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北辰御求婚
南普国璋泰榜的入围赛开始了。
上一次初赛,拿到入场券的,共有一万五千多人。
这一场赛事,模式与初赛相同,一人挑战五人成功,拿到新的入围券。则进入第三场的文试。
君灵月运气不错,没遇到什么高手,都是一些低水准的对手,她装装样子,很快就拿到了入场券。五个普通人而已嘛,南宫青云为了早点吃上肉肉,一早就挑了两个英俊的小厮和三个漂亮的丫环,让他们来充数了。
反观君雪玫,打得那叫一个吃力。总是会遇到蓝玄五阶六阶的人。她都奇怪,去年的璋泰榜她可是总榜第三十六名啊,为什么今年突然那么多蓝玄境的人了?而且,他们看上去也十分年轻啊!
没有人会来告诉她原因的。
君灵月一行早已经坐着马车远去了。
马车一路飞奔,出了城门,往南郊方向而去。
君灵月掀开帘子,看着风景飞速地倒退。
金黄色的银杏树叶飘飘洒洒,红色的枫叶似朝阳晚霞。
“哎,我们要去哪里啊?”君灵月一脸兴奋。果然,人是群居动物啊,不管在哪个时代,都需要几个朋友。要不然,太孤单了,就是美食,一个人吃起来都不香。
“到了你就知道了呗!”南宫青云神神秘秘。
北辰御与越机神情高深莫测。
“呐,告诉我这是要去哪里?”君灵月手握一把香喷喷热腾腾的烤肉串,递到南宫青云面前,诱惑他。
南宫青云一双眼睛亮晶晶的,随后猛地双手捂住嘴,痛苦地摇着头。大哥不让说,呜呜,好想吃肉肉。
“是好事,对吧?”君灵月又问。
南宫青云猛地点头:“嗯嗯。”
“那行了,吃吧!”君灵月把烤肉串递给南宫青云,南宫青云一把接过肉串,吃得好幸福。
君灵月又掀开帘子,看向马车外,一脸的兴奋。
“哎,为什么这马跑这么快?”
“因为它们不是普通的马嘛!”南宫青云嘴里塞着肉,一边回答。
“不是普通的马,是什么马?”
“龙马啊!”
“可以变成龙的马?”她想到了西游记里的小白龙。
“……”南宫青云翻了个白眼,“是有翅膀啦!”
“我怎么没看见?”
“大嫂啊,谁会张着翅膀在地上跑啊?”
“在天上飞的时候就张开翅膀了?”君灵月觉得神奇。
“是丫,飞的时候就张开翅膀了,去璋泰谷你就能见识到了。”南宫青云吃完了肉,又要,“嫂子,我想吃菜!”
于是,君灵月又从空间里捞了一把素烤串。
南宫青云低着头,吃得心满意足,一边给君灵月普及相关的知识:“以前璋泰大陆也有灵兽的啊,后来高手消失的时候,就全绝迹了。不过去璋泰谷如果运气好的话,就可以捕到了。驯养一段时间,就可以认主了。以前不认识大嫂嘛,我养的几只灵兽全部都送人了。早知道就给你留两只玩了。我嫌麻烦嘛,实力差,吃得又多,整天拿灵石来喂,很败家的。还要专门给他们制灵兽袋,大哥倒是能制,可材料不好找。而且这些灵兽实力太低,完全没必要浪费时间来养它们。”
“那这四匹马也是灵兽了?”君灵月冲到前面,掀开帘子,看四匹雪白的马,正在扬着蹄子飞奔。
“是丫,我们就留了这四匹马拉车!嘿嘿,幸好是留了四匹,这样,我们四人,一人一匹。啧啧,去璋泰谷,经过毕漠大狭谷的时候,就可以狮子大开口,让那些想过狭谷的人用最好的宝贝来换了。”说到这里,南宫青云好得意。
君灵月一想到璋泰谷里竟然有灵兽,就有点小兴奋。她空间里有水源,不知道灵兽能不能养在里面?还有,璋泰谷里除了灵兽,也不知道还有些什么别的宝贝?
她又问道:“那璋泰谷里,除了灵兽,还有什么啊?”
“听说好东西特别多。这个全靠机遇了。有异火、有绝迹的药材、有逆天的功法,各种宝贝都可能有。好像几年前,百里世家的一位公子,闯进了一个山洞,得到了传说中的一个叫什么什么老人的传承,一昔之间,实力大涨,硬是从一个庶子变成了百里族的长老会成员。”
“……”
马车飞奔了三个多时辰。终于停下来了。
一下马车,君灵月便看到茫茫的一片原野,碧绿碧绿的草地,一眼望不到边际。好像前世的内蒙古大草原,只是,这样一片原野,在这样的深秋,竟然绿油油的,给人一种生机盎然的感觉。
她环顾了一周,发现,明明是四个人同时下的马车,现在越机和南宫竟然不在了。她的身后,只有北辰御一人。
北辰御,正柔情似水地看着她。
“喜欢这里吗?”
