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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剔银灯1


明蓁看看温瑞卿又看看沈彻,仿佛是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不明白。

背上的小四似要醒过来,梦呓般地哼唧了一声。明蓁像小时候一样,轻轻颠了颠,柔声哄道:“没事,你接着睡。”

温瑞卿刚想开口解释,一着急,又一阵咳嗽上来,贺婆婆慌得去煮药汤。明蓁把小四又送回贺婆婆房里——既然撞上热闹看了,那就好好瞧一瞧。这两个人,今天总要有一个给她一个说法吧?

温瑞卿那阵咳嗽还没过去,明蓁出了房门径自走过去,帮他捶着背,又轻轻揉了揉,然后跨进他房间里,到桌前倒了杯热茶给他。那一种默契亲热,让沈彻心中生出一种莫名的古怪,似乎这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

温瑞卿咳得连“谢”都说不出来,接过明蓁递来的茶,喝了一杯,才勉强把咳嗽压下去。然后对着沈彻道:“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说的。若为这事,你也不用再来了。十年前,我就已经不是沈家人了。”

沈彻见他态度坚决,此时又是这样犯病的样子,也不好再坚持。“二弟,你再考虑考虑……我过几天再来看你。”他又看了眼一边冷眼旁观的明蓁,略一点头,算是招呼,然后便走了。

温瑞卿拢了拢披在身上的快要滑落的褂子,“我猜,你有很多事要问我吧?你坐,听我慢慢讲。”

明蓁没有否认,很自然地坐下了。温瑞卿仿佛在思索该从何说起,明蓁给自己倒了杯茶,也将他的杯子加满。

“怎么说呢,真是说来话长了。”他幽幽叹息。

“那不如先说说沈彻吧。”明蓁啜了一口茶道。

温瑞卿点点头,“沈彻,是我的大哥。我们的父亲,是个很有野心的人。当然,也可以说是个很有雄心的人。这一点,大哥很像他。‘志存高远,永不言败。’他小时候总这样告诫我们。

我母亲,是个柔弱的女人,同我一样,身体一直不大好。生了我之后,就更糟糕了。我很小时就被父亲送到县学里读书,听闻母亲身体一日不如一日,那时候大哥也不在家,我便求父亲允我回去照顾母亲。结果,他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岂能为了一点骨肉亲情,荒废了学业,坚决不允。

后来,我母亲就病死了。他们叫我回去奔丧。贺妈妈,是我母亲的陪嫁丫头,她偷偷告诉我,母亲的病其实县里的洋大夫可以治,可父亲不允洋人到家里看母亲,眼睁睁看着她死掉。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肯给母亲看病,不过是为了娶其他‘更有用的’女人进门。而他自己,有一回生了病,还花高价专门请了洋医生住到家里……我不能原谅他。我恨他自私,冷酷无情。我受不了那种冷血的家庭,就索性离家了。也不再姓沈,改成了我母亲的姓。

我在洛州公学读书,但身体的原因没毕业就退学了。大哥虽总不在家,他却不肯同家庭决裂。我问他,他们害死了母亲,你是如何做到对着他们叫出‘父亲和母亲’的?

大哥说,一个人,若他自己还不足够强大,那就不要说什么复仇那种傻话。”

明蓁点头,倒是很赞同。

温瑞卿接着道:“虽然我和家里断了关系,但大哥一直很照顾我。这间书店,还有我的日常开销,都是大哥张罗的。”

“连我也是?”

明蓁脸上不见喜怒,静静看着杯里的茶。温瑞卿微微点头,脸上一抹苦笑,“那一年,大哥找到我。”他顿了顿,看了眼明蓁,“他找到我,希望我能帮他照顾一个人,但不要让她知道。”

见明蓁脸上肌肉绷紧了,似有隐怒,温瑞卿忙接着道:“明蓁,你先别生气。其实,我开始并没有答应他。我以为是他的什么红颜知己,你知道,我对这些事情一向反感。

但是那时候正好我确实是需要一个店员来帮我打理这个书店的。见了你之后——”他又沉默了一下,“我留下你,不是因为你是大哥托付的人,而是你真的能干。

我很欣赏你,也很钦佩你,一个女人家,在这乱世里自力更生,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总说不是沈家人,其实,说到底,拿的还是沈家的钱。明蓁,有时候,我真瞧不起自己。”

明蓁并不怀疑他的话,这几年下来,日久见人心,早知道温瑞卿是怎样厚道纯良的心性。

温瑞卿轻轻吁出了一口气,“他们如今也算得偿所愿了,我爹做了洛州督军……”他无奈地摇摇头。“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一条残酷的血路。

“他们找你回去?”

