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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剔银灯2


这日沈家早早派了车来,二管家亲自来请人。

督军府是从前郁亲王在洛州的一所别院,明蓁从前也去过。郁亲王是洋务派的,这宅子修得也是中西合璧。明蓁想起明老爷私下里却说:“那叫什么中西合璧,简直是不伦不类。”

沈督军受任来头一回公开宴饮,来的除了军政界要人就是巨贾名流。育浦街比寻常巷子要宽一倍,但今日这宾客盈门的阵仗,还是把个门前大街堵了个水泄不通。明蓁嗤笑,“倒有几分当年我出嫁的排场呢。”

温瑞卿一直紧绷着脸,手攥成拳放在膝头。明蓁挨着他,感到他身上所剩不多的肌肉也绷得紧紧的。也是,去见“仇人”呢,笑得出来才怪。

好不容易汽车蹭到了大门前,远远就见大门旁贴墙站着两排荷枪实弹的士兵。那制服,怕也是新做的,簇新簇新的。沈彻一身戎装同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在门口迎客,做足了姿态。

透过车窗,明蓁仰头看着那宅子檐上蹲着的镇瓦兽,心里想,这世间什么东西能留得住呢?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唯一能留住的,怕就是这一分“高朋满座”吧,但前提是你得保证自己是这宅子的主人。

明蓁同温瑞卿下了车,一下车,明蓁就挽上他的胳膊。二管家引着两人往前去,明蓁款款走到沈彻面前,颔首一笑,“沈大公子……这位是?”

“这是三弟沈征。”沈彻介绍,又对那男孩子道:“三弟,这是二哥和二嫂。”

虽然他去查过户籍了,他们两人确实已经登记结婚,但这两个字从嘴里说出来,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满心的别扭。

到底是沈家的孩子,即便他眼中明明有疑问,可那孩子还是恭恭敬敬叫了声“二哥二嫂”。

周围来来去去的客人多,温瑞卿也不好在这里闹脾气。沈彻将手边的事交代给了大管家和沈征,自己领着二人去见沈父,一路上低声相劝,也带了些兄长的督促:“待会儿见了父亲,管好你的脾气,有什么事都可以慢慢商量。”

明蓁见温瑞卿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挽在他胳膊上的手轻轻拍了拍他,示意他放松。

温瑞卿同她对视一眼,眼中尽是感激——这个虚伪的、叫人窒息的家庭,他自己是一刻都不肯呆的。若不是她同来,他怕是早就要跑走了。如今就算为了她,他也得忍下去。就像昨日商量过的那样,安安静静待到开席,到时候趁乱溜走,就真正同这个家庭一刀两断了。

沈父还在书房,几人到了一方名为“卧云轩”的小庭院。有听差的进去通报,不一会儿出来了,叫温瑞卿进去,明蓁则是等在外头。

这小园子修得雅气,明蓁随意走了走,看看花草。沈彻目送着温瑞卿进去,余光见明蓁正弯着腰在看一朵橙萱。他想了想,走了过去。

原来那橙萱花蕊里停了一只青粉色蝴蝶,对着花蜜抽吮,双翅轻挥,丝毫没有觉察到有一双手正在靠近,下一刻就要把它捉到手里。

这个位置被一座堆叠的假山挡住,旁人的视线探不到这里,正是一个谈话的好地方。

“明蓁。”

他声音刚落,就听见明蓁懊恼地“啊!”了一声,那只蝴蝶从她指间溜走,从沈彻面前仓皇飞过去了。

明蓁带着点不满瞪了他一眼,但也没说什么,也不理他,继续赏花。纤腰一抹,袅袅娜娜,身段出落得十分周全。

沈彻走近几步,压低声音,半是规劝半是威胁,“明蓁,我知道你同二弟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假夫妻。我劝你你不要乱来,我弟弟虽长你两岁,到底是个单纯的性子。”

明蓁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然后走到他面前。沈彻只见她耳旁的那对祖母绿的耳坠子晃着柔润的光,晃着晃着就到了眼前。人停下了,耳坠子仍然在晃。

明蓁仰起头,挑衅地笑望着他,“我同他三媒六证,有凭有据,他如今也有了后——我到底怎么他了,让你觉得我在乱来?”

