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 已脱粉,求放过
“你想吃啥,哥给你兜回来。”
“尽管放心,有我一根薯条吃,就有你一口番茄酱喝!”
陆星觉得这些天项助理对他实在是尽心尽力,也是时候该意思意思了。
他拿起手机开始检查电量够不够百分之九十。
托职业病的福,他有严重的电量焦虑,常备充电宝数据线。
因为一旦手机没电了客户联系不上他,那就真的火星撞地球了。
项助理顿时眼含热泪,对于陆星这种出门在外还惦记家里人的顾家男人表达了深深赞赏。
他十分深情的握住陆星的手,含情脉脉道。
“能不喝番茄酱,吃点肉吗?”
跟着陆星混,三天饿九顿啊!
陆星换好鞋子,深沉的说道。
“你这是典型的反问型人格。”
“可是我真的不爱喝番茄酱。”
“否定型人格。”
“不是,光喝番茄酱也喝不饱啊!”
“反驳型人格。”
项助理:......
不想请吃饭就直说!
太欺负人了!
再说下去,他都成香蕉型人格了!
看项助理郁闷的样子,陆星笑出了声,推了推项助理的肩膀说道。
“行了,换鞋去吧,我们一块去。”
项助理狂喜,迅速的换好衣服鞋子跟着陆星出门。
这几天他整天跟陆星呆在一起,都感觉人快发霉了。
而且陆星这个年纪还真的坐得住,真过上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生活!
陆星笑着看项助理的背影。
今天宋教授加班,他要是自己出门的话,回头宋教授还得问他去哪儿了。
得了,带上项助理,也不用查了,给宋教授省那仨瓜俩枣的钱!
陆星跟项助理没坐车,而是迎着傍晚的风沿着路边city walk,也是过上死洋人的生活了。
“你好好的硕士,不去读博,来当宋教授的助理干什么?”
陆星没事跟项助理唠嗑,才发现项助理整天戴着个黑框眼镜看着平平无奇的,但学历还挺高的。
项向叹了一口气,望着下坠的夕阳,幽幽的说道。
“宋教授是我的偶像,我想学习偶像的生活方式和学习办法!”
“结果呢?”
“我恨天才。”
简短的四个字,带着浓浓的幽怨语气,听得陆星差点笑出声来。
陆星压制住上扬的嘴角,拍了拍项助理的肩膀,“如果模仿可以创造天才,遍地都是爱因斯坦。”
项助理跟个怨妇似的看了陆星一眼。
人就是没提到伤心事,一提到伤心事整个情绪都生动了起来。
陆星也觉得自己太缺德了,于是决定补救一下,安慰道。
“哎呀,至少宋教授是你的偶像,你这不是当上她的助理了嘛!”
“已脱粉。”
项助理更加幽怨了。
偶像这玩意儿只可远观不可靠近。
多少粉丝花大价钱混到偶像身边以为能有一段邂逅,结果直接脱粉的啊!
血泪教训数不胜数,可惜当时项助理没有想清楚,一心崇拜学术大佬。
在项助理的心中,宋教授是个智商超高,工作认真,作风严格的人才。
结果呢?
项助理做了助理之后才知道。
原来宋教授是个情商极低,思想疯批,养小白脸的家伙!
破灭了。
宋教授在项助理心里的伟大形象已经碎得渣渣都不剩了!
更让项向泪目的是,宋教授身边已经有好几个女助手和女助理了,但是当时面试的时候还留下了他。
他还以为是自己对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天动地,终于感动了宋教授!
结果现在一看陆星,什么都懂了。
原来他是宋教授留给陆星的!
也是。
就宋教授那个疯疯的样子,怎么可能在陆星的身边留女人。
不过幸好啊!
项向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就无比的感谢宋教授把他留给了陆星。
要知道虽然宋教授给的钱多,但是她时不时冒出来的那些疯疯的想法真的把其他的助理和助手折腾的够呛!
想到这里,项助理热切的盯着陆星,对他轻松的工作内容相当满意!
“哎,不是吃肯德基吗?”