“嗯。”君灵月点头。感觉整个心境都沉静了下来。
这里,真的好美好美!美得让她心跳!
“成亲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可好?”北辰御的声音,好醉人。
“好!”君灵月笑。
突然,她感觉有东西落在脸上,她仰起脸来,抬头看天,一片一片黄色的花瓣似雨点一般洋洋洒洒,飘然而下。
“哇,什么情况?”君灵月好惊喜地抬起头,伸出双手,美丽的黄色花瓣,便像精灵一般,跳到她的脸上,落在她的手心。
花瓣越来越多,很快,绿油油的草地上,便铺上了一层金黄。那是黄菊的花瓣。
“灵儿,我很高兴你喜欢这里!”北辰御的声音,越发醉人。似乎,是他自己已经先醉了。
“这里好美,不会有人不喜欢这里的!”
“灵儿,我们明天就成亲好不好?”
“……”君灵月看向北辰御,在他的眼里,看到一汪深情。
她的心,猛地一跳。随即,袭上一抹苦涩。她的脑子里,晃过她从来不愿意回忆起的曾经。
前世,她也有最爱的人。曾经,她以为她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可是,她的闺中蜜友,与她最爱的人,给她上了生动的一课,告诉她,什么叫做背叛。
她的闺中蜜友,将匕首刺进她的心脏时,恶狠狠地对她说:君灵月,你长得没有我漂亮,你武功没有我强,你在组织里贡献没有我大,你有什么资格霸占着洵哥?现在,他是我的了,以后,他也是我的了,从此,他只属于我苏晴了,呵呵呵,你安心地去吧,你放心,我和洵哥会恩恩爱爱,长长久久……
“灵儿!”
“啊?”听到北辰御喊她,她回过神来。
“你怎么了?”北辰御一脸关切。
“没,没什么!”君灵月笑了笑,唇角有点苦涩。
从知道自己是他的天情,她就愿意嫁给他了。可是,不过是为了离开君府寻找一处静修之所罢了。
然而,接触的时间长了,把他当成朋友了,再想到自己的私心,总觉得这对北辰御是不公平的。同时,也觉得自己非常小人。
“灵儿,嫁给我!今生今世,来生来世,生生世世,我北辰御为你而生,为你而死。爱着你,宠着你,护着你,为你遮风挡雨,为你出生入死,为你刀山火海。不让你伤心难过,不让你受苦受侮!把你放在心尖上……”北辰御手里捧着黄色的菊花,羞涩地说着今生第一次情话,满脸通红,双眸期待地看着君灵月。在这件事情上,他总担心自己表现不好。
“北辰!”君灵月的声音淡得让北辰御心跳乱了节拍。
“你知道,我一直愿意与你成亲,但是,我是为了……”
“不要说出来!”北辰御伸食指放在君灵月的唇上,拒绝听那个听了很多次的理由。
“只要你愿意与我成亲,让我可以每天看到你,我就已经很幸福了!”北辰御笑了,笑得醉人。帅气得让天地失色。
君灵月心头微微泛酸。这样一个天下女子皆想要嫁的男子,此刻羞涩地抱着菊花求娶她。而她的心里,却想着一个背弃她的男人。
呵呵,这就是爱情既有的规则,将人类玩于股掌之间:他爱你,你不爱他,你爱他,他却爱着她……
曾经,有人为女人应该嫁什么样的男人而发起激烈的辩论。正方称要嫁就要嫁自己爱的。这样,才会幸福。
反方称,如果在自己爱的和爱自己的人里面选择的话,宁可嫁一个爱自己的。这样,自己不必付出那么多的真心,却可以得到很贴心的呵护。永远都不会受到伤害。因为自己的心还放在自己那里。
正方反驳: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他就是对你再好,又有什么意义?你的心仍然放在自己那里,不曾托付给一个人,与自己一个人过又有什么区别?这样的人,一辈子,也不会明白什么是爱。
于是乎,就有各种结论出现。
有人称,若要真正地感受爱情,必要深深地去爱一个人,然后再被那个人深深的伤害,经历彻骨之痛,你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人生,也便没有白来一遭。
有人赞同,经历彻骨的痛,才能证明自己活过。
又有人称,爱情什么的,都只是一场青春病……
君灵月扪心自问,若这个世界有司徒洵,他们之间,还会有未来吗?当然没有!答案非常肯定!
爱情,就像餐巾纸。一开始,一尘不染,你可以用它来擦嘴。擦完嘴以后,不算太脏,你可以用它来擦屁股。
被背叛的爱情,就如同那擦过屁股的餐巾纸,你还能再用它来擦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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