她逼得太近,那张微微润了口脂的粉唇,在眼前一张一翕,把他的呼吸都带乱了。

虽然她打扮不见得怎样华贵,那份雍容沈彻是服气的。那时候的自己为什么没有发现她身上有这样致命的吸引力?还是说,其实那时候他是很自信的,心中装了豪情万丈,并不把女人放在心上。如今壮志得酬,江山权力在手,他本就心性高,难免一点自负,等闲女子也入不了他的眼。明蓁便成了那朵浑身带刺的花。尤其知道她成了弟妹之后,那求不得之上又蒙上一层背德的诱惑?

沈彻扯回了思绪,垂目迎向她的逼视,声音压得很低,低沉似耳语,“若你恨我,冲我来,别害他。”

明蓁觉得这人好笑得紧。所谓“爱恨情仇”,她对他无爱无情,何来的“恨”?她不过是愿赌服输罢了。

她拿了帕子掩唇一笑,又走近两步,然后踮脚到他耳根,呼出的气息叫他麻了半边身子。

“沈大公子,你倒说说看,我要是恨你,该怎么冲你来?”

沈彻一垂眼就能看清她细软的发,在微醺的轻风里浮动,那没抿进去的碎鬓发都蹭到他脸下上来,又轻又痒,像人拿了拂尘在他心上扫,只是明台未净,还惹起了一片尘埃。他心底涌出一股子冲动,突突地往上冲。

明蓁不过想刺他几两句,可忽然见他的脸慢慢逼过来,眼睛紧望进她的双眼里,越望越深,里头翻滚着浓郁的欲望把她给吓住了。她下意识地往后退,要避开这危险的人,沈彻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把她拽到身前。

明蓁这些年讨生活,最知道男子与女子力量上的差距,她不做无谓的挣扎,只挑衅地盯着他,似笑非笑,“大公子这是怎么了?我好好穿着嫁衣等你入洞房你不要,现在做了你的弟妹,你反而想要我了?真想不到……”

沈彻不说话,明蓁却感到他的手在收紧,面上的肌肉也越绷越紧,整个人都在克制快要爆发的——大概是怒气吧?

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忽然被远处一阵激烈的争吵声打断,也让沈彻的理智又回到了原地。他甩开明蓁,头也不回地往父亲的书房处走去。肯定是二弟又说了什么惹怒了父亲。

明蓁撇撇嘴,这人怕是有毛病。继而叹了口气,人果然都是贱脾子。

余光忽见漏窗光影一闪,她偏过头去看,却什么都没看到。那听差的却走到了面前,恭恭敬敬道:“老爷说请奶奶进去说话。”

明蓁低头理了理裙子,又抿了抿不曾乱的头发。这种大宅子的生活真讨厌啊,不过好在就呆这一日了,且陪着他们耍一耍吧。

明蓁缓步进了书房,先映入眼帘的是地上一片碎瓷,房内桌翻椅斜,像才经了一场风暴。温瑞卿的脸肿了半边,抿着唇站在一边。明蓁拿捏出一个紧张的神情,快步走到他面前去查看他的脸,关心地问:“你没事吧?”

温瑞卿摇摇头。

明蓁这才转过身,去看沈父。沈父沈士坚身材魁梧,一头短硬的头发,圆方的面庞,颧骨微耸,显得一双眼睛发出的光越发威严。不得不说,倒是十分有上位者的威容的。

明蓁对着正在审视着自己的沈父行了一礼,不卑不亢地问了安。

沈士坚自然将两人的关系又盘问一遍,明蓁应答得体,同温瑞卿说的倒没什么出入。虽然这不是他挑的儿媳妇,但这女人还算落落大方。

“你家里都有什么人?”沈士坚最后问。

沈彻在明蓁开口前,忽然抢过话头,“父亲,既然事情已经如此,木已成舟,我看厉元礼的事情就算了吧?老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二弟他们毕竟少年夫妻,感情深笃。就为了厉元礼那点儿兵和地盘,坏了二弟的幸福和咱们家的声誉,不值得。就是不联姻,只要父亲发话,儿子也有把握吞掉厉元礼。”

