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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缠枝花1


日子过得真叫一个苦,明蓁到此时才真正体会到“贫困”的含义。但她却一点儿都不觉得苦,或者说,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竟然能吃下这样的苦。吃得好,睡得香,二姨娘再也无法进入到她的梦里搅扰她了,因为她已经不再在意二姨娘了。

明蓁方知,苦是一种很主观的感觉。从前锦衣玉食,但心中的那一分蚀骨之苦,无人知晓,所以折磨别人也折磨自己。但因为芳菲和曾小四,劈开了她从前团花簇锦却浑浑噩噩的混沌,她忽然有了人生的动力,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忙了一天,到了家里,人累得往床上一摊,呼呼大睡,不问世事。难怪寻常人所思所想,也不过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触手可及的东西,或许才是真的幸福。

明蓁在码头上干活,开始是卖苦力,后来觉得大可不必这样辛苦自己。她识字,工友里有谁要读信写信什么的,明蓁都会主动帮忙,为自己攒了不少人缘。她自然不会告诉别人,她是家道中落的官家小姐。只说是死了亲娘,不想被后妈发卖,才逃出家门自己讨生活的,这样又博取了不少同情。

虽然也有背后嘀咕她的,还有人见她是个女子起了歪心思的。明蓁知道,身在虎狼环伺的境况,不是要一举消灭所有不怀好意的目光,而是抓住一个往死里拼,让所有人都看到,招惹到她的下场。虽然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明蓁也毫不在乎。果然她那股不要命的疯劲儿,别人也怕。大家都是来混饭吃的,谁也不想惹什么麻烦事,丢了小命。

这样做扛工并不是长久之计,明蓁细心观察了一阵子,便开始有意识同工头套近乎。那工头老邓四十来岁,虽然整日里粗声粗气,骂这个、踢那个,倒也没什么坏心。老邓虽然在码头混了许久,但明蓁发现他也就识得几个大字,便抓住机会主动帮他写单子。

时间一久,老邓也会喊她帮忙对账。有一回明蓁替老邓看出一笔错账,保住了他的饭碗,因此对明蓁也格外照顾起来。

这一日老邓把明蓁拉到一边,问她:“丫头,可愿意去书铺里做伙计?”

明蓁一问工钱,比做扛工要少许多,面上便迟疑了一下。

老邓自己也有个姑娘,总觉得女人家在码头不是个正路,便是劝道:“那书店的东家,我认得许久了,是个正经的读书人。他店里原先的伙计家里死了爹,回乡去了。他找了几个伙计,都不称心。你想啊,又要识字的,手脚也干净利索,谁愿意去卖书?我想着你总归是个姑娘家,不如去试试。虽然挣得不多,但起码不用风吹日晒雨淋,也比混在码头里的粗人强。”

明蓁问了书店的地址,略一思忖,算着芳菲也快临产了,那小书铺子离她们的住处也近,万一有什么事也来得及周全。她谢过了老邓,择了一日便去书店里见工。

那书铺门阔三间,在富顺大街上,地理位置倒也不错。这条街上南纸店、笔墨店也有好些家,明蓁从前跟着明太太来过。明太太写字只爱用洛州最好的南纸铺店雅墨斋里的纸,因为那家朱丝格子打得最好。明蓁还特意跟纸店里的伙计学过一阵,后来也常常自己打朱丝格送给明太太。

原以为店主会是个老先生,不承想竟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那人姓温,叫温瑞卿。人如其名,温文尔雅。只是瞧着身体不大好,说一会儿话就要咳嗽几声,喘几口气。

见到明蓁时,温瑞卿也愣了一下。但老邓推荐的人总不会错,便问了她些问题,明蓁应答都很得体,人看着也算机灵。

明蓁瞧出他的顾虑,“温先生是担心我做不来粗活吗?不怕您笑话,我在码头上干过一阵扛工的,搬书、码货都不是问题。不如这样,我在您这里先试做十天,若您满意就留我,若不满意,您再找其他的人。”

两人正说话间,外间门被人推开,有客人走了进来。明蓁也不待他交代,径自走出去招呼客人。

那客人拿了一卷画轴,是来寄卖画的。时人书画往往在笺扇庄出售,而古人的书画都在古玩店售卖。明蓁没想到这样一间书店也帮着售画。

温瑞卿也走出来,那人将画展开,自夸道:“这可是元人周明浦的真迹啊!要不是急着用钱,我也不会拿出来寄卖。”

温瑞卿点点头,问他要卖多少,那人伸出三个指头。

明蓁探头看了一会儿,却是微微一笑,“先生,这怕不是真迹吧?”

