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即离


“诶,听说了吗?沈家和金两退亲了!”

  “哎呀,一大早就听说了,而且啊,还听说那两家人转眼又结成了干亲!”

  “啊,真的?”

  这两条消息比上次花灯节有人被绑架还让人震惊。

  短短一上午,便蔓延至南州的大街小巷。

  引起无数南州百姓的侧目。

  这就是南州明玉沈玉的影响力!

  即使他失踪了几年,影响力仍旧丝毫不减。

  百姓们众说纷纭,这两家人是要搞哪样啊?

  人家金家女儿为了沈玉,可是蹉跎了最好的年华啊!

  这样,都能如此平静地退亲?

  “不仅和平地退了亲,还重新结为了干亲!”

  茶楼的老板一边给客人斟茶,一边细细讲述他所听到的消息。

  "听说沈玉在京城娶了大官的女儿,这样一来,金五娘的身份不就尴尬了嘛。两家人商量了一下,觉得与其尴尬,不如结为干亲,这不,两人就成了干兄妹。”

  一位外地客商调侃道:“竟然还可以这样操作,还得是你们南州人会玩啊!”

  老板摆摆手,不以为然地说:“这有什么?谁见了咱们南州明玉,都会舍不得放手。”

  一位客户奇道:“那金家长辈,就没有人责怪沈玉吗?这可是背信弃义的行为啊!”

  老板正要回答,另一位客户叹了口气,道:“哎呀,沈公子这三年都失忆了,哪里还记得这些旧事?要怪,也只能怪命运弄人吧!”

  确实,两家人退婚退得如此低调和谐,金家没有一人对沈家有任何不满或恶言。

  而沈家也大方地表示,之前的聘礼就不收回了。

  就当是给金家结干亲的礼物。

  至于正主金五娘,  且不说她内心真实想法如何。

  但当日,却是她自己红着鼻子嚷嚷着非要退亲,表示才不要去做那什么平妻。

  家人和闺中好友都担心她承受不了打击,轮番上阵,探了几次,就怕她从此万念俱灰。

  但金婉却笑着对众人道:“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街跑,你们手里有好货色,赶紧给我介绍!”

  众人:“……”

  只能说,金五娘不愧是金五娘,果真是个爽快之人。

  爱得深沉,放手也果断,从不拖泥带水。

  朝廷的旨意终于在十日后抵达。

  这段时间内,吴楚洵除了陪伴江老爷子外,更多的便是与耿家军的一众官兵打交道。

  不过短短数日,他便与耿家军将士们打成了一片。

  相互间称兄道弟,关系热络。

  “吴公子,今日又来啦!咱百夫长刚刚才提起您呢!”

  一位满脸络腮胡、身材魁梧的军士李初二热情地招呼道。

  他在军中有个响当当的外号——李逵。

  吴楚洵笑着和他打了招呼。

  直到跟这群耿家军士兵混熟后,吴楚洵才逐渐了解这支耿家军的奇葩之处。

  耿家军的成员里不仅有江浙一带的平民和矿徒,还有召回来的卫所武官、生员。

  最夸张的是竟然还有一些罪犯。

  这李逵便是其中一位。

  他因偷盗被抓后,被耿家军招募调去抗倭。

  但别以为这样的军队就很差劲。

  恰恰相反,耿家军纪律严明,家风清廉,对百姓秋毫不犯。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就是这样的“杂牌军”,多次在沿海区击败倭寇的入侵,最终使得倭患得以平息,再也不敢轻易侵扰大启的领土。

  这沿海一带的百姓,或许不识朝堂上坐着的是哪位皇帝,但提起耿家军和他们的统帅耿同光,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究竟怎样的将军,才能把这样的杂牌军训练成精锐之师呢?

  吴楚洵心中激荡,对那位百战百胜的耿将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而耿达,便是耿同光的亲侄儿,今年二十四岁,就已经担任了军队里的百夫长。

  “吴兄,我正要找你呢,朝廷的旨意下来了,你看看。”

  耿达递过一份公文给吴楚洵。

  吴楚洵仔细浏览后,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让我担任运粮监军?”他抬头问道。

  “哈哈,这可是个好差事啊!”耿达笑道。

  他在军中见过大伯为了筹集粮食而低声下气的情景,自然认为这是个肥差。

  但吴楚洵可不这么想。

  这运粮可是个需要去西南地区满地跑的苦差事,谁爱干谁干去!

