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更何况,李想国也跟村里的几家猎户说过。

  他们要是有多的野鸡、狍子、鹿肉什么的,也可以给自己留一些。

  鹿肉倒是有卖的,不过李想国也没吃过。

  狍子就不用想了,那东西上辈子就没人养殖的,都是野生的。

  就连正经的“野鸡”,上辈子他都只吃过人工养殖的珍珠鸡和七彩山鸡。

  真正的野鸡,他还真没吃过。

  什么,你问他吃没吃过不正经的野鸡?

  你猜……

  李想国自己都琢磨过,再冷一点,自己也去后山试试。

  看看能不能自己抓几个野鸡。

  找片积雪厚,又比较开阔的山坡地。

  用装大车时,捆绳子用的绞椎在雪地上扎出锥形的深坑。

  再在坑里和边上撒上苞米粒,就不用管了。

  回头真有野鸡找食来了这里,它们就会去吃坑里的苞米粒。

  不过这坑进去容易,可是出来就难了,要是没人来捡,那最终很可能只能饿死在里面。

  只要回头再去找一遍,拔萝卜一样拎出来就行。

  甚至天冷雪大,那些猎人上山打狐狸什么的,都时不时能捡到被冻死、饿死的野鸡。

  再就是赶车上路,甚至用鞭子都能抽到被惊起来的野鸡。

  所以,野鸡对村里人来说,真的一点也不稀奇。

  价格也不贵,村里人要,一般有个十万东北币就能从他们手里买一只。

  十万东北币,也就相当于一万多块钱罢了。

  相比这时期物价飞涨的四九城,这价钱算是便宜到姥姥家了。

  上次齐四爷进山回来,带了七八只野鸡,给李想国拿来一只。

  也是他用鸟枪打的一只公鸡,胸部的侧面有个洞,边上还有着斑斑点点的血迹。

  不过拿在手里才知道,这东西的分量不像看上去那么重。

  连毛带着内脏,最多也就三斤的样子。

  去了毛和内脏,估摸着也就够一碗菜。

  李想国送走齐四爷,兴冲冲地烧水,准备给鸡褪毛。

  普通的鸡毛,他自然是不要的。

  不过几根长长的尾羽被他拔下来,插在瓶子里,当成了摆件。

  切开鸡肚子,找出来铅弹扔掉。

  摘掉肝脏上的苦胆,再把鸡胗小心剖开,剥去里面内层的那层膜,连着鸡心以外别的的内脏全都扔掉。

  东北人,是没人会去吃鸡肠子的,甚至鸭肠也不吃。

  家里养狗的,都是直接喂狗。

  没养狗的,干脆就直接当成垃圾丢掉。

  或许,这也是因为东北的资源比较丰富吧。

  将清洗干净的鸡去掉鸡尖,放在砧板上。

  菜刀都被崩出了几个豁口,才把这野鸡给剁成块。

  起锅烧油,加入葱姜爆锅,就把鸡块翻炒一下,添上水炖了起来。

  然后,李想国就懵逼了——这破玩意儿,真特么的难熟!

  烧着火的李想国都快哭了,这一锅鸡肉炖了差不多四个小时才熟透。

  坐在那里加火,都饿得烤了三个玉米饼子垫垫肚子,还往锅里加了两次开水。

  这鸡肉才真的吃到嘴里。

  这顿饭真的吃到了晚上八九点钟,都不知道自己这是吃的晚饭还是夜宵了。

  他也总算明白。

  那天齐四爷走的时候,听他说晚上就炖野鸡吃,为啥会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嘴角还露出那种意味难明的微笑。

  这老人家也真够坏的,您倒是给我说下,让我心里有个底啊。

  事后,他也想到这要是换成高压锅,估计能早些吃到。

  他也不信,真的按功能键上写的,十五分钟就能把鸡给炖烂。

  估摸着,这起码也得当成排骨或者猪脚那个级别来炖,甚至压了一次还得再重复一遍。

  不过,到那时候怎么烧的问题是解决了。

  但是各种野鸡却成了保护动物。

  真的跟那首歌差不多。

  “我想去桂林啊,我想去桂林

  ……

  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这要是饿极了吃这东西,要么忍着吃生的,要么恐怕没等到弄熟了,就得被饿死。

  当然,这锅鸡的味道还可以,毕竟自己可是放了两大把榛蘑在里面。

  这也让一整锅的炖鸡变得黑乎乎的。

  连带着放进去的粉条子也已经变得黑中透亮。

  不过吸饱了鸡汤的蘑菇和粉条子真的好吃。

  就是这野鸡本身的味道嘛,真的也就只能说一般。

  口感就更不值一提。

  骨头梆硬,肉柴得要死,根本没有多少油。

  不过李想国倒是不太在意,再怎么差,这总归也是肉。

  有机会,他还是想着能吃。

  毕竟自己这还长身体呢。

  不管以后要干啥,身体养好了总不吃亏。

  当然,大的野物他想吃,但是估计也没机会。

  毕竟村里面这几个猎人用的都是铁砂枪,也就能打打小东西。

  除非是哪个不开眼的,非得往夹子和陷阱里钻,要不然像野猪这些东西是没指望的。

  就算打到,也未必能轮得到自己去买。

  再就是鱼了,这次出去,也都没人买。

  毕竟本地的鱼多少都有股子土腥味,没什么人爱吃。

  所以,哪怕随便找条河沟,就能轻易捞上来几十上百斤的鱼。

  当然捞上来的,也大半都是泥鳅、鲫鱼、老头鱼之类的。

  可是会去捞鱼的人仍然不多。

  捞鱼的,大半也是拿来喂家里的鸭子。

  倒是有时候干旱或者河流改道什么的,导致泡子河道干涸,他们会去拣些蚌壳,回去砸碎了,给家禽补钙。

  偶尔虽然会吃一点,也大半是捞到大鱼,吃个新鲜罢了。

  初次听说这点,李想国暗地里直拍大腿。

  他穿越过来得太晚了,已经太冷了,不适合去捕鱼。

  要不他高低也得去弄上个几百上千斤。

  这鱼有土腥味怕什么,能比白菜萝卜还难吃?

  自己弄来了,晒成鱼干。

  哪怕不烧着吃,冬天没事,火炉边上烤几根当成零嘴不行,能比玉米馍馍的营养还差?

  本地人能接受的,只有江里捞出来的大鱼。

  这鱼够大,用来待客或者过年也有面子。

  至于在饭桌上凑个数的,那最多也就是冬天砸冰眼捕的鱼了。

  用冰镩子凿透一米多厚的冰层,再拿抄罗子捞了鱼往冰面上扔。

  扔到冰面上的鱼蹦跶两下很快就冻僵了。

  总能弄些泥鳅、鲫鱼、红肚蛤蟆(也就是林蛙)什么的,运气好甚至有鲤鱼、草鱼、鲶鱼什么的大货。

  这个年代这么干的人也不多,甚至找好地方,一个冰眼弄上几百斤也没多困难。

  毕竟是冬天,大半的鱼都不怎么吃食物了。

  这个时候的鱼,土腥味就很淡,倒也大半都能上得了农家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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