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猎隐门干的?
尉迟苓娉气得摔了好些值钱的宝贝。
嬷嬷说她不知柴米油盐贵,不识人间疾苦,罚她抄写大悲咒,摔碎的花瓶堆砌起来,待她回去的时候会带走。
尉迟苓娉:“……”
至于么?她好几天不敢再随意摔东西,省得不小心摔碎御赐之物,或者太后赠的宝贝。
尉迟苓娉最怕的人就是太后,以及这位太后身边的嬷嬷,尉迟卲肱虽然偶尔罚她,多数时候都很尊重她这个长姐。
白若雪知道皇族待自己人都是从轻发落,雷声大雨点小,但她也不觉得吃亏,因为她利用空间收了小半的宝藏。
也不亏她跑一趟,还被尉迟苓娉派人刺杀。
至于尉迟卲肱的赏赐,她觉得那是她应得的。偷拿的宝藏,就是他妹妹做错事的补偿。
白若雪开开心心回家去,见到忙忙碌碌,进进出出的人,有点懵。
没有错地方呀?
她一步三回头,差点撞上一位老者,“老人家,你们这是在干嘛?”
“您是县主吧,小人是新来的管家,咱们在替县主您搭建暖房。”
白若雪瞪大眼睛,管家又说有贵客在,让县主去招待一二,他先去忙了。
所谓的贵客就是始作俑者——御书恒!
“你在搞什么名堂?”
“你不要花房吗?冬日里围炉煮茶,品茶裳花,多好!”
“你把这儿当成你家了?”
白若雪微微皱眉,他们啥时候这样亲近的?
“你不喜欢?”
御书恒满脸的欢喜和等待表扬顷刻间褪去,流露出一丝担忧和惶恐来。
“也不是,伯虎呢?它看到这么多陌生人不会……”
话还没说完,她的大猫就来了,一个劲扑她。
“吃胖了哟!”
太好rua了,白若雪被柔软的触感所融化。
御书恒有点心塞,他还不如伯虎受欢迎,看得出她很想念伯虎。
那他呢?
她是不是被金子恺那小子勾引了?
他心里不是滋味,眼巴巴地等着她把话说完,像等待审判的犯了错的孩童般。
“呀!”
白若雪玩大猫玩嗨了,差点踩到他。
“你怎么杵在这里?花房布置好了吗?都有什么花?”
御书恒马上高兴起来,带着几分讨好地一一汇报。
“你怎知我喜欢山茶花?芍药和牡丹也有哦!”
白若雪很高兴,她其实有点后悔,刚才对他有点凶。
他看起来有点像缺爱的孩子,急于表现,又怕“大人”不满。
“因为,我也喜欢。”
“哦,花美男也会喜欢花花草草吗?”
她轻佻的一句,御书恒像吃到糖的孩子般欣喜。
“那可以奖励我吃巧克力吗?”
不会都给金子恺吃完了吧?
“你是小孩子?”
白若雪递给他一块新口味的,“喏,这种,我的最爱!”
绿色的?他吃下去,甜到心里,的确和之前那种微苦的不同,还有点清凉感。
他都喜欢!
白若雪问他:“抹茶味好吃还是原来那种黑黑的?”
他想起她说最爱这个,于是道:“都好吃,这个最好吃!”
“哦,果仁的也不错,下回给你尝尝。”
她话音刚落,他眼里划过一抹失落,就是金子恺吃的那种榛仁的吗?
她问他花房和人手的开销,他随意报个数,白若雪把银票给他,又道:“替你敷面如何?免费的。”
御书恒还不想去除脸上的疤痕,他摇头,说:“不急。”
他好像不太开心,白若雪说明日请他去菲翔楼吃饭。
“你舍得银子?”
御书恒揶揄一句,白若雪小声对他说这趟收获不小。
她突然靠近,身上独有的淡淡药香袭来,御书恒心口一紧。
“那我要吃十顿。一顿哪里够?我这么大的功劳。”
“当心吃肥你!”
白若雪笑骂一句,又问他除虱粉如何?