那人瞪起了眼,“你懂什么,可不能瞎说!”

明蓁伸手一指,“这应是近人临摹,不过水平还算不错。但这里应是被人裁去了作者名,又做了旧……”

待到送走这位客人后,温瑞卿便决定将明蓁留下了。

这文通书店,前店后宅。后宅里有个照顾温瑞卿的老妪贺婆婆,话不多,也不怎样往前面去。明蓁随着温瑞卿熟悉了几日书店的日常运营,很快就上了手,能独当一面了。

温瑞卿对生意也不怎样上心,似乎也不以赚钱为目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的房内读书写字。明蓁在书店里做了月余,每回对账都犯嘀咕,这书店不过勉强收支平衡,有时候还亏钱,不晓得他是如何支撑下去的。

这一日明蓁拿了账本给温瑞卿,温瑞卿一边看账本一边问:“在这里做工可还习惯?”

明蓁点点头,忽然道:“温先生,我家姐姐快要临产了。这里做工,虽然工钱不多,不过我实在又很喜欢……”

温瑞卿抬头,以为她要涨工钱,想着这样的称职的伙计,就是涨一些工钱也是应该的。

没想到明蓁却是道:“我盘点库存的时候,看到您店里放了好些寄卖的画,我瞧着良莠不齐,也一直无人问津。温先生,您看看这样如何,我的工钱还按您开始给的算,但是那些积压的画,我想办法给您卖了。除却成本,我卖出去的咱们五五分账如何?”

温瑞卿唇动了动,本想说什么,可最后一阵咳嗽上来,只能点点头,“行吧,你看着办。”

做店伙计最需要吃苦耐劳忍气吞声,芳菲开始担心明蓁受不了委屈,做不来这样的活计。可明蓁却完全放下了身段,无论是顾客,还是邮局、印刷厂、笺扇庄……各色人等都应付得来,连人面都广了。

听说画扇面赚钱,她便托人接了单子。白天看店,晚上回去和芳菲一起画扇面,挣些小钱。小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却又有滋有味。

芳菲最近感到肚子整日垂坠着,肚皮一阵一阵发紧。找有经验的妇人瞧了,道是孩子入盆了,想来就快生了。两人既激动又有点担心。好在同院里有个陈妈是做稳婆的,到时候也不用费心跑太远请人。

只那陈妈看过芳菲,悄悄将明蓁拉到一旁,“我瞧着芳菲姑娘个子小,盆骨窄,又是头一胎……姑娘你有点心理准备,怕是不大好生。”

明蓁心里莫名慌了起来,问了好些助生的法子,暗自准备起来。她找温瑞卿预支了一个月的工钱,买了只母鸡,每日里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要攒下鸡蛋坐月子用。连鸡屎也不觉得臭了,每天捡鸡蛋就像捡钱一样快活,芳菲直笑她孩子气。

芳菲的肚子日渐垂重,走几步就要喘气。明蓁这阵子连扇面也不画了,陪着她散步,笑着道:“你这病歪歪的样子,倒是和我那东家能配成一对儿。”

芳菲嗔她,“总听你说东家好,那回头我去帮你掌掌眼,看配不配得上明小姐?”

明蓁撇撇嘴,“嫁他没几天怕就要做寡妇了,回头还是跟你作伴儿。两个寡妇,说出去好听是不是?”两人相视一笑,笑成一团。

为了多卖出画,明蓁绞尽脑汁,甚至站到店门口吆喝。她眼睛毒,一看便知道过路的人里,谁会是潜在的客人,便拿着画主动兜售。那贺婆婆有时候买菜回来瞧见了,都忍不住对温瑞卿道:“那丫头怕是掉进钱眼儿里去了吧!”

