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提才好,忘记更好
经此一役,刁晨奠定了自己在学校里不可撼动的神话地位,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有史以来最最受人崇拜的校队选手,而我也因此获益,他得的那些礼物按规矩最后都到了我账上。
赛后聚餐他果然带我去了,校队那些人,托刁晨的福我也早就混熟了,他们当我是小师妹,十分照顾我,我也乐得跟在后面瞎混,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要校队有比赛,我就负责帮同学们占座位,如果遇上实在占不到坐的情况下,我就厚着脸皮把队员撵去坐地板,然后堂而皇之的鸠占鹊巢。他们看在刁晨的面子上也不和我计较,同学们得了好处也难免心生感激,时常在我耳边念叨:“咱班是有布万事足,啥不要脸的事情她都能包圆了。”
因为刁晨的人气实在高,他走之后我们也就没有正经看过校队比赛,不过那都是后话。
聚餐办得相当有水准,好像是刁叔叔的朋友开的酒店,照应得很周到。那晚校队的人撒开了喝酒,我向来当自己是男孩儿,如此壮丽的情境自然要插一脚,趁刁晨不注意自个儿倒了杯酒,依葫芦画瓢端起酒杯要致辞,刁晨见状瞪大眼睛教训:“姑娘家喝什么酒,别乱!”下定决心不睬他,在一桌子人期待的目光下说道:“三年来多亏道上兄弟们抬爱,刁晨才能无惊无险地熬到毕业,我作为他的监护人……”刁晨不干了,拉着我问:“酒都还没喝,发什么疯?”想想也不妥,干笑两声接着说:“我作为他监护人的……邻居,十分欣慰,今天借花献佛谢谢各位。”生怕刁晨再拦着,忙不迭把酒喝下去,不料呛个半死。
刁晨满是嫌弃地给我递纸巾,队友们呆呆望着刁晨,很是为难,某人问:“这酒咱哥几个喝不喝?”
良久,只听见我咳嗽的声音,刁晨无可奈何地挥挥手笑道:“喝吧喝吧,你们要是不喝,她就白呛着了。”
咳完抬头看刚才说话那人,他叫高干,就是之前被刁晨按在地上打的那个,都说男人的感情铁,果真是比拳头还铁。我记得他们没多久就和好了,弄得我连热闹都没得看,甚是无趣。
高干见我满脸憋红,笑话起来:“我记得那次和你们年级打比赛,你也是喝点水就呛着,跟今天差不多。”说着斜眼瞧瞧刁晨,问道:“你还记得吗?”
刁晨连眼皮都不抬,不动声色地把我的酒杯拿走了,不敢和他抢,只能忍着,谁知道他却说:“她就那样,什么都怕别人跟她抢似的。”
“她怕?”高干指指我又瞥瞥刁晨,调笑道:“你怕才对吧。”
“没喝多少就撒风。”刁晨斩钉截铁地说,“要是酒量不行就少喝点,当心舌头打结。”
“什么什么?刁晨怕什么?”我望着高干,好奇到不行,好像还真没见刁晨怕过什么呢,要是知道他怕什么,不就多一个筹码。
“刁晨啊……”高干拖长声音,张着嘴正要说,却忽然换了个吃屎的表情,我惊觉地看看刁晨,他脸色不好,晃悠着杯子里的酒,不悦之情溢于言表,难怪高干不敢说了,要是刁晨再打他一次,多划不来。不想拖高干下水,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也不急在这会儿。于是重新端起酒杯说道:“喝,今晚不醉不归!”
刁晨望着我手里的杯子,甚是不解,同一时间,在我另一边的兄弟惊诧地问:“我的杯子呢?”当然是趁刁晨不注意的时候被我顺走的。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点微醺,此去经年就该天南地北了,放浪形骸什么的也就顾不得许多,所以到了最后,欢脱的气氛中略略带着些伤感。
事实证明觥筹交错的场合的确不适合我这样眼睛打过酒坛子,酒量小过汤匙子的人,还没散伙我就已经醉得七七八八了,朦胧中只听见刁晨和人一一告别,最后皱着眉问我:“你还能走吗?”我模模糊糊望出去,指着眼前无数的人影问:“你上哪儿……修炼的分身术?教教我呗。”恍惚间听见他叹了口气,然后背对着蹲在我前面,扭过头说:“上来,我背你。”
我听话地趴上去,他拉着我的手搂住他的脖子,背着我慢慢起身,我记得自己当时说:“好好背……背稳了,要是摔了,我一定告你妈去。”
他无奈地说:“知道了,我权当自己扛大米,你别乱动就行。”
正值盛夏夜晚,热气腾得人难受,知了在边上吵死了,我趴在他背上,他步履很缓慢,也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我问:“为什么……为什么不坐车回去?”
“司机没来。”
“胡说……我……我明明看见了……”
他淡定自若地说:“你看错了。”
“哦。”过了一会儿,我提议道:“刁晨……你给我……唱个歌吧。”
他犹豫少许,还是低吟浅唱起来:“Moon river, wider than a mile,I'm crossing you in style some day,Oh, dream maker, you heart breaker,Wherever you're going, I'm going your way……”
声音既轻柔,直唱到人心十分寂寥。
“刁晨,你志愿……报了哪里?什么时候走?”
歌声戛然而止,他问:“你那么着急干嘛?”
我实话实说:“你走了就……就……没人老是管着我,你自然没……没有体会过,凡事被人压一头的滋味儿可不好受。”
“我管着你不好吗?”一定是我醉了,否则他的声音里怎么可能有失落的情绪。我在他背上点点头,说道:“你走的时候……我才不去送你呢!”
那晚他就这么把我背回了家,我嘴上说希望他赶紧走,可是第二天他忽然改了志愿,留在本市,理由是那个专业是全国最好的,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很安稳。妈妈说我昨晚喝醉了,抱着刁晨的胳膊就不撒手,鼻涕眼泪蹭了他一身,嘴里还嚷着:“你别走,你要是走了……谁陪我摸鱼掏 鸟儿?”
这一定是有失事实的版本,且不说我多么不待见他,就算调皮捣蛋也从来没有他的份,我想自己当时一定是满脑子流淌着老白干,随便扯了个犊子就敢往外捅,脸都丢到半岛电视台去了!
可奇怪的是,刁晨事后并没有笑话我,甚至是只字不提,话说回来,不提才好,忘记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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