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狼狗
他抬手一记勇爪,拍向克罗山脑门。狼王不避,强横使出一对狼爪回击。狼与狗双爪搏斗,尽显犬科动物之野性,拿尊严和荣华比拼。力拼无果,双方又转为快招对攻。爪子沾上血腥,凡出手必划破皮肉,杀得彼此酣畅痛快!
经过近百招交手,他们来往攻防互有优劣,各自也已血染毛皮,但依旧难分高下。
“鬼畜!”克罗山敏捷起跳,双臂一展,衍生暗黑邪气。这股凶恶之气犹如雨季植物在他两臂皮肤茁壮滋长,终形成骇人狼头,渴望吞下对手。
多奇昂首挺胸,引导一身元气流向右手,气劲膨胀外拓,犹似一头威风凛凛地獒犬。他看准狼首鬼气临近的时机,提起右拳,迎难而上:“獒拳!”獒形劲流与狼首邪气碰撞——呼!狂风放肆,双方气流相激,声响如同兽吼。威力扩展,邻近的营房全部倒塌。
为打破胶着战局,多奇的动物系神能产生二段进化:“如山如岳!”他化身一头高达一百公尺的犬妖,体型近乎小山高大。大獒狂吠,惊得天边燕雀坠落,牵动身经百战的克罗山,为之心悸!
獒犬断定对方气势减弱,爪牙毕露,右臂兽爪往下压欲捣烂其身。克罗山往右一撤,连续四次横跳躲开。那巨獒一击不中,鬃毛似乎又茂盛了几尺。他跨步越过对方五个身位,前爪横扫,犹似农夫拔除田里的杂草,掀掉七八间营房。犬妖几经动作,四下一片狼藉。
倍感困窘的克罗山,不小心被其中一记獒爪拍中,人横向飞出,撞塌了后边一座军营,被埋在废墟内。
貌似画下句点?那就太低估狼的韧性了!废墟中传出克罗山饿狼般地嘶吼:“千狼流!”压在他身上的土木迸飞,暗地里上千对狼眼宛如青冥鬼火开放——千头饿狼现身于多奇脚下。
群狼齐声嚎叫,声势滔天!领头的狼王笔直冲出,群狼紧随其后,好似抢滩登陆的特战队,一一跃上獒犬的大腿和小腿,贪食血肉。多奇独木难支,回身便逃,费力抓扯拨掉腿上的狼。可怕的是,剩余狼群后来居上,将他多路包抄,踊跃撕咬……
厮杀圈内,狼嚎狗吠交杂,上百条恶狼像腊肠挂在獒犬躯干四肢。它们咬下来掉到地面的血肉,不到两秒便给其余狼群争食入腹,好似分工合作的特大型流水席。
浴血奋战的结果是,巨獒多奇的身体全被狼群吞下,尸骨无存;恢复原形的克罗山也因体力透支,倒卧在地,昏睡过去。
不巧,埋伏已久的多奇部队见主将阵亡,发起总攻!
就在克罗山陷入空前危机之际,一脉先前在他耳边说过的“神兵天降”一事应验了:漫天飞鸟骑兵骤至,朝地上的突袭部队抛出大量炸弹。随后,又有数千具棺材自底下升起,将地上幸存的士兵全数困入棺内,逐个埋入黄土。
向来以勇猛精悍著称的多奇部队,宣告全军覆没。
这支“天降神兵”出自原索卡尔陆军14分区,由司令布雷克提领的“海格市起义军”。军中汇集了八方义士:有核心人物召集者一心;政府军情报提供者司徒冠;原海格市警局副局长、“棺木神能者”包大人;还有嘟嘟路岛上的青族百姓。在查尔斯发表电台演讲后,更加入了“螳螂神能者”、黑帮打手波什,以及能够召来千鸟百兽的“心灵之笛”持有人卡雷尔。
早在青族革命军东进讨伐无名途中,一脉就与“海格市起义军”保持秘密联系,并刻意拉开两军,既相互支援策应,又不会师成军。其目的只为麻痹敌人,替阿密特召集当地昆虫查明敌方远程攻击部队的确切位置争取时间,进而促成今日一战。
先前,他们一获取由阿密特发出的“敌方军队部署情报”,就立刻向其导弹部队发起闪电突袭。
该部队是首相亲自组建的,军官战士包括科技人员全由他严格挑选,每月另有专员检查,令行禁止,纪律严明。无名给他们配备最精良先进的武器。
碍于首相公务繁忙,一段时间没留意,就让“自家人”钻了空子——惯于拉拢各派势力的八大家族,拿金钱宝物渗透部队,又投其所好,用好酒好菜、香车美女泡烂了他们。
人心禁不住诱惑,原先精明能干的军官全堕落失志,不求上进。他们在考核时贿赂检察专员,买答案或者干脆找人代考。
某个少校体重已经超标两百多磅,资料上使用的还是他原来精壮的照片;营长级以上的军官,连自己属下的人数有多少都不清楚?部队上下唯一关心的,就是分赃均不均匀,该怎么联合贪污军款?两个星期前,他们甚至走私贩卖作战用的武器给邻国。
贵族想拉帮结派,为己所用,却自毁长城:起义军一打来,导弹部队猝不及防,全部完蛋。一击得手,起义军继而采取一脉事先提供的计策,连夜火速包围紧邻该地的火炮营。
他们围而不攻,仅留下一小部分士兵在包围圈外用高音喇叭喊话,命其投降。主力部队则奔往战地,支援克罗山等人。
由于,服役于该火炮部队的士兵皆为王国的贵族子弟,这些人大多贪生怕死,全无军人应有的骨气。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营里的鼠辈们一听说导弹师已经全军沦陷,纷纷弃守投降。更可笑的是,有不少士兵竟连裤子都来不及穿就临阵倒戈了。
两波突袭战均告捷,义军兵分两路,一路由司令布雷克与包大人统领,救援革命军大本营右侧;另一路由波什和卡雷尔领军,伺机进攻左侧的政府军,望能一举歼灭无名座下四大金刚和其统率的“王城禁卫军”。
现今,营区右侧战役告捷,义军军心振奋!说来有趣,任战场再怎么欢声雷动,也吵不醒昏睡的克罗山。当下,这位大难不死的豪杰正躺着做他多年来不变的梦。梦境教会了他,“血性之狼”与“奴隶之狗”的区别:
大草原上,一只孤单的狼去捕食,碰巧在森林里遇到了一个猎人。猎人看着孤零零的狼,说:‘我整天打猎都一个人,你能不能陪着我呀?’