  哦,不对!

  西南地区?

  吴楚洵赶紧再次审视公文。

  渐渐地,脸上便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这次的公文是让他兼任运官粮的监军,去西南之地运粮。

  西南之地啊!

  南蛮不就是位于西南之地吗?

  想到小狼崽离开时那双沉寂的眼神,吴楚洵的心不由自主地加速跳动起来。

  皇帝原本想通过赈灾筹款一事,一石二鸟,一来打压吴相,二来削弱世家势力。

  谁曾想,半路杀出个吴楚洵,把两方困境轻松拿捏。

  如今吴相负责赈灾事宜,或许也是知道儿子正在南州,故让他借此积累些资历。

  吴楚洵难得在心中对便宜爹生出几分感激之情。

  随着吴楚洵的新任命一同公布的,除了对朱佐等一众官员的处理结果,还有江老爷子被授予员外郎的喜讯。

  江家上下欢欣鼓舞。

  尽管员外郎在官场上常被视为虚衔,但在大启朝,却是实实在在的九品官职。

  江家自然也是一番大操办。

  吴楚洵特地撰写了一封书信,托付给耿达转交给耿同光将军。

  信中,他热情洋溢地表达了对耿同光将军抗倭战绩的敬佩,极尽赞美之词地表达了对耿帅本人的好感。

  同时,他也对耿将军仅凭贪污证据就果断出兵协助他和南州府衙,表示了由衷的感激。

  最后,更是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渴望与耿将军结交的愿望,并承诺有机会定将亲自登门致谢。

  武士达和杜大在一旁亲眼目睹了吴楚洵亲笔书写这封信的全过程。

  信中那些直白的赞美之词,让他们都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杜大悄声对武士达道:“公子真是心诚,我就是给青梅写信,也不曾写得这般露骨啊。”

  武士达只是呵呵。

  公子的脸皮有多厚,杜大跟了这么久,难道还不清楚啊?

  这才哪到哪哦!

  离开南州时,吴楚洵特意去见了卢琰和沈玉。

  见卢琰的会面很简单,两人原来就是露水情缘,一响贪欢。

  卢琰身为商人,精明现实。

  他只问了一个问题:“那日信纸上所言之事,何时能够兑现?”

  吴楚洵看着他,道:“等这次灾情结束之后。”

  卢琰点头,未再言语。

  他的身边又多了一位白衣男子,面容精致,眉宇间,神似当初的言良。

  亭檐的影子将秋日午后的阳光切割,卢琰看着影子里的吴楚洵,难掩眼中复杂的情绪。

  他挥退众人,紧紧地抱住了吴楚洵。

  两人身份悬殊,此一别或许真的是后会无期。

  无论当初两人各自怀着怎样的心思,吴楚洵实实在在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极致体验。

  他想,也许他这一生,都无法忘记这个男人。

  而与沈玉的分别,则颇让人意外。

  半月未见,沈玉已不复当初在吴楚洵身旁时,那般柔和温顺的模样。

  他的容颜依旧美得雌雄难辨,白衣胜雪,玉冠束发,肃肃如松间徐涛,灼灼如岩下灿电。

  南州何其有幸,竟能得如此璀璨的明玉。

  明玉蒙尘,不掩其芒。

  沈玉朝吴楚洵深深作揖,抬眼间,眼眸中盛着万里山河。

  “沈玉静侯公子完善吴相的【玉章十政】,希望不久的将来,天下人无论尊卑,不分身份,都能享有进学的权力!”

  吴楚洵扶起他的手,目光远眺着富饶的南州城,答:“好,那我就在京城,待君跨马游街之日。”

  那是大启八年的十月初。

  年轻的吴楚洵经历了朱佐事件的洗礼,目睹了耿家军的威武雄壮,第一次对权力产生了实质性地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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