温瑞卿苦笑,“他们找我,总归不是接我回去享福的。不过就是老头子在我这个病鬼身上看到点用处。你知道他的那个续弦也有几个孩子,但毕竟年纪还小。能拿来用的,也就大哥和我这个病秧子了。

有个什么司令,家里有个脑子有些毛病的老姑娘。大哥说,那小姐见了我的相片……”

他实在是不好意思说下去,他的家人其实是打算卖了他,给人家做上门女婿,继而接手人家的兵和地盘。因为知道他活不了几年。但在死之前,总得让他发挥点余力。

明蓁看了眼温瑞卿,她看男人其实差不多都是一个样,也不怎样关心人家的相貌。但凭良心说,温瑞卿确实长得不错,眉宇里一点缠绵的忧郁。虽然瞧着身体不大好,却也有一种形销骨立的柔美。也难怪被人一眼相中。

她忽然又想起了陆云从,若说温瑞卿是端方温柔,那曾经的孟小棠就是琉璃美人,两个人的“脆”和“弱”是完全不同的——她怎么又想起这个人来了?

明蓁琢磨着心事,忽然问:“你知道我跟沈彻什么关系吗?”

温瑞卿怔了一下,他从没有问过沈彻。他摇摇头,倒是猜到一些  ,但不确定。

“六年多前,我同沈彻成过亲。”

温瑞卿讶然张了张嘴,不知该如何反应。

明蓁却是无所谓地笑了一笑,“不过,应该也做不得数。堂倒是拜了,不过还没入洞房,新婚夜他就带着人炸了洛州总督衙门,搬空了军火库。我爹自尽了。”

“对不起……”

这些事本同温瑞卿不相干,可他听罢还是觉得一种难以名状的无地自容。这确实是沈彻能做出的事情。

“没什么好对不起的,又不是你做的。不过,现在你父亲成了督军,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吗?还是做我的小书店店主,读读书,卖卖书,清平度日。”

明蓁摇摇头,“怕是不能够吧?”

贺婆婆熬好了药端上来,叫他趁热喝。见他们两人在说话,很识相地掩门退出去了。温瑞卿捧了碗,吹了吹,一口一口饮着苦涩的汤药。好像那难以下咽的苦涩,能遮住心头的自责不安似的。

明蓁刚才一直在想,沈彻托弟弟照顾她,这算什么,愧疚吗?但他的愧疚未免便宜了些。她没打算招惹别人,可旁人总不放过她。既然如此,大家就都不要好过了罢!只是她还没想好,沈彻的“妻”,和沈二公子的“妻”,哪一个身份更有趣些?

但当下,她可不能任性妄为,她首先考虑的是芳菲和小四。她必须有些资本,才能扛住未来曾家可能的压力,把他们护在身后。那么,同“好人”打交道,还是简单过同“坏人”周旋。

“温先生,咱们成亲吧!”明蓁忽然道。

温瑞卿一惊,被药呛住了,咳嗽了起来,直咳得面红耳赤。

明蓁又给他揉揉后心,却是道:“我知道温先生这样光风霁月的人,定然是不甘心做家庭的工具、什么人的上门女婿。如果你已经成了亲,孩子也有了,那么你爹就不好说什么了吧?反正这街上风言风语说我是你的姘头,小四是你的私生子的,也不少。”

明蓁说得轻轻巧巧,温瑞卿脸上的红晕直漫到脖子,好半天没褪下去。“明蓁,我这个身子,怕是没几年好活。我不能耽误你。”

“你不是喜欢我吗?而且,做寡妇喽,又不是要我的命。”

