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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人口登记部


在南琮,下人做的每一份工作,都要到“下人人口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为“冠名”里的谁工作,工资多少等等都要登记清楚。

  “下人人口登记部门”就像是一个管理着“冠名”与下人之间的一个保障权力和义务的部门。当然,这个部门主要还是为了约束这些下人而专门设立的部门。这个部门登记了南琮所有下人的信息,包括他们的身家财产。

  因为南琮下人是不可以为除本“冠名”以内的人工作的,也不可自行经商,一旦发现下人的财产来路不明,就会被“人囗登记部门”彻查,如查出是私自经商或为不在范围内的人工作所得就会被“人口登记部门”没收这部分的财产,由部门和这下人所在“冠名”平分。同时这个下人还可能会被再次发卖。

  在南琮,下人也是可以有自己的房产的,比如绣,她在桑塞业城的一个镇子上就有一间非常小的房子。

  她在逃到南琮之前,家里也是有些钱的人家。

  一路走来,家人失散,她带了些钱,逃到了南琮,南琮接收了一部分的难民,她就是其中之一,可难民到了南琮,还是要自己自力更生。

  没有南琮冠名的人,在南琮生活,是比较困难的,工作是最苦的,工资是最低的。

  南琮不缺工作的人,从学校毕业的孩子,每时每刻都有人在找工作。

  难民还可以经商,只是经商这条路似乎比做苦力还要难。南琮留给难民的路很窄,似乎做南琮下人是最好的出路。

  在南琮没有南琮冠名的人是没有权利买房的,哪怕他非常有钱也不行,除非房子挂名在有南琮冠名的人身上,但这种做法有一定的风险,所以一般会挂名在非常信任的人名下。

  曾经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个外来领地的有钱人,想要在南琮买房,但他没有南琮冠名,哪怕他出钱买也不可能得到一个南琮冠名。

  南琮的冠名权一般都在冠名主手里,能做冠名主的人都不是简单人物,很快查到这个有钱人是叛逃才来到的南琮。

  冠名是不可能随便给出去的,给出去的冠名如果给了一个奸细,冠名主是要倒大霉的。

  而把冠名给下人就不会有事,南琮的下人都是“人口登记部门”管理,就算有下人真是奸细,那他更多的责任也会由“人囗登记部门”承担,而冠名主只会很少的连带责任,最多出钱了事。

  而如果是冠名主给出去的冠名,就是“冠名”承担责任,就比如江奇他们四人的冠名,是景桑向冠名主要来的,如果未来江奇几人在南琮违反了南琮制度,景桑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江奇几人犯了更大的事,比如危害到南琮领地的事,看事情危害的程度处罚,最严重的后果是会被南琮领主除去整个“冠名”,也就是说一旦除去了冠名,“筱锦”这个冠名就会从南琮消失。

  “筱锦”没有了,整个“筱锦”的人就都不再是南琮人,不是南琮人就不能拥有南琮的房子,他们的房子将会以极低的价格回收到南琮领地,然后这些人就会被赶出房子,不过他们的生命是安全的,除房子外其他财产也是安全的,人也不会被赶出南琮,不过这对于一个南琮人来说,比死还痛苦,这跟抄家也差不了多少了。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避免这个整个“冠名”被端的现象,只要发现冠名内的人员,包括给出去的冠名人员,做了危害到南琮,危害到“冠名”,在他们还没来得及做什么的时候,或者已经做了什么的时候但还没有到被废除冠名的地步之前,冠名主可以单方面除去危害南琮,危害冠名的人的冠名,那人被除名后,他的房子由南琮以最低标准回收,回收房子的钱会给那个被除名者。相当于以最低价强制卖房。

  之后如果被除名者再犯事,就与“冠名”没有任何关系。

  南琮的下人里是否会混入奸细,那肯定是有的,而南琮的下人被管理的非常严格,所以通过下人来获得情报还不如花钱直接从生门组织买。

  有人也曾试过培养下一代成为小奸细,不过南琮的下人,在他们成为下人之后,所出生的孩子是真正的南琮人,南琮人到六登之后,就必须去学校接受南琮人的教育。

  南琮的学校虽然管理混乱,课程杂乱,学什么都有,孩子也是想学什么全凭孩子高兴,但有两门课程,学校非常严格,一门是主课南琮语,这是必上的,另一门是思想政治课,这门课程是所有南琮孩子必须合格的,这种课程一上就是六循。几乎天天要上,一个孩子经过六循的不断洗脑课程,还有多少几率会成为间谍这就不得而知。

  外地有钱人想买房,又因为种种原因得不到南琮的冠名,又不想做南琮的下人,也没有信任的南琮人可以挂名买房,于是找了一个看起来好控制好欺负的南琮下人,把房挂在了那下人的名下,他以为南琮的下人和他们领地的下人地位是一样的,只要房子证明在他自己手里,那房子就是他自己的。

  一个南琮的下人,他根本没放在眼里,给了些钱就把下人打发了。

  南琮冠名人买房只要到相关部门签“买卖契书”转户就可。

  而南琮的下人买房会多走一道程序,那就是把他们的房产在“人口登记部门”进行财产登记,要说明房子的由来,买房的钱财来源是否符合“人口登记部门”的相关规定。

  有钱人把房登记在下人名下,既不是下人做生意所得,也不是不合理工作所得,符合“人口登记部门”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财产来源合理。

  最后,“人口登记部门”把房子归为那有钱人赠送所得。

  至于是不是赠送,“人口登记部门”才不会管那么多,反正部门里得到的结果是有钱人出钱买房,挂名在那下人名下,而且那有钱人亲口承认了,是他本人出钱买房,挂名在那下人名下的。

  有钱人是出于自愿买房,下人没偷,没抢,没为他工作,可不就是赠送吗?

  南琮下人的每一笔收入都要被“人口登记部门”登记,包括他们意外所得,赠送所得,剩下身家财产都要定期登记,如有隐瞒,一旦被发现就会被没收那部分“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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