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回 初定国事
无风让离石带排以上干部、众王子,与独孤兰若商议将归顺收拢的近9万士兵编成一个集团军,按三三制编成3个军,一边修城一边教习操练,在这过程中考察任命了军、师、旅、团、营、连、排长。匈奴平日里打仗就是三板斧,冲、射、砍,根本没有章法、没有队形可言,发起冲锋了冲过去就完事了,打的过打,打不过就跑了,机动性、单兵作战能力强,集体作战、合力攻坚能力差。离石将班以上的干部全都集合起来,操练如何排兵布阵、进攻防守、埋伏厮杀,从筑城开始一直操练到离开。
独孤兰若、无风和离石商议,操练的核心是下级服从上级,一级听从一级,最后都听命于独孤兰若,实际上是让独孤兰若真正掌握军队控制权。毕竟枪杆子里出政权么。再就是形成议事机制,任何情况集团军集体讨论,形成必选和备选方案,通知独孤兰若与拓跋明玉拍板,事后奖优罚劣就可以了。这样与独孤兰若年龄大小就没有多大关系,与有没有人拍板定案也没多大关系,任何情况下,军队会自然运转。
军权掌握后,就是架构朝政议事处理机构,在王后、单于下设书省(负责起草传送公文信息),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现有王将为班底,左贤王(相当于宰相)牵头议事,其它每日需在龙庭轮换值班,暂时综合议定,后可单独汇报。初时就战后布防、应对及重建、百姓安置、战士奖励抚恤、学堂医馆开设、冬春季生产计划一项一项议。离石与乌云制定的律法在团内部议定后,又提交了蒙议定后颁布施行。诸王被关了几天,晾了几天,重新分工后议事,自知虽军权已失,但性命无忧,也可议事,早就没了原来的桀骜不驯,逐渐适应了这种议事方式,慢慢发觉这种方式更好些,拓跋明玉、独孤兰若有着非一般人的领导力、洞察力,心生佩服之余再无不贰之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草原地大物博,矿产资源丰富,可石油、稀有金属用不上。农业只能发展以牧为主的产业,尽量产供销一条龙,赚到所有环节上的钱。除卖马外,牛羊尽量少直接卖,皮毛可发展羊毛制品:地毯、衣服,奶可做奶制品或直接卖鲜奶,肉可卖生肉、熟食或腌肉。贝加尔湖有鱼,可捕鱼卖鱼。工业寻找金银矿、铁矿、煤炭,在北大池盐湖、额尔淖尔盐湖产盐、卖盐,到北面森林里伐木做成民族特色家具卖,可生产高度的马奶酒。服务业就是在南龙庭、河西及夏都开商铺、钱庄,提供住宿、餐饮、交通,餐饮直接将草原特产做成最终端产品,经营草原上的奶制品、装饰品、奢侈品及草原特产,可为贵族提供鲜奶。这样从牛羊生肉卖到熟食,垄断全产业。试想店铺开到人多的地方,匈人牵着奶牛奶羊在都市里走串巷,既赚钱,又可收集最新消息。钱庄集存贷当于一体,方便大笔资金转移,无风占了一成股份,这也是最赚钱的。待各项生意全走上正轨,可组建记住拥军帮周边国家打仗赚钱,远洋商队将夏的茶、绢、瓷器等卖到西方,将西方宝石、特产卖到夏东方。无风特别强调:一定要将西方粮食种子引进来,比如洋芋、蕃茄、辣子、玉米等。定好后,既开始收集羊毛加工地毯、做羊皮大衣、牛皮靴子、民族服饰等,既派出三队人到夏都、南龙庭、河西开钱庄、商铺。派出寻找盐矿、金银矿、木材和打渔等各一队。临行前,阿塔娜、无风一一进行培训,每一项产业的运作流程清晰熟练才这上路。无风还亲自教了如何做清炖羊肉和烤羊肉,也趁此机会犒劳了众人。
不知不觉一月有余,无风看着建起学堂,请了先生,收了学生,安排好课程,课余挖药材。看着当归建起医馆请了大夫日夜治病救人,看着搭起粥棚南龙庭与河西之地运回粮食,看着匈奴女子们按着无风的样式给一团一人做出一件含毛军大衣、牛皮靴,看着一切都井然有序,心想过不了几年,蒙帝国必会横空出世,届时有谁会知道这其中关键是他现代穿越过来的人。
无风很多时候还是给拓跋明玉单独开小灶,教如何看待东西方局势,从全局视野看蒙国处在何等位置、便知该如何做,立国应与周边和而不同、共同发展,在内应如何抓大放小、统盘考虑,如何治下驭臣、奖优罚劣,如何顺民心集中财力办大事,如何考虑大多数又不盲从让民众一刻不得闲生不出事端来,如何赚钱做好家长又用之于民让民拥戴,如何每年放手一部让儿子定夺,六年后便可全身而退从此不插手朝政,如何放下执念顺意生活等等。
拓跋明月知无风说这些话是要走,挽留多少次无果后,便不再说什么,只寸步不离地跟着无风,趁着阿塔娜安打理通商之事无暇顾及之时,裹着那件宽大的皮草,在帐内极尽奉承,在外即在无风宽大的马车极尽索取。又半月下来,当归看着无风虚浮的双腿,叹了口气,嘱咐多吃些羊肉,歇上两天,实在歇不下就想办法早点回。无风说不是不想回,离石、阿塔娜都安排好,问一回说等两天,问一回说等两天,他俩一完了就回。当归只得开了些中药,让徐向前熬了按时给无风与拓跋明玉喝,无风这才感觉有使不完的劲,看着拓跋明玉日渐忧愁的美丽面容,再不忍拒绝,有时甚至想就这里呆下去算了,明年赶回去也无不可。
最后的那次,借着大雪,门也不出、人也不见、衣也不着,累了歇,困了睡,饿了吃,渴了喝,想了做,不了说,不思不想,不眠不休,不管不顾,不离不弃,尽情放飞,忘了时间,忘记了一切。
无风正半睡半醒间,听到阿塔娜道:“婉儿姐姐出事了。”那声音很远,但又似乎很近,无风猛然坐起,怀里拓跋明玉嗯咛一声,闭眼娇喘几场,脸上飞红喃喃道:“不要动了,让我睡会再。”无风情不自禁亲了亲,松开两手,抽离身子,摇摇晃晃向帐外走去,刚掀开一点帘便寒冷难耐,猛然间酒醒了过来,穿了衣服披了很做的军大衣径直出去。
注:六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六部的总称。据说从周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设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
明朝以前,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朝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于中书省。
明朝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定六部具体职掌,并於岁终进行考绩,分其优劣,以行黜陟。六部官员相对稳定,不得轻易调动,凡有劳绩者,则在本部升用。自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罢中书省后,即升六部品秩:尚书为正二品(建文中曾一度提为正一品,永乐时复旧),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六部尚书、侍郎都是堂官,由皇帝直接领导,其中吏部尤为重要,因为官吏的除授都必须经过吏部。
清朝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兵部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类似今天的国防部,中央军委及其各军事机关。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对象,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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