温瑞卿确实是喜欢她身上那种勃勃生机。她是很穷,穷困潦倒,可即便是她来借钱给小四看病的时候,温瑞卿在她身上也找不到那种被生活磋磨的窘迫。她是会笑脸逢迎,可她身上永远有一种不驯和叛逆。

贺婆婆看出他的心思,虽然有些担心明蓁是个只爱女人的“假男人”,可也觉得她是个能顶事的。若能娶明蓁进门,那么她这个老太婆也能放心地回乡养老了。但当贺婆婆想要为他保媒时,他拒绝了。他总觉得,配不上她。

温瑞卿的唇动了动,接受还是拒绝,对他来说,都很难。

明蓁这时候却又道:“不过,我也有个要求。我要离开洛州,至于去哪里,容我再想想。不过你若答应了,往后就劳你要陪我亡命天涯了。”

芳菲并不赞成明蓁的做法,觉得有点欺负“老实人”。这些年相处下来,虽然碰面的机会不多,但对温瑞卿的印象却很好。他一直都彬彬有礼,总是不伤人自尊,于细微处照顾人。逢年过节他会给小四封红包,时不时给明蓁带些用得上、却又不会贵重得叫人拒绝的东西。脾气也好,小四很喜欢他。

但明蓁拿定的主意,谁也不能动摇。

明蓁第二次嫁人比第一次还果断利索。这些年攒下的三教九流的人脉,如今真真派上用场。很快,户籍和结婚证就给解决了。那结婚纸上的日期写的是五年前——这样的“贫贱夫妻”,再拆散总是好说不好听。

既然是成了亲,自然是要住到一起的。但温瑞卿是个厚道人,怕自己没两年好活,白白耽误她的青春,很是腼腆道:“你我的婚事,是我带累了你……至于同房的事,你,不用勉强。”

明蓁最不会勉强自己,收拾出一间空房,带着芳菲和小四一起搬了进来。明蓁当下就拿出了当家人的雷厉风行,让芳菲辞了工,一同在书店帮忙。明蓁和芳菲都不是闹腾的人,但凭空多出了三个人来,总归是热闹了许多,也就有了些家的样子。

有时候几人围坐着吃饭,温瑞卿看着明蓁同小四玩闹,芳菲静静在一边微笑。他忽然心中涌出许多的感动,他少小离家,一直也是茕茕孑立。没想到大限将至,还能体会一回家庭的温暖。待到某日西去,还有小四为他送终,算不算天可怜见呢?

好像是一直漂泊的船,终于找到了一个港口,安心停下。既然不能成为她的丈夫给她依靠,那么就做她的兄长,照顾这两个孤苦无依的女人和孩子,视若家人。

温瑞卿将“家中”的经济情况和盘托出,明蓁拿了算盘替他理了理账:沈彻虽然是个混蛋,对这个弟弟却是不薄。不论是沈彻早先时候的俸禄,抑或者是沈家给的月钱,大头其实都叫他贴补了弟弟。

但钱再多,总有坐吃山空的一日。温瑞卿说到底还是个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少爷,虽说是吃了些苦,可吃的有限。不像明蓁,是一夜从云端跌进尘埃里的。所以论生存的本领,温瑞卿是打心里佩服明蓁的。加上心中总觉得亏欠她许多,因此也将一切放心地交到了她的手里。他并不介意她怎样花钱,也不介意以后去什么地方——这对明蓁来说就好办多了。

明蓁听小四说过,温先生最羡慕的人是徐霞客,也想做个旅行家,天南海北到处看一看。但身体原因,一直没有实现。

明蓁想着,既然用的是他的钱,那在他死前了却他的心愿,也算是回报了吧?再一层考虑,这样四处乱转,应该就不大容易被找到。

几个人拿了地图册子,看看天大地大,何处可以为家,最后选定了宁州。那边气候好,适合种茶。明蓁打算用一部分钱在宁州那边买块茶园,养活这一家几口,不在话下。这几年她虽是卖书,同各行各业打交道多了,什么东西都晓得一些,尤其是赚钱的门路,她格外留心。她早看中茶叶的商机。

众人商量好,先陪着温瑞卿四处走走,然后再到宁州落脚。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明蓁不动声色,私下里寻买家把书店盘出去,素日里日常起居却没有半点变化,该卖书卖书,该送报送报。每日不过睡两三个时辰,然后早早起了往陆家去。

等到第三回到陆家的时候,明蓁终于想起来了,陆云从的那间房,何以如此熟悉:那根本就是广宁街那宅子的布置!

