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意气风发。
后来,毛毛的孩子圈里掀起了一股养宠物的风,跟他一个圈子的孩子,开始人手一只动物。
也有人学毛毛养狗,但发生一次动物咬人事件后,那些孩子的家长就只许孩子养一些比较温顺的动物了。
……
江奇举办收徒典礼这天非常热闹,早在这之前,江奇他们就开始在南琮主城的大街小巷,甚至城外各处宣传这次收徒典礼。还有在各种宴会中打的各种广告也起到了宣传效果。
江奇要的是名气,当然是越多人知道越好。
他们这次请了些吹吹打打的来,但是吹打的曲目由他们提供,还有戏班子唱戏,院里院外都搭了戏台子,他们自己写的台本,剧本,请人来演的戏。要独特,当然要演点儿不一样的,所以彩排都彩排了几次才确定下来,不过钱也是花出去了更多。
毛毛在找人演戏时,在一个戏班里还遇到了一个人——椋,当初在泽贡城酒楼跑腿打杂的女孩。
那时,泽贡城乱了之后,她与表哥一家就冲散了,后来一个人颠沛流离,走到哪算哪,再后来,她晕倒路边被戏班的班主所救,她凭借一口独特的脱口秀技艺留在了戏班里,挣得一口饭吃,再再后来,戏班子转到了南琮,她也来到南琮,那时她才知道这戏班最开始是南琮人组建的,戏班的班主就是南琮人。
当初那班主好心救她,却并没有想过要收留她,全靠那脱口秀,她才留在了戏班里,所以椋一直很感谢当初教她说脱口秀的毛毛。再次见到毛毛时,她是非常激动的。
椋来到南琮,没有成为南琮的下人,她还是以宫登人的身份生活,只是椋来到南琮后不会说南琮语,她的脱口秀失去了用武之地,只能在戏班里打杂。
椋为了能再次上台,努力学习南琮语,想以南琮语说脱口秀。
当时,戏班里有个男的为了好玩,捉弄椋,故意乱教椋南琮语,比如教椋说我是小笨蛋,我是坏蛋,我是猪之类的语言,教了好多,全是错的,椋并不知情。后来有一次男人还怂恿椋上南琮广场舞台表演。
椋学的很多南琮语言都是错的,她的动作和她所说的话并没有做到同步,而且说了很多“傻话”。
一开始台下的观众是有些不明就理的,后来就越听越想笑,还有人给她打赏了。
那个捉弄椋的男人也在台下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椋说脱口秀就是要让人开心的。她看到观众都在笑,还给她打赏,还以为自己很成功。并不知道自己说了多么傻的话。
那捉弄她的男人在她下台后,还在捂着肚子夸她演得非常棒。
戏班班主觉得椋这样的表演很受欢迎,之后戏班里的表演就又有了椋的位置。
观众的笑声越来越大,椋的自信心也越来越大,捉弄他的男人也越来越过分。
戏班班主以为椋是故意这么演的,所以一次也没有纠正过椋的发音。
这样的脱口秀似乎成了椋的另一种独有风格,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少了很多刻意表演的成分,反而更能让客人买单。
直到后来的后来,椋的南琮语学的越来越多,渐渐的感觉到男人教的东西不对劲。
椋知道了真相,本来感到感激的人一下子变成了讨厌的人,椋气得把那男的暴打了一顿,又躲起来狠狠的哭了一场。
哭过之后,椋找到班主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她不想再这么演了,但班主想让她接着以这样的方式演,因为观众真的很喜欢。但椋说:之前那是不知道真相,才会有那种表演的效果,我现在知道了,是断演不出之前的效果了,再以这种方式上台的话,只会演砸了。
班主虽觉得可惜了,但也同意了椋不上台。
之后,椋没上过台,她加倍努力学习南琮语,要先把南琮语学明白了,再重操旧业。
而那个捉弄过椋的男人,是万万没想到,在他的将来会经历一次追妻火葬场的戏码。
椋随戏班一直来到南琮主城,在毛毛来戏班时,一眼就认出了毛毛。
椋当然记得毛毛,脱口秀最开始就是他教她的,毛毛还为她写过不少台本。
江奇想让宴会独特,在这个异世界,给你来个脱口秀,它独不独特?
于是,毛毛又辛辛苦苦根据南琮当下时局和背景,编出了几个台本,让椋练习,到时候在宴会上让椋上台表演。
宴会这天,天气很好,温度也回暖了些,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这场宴,不仅院内有,院外也摆了一大排。
院内的是为了招待亲朋好友和宾客的,而院外的是为了招待路过的百姓的。
当然院内院外菜色是有所相差的,院内招待宾客的食材都比较精细,菜品也很多,会有专人送餐。
而院外,菜的品种只有几种,便宜又量多的肉,也只有一种是南琮的主食肉,但蔬菜少,天冷少蔬菜。还有一些便宜的小吃又管饱。都是能直接下到锅里,很快就熟了。但都要自己去取餐。碗筷也不够,还有自己在家中带来的餐具。
不知是不是毛毛的恶趣味,今天的大院被毛毛装扮的像是办婚宴,红绸红缎红灯笼,只差那窗上的红喜字换成了红窗花。
“你结婚啊?”
“那不是,南琮人结婚不这样干,他们喜欢工工整整的装扮,我们这样不是很与众不同吗?反正南琮人也不知道这是结婚时的装扮。”
确实,跟南琮比,确实与众不同,江奇默认了这样的装扮。
今天很热闹,来的人很多。
因为前些天宴会的关系,来了些文人,因为景桑的关系,来了些富商。但跟江奇想的一样,确实没有当官的大人物来,但也很给面子了,有的是派小辈过来,有的就只意思一下送了个礼。
江奇没有失望,路毕竟要一步一步走,就是现在这效果,也是超出了他的预期。
一切都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彼时白飒、葫衫、斗康和毛毛出去游街了。
白飒、葫衫、斗康坐在高头大马上,就像当初岭族族贵典礼上那些新族贵一样。
如今白飒的身上长了些肉,穿着和族贵相似的服装,骑着一样的大马,一样的意气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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