他不想让父亲知道,明蓁便是当年那个总督家的千金。那时候他假成亲,并没有叫家人知道。事后,他背弃了同志,将那五千条枪暗中交给了沈士坚,沈家才能从一个小小的民团日渐壮大,有了今日的成就。但对于这些军火的来历,沈彻一直讳莫如深,沈士坚更是个只问结果,不问过程的人。

沈士坚捏了捏眉心,二儿子恨他,他知道。没有父母之命便成了家,确实是温瑞卿能做得出来的大逆不道的事情。本指望着他给沈家做一些贡献,但如今看,怕是不能够了。刚才这个逆子态度坚决,直言若他棒打鸳鸯拆散他们夫妻,他自会去捅到报社里去……

如今正是他稳定局面的关键时期,并不想惹什么麻烦。想到这里,沈士坚蹙了蹙眉,凉声道:“既然如此,就随我到前面见客,尽一尽你沈二公子的义务!”

温瑞卿还想再回嘴,被明蓁牵住了袖子。她轻轻摇摇头,温瑞卿这才抿住了唇。

两人从沈父的书房里退出来,先被安排在一间厢房里休息。下人得了沈父的示意,带了冰块和药箱,道:“老爷说了,二公子面上肿消了就到前面去。”

下人退了出去后,明蓁拿了纱布包了冰块给温瑞卿消肿。因怕隔墙有耳,两人都没有说话,只听得房内的时辰钟滴答滴答。

不多时,几个丫头拥着沈夫人进来。三十多岁的女人,身段窈窕,正是风情最盛的年纪。温瑞卿自然是一张冷脸,但明蓁却笑脸相迎,给足了她面子。

沈夫人本就是送首饰来,见这儿媳妇如此上道,一高兴,把手上几个绞丝金镯子都卸了下来给她戴上。

明蓁并不同她客气,大大方方收下,一股脑儿全戴在身上——他们不就是嫌弃她寒酸,拿银子来羞辱她吗?那尽管羞辱好了,真是多多益善、求之不得。

她嘴上抹了蜜,把个沈夫人哄得十分开心,但温瑞卿的脸色却是难看到了极点。等沈夫人走了,明蓁又来哄温瑞卿,毕竟她也“认贼做母”了。

“生气了呀?”

温瑞卿紧抿着唇,也不再让明蓁给他敷脸。明蓁绕到他对面,支颐笑他,“真生气了啊……我那是哄她玩的。咱们回头要逃的,不好节外生枝。”

温瑞卿被她说服了,可还是心有不甘,“你为什么要她的东西?”

“为什么不要她的东西?这些本就该是你娘的东西,她霸占着,如今我替你拿回来不少,你不感激我,还同我甩脸子吗?”

温瑞卿被她噎得没话好说,明蓁又将他脸掰过来看了看,又给他敷了会儿冰,“识时务者为俊杰,见机行事嘛。好了好了,别气了,啊?”

到底是唯一一个同他关系亲近的女子,温瑞卿被她这样一哄,实在也不好意思再气下去。毕竟她也是在帮他。

待到他脸上的红肿退去,差不多能见人了,两人方去了宴会厅。

宅子里有幢三层的西式洋楼,拱券外廊,白墙红瓦,是从前裕亲王专门为招待洋人盖的,这会儿正好用来待客。

仆人引着两人到了客厅,沈夫人正在应酬女眷,见明蓁来了,抛开众人热情走过来招呼两人。

果然是大宅子里的当家女人,即便对着温瑞卿的臭脸,依旧不失风度。“二公子就放心把媳妇交给我吧,你父亲在那边,你大哥也在,你也过去陪陪客。”

温瑞卿本就不是个爱应酬的性子,更遑论还要同那冷血的父亲一起,摆出一副父慈子孝的样子给众人看?因此站在那里既不应话,也不肯动,很下沈夫人的脸子。

沈夫人托了托发髻掩饰掉这一分尴尬,明蓁见状则是一笑,转身给温瑞卿理了理西装,摆正领带结,细声交代,“别喝酒,别抽烟,叫他们给你煮杯三花茶喝,这里人多,降降火。”后面一句,声音更低,只他们两人听得到,“忍不了,也要忍着。”但外人瞧见了,却是一副情深意笃的小夫妻模样。

