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不知道在写啥
倪灵在口袋里摸索一阵,不见票子,反掏出来一团毛球。
“这兔子倒是安逸,居然睡着了。”青年摇头道。
早在飞机上的时候,倪灵就命令兔子涛变为最小形态,放置口袋隐藏。不然两个大男人抱着只兔子满大街晃悠,只怕会被路人拍照录视频,隔天就在网上出名,附带“前有两女一杯,现有两男一兔”之类的标题。
天朝最不缺的就是哗众取宠,吃饱了撑着的脑残人士。
见宗涛的耳朵动了动,大有醒来的趋势,黑衣青年迅速将其塞了回去。光天化日之下,不便与它交流。倪灵又找了找,总算掏出了一叠用塑料袋包好的支票,递给凌华道:“老凌瞅瞅,这得多少钱啊。”
凌华一边伸手接过,一边问道:“你没有数过吗?”
“嘿嘿,人多眼杂,我不好拿出来。”
去掉包装袋,见到第一张票子的时候,这位前处长便惊得双手一抖。越往后看,凌华的表情愈发诧异。待最后一张纸过手之时,他已经完全麻木了。
看着身边满脸期待,如死缠烂打终于让家长点头买玩具的小学生般的倪灵,他紧锁眉头道:“好消息和坏消息,先听哪个?”
青年一愣,怎么还有好坏之分。他不假思索道:“先说好消息。”
“好消息是,这叠支票的数额极大。我粗略算了下,约有一千多万刀,将近一个亿的天朝币!”
“一、一个亿!?”
倪灵乍听喜讯,一口气没缓过来,险些晕倒在地。好在他体质超人,这才没有在老友面前出丑,可喜悦之情怎么也按捺不住。无处发泄的青年,在原地转起圈来:
“没想到有生之年,居然能有一个亿的进项。小爷……不,现在的我是倪老爷!总之先买一栋豪宅,弄几个菲佣,好好享受一下生活。等等,若将一个亿存入银行,假设年利率百分之三的话,一个亿乘以零点零三,一年有三百万啊!!”
黑衣青年就像是书里头那个中举的范进,在不大的角落里尽情发着羊癫。却未注意到,凌华在经历最初的惊讶后,脸上恢复了那种风轻云淡的表情。
见眼前之人发羊癫上瘾,处长咳嗽一声:“倪灵啊,别忘了还有个坏消息呢。”
“这些支票,几乎都是经历过背书转让的银行汇票。没有持票人的许可,是提不出一分钱的。”
凌华的话,就像一盆冰水,兜头浇在倪灵身上。黑衣青年的狂乱瞬间僵住,像是被暗中♂观察的机器猫用了时间停止器。
这还没完,处长又来了一发补刀:“还有少数见票即兑,无需证明的本票,都是鹰国银行的。我们天朝倒也不是不能用,可要收取高昂的手续费。”
“老凌,我们走。”
“走?去哪儿?”
倪灵咬牙切齿道:“当然是搭乘去鹰国的飞机,换完钱再回来!”
“算了吧,能提出来的金额所占不多,几十万天朝币左右。而这一来一回,搭上伙食住宿的钱,开销并不比手续费低。”凌华有些哭笑不得,随后叹道:“要是让龙惊天他们帮忙就好了,可惜就算是快递,也送不到神圣兔山。否则只要寄出支票,再写明收款账户……”
“额,还是不要麻烦人家了。”听到凌华有意请龙惊天帮忙,一股做贼肾虚的感觉涌上青年心头,小声拒绝道。他却不知,那位异国他乡的神父早已知晓。
“这只是小事情,没什么吧。咦,差点忘了,你这些支票是哪里来的?”凌华被支票数字所震慑,一时之间忘了问票据出处。此刻忽然想起,对倪灵质问道。
黑衣青年憋了半晌,放出一句万能答案:“捡来的。”
“没收。”
“别啊!”倪灵惨嚎一声,不敢隐瞒,将获得支票的经过原原本本的讲出来。
听了青年的讲述,凌华心中却犯了难:依倪灵所言,支票主人多半已遭不测。且他们身处天朝,就算主人尚在世上,也很难将其物归原主。
除非请九组出面,联系圣堂。可他们肯为这点屁大的,还是国外的小事浪费时间吗?以前任处长的经验来推断,答案是否定的。
最麻烦的是,支票有期限。
转让的票据还好说,持票人就写在那里,过期了也能保有权益,可不记名的本票却是个大~麻烦。一旦过期,和把钱捐给天朝红十字慈善基金会没什么区别。
凌华犹豫不决的神情,落在青年眼里,顿时给了他希望。于是便显现小人本色,大进谗言:“老凌,要不然这钱就算是我们借的如何?”