温瑞卿本在写字,放下了笔,披衣出去。店门口明蓁正展着一幅画给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看,离得远,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只看得到那两瓣粉盈盈的唇儿翕动,一刻没停过。最后那男人真就买了她手里的画。明蓁引着他进来,收钱开票,十分地利落。

她一双眼睛盛满了笑意,看得他也情不自禁跟着笑了笑。

这日明蓁下了工,收了摊子,上好了门板,正准备回去,温瑞卿忽然到了前面来。

“温先生,是不是还有什么吩咐?”明蓁擦着手问。

温瑞卿摇摇头,把手里提着的一包东西给她,“你姐姐不是快生了吗,我这里有些补品你拿去。”

明蓁接过来一看,里头包着些人参和花胶。“呀,这样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

温瑞卿却是淡淡一笑,“不是特意买的。都是我先前养病买来的东西,不过我这病用不上这些,放着也很浪费。”

明蓁晓得这是个好人,也不再推辞,谢过了他拎着东西走了。

夜里的风卷着说不出名的花香拂到她脸上。路过炒货店,她驻足站着看了一会儿,那些食物的香气一股脑儿地往鼻子里钻。从前怎么没注意到这些小零嘴会那样诱人呢?好像人非到了穷途末路,才能明白从前不屑一顾的一切是多么的珍贵吧?

她想芳菲昨夜半梦半醒间呢喃,说想吃天香楼的明炉烧鸭。芳菲从前也是吃素多、吃荤少的,现在却是特别馋肉吃。

明蓁看了看天色,此时天香楼应该也快打烊了。她记得那酒楼向来不卖隔夜菜,到了快打烊时不少东西就作价卖了。反正已经走到这里了,索性过去买半只回来给芳菲补补身子。

自出事后,明蓁还是头一次来天香楼。迈进店里一看,跑堂的和柜台上的掌柜都不是从前的那几个了。此时客人已然不多了,伙计见她进来,上前招呼。

明蓁要了半只烤鸭打包带走,等着取东西的时候,在墙上挂着的菜牌子里看到了“东坡肘子”。忽然想起来,明天上工的时候路过肉铺,应该让卖肉的刘伯把猪手给她留着。听那些妇人说,黄豆猪手能发奶。芳菲那样精打细算过日子,应该是不会请奶妈的,她要自己喂。

她正兀自想着奇奇怪怪的心事,忽然听到身后有衣物窸窸窣窣的声响在靠近,然后停在了不远处,接着是一个不确定的声音,“明蓁?”

明蓁一整日的好心情,就像落进灰里的白糖糕,一下给毁了个干净。她不愿意回头,继续看着那菜牌子,看到“臭豆腐”三个字,想着倘若面前就有一盘,那她肯定就毫不犹豫地扣到身后人身上。但她忍住了。

伙计包好了东西,拿过来给她,“客官,您的东西包好了,您慢走,下回再来啊。”

明蓁付了钱,提着油纸包转身要走。身后人追了上来,这回语气更肯定了一些,“明蓁……”

明蓁的火气噌地窜起来,转过身就把鸭子砸过去。沈彻一偏头躲开了,也看清了她的满布愠色的面庞。

两人都是短发,沈彻穿着西装,明蓁穿着半旧的灰布袍褂。两人面对面站着,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好像从前已经是前世,他们如今都已经再世为人了。

沈彻牵了牵唇角,眼前的女孩子比那时候黑了些、瘦了些。眉眼之间那份英秀,却依旧那样独特。

沈彻身边随从模样的人见主人受到了冒犯,正要上前理论,被沈彻一抬手制止了。

明蓁扔完东西就后悔了,心疼那半只鸭子。她冷冷瞪了沈彻一眼,从他身边走过去,蹲下身去捡那鸭子。油纸包散了,切了块的鸭子掉了一半在地上,弄脏了。明蓁吹了吹灰,把鸭子一块块捡起来,再裹起来。

沈彻忽然觉得明蓁好像在他心上插了一刀。他也蹲到她面前,“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我一直在找你。”

“找我?找我接着喝合卺酒吗?”

沈彻一噎。他顿了顿,温声道:“明蓁,我们坐下谈谈行吗?”然后转头吩咐那个随从,叫他让店家准备一个食盒,装上卤菜。

明蓁站起身,居高临下地冷眼盯着他,“沈彻,你不会忘了我们有杀父之仇、破家之恨吧?”