温瑞卿勉为其难地点点头,跟着仆人走开了。沈夫人则是牵了明蓁的手往小花厅去——这样的媳妇才省心,甭管她是真心还是假意,至少面子上皆大欢喜。沈夫人也乐得做个“好”婆婆。

明蓁走着走着,感到有一道目光戳在自己背上。转弯的时候她停了停,偏头看过去,在语笑喧阗的人群里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两人的视线对到了一处,陆云从没有丝毫避讳躲闪,甚至冲她举了举杯,然后缓缓喝了一口。石榴红色的酒染了他的薄唇,倒像是喝了谁的血。

明蓁抽了抽嘴角,忘了他今天肯定也会来这里。

“二少奶奶?”沈夫人拍了拍她的手。

明蓁回过神,“哦”了一声。

沈夫人也顺着她刚才的视线投过一眼,笑着问:“是不放心二公子呀?”

“没有的事,夫人您说笑了。”

两人谈笑间到了小花厅,这边是女眷们的休息室,通向辅楼,也方便客人们到辅楼边上的花园里去看花。

花厅里搭了几桌麻将,语笑不绝于耳。明蓁目光扫了一圈,好在是没什么熟人,也就放了心。毕竟共和后,新贵换旧贵,早就物是人非了。

见沈夫人进来,众人都笑着招呼。沈夫人将明蓁引见给几个最有头脸的夫人后,问明蓁可会打牌。明蓁是牌桌老手,却是谦虚道:“只会打一点,打得不好,夫人们只要不嫌我总出烂牌就行了。”

沈夫人叫人又开了一桌,她翩然在花厅里一转,凑出了一桌麻将。明蓁只听不说,假作认真打牌。她下家是个二十几岁的小姐,圆鸭蛋脸,面容姣好。一身的细白皮很夺眼目,人略丰腴,却算不上胖,只觉得那粉白嫩肉十分讨人喜欢。这被叫作陆二小姐的,一直在被众人打趣,原来这一位是在和沈彻谈婚论嫁中。

明蓁从那零星的笑语里也拼凑出不少消息。陆家从锦南迁来洛州,也不过就是这两三个月的事情。陆二小姐陆蕊秋一向自视甚高,所以拖到这个年岁还没嫁人。但在洛州遇到了沈彻,一眼就相中了。那陆家,一贯的财大气粗,陪嫁极多……

明蓁暗笑,呵呵,难怪那什么司令家的傻姑娘要配给温瑞卿,原来沈大公子有更大的用处呀。啧啧啧,这一家子好算计,这吃相也真叫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打了几圈麻将,陆蕊秋就换成陆家大奶奶苏梦华,这位是个细眉细眼的清寡的长相,因为是孀居,所以穿得很素净。

明蓁再无所谓也忍不住好奇起来了,孟小棠是怎么会成为陆家三爷的?她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认错人了。她已经赢了不少了,但为了探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决定喂点牌给人家。果然苏梦华一高兴,话也多了起来。明蓁故意把话头带到了陆云从身上,众人便说起了陆三爷。

明蓁上首那位爱做媒的谷大奶奶笑问:“你家三爷可有了婚配?我侄女正待字闺中呢,相貌也不差。要是能凑成一对,那不是美事一桩?”

苏梦华撇嘴笑了笑,“别想了,我们三叔人不大,主意可不小呢!谁敢给他做媒?更何况——”说到这里她转身看了看,仿佛在避讳什么人,然后方才压低了声音,“他在学什么洋文,请了曾四小姐做家庭教师,两个人整日里黏在一起,我瞅着——呀,碰!”

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沈夫人笑问:“我们到洛州日子也不短了,好像从来没见过你家陆夫人?”