“借?”
正直的凌华知道倪灵就是个刘备,借和拿没啥区别。可就眼下这种情况来说,借的确是个好主意。
“对,就是借。”黑衣青年点点头,说道:“我们拿这几十万去炒股,日后要是赚了钱,再还不迟。”
炒股这馊主意,也就这家伙能想得出来。凌华眉头一挑:“如果赔钱了呢?”
“这个嘛,算那人运气不好,不干我的事。”倪灵顿时露了尾巴,还是打着空手套白狼的注意。
处长又有点拿捏不定。本来按他的个性,把钱提出来再存回银行,不动分毫才最好。可眼看着这么多流动资金在那,得不到有效利用,心里又有不甘。
凌华一拍脑袋:自己居然会产生这种典型的利益想法,看来是被某人毒害了。
终于,他下定决心:“炒股这种事,最好想都不要想。”
青年立马焉了。
“不过我们可以用手头的钱做些小生意,侥幸盈利的话,就投入这笔资金入股,扩大规模。等利润足够了,再回收股份,怎么样?”
“好主意,赞成。”倪灵哪有意见,说道:“我不会经商,一切就都拜托你了。”
“……我也不会。”
此言一出,气氛瞬间冷了下来。
前处长感到有些尴尬,又道:“可以先开个小超市之类的,攒攒经验嘛。”
“老凌,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打尖住店吧。”
倪灵有种幼小心灵遭到玩弄的感觉,踹了地上二人一脚,愤然离去。凌华见状,只得暂时搁置此事,苦笑着跟过去。
转眼到了第二天,关于如何对待这笔横财,二人依旧没讨论出结果。不过凌华已经跑过一趟天朝银行,将支票兑现后存入了新设立的账户,大概有六十万天朝币,勉强算是巨款。
在落脚的宾馆内,倪灵与凌华吵得不可开交。黑衣青年认为这钱是他捡来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哪儿轮得到其他人指手画脚。凌华认为钱是失主的,物归原主才是道理,怎能随意动用?
最后二人互相说服不了,干脆划拳定胜负,三局两胜。结果除了平局,还是平局,划到吐血都没分出胜负。倪灵定力不足,最先沉不住气,以散心为借口摔门而去。
“TNND,该死的老凌,简直比唐僧还会扯。”
繁华的大街上,青年左手抱一袋糖炒板栗,右手抓着几根羊肉串,边啃边抱怨。好好的分赃美事,硬是弄得不欢而散。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谈钱伤感情?
恶狠狠地咬了一口肉串,倪灵吃得满嘴流油。金黄的烤肉,再撒上孜然,那又香又辣的味道,令他欲罢不能。美食能让人愉悦,这道理不假。肉串全部下肚后,青年的怨念明显消了许多。
他看了看左手的栗子,心里叹道:“这个就留给老凌吧。”
这般寻思着,黑衣青年掉过头,原路返回。
跑得稍微远了些,都窜到T市的市中心了,幸好宾馆也在市区内。在倪灵看来,就这巴掌大的地方,根本不用担心迷路问题。
这,就是超能力者的自信!
而三十分钟后,某个巷子里,青年看着眼前的墙壁,面如金纸:“麻痹的,怎么又是死路。”
如无头苍蝇般乱撞了三十分钟后,倪灵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超能力者也会束手无策。
“不管了,蛐蛐一堵矮墙也想挡住你爷爷?”
黑衣青年实在受够了这种无力感,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轻轻一跃,便翻过了这道两米多高的围墙。
有三个路人经过,其中一个恰好见着这一幕,拉着另外二人道:“你们看到了吗,刚才有人跳到墙对面去了!”
“哈哈,怎么可能,这墙那么高。”
“就是,你喝多了?”
那二人笑道,只当这是个玩笑。可墙后传来的一阵犬吠,又让他们迷惑了。
“妈个鸡,居然是后院,还养了这么大一条狗。”狗叫声里,隐约夹杂着年轻男人的声音:“F@CK the dog,还想咬我?吃小爷一脚!”
伴随着一声惨嚎,狗叫戛然而止。
三名路人面面相觑,最先发言的那人道:“看样子是遭贼了,我们要不要报警?”
“说得对,报警。”
正当几人手忙脚乱掏手机的时候,青年的身影鬼魅般出现在原来的地方。此时的他显得有些灰头土脸,所幸的是手中栗子还在。
“真是晦气,看来不能胡乱翻墙。”倪灵拍拍身上尘土,骂骂咧咧走出,冷不防撞上三人见鬼的目光,不悦道:“看什么看,没见过靓仔啊?”
说完,不管如石膏像般呆住的路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们还要不要报警?”
“这个,人都走了,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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