沈彻也站起身,垂望着她,“你恨我,我知道。不过,请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虽不是饭点,但有些人来人往,确实不是说话的地方。明蓁倒真想看看,这人是如何狡辩的。

两人进了间雅室,沈彻问她要不要先吃点东西,明蓁很不客气地点了一桌菜。饭菜摆好,明蓁不待招呼便动了筷子,吃饭的样子也不复当年的文雅。

他看到她双手的肌肤变得很粗糙,像家里女佣的手。只有她低头吃饭的时候,从露出的那截细白的脖颈处,才能寻到当初高门千金的一点影子。

“别着急,慢慢吃。”

明蓁瞥了他一眼,“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爷没多少工夫陪你耗着。”

她拿起一只大虾,残暴地揪掉了虾头,剥皮塞进嘴里,使劲儿嚼着。将虾肉同突如其来的一丝心痛一起嚼烂了咽进了肚子里。

沈彻看了看窗外,凝视着夜色和点缀其中的斑斓灯火,幽幽道:“于公,我不认为我做错了什么;但于私,是我对不起你。只是希望你知道,你父亲不是我杀的。”

明蓁冷笑一声,“省省吧,别往自己头上戴高帽子了。是,我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我爹是被我们一起杀死的。”她丢了手里的虾皮,拿帕子擦了擦手,“你知道那天死了多少人吗?”

“革命之路,岂能没有牺牲?”

“革命?”明蓁讥笑,“你为了什么你自己心里最清楚。沈彻,你摸着你的良心问问自己,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过就是浑水摸鱼,满足自己的一己私利罢了。

曾少铭出事的时候,你们救过他没有?要说为革命,他才是真正的义士,你算什么?投机者罢了。少在我面前说什么于公于私了。是我瞎了眼,上了你的当,我无话好说。”

明蓁以为再见到沈彻,至少会往他身上插上一刀。结果,她竟然只是这样坐在他对面,心平气和地吃一餐饭。她除了自己,并不恨谁。她欣赏沈彻那份狠辣,她不过是技不如人,着了他的道,她怪不到旁人头上。

沈彻无奈地笑了笑。他那时候利用明蓁,没有半点犹豫。倘若事情顺利,他便是新党厥功甚伟的功臣;他也有后招,倘若事情败露,他仍旧能做总督贵婿。

可那夜两人拜天地之时,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何尝不是觊觎过她这个人?在那声声或真或假的恭贺声里,他心底忽然生出些一些遗憾,倘若他们之间没有这些该多好?

她是他从未遇到过的那种女孩子,在她之前,女人便是女人,或许是深宅大院里温柔可人的闺秀,或许是欢场上作乐的点缀,都是不过心的。

但明蓁猝不及防地入了他的心。他不否认这个女孩子激起了他的征服欲,她那性子,又像是砒霜,又像是蜜糖。更像是一盘菜,它不见得怎样美味,但就是对了胃口。他知道他这一辈子再也遇不到这么一个人了。

只是事发之后,他无暇顾及她。大业之途,坎坷曲折,他早有心理准备。等到有余力的时候再去寻明蓁,根本寻不到了。

他甚至有一丝幸然,眼前的人竟然是看他最清的人,那么他也无需伪装。“你说的没错。我要的是权力,我要的是江山。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清廷气数已尽,当能者居之!”

明蓁呵呵笑了起来,拍了几下手,“好、好,能者居之——这才是我认识的沈彻。乱世枭雄,理当如此。”但她的目光忽然凄凉起来,“可你不该拖着我,我谢谢你让这一城的百姓为你我婚事陪葬。”

沈彻默然。明蓁平复了下心绪。时间已经不早了,她能听见下头伙计吆喝着擦桌子洗地。芳菲还在等她。

“行了,你的话也说完了,我要走了。”她站起身,忽然又想起什么,把玉佩从脖子里摘下来。这玉佩,她没当,不过就是要时时提醒自己,当初是怎样愚蠢的。

“你的东西还给你,你把我的枪还给我。”

沈彻却是不动,“你现在住在哪里?明蓁,让我照顾你。我欠你的,会慢慢还给你。”

明蓁猛地掀翻了桌子,“沈彻,我现在没空找你报仇,你最好不要惹我!”