他丝毫不避讳,不怕她认出他。那么会不会在那个小院子里,其实在某个地方已经挖好了一处密室,等到时机成熟之时,就要把她给绑到下头去?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的,所以她不能冒险。

可孟小棠是如何摇身一变成为陆云从的?他迟迟不动手的原因又是什么?明蓁私下里打听过了,那陆家是锦南富商,是当地豪族。那育浦路上的大宅子,不是随随便便中了个签捐彩票就买得起的;陆家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什么的那么多人,更不可能凭空变出来。

明蓁想得脑子发疼都想不出缘由,只能先放一放。她为着小四和芳菲,万分珍爱着自己这条小命。偷偷从街上买了把匕首,几包生石灰,妥善地藏在了衣服里。陆云从早不是小戏子那副清瘦娉婷的身段,颀长挺拔,倒和沈彻有些相似了。论力量,肯定不是他对手,所以要预备些阴损的招儿。

明蓁依旧按时送书送报,每回去,都像是闯关。可去了几回,陆云从竟然没有怎样难为她,连目光里的憎恶,她竟然都很难捕捉到了。有时候他客气地同她说几句闲话,倒很像对着寻常人。

可他越这样,明蓁越不敢放松警惕,越发低眉顺眼,还不断推销店里的书画,把个市侩精明的小商贩的模样做成了十成十。

连着两日天都阴沉沉的,雨下不下来,又潮又闷。明蓁到陆家时虽才早上五点,天气也没有往日的凉爽。她身上藏了东西,所以多穿了一层,一出汗,越发闷热腻人。

陆云从早等在了房内,好像根本不睡觉似的。依旧是穿戴十分规整,白色衬衫,藏青色西裤,裤管紧绷,能描摹出下头鼓胀的肌肉似的。

领口难得散开两粒扣子,颈子间却围着一圈藏青提花丝巾——明蓁真不知道是说这人骚包好,还是要去怀疑他是个女人,想要遮挡住自己没有喉结的秘密。但她要自己丢掉那些危险的好奇心。

陆云从翻了翻她送来的报纸,搓了搓手指,眉间蹙起一份嫌弃。他指了指西间书案,“再烫一遍。”然后叫人送东西进来。

明蓁心里骂娘,面上却笑盈盈地应下,还解释道:“早上已经烫好了,这几日太潮,怕是返潮了。”

下人送了白布、熨斗和炭盆,明蓁麻利地在书案上垫上白布、铺了报纸,铜熨斗加了热碳。因为温度太高,不能马上烫报纸,所以要等着火炭的温度稍降些,才能用。

明蓁正等着的时候,陆云从忽然起身踱了过来。明蓁心中警惕起来,好在熨斗就在手边,倒是个趁手的武器。

但离她几步远的地方,陆云从终是停了下来,很是随意地问:“你是洛州本地人?”

“嗳!陆先生好眼力。”

“家里还有什么人?”

“没什么人,死绝了。”

陆云从“哦”了一声,却是一笑,“我当你有个孩子。”

原来把主意打到了小四身上?!明蓁心中恶意翻腾,但面上仍旧一副混不吝的笑容,“呦,陆先生这是哪里说的?我替人随便带带,挣点零花钱。”

陆云从点点头,“那天在街上,瞧见你拉着个孩子,长得不错,还当是你的孩子……不过,还是要看牢些,听说最近城里有拍花子的,专盯着那么半大的孩子。”

明蓁烫报纸的手停了停,接着将报纸上油墨最重的标题处又狠狠烫了几遍。“陆先生说的是。不过,人家的孩子,又不关我的事,是吧?”

