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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咖啡厅驻唱(四千)


大一上学期最后一周。

  考完试后就放假了。

  说起来,感觉时间过得还蛮快的。

  这小半年也发生了好多事,最后就让一个不挂科的期末来收尾吧。

  不管前期有多摆烂,最后这几天也一定得抓紧了。

  张坤曾说要打造一个无书宿舍。

  107全体表示同意,没一个在宿舍看书。

  然后要复习的都去了图书馆。

  此时205四人以及107的叶安之和邓立南,刚吃完午饭正在前往图书馆的路上。

  他们即将展开一场复习大业。

  许悦琪看了眼手里的书,唉声叹气:

  “上半年我经历过周考,月考,期中考,摸底考,八校联考,一模,二模,三模,高校金卷,必刷题数学40套,理综50套,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全国各地模拟卷,去年加前年高考卷,预测卷,押题卷,高考最后一卷,高考……身经百战的我,如今被一个期末考试吓得屁滚尿流。”

  众人:……

  听许悦琪说完这一大段话,他们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

  不过说实话,叶安之也挺感同身受的。

  虽然老师都竭尽所能帮助了大家,但真想全部考过,还得下不少功夫。

  不过好在临近期末这几周江梦月都有拉他去复习,进展还挺顺利,倒不至于被吓到“屁滚尿流”的程度。

  只是稍微还是有些担心,挂科的话真挺麻烦的。

  “洛洋阳不来吗?”许悦琪问。

  “他好像练琴去了。”邓立南回答。

  “期末了还练琴,他真的一点不慌啊?”

  “羊羊说只要压线过就好,考试前一天再看也来得及。”叶安之说道。

  “牛。我也想有这种实力。”许悦琪摇摇头。

  “张帅呢?他也没来。”林沐璇问。

  “他还在宿舍睡觉呢,跨年那晚被社团拉着喝大了,到现在都下不来床。”邓立南接话,“不过他比羊羊更加不慌,高数的期中都考了90多分,期末当然也不在话下。”

  “小趴菜,这都能醉。”许悦琪轻笑一声,又叹了口气,“完全想象不到高数考九十多分是什么概念。”

  “婷婷还满分呢。”同样考了九十多分的江梦月说道。

  “是哦!”许悦琪看向陈婷婷,“婷婷你也是稳过的吧,我要有你这么厉害我肯定不来复习了。”

  “我一个人在宿舍挺无聊的,陪你们来。”陈婷婷小声道。

  “哟哟哟~真是陪我们来吗?”许悦琪斜着眼睛笑着。

  “嗯。”陈婷婷轻轻点头,没有多说话。

  陪舍友,那当然是不可能的,陪男朋友才是真正目的。

  ——

  时间回到跨年之夜。

  当晚邓立南约了陈婷婷吃饭,饭后两人又到操场上散步。

  本来只是简单聊聊天再腻歪腻歪,突然跑来一个女生给陈婷婷送了一朵花。

  她有些发懵,看向邓立南,却见后者只是笑笑不说话。

  没走几步,又出现一个男生给她送来一朵花。

  异性给的花肯定是不能收的,可是邓立南却坚持让她收下。

  之后每走十多米就会出现一个人给她送一朵花。

  虽然这些人都戴着口罩帽子,但来往的人多了,陈婷婷也终于看出来,这些过来送花的人似乎都是他们学生会的同事。

  此时聪明如她,已经隐隐约约猜到,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布局。

  逛了小半圈操场,她手里的花已经拿不下了。

  陈婷婷再次看向邓立南,刚要问点什么,他直接从身后拿出了一大束洋桔梗。

  这个大男孩满脸笑容,灯光下脸颊微微发红:

  “婷婷,对不起,我不懂浪漫,表白那天什么准备都没有,反而是你给我送了很多东西,是我亏欠你太多。”

  “虽然我们在一起一段时间了,但都说谈恋爱要从收到一束花和正式的告白开始。”

  “所以,婷婷,请允许我再一次向你告白,我喜欢……”

  “你”字还没下来,陈婷婷就一把扑进了邓立南怀里。

  邓立南抱住陈婷婷,下巴轻抵在她的头上,还是把最后一句话完整地说了出来:“我喜欢你。”