沈彻看向她的目光可谓温柔,像是看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玉佩你留着。”他把前襟口袋里插着的钢笔拿出来,在雪白的手帕上写了一串字,“这是我现在的住处,这阵子应该都住在那里。你要报仇也好,要帮忙也好,都可以来找我。”

明蓁下得楼来,沈彻的随从将一提三层的食盒双手捧上,“明小姐,这是我们爷给您准备的。”

明蓁不会跟东西过不去,一言不发从他手里扯过提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提着食盒,怕被沈彻跟踪,绕着路走。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了天和戏院。那戏院门口依旧一派熙熙攘攘,彩灯闪烁,乐声隐隐。戏院大门两边摆着十几个巨大的花篮,今日唱的还是《龙凤呈祥》。

明蓁忽然想起了广宁街上的小戏子。

她曾连着几日梦到孟小棠,哀怨地叫她,“你为什么不要我了?”

她从梦中惊醒,觉得是他的魂魄来索命来了。冤死的人才有这样的怨气吧?

清明的时候,她花了不少钱在净云寺里为他供奉了牌位,点了长明灯。她不信鬼神,还是双手合十,“孟小棠,你去好好投胎吧。冤有头、债有主,不要骚扰芳菲和孩子。要是还要找我报仇,这一辈子没希望,下辈子,我等着你。”

芳菲是在夜半里忽然开始阵痛的,明蓁慌得去拍陈妈的门。陈妈过来看了一眼,安慰道:“才开始,时候还早。不疼的时候,姑娘你抓紧时间睡一会儿。不要喊叫,用完了力气,回头没法子生。”说完打着哈欠回去了。

明蓁哪里能镇定得下来,见芳菲一疼,就慌得往陈妈家跑,把个陈妈也弄烦了。天亮后,明蓁叫东宝去书店替她打个招呼,这两日芳菲生孩子,她说什么是不能离开的。

芳菲怕吓着明蓁,阵痛来时,自己咬着牙忍着,不敢发出声音。陈妈说产妇不可见风,洛州今年一入夏就热得不行,这屋子本就闷热,此时又关了门窗,芳菲身上很快就湿透了。明蓁心急火燎,一趟一趟跑去找陈妈,最后连拉带扯把陈妈拉了过来,再不许她走。

陈妈无奈,“这生孩子就是这样,鬼门关处走一遭。就是老婆子来了,那女人该怎么疼还怎么疼啊!”

明蓁可不管她,非要她在芳菲床前守着。这一守又守到了夜里,芳菲的阵痛愈发频繁,可孩子怎么都下不来。芳菲疼得面色惨白如纸,浑身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床上的被褥都来不及换了。

“明蓁,我是不是要死了?”

“不会的,你不会死的!”明蓁安慰着她。

可那痛来袭,芳菲最后也忍不住叫出了声。那压抑不住的惨厉的叫声,明蓁也受不了了,她紧紧握着芳菲的手,“芳菲,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我们不生了,不要什么孩子了,我只要你活着。你敢死,我就剪开你的肚子掐死他!”

芳菲想给她一个笑,但疼得她头晕眼花,“明蓁,我看到少铭了,明蓁,他是不是来接我了?”她的手伸到了空中,好像那里真有一只递向  她的手。

明蓁把她的手抓回来,凶狠地对着空气大骂,“曾少铭,你敢带她走,我就挖你的祖坟!你走你走!你不要带她走!”

又折腾了一日一夜,明蓁急得发了狂,陈婆见状也怕了,商量道:“姑娘你听说济仁医院没有?我听人家说,那些洋人会开肚子把孩子拿出来,能保住大人,要不你去试试?”

如今只要有一线希望,明蓁都会去试。院子里的人,手忙脚乱地帮着把芳菲送到了医院。人推进了手术室,明蓁被挡在了外头。一个护士道:“病人就交给医生,你快去交手续费和住院费吧。”

明蓁到缴费窗口一问价格,就是把全部身家拿出来都付不起。可付不起医药费,他们会不会不救芳菲了?