项向跟着陆星走了一段路,眼睁睁的看到俩人路过了无数个KFC和麦当当,最后陆星停留在了夜市面前。
“逗你的,定期吃点垃圾食品对身体不好,但对精神好。”陆星兴奋的找了个位置坐下。
灯光闪烁,各种食物的香味扑面而来,空气中每个分子都沾上了满满烟火气,规则排列的小吃摊亮着灯牌,热闹万分。
项助理愣愣的跟着陆星坐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服务员已经开始一盘盘的上菜了。
“哎!我不吃!”
作为一个十分注重生活健康的人,项助理能吃肯德基已经是极大的让步。
对于这种来源不明的小吃他是绝对哒咩的,他就是今天从这里跳下去他也不会吃的!
“哦。”
陆星平常的点了点头,左手羊肉串,右手烤冷面。
项助理:嗯???
老板夫,不再劝劝我吗?
很可惜。
陆星并没有劝项助理进食的意思,反而他是越吃越香,恍若无人之境,吃得畅快又不顾形象。
垃圾食品就跟可乐似的,喝多了烦得慌,断了吧又想得慌。
人嘛,就是贱的!
陆星大口吃肉,幸福的眯起了眼睛,这是人间烟火,是他活着的证明。
吃到一半项助理就受不了了,他算是懂了为什么大家都爱跟胃口好的人在一块儿吃饭了。
那人家是吃得贼香啊,看得你都想多吃几口!
项助理的肚子咕咕咕的叫,顿时脸色一红,不好意思的捂住了肚子。
嗯。
真香!
他都准备接受陆星的调侃了,毕竟刚才他在这里死装呢。
结果陆星只是往他那里挪了挪菜,高高兴兴的说道,“多吃点!咱们也算是过上好日子了!”
“这算什么好日子啊。”
项助理拿了条焦香酥脆的小黄鱼笑了,吃点路边摊也算过上好日子了吗?
陆星咬着一口羊肉串,含含糊糊的问道。
“你小时候有什么愿望?除了当科学家和航空员之外。”
项助理咬了一口小黄鱼,思考了一下,“我小时候喜欢吃那种一团一团的冰激淋,但是太贵了,我一周只能吃一次,所以我小时候一直想要是能每天吃就好了。”
“OK!决定了!我们吃完饭就去买冰激凌吃!”
嗯?
项助理抬头,看到陆星立刻拿起手机在搜索哪家店的冰激淋最好吃。
陆星边找还边絮絮叨叨的。
“现在想吃冰激凌就吃冰激淋!不就是过上好日子了嘛!小时候的愿望都被实现了!”
四周人来人往,调料和食物的气味充斥在鼻间,五彩霓虹灯里,手机荧白的光照在陆星的脸上。
项向只看得到陆星的眉骨和鼻梁,以及他专心致志巴拉手机找冰激凌店的手指。
恍惚间,项向好像有点懂了。
宋教授是有眼光的。
“你呢,你小时候的愿望是什么?”
项向忍不住的问道。
听到问话,陆星抬头,嘴角带笑。
“我的愿望已经实现了。”
项向愣了一下,想了想。
人小时候的愿望不外乎就是吃喝玩乐呗。
于是他说道。
“啊,原来你小时候的愿望是能自由的吃夜市啊!果然是小孩!”
“喂!你这是什么语气啊!难道吃冰激淋更高贵一点嘛!”
......
一顿饭下来,陆星跟项助理亲近了不少。
人和人之间熟悉起来的契机是很奇妙的,也许是喜欢同个明星,同个游戏,同个食物。
这些都可以作为理由。
不过陆星唯一确定的是,如果依旧在呆在宋教授家里,他一定不会跟项助理熟悉起来。
因为那是项助理的工作场景。
谁会想跟同事们掏心掏肺啊?
不被捅一刀都烧高香了!
所以陆星选择了出来吃,在嘈杂的环境里,吃着串喝着酒,互相了解,多条朋友多条路。
也许项助理哪天就能帮上他的大忙了呢?
陆星看着项助理屁颠屁颠的买好两个冰激凌还高兴的递过来一个,他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要把朋友变得多多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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