苏梦华神情古怪地笑了笑,“她呀,不大出来应酬的。”

等到牌搭子又换了一轮,刚才一直在旁边看牌的一位太太才神秘兮兮道:“说起陆夫人,我见过一回的,不怎样能上台面。我听我家老爷说,陆家大爷前几年被绑匪撕票没了命,四爷爱玩,出车祸弄瘸了一条腿,整日里在家里不见人。陆老爷是也是个不管事的,现在陆家主事的,就是这个三爷了,不过他不是陆家正房太太的生的,现在的这位陆夫人也不是正房太太。”

明蓁竖着耳朵听着,在心里拼凑着陆云从的来历。冒名顶替?好像也没那么容易,那就是拜了干娘?可这种大户人家,谁会把家里的钱权交到外人手上?正琢磨着,忽然有个丫头跑过来,“谷大奶奶,您家的姆妈说孙少爷闹肚子呢,叫您过去看一看。”

谷大奶奶闻言忙丢开牌,“哎呀众位,不好意思我要先失陪了。你看,这牌就打了一半……”

沈夫人笑道:“不妨事,孩子要紧。”说着往花厅里扫了一眼,然后眼睛一亮,抬手招了招,“曾四小姐,你来得正好,快过来替谷大奶奶打两圈。”

曾楉芝一贯的一身洋装,像是才从外头进来,额上有些汗,两颊也泛着红。沈夫人很贴心地叫人去打水送冰果子露来。“这是去大园子里了吧?外头太阳好烈的,先坐下喘口气。”

曾楉芝坐下前就看到了明蓁,虽然在这种场合见到这样打扮的明蓁实在叫人觉得纳罕,到底没表现出来。两人心照不宣地颔了颔首,算是招呼。

她笑着应道:“对,去看那边的园子了,然后又去玫瑰园看玫瑰。沈夫人,园子里的花养得真好。”

明蓁垂目打着麻将,并不掺和几人的闲话。又听人问:“今天怎么没见着曾夫人?”

曾楉芝搓着牌,笑得温婉,“我大娘不是挂名摩氏小学的校董嘛,每年这时候都有个顶重要的董事会。虽然是挂名的校董,会也总要去一两回的。等那边会散了她就过来。”说着,目光向明蓁瞟了瞟。

明蓁则像是什么都没听见似的,认真地码着面前的牌,眉头微微皱着,好像拿到了不好的牌一样。

“嗳,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我们熏哥儿也报考了摩氏,可差了几分,早知道就走走你们的门路了。”

明蓁心跳一点一点变快了:曾楉芝的大娘,不就是曾少铭的娘?她若去了摩氏,会不会碰到小四?

明蓁抬眼看了看墙上的时辰钟,忽然改变了计划。倘若黄包车跑得快一点,应该能赶在放学前把小四带走。但这件事她只能自己一个人去,不能带上温瑞卿。

这一圈打完了,明蓁借口休息,找下人要了纸笔,写了张纸条,“有事提前离开,君自去电影院碰面。”他们开始就约好过,离席的时候就说要去看电影,温瑞卿应该会明白她的意思。

写完了纸条,叫那人送去给温瑞卿,她又坐了一小会儿,趁着无人注意,从辅楼那里出去,穿过花园,沿着小路往前宅去。这宅子修得曲曲折折,小桥流水、亭台假山搭配的错落有致,夏木荫郁,赏心悦目。

明蓁心里装了事,无心观赏,越走越快。可才转过一棵开得正旺的木绣球,一下就撞到了一个人身上,差点摔倒。那人敏捷地一把握住她的胳膊,将她扶住,“夫人小心。”

明蓁站稳了,那人的手却没有撤回去的意思。

真是不想碰到什么就来什么!明蓁在心里骂娘,面上却是摆出一点赧然的笑意,手臂动了动,想脱离他的手掌,无奈被他牢牢握住。

“陆先生,我没事了。”

陆云从却像是没听见她的话,目光在她脸上描。唇角微微一翘,是一个讽刺的弧度,“真没想到,小小送报女,竟然是督军府的二少奶奶。失敬、失敬。”

“陆先生,既是知道我有丈夫的,自然也知道这样不大合适吧?”她又往回抽胳膊,还是没抽出来,索性仰头盯住他。

“唔,抱歉,忘了。刚才看到你同你的大伯哥抱在一起,我还以为这种事情,你不在意呢。”