  哥们不会说情话,哥们只会打直球。

  这就是邓立南。

  一个不懂浪漫的阳光开朗大男孩。

  就那一夜之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本来邓立南就是陈婷婷的无条件偏爱,现在更爱他了。

  邓立南说想努努力争取拿一次奖学金,自己作为他女朋友,又怎么可能不支持呢。

  而且男朋友这么有上进心,又拥有如此远大的“抱负”,那自己又怎能落下后腿。

  所以就算期末考试能够轻而易举通过,陈婷婷还是跟着来复习了。

  她不仅要帮邓立南拿高分,她也要拿高分,她要和邓立南拿下全班第一和第二。

  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成绩越靠前的人自然就越有优势。

  共同向着更高更远的地方前进吧。

  ——

  一家名为「时光」的咖啡厅里。

  吉他社社长安芸使一兰花指捏着杯子,闭上眼睛抿了一口咖啡:“喝着咖啡,听着羊羊弹吉他,再写几道题。这种感觉,绝了。我感觉我今天就能把这本书学完。”

  抿完那一口,安芸一脸享受:“嗐——爽。”

  现在是中午,咖啡厅里人不多,洛洋阳正坐在唱台上弹吉他唱歌。

  他是来面试的。

  这段时间之所以这么努力练琴就是为了把这件事做好。

  大概一个多月前,洛洋阳在乐队里说待在学校太无聊,想找点事做,顺便赚点外快。

  拥有广泛社交网络的安芸立刻就给他推荐了这家咖啡厅。

  她也曾在这家咖啡厅当过驻唱,报酬还不错,唱一天能能赚好几百块。

  安芸实力在线,不仅唱歌好听,而且很会营造氛围。

  有她在的时候,咖啡厅的营业额有时甚至能翻个倍。

  不过后来她找到更加好的兼职就从这里辞职了。

  咖啡厅老板特欣赏她,也相信她的眼光,说有好苗子一定要带过来。

  所以她就带洛洋阳来了。

  别看安芸表面大大咧咧、神神经经、疯疯癫癫、似人非人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唱功确实相当了得。

  凡听过她唱歌的人就没有说不好的。

  由于对她的第一印象极好,于是所有人都先入为主,以为安芸是那种超凡脱俗的文静歌手。

  也因此,她还收获了不少粉丝,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全部加起来也有好多个大不溜了。

  再加上频繁亮相于各种大大小小的舞台,就大学城这边,她的名字早已耳熟能详,蛮多酒吧和咖啡厅老板都认识她。

  安芸那广泛的社交网络就是这么来的。

  ——

  洛洋阳一曲还没唱完,咖啡厅老板就笑盈盈地走下来。

  这是一个年轻的老板,五官立体,下颚线极其硬朗,梳着一个时髦的背头,恍惚看一眼就能感受到此人不凡。

  “安姐,不愧是你,不仅自己唱歌好听,带出的人唱歌也这么好听。”

  安芸摆摆手:“此言差矣,我自认为是不如他的。”

  老板微微一笑:“安姐还是谦虚。”

  安芸轻点头:“实话实话。”

  坐这一旁的章卓和历明朗日常无语且“忍气吞声”。

  安芸在他们面前和在外人面前完全就是两个人。

  当初安芸在这家咖啡厅当驻唱的时候,咖啡和酒水都是可以免费喝,各种糕点水果也是想吃就吃。

  这个“臭不要脸”的当即就问老板,能不能带两个穷酸儿子过来,还特别说明了他们肚儿小,吃不了太多的。

  人家老板当然不愿放过这么个天才歌手,不管她提什么要求都一并满足,况且,多带几个人过来热闹热闹也是一件好事。

  然后安芸就带章卓和历明朗来了。

  那天这俩货还真想叫安芸一声“义母”。

  闲暇时候,两人蛮爱和咖啡厅老板聊天,听他讲了很多自己的故事。

  老板姓于,年龄二十八,晋城本地人,科大毕业,学的是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了四年,毛线没学会,毕业即失业。