直到离开陆家,陆云从都没再说什么。可明蓁却揣了一肚子的心事回了书店,她听出来了,这是威胁。所以她大约明白他暂时不动手的原因了,是为了吓唬她,让她恐慌,让她担惊受怕。她越紧张在乎的东西,陆云从越不会放过。他享受这种操纵着别人情绪的感觉——就像她从前对他一样。

到书店时,众人都起了,小四在院子跟着贺婆婆打八段锦。她咬着指甲想了一会儿,其实一切差不多都安排妥当了,但那接收书店的人,要些日子才能凑出银子。这是笔数目不小的现银,明蓁不能丢开,也理解旁人筹措需要时日,急不来的。

明蓁数着日历牌子,一日一日的,总算没出什么意外,但学校却是开学了。小四以校考第一的成绩被摩氏录取了,若不去,想要离开的意图就太明显了,也只能先去上几日。她花钱雇了从前走江湖有些功夫的老邻居,每日接送小四上下学。

日日提心吊胆。好不容易拿到了转让书店的钱,明蓁托人买了北上的火车票,准备先陪着温瑞卿去麟县给他母亲上个坟,也算是正式道个别。

待到一切准备妥当,三日后就可动身,沈彻忽然登了门。

明蓁正在温瑞卿房里同他详细说行程。到麟县交通并不方便,要先坐火车到启阳,再搭船,最后还得雇车才能到墓园。温瑞卿自从在洛州落了脚就没离开过,他的身体也不允许。明蓁心细,路上可能发生的事情,方方面面都先考虑到了,一应的对策也都想好了,只待细细交代给他。

沈彻就是这时候拍响了门的,贺婆婆闻声过去开门。毕竟是她小姐的长子,虽然也恨沈家要算计温瑞卿,到底这哥哥对弟弟情谊不假。“大公子来找少爷?”

沈彻侧身迈进院子,“二弟休息了吗?”

“没呢。”

贺婆婆本想过去通禀,沈彻却是摆了摆手,“我自己去找他,婆婆你歇着去吧。”

贺婆婆欲言又止,但见沈彻已经走到了房门前,心道叫他自己撞见也好,没的沈家又打少爷的主意。

沈彻注意到往常那间空置的东厢房竟然亮着灯,心下奇怪。他扣了扣温瑞卿的房门,片刻门打开了,但眼前的人竟然是明蓁。

自从上回遇见,他本想寻明蓁谈一谈。无奈军务繁忙,被父亲派去了邻县,儿女情长之事自然只能先放一放。

“明蓁?”他看到她穿着淡蜜色短褂长裤,头发半湿,齐齐往后梳去,一副家常打扮。

温瑞卿不料沈彻又找上了门,先把桌上翻开的地图册子收起来,方走到门口。“大哥?我们不是已经说清楚了吗?你说的那件事,我是不会同意的。”

沈彻看这两人身上的衣服竟然像是一块料子裁出来的,当下诧异非常,连温瑞卿的话都没听清楚,却是脱口而出:“你们?”

温瑞卿对着沈彻总有两分心虚,一来要欺骗他,二来像是抢走了嫂子……

明蓁不给他心虚的时间,走回到他身边,挽住了他的胳膊,仰着头轻声道:“瑞卿哥哥,算了,还是同他说了吧?”

两人私下里早统一过口径,只是明蓁知道温瑞卿不是个会撒谎的人,所以扶着他坐下,在他肩上按了按,目光示意他什么都不要说,让她来。

明蓁像极了寻常人家的女主人,转身向沈彻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进来坐吧。”然后拿着茶壶给两人倒上了茶。

“沈大人,哦,不对,是沈大公子。瑞卿哥哥已经同我说了你们的企图,若你今日来还是想让他同什么人结亲,我们觉得还是不好再隐瞒下去了。

其实,我同瑞卿哥哥早就成了亲,连孩子都有了。不过我们都算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也就没到处声张。你们如今逼他,那不就是逼他休了我吗?”

不待沈彻表现出他的震惊,明蓁一股脑儿地接着说下去,“沈大公子,我们也无需多说什么。请你摸着良心问一问自己,你叫我一嫁家破,二嫁还要无夫吗?