‘不行,我跟着你还要归你管。’狼说。
猎人又说:‘你也是一匹独狼,多孤独啊!你以后跟着我,我保证天天给你一块肉?’
狼仰着头想:我不用动弹就能吃上肉,多好呀!于是,狼就跟着猎人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猎人就给了狼一块肉,狼吃得津津有味。猎人看着吃肉的狼,笑咪咪地说:‘我带你去打猎好吗?’狼爽快的答应了。
猎人带着狼来到森林,前边出现一群吃草的兔子。猎人对狼说:‘去抓一只兔子让我看看。’狼一扑上去,就逮到一只兔子。余下的兔子发现了狼,都四下里朝洞穴跑去。猎人走到狼的跟前,摸着狼的头,笑道:‘你可真是我的好伙伴。’回到家里,猎人奖励狼两块肉。
猎人天天给狼供应大块小块的肉,叫它吃饱喝足。它对人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最后连嚎叫都变成“汪汪”的叫声了。它也慢慢不喜欢到森林里乱窜,只想待在家里享受。
就这样,狼堕落为狗。
这个梦境源自多奇小时候跟克罗山讲地一则寓言故事。相当遗憾,后来讲故事的人却成了故事中没骨气的主角。
革命军营区左侧的森林内,总务右之介提领的军队长期按兵不动,好似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右之介治军的方略源自他早年修习的东方忍道。此道最好杀,也最能忍,犹如一把双刃剑,伤人亦克己。轻用其芒,动即有伤,是为凶器;深藏若拙,临机取决,是为利器——此乃右之介的人生座右铭。他以此告诫自己部队中的将士,不过,训话遭人阻断:“利器就该用来杀人。”
话音游荡在安静的树林中……一缕黑影左右闪动数次,恰如荒郊野外的孤魂野鬼巡游,满林抓捕替死鬼。士兵只消被影子稍微掠过,便似遭阴魂附体一般,一律倒下。他们皆死得不明不白,死法大体相同,均为利刃割喉!
右之介全心捕捉穿梭地黑影,竟沉迷此中:“鬼步快,刀更快!可喜今天这趟没白来——”
“来送死!”黑影到了,谱出一曲冷剑悲歌——那人使用邪乎路数朝右之介砍出十一刀!但,这连环快刀均给漂浮在右之介身旁的一把无形利器挡下。
“做为一名武士,能遇见你这样的高手,是我的荣幸。”右之介平定对答,言语至第二段,他抽出腰间一把两尺长的短刀,收缩遮掩,不露锋芒。
“没有所谓的荣不荣幸,”黑影落到较近的枝头,像只乌鸦,定身发话:“我只想杀了你,就这么简单。”
枝干弯弯垂垂,消逝的刀贴近腿后,轻易不示人。他此次深入龙潭虎穴,皆因恼怒敌军许久不攻入一脉布下的“炸弹阵”,所以主动出击,要杀他个丢盔弃甲。
敌人势头暂止,政府军全体士兵都拿枪口瞄准他。消逝冷静地将胁差太刀收回袖中,转手抽出背后的狼牙,好大开杀戒。
血战未开,一只螳螂形态的虫人先飞入战场。飞天螳螂把林中士兵当小虫,随随便便就收拾了一批人命。彼间又有数万头猛兽闯入,野蛮地践踏蹂躏右之介的部队。万千猛兽里,单就一头浑身黑毛的丈二金刚攀登树顶,并未参战。
金刚肩膀坐着个吹笛孩童,他是革命军新援卡雷尔,另一位螳螂人则是波什。他俩搭配契合:波什在乱军中横劈竖砍,杀得血流成河,亦不知疲倦;下方的兽群依照卡雷尔的笛声节奏,改变作战风格,分分钟加强力度!不少政府军兵员给野兽掰至尸首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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