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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她”的半生


玉纯驾马在前,车轮滚滚,符寿安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渐有睡意。

  车厢萦绕着浓郁的梅花香,实在有助眠之效。这气味似乎由玉纯那边飘来。可她毕竟与玉纯相处多年,玉纯身上,明明是淡淡的香灰味啊!

  符寿安再次警觉起来。

  如果这浓雾里全是幻象,那这辆车,还有玉纯,是不是幻象呢?

  虽然见过玉纯一袭红装的样子,可在起雾前不久,她还穿着道袍呢。

  若非玉纯相救,符寿安恐怕还要与妖邪缠斗许久,可她发动过业火,发现那妖邪只是幻象而已,哪怕“杀死”了她,也不过是戳破了一朵镜花,打散了一片水月。

  符寿安打量起车厢来。

  这是一辆普通的两轮马车,多为百姓日常所用,坐处只裹了几层麻布。可与简陋的陈设相悖的是,窗帘厚重,竟无一丝光线透入。

  符寿安伸手一摸,乃是极厚的牛皮,用铁钉敲入车身之上。

  她心下骇然,又去推车门,却发现不知何时,连门也钉死了。

  她用力拍击车身:“玉纯停车!”

  可玉纯仿佛聋了似的,一句回音也没有。

  符寿安拔出匕首,向着车窗扎去,一刀,两刀,三刀……

  她用双手猛猛一推,将牛皮撕开、扯下。

  窗外浓雾依然。

  符寿安将半个身子探出车窗,才发现马匹狂奔,而车驾之上空无一人!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若任由这辆马车飞驰下去,不知要将自己带向何方,如今顾不得许多,跳了!

  符寿安抓住窗沿,纵身一跃。

  下落,不停歇的下落。

  仿佛从天上跌入尘世,又仿佛从地表没入地狱,她坠了很久很久。

  ……

  山路崎岖,暴雨倾盆,符寿安只感到彻骨的冷。

  肩头有一个包袱,那是她长期攒下的体己钱,还有母亲留下的几样首饰。

  翻过这座山坳,与他汇合,便可远走高飞。

  她记得自己叫阿逢,出生在京师郊外一个小村子里,父亲是个裁缝,嗜赌,一旦输了便会在醉酒之后,揪起母亲的头发,将她整个人撞在墙上。

  十岁那年,母亲染上时疫,临终前要她去村西两里外的大槐树下,那里有她为女儿埋下的簪子和镯子。银的,不值几个钱,但勉强可以多吃几日饭。

  十五岁那年,父亲输掉了全部家当,还搭上了她的身子。

  她不愿给邻村的孙瘸子做小,便逃了出来。

  自母亲走后,挨打的就是她,可她拼了命也要多沽几两烈酒,让父亲打得痛快些,这样他便会沉沉入睡,至少睡到四更。

  只要跟着那个人走了,便能离开这个噩梦般的村子。下半辈子,与他生儿育女,举案齐眉。

  阿逢见到他时,他的牛车正停在路边,车上亮着灯烛,是寒夜里的唯一亮色。

  他张开双臂,拥她入怀:“上车,我带你去一个桃花盛开的地方。”

  可当她揭开帘幕后,才发现里面已经坐了个人。

  孙瘸子。

  他迫不及待地要扯下她的衣物。

  她哭叫着、挣扎着,可心上人只冷冷抛下一句:“老孙,莫要坏了大事!雏儿才好卖,破了瓜便是贱货,宜春楼不收。”

  她的世界在一瞬间坍塌了。

  去宜春楼的第一天,一位红裙高髻、身上散着梅香的姐姐便告诉她,铭记这一切吧,男人永远会背叛女人,将来一定要复仇。

  她总觉得这话不太对。可这里不驯服的人,会被龟奴们折磨之后,赤身裸体地出现在桥下、道边,或者乱葬岗的草席中。

  宜春楼的生活是奢靡的、麻木的,青春娇艳的肉体总能获得更多青睐,她沉迷于学习歌舞,模仿花魁们驾驭男人的诀窍。

  在倚门卖笑之际,她还会与姐妹们一道,在觥筹交错、巫山云雨的间隙里,去探查那权贵秘辛,在恩客的酒中下药,亦或是将某人引到杀手埋伏的路上……

  她们这些提线玩物,又被民间称为“摩喝乐”。

  经年累月,她也成了花魁,享受了数年众星捧月的日子。

  然而红颜弹指老,总会有更鲜嫩的脸蛋,更柔软的腰肢。她像一面生满了青苔、脱落了白灰的墙,再也没有骚人佳客在上面题诗了。

  红衣的姐姐总会来她的房间,向她重复,是那位情郎造成了这一切,要复仇,要复仇!她不置可否,却总是惊讶于姐姐的容颜经年不变,总是那样俏丽。

  “阿逢,你想逃离这样的生活么?”红衣姐姐问她。

  “我想。”

  “那我来帮你,等着好了。”

  转机出现在一个慵懒的午后,一个青衫落魄的书生坐在宜春楼的角落里,没有人搭理他。

  这个人国字脸,唇上留着胡茬,一双丹凤眼似睡非睡。他的长衫很干净,却破了不止一个洞。他虽然看上去潇洒疏狂,但却只点最便宜的“今朝乐”。

  这样的穷鬼,想必没几个姑娘愿意亲近吧。

  可阿逢却不,她觉得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青楼中。她坐在二楼,幻想他也许是一所县学的先生,正在为学生发愁;或是一位琴师,寻遍天下而不得知音。

  当他因为囊中羞涩,而即将被拳头和扫把赶出时,阿逢替他解了围。

  她记得他眼中的诧异和感激。

  书生总是在午后来。他会带上几卷书,或是自顾自地吹上几曲横笛。

  依然没有人搭理他,但慢慢地,鸨儿会让阿逢去招待他:“既然也没什么人点你,便去陪那穷酸吧!”

  书生已不年轻了。他的鬓间常有一丝半丝缕白发,但阿逢却觉得,那是一种别样的风韵——白发是岁月的沉淀,正如他洁净的半旧青衫。

  她早已忘记了爱情的滋味——摩喝乐颈后会扎上银针,遮蔽她们的喜怒哀乐。可每当与书生在一起,她似乎才能勉强想起,什么是愉悦,什么是快乐。

  当书生提出为她赎身时,整个宜春楼都惊呆了。

  这个三十多岁、既无功名,又无华服的穷酸,居然将整整五百量纹银端放在鸨儿面前:“阿逢姑娘,今日可以走了。”

  书生住在一所大宅子里,清朗疏阔,白壁如雪。可要论最美丽的,当属院中一株巨大的腊梅了。

  冬日里,红梅盛开,暗香浮动,他在树下抚琴,她在树前起舞,那是无上的美好。

  她不知道他有几房妻子,但她所求不多,只要能陪在他身边,便已足够。

  可有一日,他也问了同样的问题。

  “阿逢,你想逃离这样的生活么?”

  “我不想。我很满足。”

  “不,你要逃离!准确地说,你要复仇!”

  她忽然想起了红衣姐姐的话,难道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么?

  她记得书生拿着一碗茶,茶叶仿佛蠕动的蚯蚓:“只要喝了它,便会长生不老,还能通天彻地。喝了它,去杀了那个负心之人,你便能与我永远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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