚,鼻涕眼泪一齐往下淌。怕明蓁控制不住自己,邻居们帮着一起把她捆在床上,告诉她熬过十来天,这烟就能戒了。
头三天最难熬,绳子都勒进了肉里,手腕脚腕磨得一片血肉模糊。明蓁在屋子里哀嚎,芳菲在门外流着眼泪缝补衣服。芳菲常常被那痛苦的呻吟声搅得快熬不住想放弃,可为了明蓁好,她又强迫自己硬起心肠,再怎样都要坚持下去!
明蓁在床上被捆了半个多月,千辛万苦熬过了十几天,身体的痛苦感总算慢慢减弱了,甚至连同胸痹的症状也都轻了。她身子还弱,芳菲又让她将养了一月,确认她再不会犯烟瘾了,这才放心让她出门找事情做。
明蓁那一头短发,自然是没法子做丫头,她自己也只愿意做些男人的活计。她做过跑堂的,拉货的,去码头打零工,跟男人们混在一起做扛工。开始她连一个麻袋都扛不动,后来渐渐能扛起来了。虽然动作慢,比人家扛的货少,但当日结算,多少总有些入项。
明蓁每回领工钱的时候,看到手里那点钱,忽觉人生如梦。她从前打赏叫花子都不止这个数,可如今看到这少得可怜的工钱的时候,心里竟然这样欢欣。
芳菲每天除了洗补衣服,就是琢磨怎样用最少的钱做最好的饭菜。等到快要收工的时候,她就站到院子里,直到看到明蓁同一起做工的人回来,提着的那颗心才能放下去。
明蓁的肩膀磨破了,双手也磨出了茧子,从前白皙细嫩的肌肤,很快也都变黑变粗糙了。芳菲每天给她上药,拆了棉袄在她肩膀处垫上厚厚的棉花。芳菲心疼得想哭,可还是露出笑颜,跟她闲话每日大杂院里的新鲜事。
明蓁这时候总是把头靠在芳菲肩窝里,像小时候在二姨娘身边撒娇一样,只是她现在不会喊疼了。干活很累,可一想到做完了这些,拿到钱回家,芳菲会给她擦脸,还有现成的热饭热菜,心里就很平静、满足。
芳菲对着上完药的地方吹了吹,对着懒洋洋的明蓁道:“困了吧?去床上歇一会儿。”可刚说完,忽然“哎呀”了一声,捂住肚子。
明蓁吓坏了,紧张地问:“怎么了?”
芳菲眨了眨眼,“他踢我了。”
明蓁蹙着眉,不知道她说什么。芳菲赧然一笑,拿着她的手放在自己肚子上,“你摸摸,他在动。”
明蓁其实打心里害怕芳菲的大肚子,一想到里头住着个小人儿,总是觉得说不出的古怪,更别说去摸她的肚子。但此时她的手放在那圆滚滚的肚子上,紧绷的皮肤下有一种脆弱的柔软。不多会儿,她感到有什么东西踢了她的掌心,把她惊得收回了手。
“好玩吗?”芳菲笑问。
“简直像妖怪在肚子里。”明蓁咧咧嘴。
“瞎说。少铭说洋人都把小孩子叫‘小天使’。就是白白胖胖,身上还有翅膀的那种。”
“呵!我看叫讨债鬼才对。”明蓁忽然骂了句,“曾少铭真是好运气。”
芳菲莞尔,推了她一下,“嗳,你怎么又说粗话了?”
“哎呦,我怎么不能说了?那些男人,哪个不是把脏话挂在嘴边的?怕我带坏小孩子吗?放心,以后我当了爹,不会在他面前说的。”
芳菲无奈地一笑,“明蓁啊,你是女孩子呀,怎么当爹?”
见她的火气又要窜上来了,芳菲忙拉住她的手,柔声道:“我记得少铭给我看过一本杂志,上头有一幅法兰西人的油画,叫‘自由引导人民’。我才晓得人家代表自由的神,竟然是女人,是女人在引导自由。他让我不要自怨自艾,说真想带我去看一看美利坚的那座自由女神像……
明蓁,不要做男人好不好?既然咱们生来就是女人,那就做女人。咱们做不了男人能做的,就做女人能做的。”
明蓁不说话,但也没有像斗急了眼的公鸡一样反唇相讥。芳菲歪着头去寻她的眼睛,“你看,我比你大两岁,往后,让我来做你的姐姐,好不好?孩子生下来以后,可以叫你二妈,或者小姨……”
明蓁撇了撇嘴,“哼,瞧我被曾老四害的,本来还能当爹,现在变成小妈了。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给人当姨娘去了。”
芳菲笑起来,“那孩子名字叫你起好了。”
“好,你说的!”明蓁眼珠一转,芳菲瞧她那样子就开始后悔了,果然明蓁狡黠一笑,“既然是曾老四的仔,那就叫小四吧。”
芳菲要哭,“怎么能叫曾小四呢?换个大气点的名字吧?”
“嗨,爷没给他叫‘狗蛋’‘财旺’就对得起曾少铭了。”
芳菲丧气极了,拉着她的袖子轻摇,“好明蓁,再想一个吧?我晓得你肚子里很有学问的,最会起名了。”
可明蓁故意不理她,两人吵吵闹闹了半宿,芳菲梦中呓语都在说“换个名字吧……”
明蓁静静望着芳菲的睡颜,在心里轻轻道:“曾少铭,放心吧,总有一天,我会让她们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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