原来刚才是他在偷看?简直阴魂不散了。明蓁心中抽了他七八道鞭子,但现在她实在是没工夫同他纠缠,只能先忍着。便是肃起脸色,“陆先生慎言!当知名声对女子的重要。”

陆云从忽然把她往前一拉,手从她胳膊处松开的瞬间一下卡住她的脖子,像要惩罚什么十恶不赦的罪人。“做都做了,还怕人说吗?”她的脖子这样细,她一动,耳珠子就扫在手上。

明蓁现在能肯定了,这个人就是孟小棠。他的手在一点一点用力,她感到呼吸在一点一点变得困难。但她就是知道,他不会这样掐死他,他会一点一点弄死她,不会让她死得太痛快。

她去掰他的手,但徒劳无功,索性做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那似乎也轮不到陆先生来管吧?”她艰难地说。她并不喊叫,只是带着一丝诡谲的笑,望进他的眼睛里。

她的脸开始涨得红紫,濒临窒息,开始让她有点发晕——某个瞬间想,就这样死了也好。但不行,她还要去找小四,她不能跟他在这里耗。

就这样掐死她,就能一了百了了。这张脸、那些事再不会出现在他的梦里,搅扰他、惹怒他,让他夜不能安,食不下咽。但为什么就是下不了最后的决心?

远处隐隐传来男子的呼喊,有人在叫“明蓁,明蓁!”

是温瑞卿的声音,怕是看到了她留的字条找来了。

陆云从不满地攒起眉头,立刻换了姿势,从她身后卡住她的脖子,拖着她隐到绣球树同假石山的罅隙里。

明蓁本能地往后仰着脖子,发出痛苦的鼻息声,脸上却一直带着笑。

喘息声太大,像火星子四下喷溅烫了他的手,他下意识地松了松,冷冷看着她那副虚伪的笑脸,“我只是想提醒一下——温二奶奶,我在你书店里订了好几年的书报,要及时给我送来,一日都不能落。跟你说,我这人不大好说话,最不喜欢别人欠我的东西。凡是欠了我的,都得加倍地还回来。”

她的身上不知道扑的是什么香粉,浓得叫人完全不能忽视。每一次呼吸,那浓香就从鼻子钻进去,钻到肚子,一直钻一直钻,钻到他也不知道的什么地方。不是散了,而是藏身了起来。

陆云从不喜欢她这身少妇的打扮,但这通身珠光宝气的样子,却是有些从前明五爷的意思了。

他暗地里观察过她很久。见过她卑躬屈膝,迎来送往,同人勾肩搭背。她有时候会帮对面布店吆喝生意,那布店的店主是个寡居的三十多岁女人,见到明蓁时总是眉来眼去。

明蓁每次去吆喝,那店里的生意都会特别好。店门口支起一个摊子,一群女人围着挑挑拣拣。有人挑剔道:“这布料也太薄了吧?”

明蓁穿着男人的衣服,袖子卷到了小臂上,她把那水红色的布往小臂上一搭,然后掀起一角,手在薄削的布料下一点暧昧的轮廓。

“大姐你这就不懂了,这料子做成了家衣,半遮半掩凉快得很。这就是屋里头穿的吗,当然越薄越好喽!”

接着女人们发出会意的笑来。若是男子说这样的话,就失了体面,说不定还会让人骂一顿。但明蓁不一样,她是个女子,却有雌雄莫辨的男相,俊俏风流。她说出的荤话同男子一样撩拨人,却又不会让她们有道德上的负担,所以反而喜欢同她打情骂俏。

不,这不是他要找的人,明五爷不该是这样的!明五爷该是高高在上,不屑同任何人多说一句话。她高兴了,才会眼皮轻垂,用眼角微扫一眼,满脸的鄙夷。想要让她多看一眼,那必定要跪在她面前摇尾乞怜的。

他脚踩这么一个烂泥里的女人有什么意思?他毫不怀疑,他若是让她跪下,她马上就会跪到他的脚边,不会有半点犹豫。但如果不是他,她为了活命、为了钱,一样会如此。不是这样的,他要的不是这样的。就算是奴颜婢膝,那也只能对着他一个人!

对,他要把这个女人托到天上,然后再狠狠摔到地上,才能解他心头之恨,“回报”她当年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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