  不过好在大学期间他干过很多兼职,像什么送外卖,家教,服务员,图书管理员全都干过。

  同时他又是个勤俭节约的人,四年下来也积累了不少财富。

  就拿着那点钱,他开始创业。

  干什么败什么。

  四年过去了,依然一事无成。

  那时他二十六岁。

  还年轻,还能造。

  一天夜里,他梦到自己开了一家咖啡厅赚得盆满钵满。

  他认为这是上天的指引,醒来后就开始策划。

  拿着自己大学四年以及创业四年积攒下来的钱,再问父母借了一点,一家咖啡厅还真给他给整出来了。

  这回终于做得有点像模像样,至少真的赚了不少钱,在同龄人里面也算个佼佼者了。

  而就是这样一位拥有着丰富社会阅历的二十八岁咖啡厅老板,居然把二十一岁不到的安芸称为“安姐”。

  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可怕了。

  历明朗用手挡住嘴,凑近章卓,小声道:“你说如果我们把安芸在音乐室最真实的一面录下来发出去,安芸会不会塌房。”

  章卓耸耸肩:“安芸会不会塌房我不知道,估计我们也没机会知道,因为我们会先一步被她杀死。”

  厉明朗:“……”

  洛洋阳唱完一首,准备接着唱第二首。

  面试要求是吉他弹唱三首不同风格的歌曲。

  洛洋阳拨了拨琴弦,前奏刚响起,于老板就想喊停了。

  因为没必要再唱下去了,在他心里,洛洋阳已经通过了面试。

  于老板的手刚抬起来还未开口,安芸抢先一步说道:“让他唱完。”

  于老板放下手,点头致歉了一下,他知道自己刚才差点打断了一个音乐人对于音乐的热情。

  属实不该。

  都怪自己太过激动,想要快点把那名少年留下来了。

  洛洋阳紧接着展开了他的第二首弹唱。

  这一曲与前一曲截然不同,这一首又燃又炸,激情四溢,充满能量。

  在激昂的旋律中,音符在空气中跳跃,碰撞,编织成一幅热烈狂放的画卷。

  歌声深入人心,安芸已经忍不住跟着节奏摇摆了起来。

  于老板脸上明显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唱台上那个男孩,确实是个宝藏。

  他觉得自己一定会和对方成为好朋友。

  “卧槽,怎么感觉羊羊身上散发着一种气场。”历明朗眼睛都看直了,他又拉了拉章卓的衣服,“你看到了吗,羊羊身后有一只老虎和一条龙……”

  章卓同样激动,也抓住了历明朗的衣服:“他进入心流状态了。”

  “什么是心流状态?”

  “简单来说,就是做某件事完全沉浸其中并忘却自我,达到极度专注和投入的状态。”

  章卓解释完,继续道:

  “之前有一天下午,我在音乐室练鼓时,也进入过心流状态。那一刻就感觉整个世界都只剩下鼓和鼓声,我也与鼓融为一体。不再是我击鼓,而是鼓借我的手发声。每一次击打之后,完全不用思考,双手就像受到无形指引,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下一个音符的位置。练完之后,我才发现我的手出血了,但我却一点都没感觉到痛。”

  “怎么我就从来没有进入过心流状态?”历明朗皱眉疑惑道。

  其实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历明朗作为一名合格的贝斯手,他是团队里最不可或缺的存在。

  比如:

  「“阿朗,我的黄焖鸡米饭到了,帮我拿一下。”“跑腿费两块钱,记得转我。”」

  「“有点无聊啊,阿朗你别弹了,你给我们跳段街舞吧。”“我给你们跳个拉丁。”」

  练习两小时,只有五分钟与贝斯有关。

  贝斯手不弹贝斯,那自然很难进入心流状态。

  乐队众人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毕竟演奏一曲,贝斯手全程弹错估计都不会有人发现。

  第二曲和第三曲接连唱完,洛洋阳长舒一口气,深深鞠了一躬。

  “太厉害了羊羊!”安芸放下手中的咖啡杯,腾地站起身来,率先鼓起了掌。

  几个同伴立马响应,他们的热情如涟漪般迅速扩散,咖啡厅里其他顾客也纷纷加入鼓掌行列。

  掌声在咖啡厅内回荡开来,久久没有平静。

  最激动的要数于老板,只是一个面试反响就这么热烈,咖啡厅若有洛洋阳驻唱,营业额估计能翻倍。

  他快步走上前去,扶起洛洋阳,双眼毫不掩饰地透露出对人才的欣赏。

  两人差不多高,长得都很好看,这么面对面站着,气氛有点微妙。

  “少年,你被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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