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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二章 要账


  一时间,王娟成为了万人嫌,她之前的同学,朋友都会她嗤之以鼻。

  包括年纪尚小的异色,在家里的压力,以及内心对王娟的不信任下,也认为王娟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跟王娟断绝了联系,分了手。

  王娟遭受了重重打击,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再后来,人们看到了王娟,那时的王娟已经失去了青春活力。

  不再像一个女孩,更像是一个三十多岁少妇,还挺了一个大肚子,怀了孕。

  王娟没有结婚,怀了孕,这在一个早恋都是罪过的时代,未婚先孕无疑是判了死刑一般。

  谁都不知孩子的父亲是谁,可能包括王娟都不清楚,传言都说是异色的孩子。

  再后来,王娟的父母听说这件事,带着一家老小来到了镇子,当街给王娟打了骂了,王他们老王家要断绝父女关系,不认这个女儿。

  后来,王家人,又给王娟拖回了农村老家。

  王娟在老家生了孩子,随后,孩子被她的父母强制性的送了人,送到了贵州的亲戚家。

  王娟在重重打击下,精神失常,疯掉了,痴痴傻傻,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这是一个舆论酿成的惨剧,让一个无线可期的女孩,变成那般凄惨模样的。

  这是人们那丑恶脸庞下的嘴,造就的罪孽。

  人们在得知了王娟的遭遇后,当初他们是如何侮辱的王娟,心里就难免会有多么的愧疚,于是,他们为了洗脱自己,开始将矛头,指向了杨异文。

  他们说,王娟之前是一个好孩子,就是杨异文带坏了。

  他们说,孩子是杨异文的,是杨异文不负责任,是一个无情的色魔,只想跟人家女孩睡觉,得到人家身体,怀里孕却不承认,不完成义务,才导致了王娟的悲剧。

  那些人完全忘记了事实的本质,他们不愿意承认他们的罪恶,于是乎,一夜之间,杨异文成了那只替罪羊。

  成为了人们心中的臭狗屎,是人们心中的色魔。

  渐渐地,不知是谁,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他异色,色,自然就是色欲的色。

  很多人也背后指指点点,叫起了这个名号。

  从那之后,杨异文的名字,渐渐的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

  关于这个人,人们耳熟能详的,只有异色这两个字!`

  “彦秋,我给你讲,那孩子真不是我的,他吗的,这群王八蛋非得往我身上安.....”异色酒气熏天,指着天的手指,都在晃悠着。

  “跟那群混蛋计较个毛,他们算个屁啊,一群没事闲出屁的穷光蛋,就会瞎咋呼。”我也喝醉了,喝的有些前言不搭后语。

  就这样,我们天南海北的聊着,那是相见恨晚,彻夜长谈。

  这一夜,我是在异色家里住的,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

  下午的时候,这才开车赶回了砖厂。

  因为酒精还没有全部消散,身体内,还残留着乙醇,脑袋也是昏昏沉沉的,头,只要一晃,就会疼。

  脑仁疼,说的就是这种疼,比刀砍在身上,还让我难以接受。

  坐在办公室,我躺在沙发上,本想着再补一觉,迷迷糊糊之中,门被人从外面拽开了。

  “李彦秋,你昨天干什么去呢?听说你跟唐一杰的人,鬼混在一起了啊!”

  我还没等看清进来的人,一道怒气冲冲中,带着质问的声音,就从门口响起来。

  抬眼一看,除了谢少强,还能是谁呢。

  “是二公子啊,我跟谁在一起玩,有我的安排,你不要多怪。”

  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我端起水杯,不咸不淡的说道。

  谢少强这个人,还真是麻烦,什么事都要问上一嘴,好像他才是这里的大哥,我是小弟一样。

  而且看他这个态度,应该是起了疑心。

  果不出我所料,谢少强直接坐到了我的对面,手上的小皮包‘啪嗒’一声,摔在茶桌上,十分没有礼数。

  我没跟他计较,也懒得搭理他,自顾自喝着水。

  “好啊李彦秋,我看你不是过来帮忙的,你他吗一定是勾结唐一杰,想要彻底搞垮我们吧!”谢少强厉声质问。

  这种人,和他哥哥谢少立相比,属实差的太远太远,没有任何城府可言。

  “二公子,生意还没做起来,事情还没见到,有些事,有些话,可不能乱讲。

  我才是这里的主事人,这是你哥亲口说的,如果你不满意,你可以给你大哥打电话,如果他让我走,我一个‘不’字,不会讲,立刻收拾东西走人,去打电话吧。”

  放下手中的水杯,我淡淡说道,言语之中,不包含任何情绪。

  “你少他吗拿我大哥压我,要是让我知道你背后算计我大哥,老子第一个弄死你。”

  谢少强怒拍桌案,拿起他的小皮包,就走了出去。

  看着谢少强离去的背景,我不由的摇了摇头。

  有这个人在我身边,是一个大麻烦,尤其是他冲动的性子,肯定是要惹麻烦的。

  而且,我听手下人说过,谢少强是在学校砍了人,不仅如此,还把警员给打的头破血流,若不是谢少立有钱有关系,这小子是要坐牢的。

  如此不知分寸,还冲动的人,就算我跟他是一个阵营的,也让我不禁头疼,未来,他一定是个麻烦。

  谢少立是聪明人,谢少强将我一夜未归,和唐一杰的手下喝酒的事情,告诉了他。

  谢少立的反应,是将谢少强一顿臭骂,却没有过问我半句。

  由此可见,他是一个做大事的。

  ........

  五天后,罗铮,吴晟从石家庄回来了。

  我与皮春秋迎接,皮春秋更是在市里最高档的饭店,订了包厢。

  包厢外,罗铮率先走了进来,他吊着一个膀子,脸上,也有一道刚刚愈合,还未结痂的刀疤。

  后面,吴晟拎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相比于罗铮,他的外表状态要好的很多,就算受了伤,应该也没有罗铮严重。

  “罗铮,胳膊怎么了?”

  见罗铮这副惨状,我关切的问道。

  他是我的兄弟,出门办事,弄成这副样子,我当大哥的,肯定要关心一下。

  “没事,就是摔断了,不要紧。”罗铮回答道。

  “嗯,过来坐。”轻轻点头,我应了一声。

  与此同时,随后走进来的吴晟,将手中的行李箱,摆到了皮春秋的面前,无奈的说:

  “皮老板,本来对方答应给两百万的,但因为凑不到那么多钱,需要等,这事又惊动的警方,秋哥怕迟则生变,就拿了这些回来。这里是一百三十万,你看一下。”

  说着,吴晟将皮箱拉开,里面摆满了一沓沓的百元大钞。

  “是呀,毕竟在人家地盘,迟则生变。”我也说道。

  当时吴晟和罗铮,是硬闯的人家场子,把对方的大哥都绑了,这才要回来的钱,因为是在当地,对方有江湖势力,又有官方背景,自然讲究一个‘快’字。

  迟则生变的道理,大家都懂。

  对方一时间就能凑出一百三十万的现金,那也只能认,否则拖下去,吴晟和罗铮,能不能回来,都是个问题。

  皮春秋瞥了一眼行李箱的钱,默默点了点头。

  但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抹不易察觉的不满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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