虽然我是个弱质女流,抢不过你们这些有权有势的。但这朗朗乾坤,总有个说理的地方吧?沈督军才进洛州半年不到,正是立威的时候。若把我们逼急了,你没了弟弟,我也不怕丢人,索性把这事拿出去叫天下人评评理。”

她一串话说下来,沈彻还没从震惊里缓过神,“你说什么?你们成亲了?!”

“是啊,说起来还是要谢沈大公子的大媒。这些年,我和卿哥,相濡以沫,早视彼此为家人。”说着,明蓁握了握温瑞卿的手。

温瑞卿脸发烫,垂下目光没敢看沈彻,更不敢看明蓁。

“你们……”

沈彻不知道说什么好,可心里突然起了一股无名的邪火,却不知该对着谁发。

明蓁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讶然道:“呀,总不会是我跟你的婚事还算数吧?那可怎么好,我到底算你的妻呢,还是他的妻?”

沈彻是想要这个女人,但他的婚事目前轮不到他自己做主,更何况现在她又成了“弟妹”?他对着明蓁的话将信将疑,自会去求证。按捺住心中的愠怒,他肃了肃神情,“既然如此,这件事我自会去回禀父亲,我今日来,是为了旁的事情。”

原来三日后是老爷子寿宴,老爷子发了话,叫温瑞卿那日也要到场。

“二弟,就算你不认他,到底是骨肉相连。寿宴还是去吧,薄了老爷子的面子——”他顿了顿,“大哥公务也繁忙,总有个照应不到的地方,那时候你怎么办?”沈彻还是希望他能去一趟,不要真激怒了父亲。

温瑞卿和明蓁对望了一眼,方才道:“大哥,容我们商量商量。”

沈彻看了眼明蓁,她的手还扶在温瑞卿的小臂上。手指可见的粗糙,但指形却依旧纤长。他想起那年他曾握着她的手,教她开枪。

沈彻走后,温瑞卿掩上门,回望一眼正在思考的明蓁,“要不,我们明天就走吧?”

明蓁摇摇头,“先不说你哥会安排人盯着咱们,就是往麟县的火车,最近的一趟也就是三日后了。”

温瑞卿沉默下来。过了片刻,明蓁忽然道:“这样,咱们还是按原计划走。我让贺婆婆、芳菲和小四先去,我陪你去督军府,然后我们直接从督军府去火车站同他们汇合。”

丑媳妇头一回见公婆,自然不能再做男人打扮。明蓁这种高门大户里出来的,最知道什么场合该做什么事。她留着男人头,不比温瑞卿的头发长多少,两天时间也不够长出长头发来,可从前住的大杂院里有个梳头娘子有的是办法。

明蓁特意去光顾了她一趟,那梳头娘弄了逼真的假发包,也不知道用什么法子安在了明蓁的头上,一点都看不出是假发。梳头娘颇是自得,“就是人家揪着你头发打架,这假发都不带掉的。”

明蓁一个男人样出了门,回来时就是个漂亮小媳妇儿。她留了许多年短发,嫌弃死头上顶着的那一坨东西,嗷嗷喊着累脖子。

芳菲却看着十分欢喜,为她扑粉描眉,爱极了她“丘壑之姿,烟霞之韵。”那英气里不失妖娆的眉眼,倘若她着意去招惹谁,不论男女都要被她撩得心慌气乱。

贺婆婆送来了衣服首饰,手指向温瑞卿房间的方向,悄笑着道:“那一位置办的,我叫他自己送来,他还害臊呢。”

苍绿提花短袄长裙,虽不华贵,倒也整齐合身。一对翡翠镯子,配着一对缠金祖母绿耳坠子,这却是温瑞卿母亲的遗物了。

果然不出明蓁所料,前门后门这几日都有人蹲守着。略大件的行李,明蓁在进货、出货时混在一起运了出去。不过一点随身细软,叫贺婆婆和芳菲带好。这是趟过路车,晚上七点左右才会到,也一向不大准时。

到了沈父寿宴那一日,明蓁叫小四照常去上学。等到放学时,芳菲再去接小四,然后直接从学校去火车站。贺婆婆则是借着去买酒菜,自己单独去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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