“挺好,以后不必担心传染你。”
“这叫什么话?我那是怕传染吗?是做好事不留名。”
他笑,“留了我的名。”
“那你以后升职加薪别忘了我。”
“小的一定知恩图报。”
“哈哈……”
她歇了两日,暖房也竣工了。
菲翔楼吃饭这天,两人意外碰上金子恺。
御书恒觉得他是有备而来,根本不是偶遇,眼里划过一抹暗芒。
白若雪不让他暴晒,两人是来吃晚饭的。
“相请不如偶遇,县主要不也请我一餐?”
白若雪捂紧钱袋子,“要不你请?”
金子恺马上答应。
御书恒:……就很烦这种没脸没皮的野男人。
白若雪让小二将招牌菜上个遍,金子恺假装牙疼,问吃得完吗?
白若雪:“我有一只老虎,吃剩的可以打包。”
金子恺立刻挺直腰板,“行!多带点回去都行,对了,我能见见它么?”
“能啊,它经常陪我遛弯的,有缘自会相见。”
白若雪随口一句,金子恺立刻高兴起来,和御书恒的小可怜模样形成鲜明对比。
金子恺好似突然想起第三人来,“御兄可是怪我来的不是时候?”
御书恒淡漠地抬起眼眸,“是。”
白若雪一愣,金子恺却直接笑了,还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赔罪话,要自罚三杯。
他喝完了,其余两人没动。
白若雪:“他不能喝酒。”
“县主呢?”
“我不喜欢这种酒,而且今日没兴致。”
金子恺不强人所难,让小二来一壶好茶。
白若雪休息好了胃口大开,她吃得大快朵颐,御书恒替她夹菜,像是伺候惯了。
金子恺若有所思,很快就不在意了,他也替县主倒茶,两人好像都是她的仆从。
白若雪吃得七分饱,突然发现御书恒没吃几口,连忙替他夹水晶肘子,四喜丸子,还将面前的菜推了推。
“这个清淡可口,你多吃点。”
金子恺有点吃醋,白若雪却说御书恒是病人。
金子恺:……你就偏心。
御书恒:突然心情不好了怎么办?
这顿饭就白若雪吃得很香,哦,对,还有伯虎。
御书恒想使性子,又怕金子恺趁虚而入,没敢走人,亲自送她回去。
之后顺便翻墙进去。
白若雪:“何苦呢?”
“怕你被流言困扰。”
“哎哟,你不觉得晚了吗?”
白若雪一句话将御书恒内心的阴霾一扫而空,偏偏她撩人不自知,又问:“脸上的疤真不去掉?”
“再等等……”
“好。”
她后知后觉他防着谁,心里也是一揪。
正当她盘算着如何回敬尉迟苓娉时,御书恒告诉她:“她断了一根手指头,你别替她治。”
“哦?”
“去了也是白去,手指头喂狗了。”
“霍!收到!”
白若雪惊得不会说话,御书恒趁机揉乱她的发。
……
公主府。
长公主头发散乱,眼眶浮肿,她是真的快疯了,一觉醒来就没了根手指头,还是右手尾指。
今后她每拿一样东西,都要面对身体残缺的现实。
“到底什么人有这样大的本事?”
她问身边最得力的侍卫长。
“会不会是猎隐门?”
“他们胆子那么大?!”
猎隐门收钱办事,可……动公主的活儿都敢接?她不太信。
“也许是门中人。”
他不敢直接说公主得罪了大人物,只能委婉告知。
尉迟苓娉发了半日的疯,已经冷静下来,她急切想知道谁是幕后主谋,不管是谁,她都要亲手剁了他,喂狗!
吃掉她手指头的是她的爱犬,已经被煮成一锅肉糜。
一开始她还觉得奇怪,猎犬怎么在她屋内吃东西,然后她就看到血肉模糊的尾指,疼得她差点叫破喉咙。
这种后知后觉的疼痛十分诡异,被断指的时候一无所有,醒来也没有马上发作,而是在看到猎犬吃东西的时候才突然痛起来。
她气得杀了好几个当值的下人和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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