明蓁焦躁地咬着指甲,让自己先冷静下来。就算这时候把曾少铭的怀表和沈彻的玉佩当了,也当不了多少钱。最后她一咬牙,叫了黄包车跑去了沈彻给的地址。

明蓁下了车,猛拍着大门。夜半时的拍门声格外惊心,把个左邻右舍都惊起了。但明蓁管不了旁人的怒骂,只是一声响过一声地拍。

门终于打开了,开门的正是那日沈彻的随从。“明小姐?您怎么这会儿来了?”

“沈彻呢,我要见沈彻!”

那随从对明蓁没什么好感,并不想通传,明蓁却自己闯了进去,“沈彻你出来!”

沈彻那边也闻声下了楼,见到她十分意外,“明蓁,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给我钱,我要钱有急用!”

沈彻见她神色仓皇,也没多问,叫那随从把家里的现金都拿了出来。“你看看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回头再给你送过去。你告诉我住在哪里,我明天叫人去银行里兑出来。”

明蓁快速点了点钱,收好了,看了他一眼,伸手把脖子里的玉佩扯下来,“玉佩还给你,你不欠我什么了。至于你欠我爹的,等我以后找你讨要。”

人原来是可以为了另一些人放下恩怨的。在某些人面前,自尊和面子,其实是最不重要的事情。

等明蓁跑回医院的时候,芳菲已经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了。明蓁匆匆交了钱去病房里,芳菲早已经累得睡了过去。她身边的小床里躺着一个小小的婴儿。

护士小声问:“你是产妇的?”

明蓁动了动唇,方才低声应她,“小姨。她是我姐姐。”

护士点头一笑,“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恭喜啊。”

明蓁皱着眉头看那小东西,黑黑红红,额头、两颊上覆盖着一层灰色的小绒毛。头发倒是乌黑发亮,可头皮上一层恶心人的白腻腻的东西,她也不知道是什么。

漂亮什么?丑死了。芳菲和曾少铭那样好看的人,怎么生下来这么个丑玩意儿?就是这个小鬼,刚才差点要了芳菲的命,所以明蓁讨厌死他了。

“孩子爸爸没来吗?”护士问。

“死了。”明蓁无所谓地说。

护士“哦”了一声,赶忙转移话题,细细交代她如何护理产妇,怎么样照顾婴儿。虽然讨厌这个小鬼,可明蓁还是强迫自己耐着心去学,皱着眉头给他换尿布,嫌弃死了。

芳菲一醒来就到处找孩子。明蓁把刚换好尿布的孩子抱给她,轻轻放在她怀里,“努,你的小丑八怪!”

芳菲再也不计较孩子叫什么了,或许贱名更好养活。她微笑着爱怜地亲吻着孩子,眼里噙着泪花,蓬头垢面别提有狼狈了,可明蓁觉得她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人了。

芳菲看看孩子又看看明蓁,“明蓁,谢谢你了。”

明蓁哼了一声,咕哝一句,“好好活着就是谢我了。”

虽然孩子生下来了,出了院,明蓁才知道最辛苦的时候才不过将将开始,每次喂奶就像上刑。

明蓁看得胆战心惊,“这哪是吸奶,这是要吸骨髓呢……”她看不下去了,想打小东西几巴掌,“真是个讨债鬼!芳菲,别喂了,找奶妈吧?”

可芳菲不肯,自责没有奶水苦了孩子。她强迫自己喝了一碗又一碗下奶汤,可一发奶又弄得堵了奶,人也发起烧。

明蓁又要顾大的、又要顾小的,也被折腾去半条命。她也不能总旷工,家里还需要她那份工钱过活。安顿好芳菲后,明蓁赶忙回了书店上工。下了工匆匆回来抱孩子,好叫芳菲能多睡一会儿。可经常是抱着抱着,自己先睡过去了。

芳菲睡不沉,耳边总像能听见孩子在哭,所以不时从浅睡里醒来。有时候睁开眼,看到明蓁趴在摇篮前枕着一只胳膊睡着了,另一只手在搭在围栏上,时不时下意识地摇一摇。梦里迷迷糊糊念叨,“臭小鬼不要哭,你娘在睡觉呢……再哭姨姨就打你屁股……”

芳菲忍俊不禁,看着他们,满怀爱怜。从前她觉得自己的命不好,可在此时,她忽然觉得那样幸福,上天待她真的不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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