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李想国在装窗帘的时候,王玉兰却正蹲在院里的水槽边上洗衣服。

  不止有易中海带回的脏衣服,还有贾东旭昨天换下的衣服。

  要不是实在不合适,易中海都想把秦淮茹的衣服带回来让王玉兰洗。

  对于现在而言,不能生孩子的王玉兰,对易中海而言,现在也只剩下当老妈子的唯一用途了。

  还是不用付工钱的老妈子。

  只不过让他现在就跟王玉兰离婚,再跟秦淮茹结婚。

  他说的真没那么大的胆子。

  除非自己能下定决心离开四九城,要不然指不定老太太会有什么想法。

  更何况,他也真的不敢把养老这事儿交给秦淮茹。

  两个人要是能有自己的孩子可能问题不大。

  她也不至于真的会把自己怎样,肉烂在锅里,最后自己的财物总会落到孩子手里。

  但是如果两个人没有自己的孩子,那这一切就都是虚空楼阁。

  老夫少妻自古就不是良配,外加着就算没接客那秦淮茹也总归是出自风尘,自己哪敢把一切都托付给她?

  就算有孩子,也还怕她抛家舍业自己走人,更何况还没孩子。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他现在年富力强,赚钱也多,她没个去处自然攀附着自己。

  万一自己真的老了,都怕有天她给自己来个卷包会。

  真到那时候,别说养老,自己会不会饿死床上都不好说。

  他易中海怎么可能犯这样的错误。

  更何况真的有了孩子,只怕想结婚也难。

  万一王玉兰闹起来,这麻烦只怕也不好解决,这事儿自然也只能慢慢谋划着。

  当然他这些想法,王玉兰也不得而知。

  这一刻的她,还在发愁自家要怎么跟那孩子改善关系。

  听到西厢房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扭头看,才发现是李想国在往窗子上挂窗帘。

  王玉兰看着窗户后面忙碌的李想国,心下涌起一股子无力感。

  自己还是不管了,还是等着自家男人回来再说吧。

  她也莫名地觉得有些无力,这事儿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暗自叹了口气,她也闷着头,继续把衣服按在木制的搓衣板上用力地揉搓着。

  心下也知道,这孩子肯定是前天晚上发现自家男人扒窗户了。

  也许不是因为贾家,就因为这事儿,他昨天才躲出去的。

  今天干脆就直接去弄了窗帘。

  虽然说这事儿自家男人干得不对,但是一个小孩子对人的戒心这么高,这孩子自家是肯定掌握不住的。

  她也不由得有些忧虑——自家男人真能从他那里把东西弄回来吗?

  李想国自然也看到了王玉兰,只是他也懒得多做理会。

  自己又不是来照顾她们想法来的,不给她们添堵,都算自己仁慈了。

  将桌子再放回堂屋,他也起身回了跨院。

  想了下,直接出门买了两个土篮子。

  回来以后,把那些买来的木柴挑着大块的,装进筐里拎到厨房,随后收进空间。

  只剩下一些零碎的小块木柴,打扫一下,堆成一小堆堆在那里。

  随后,他又照这样子,把差不多一半的煤球也收进空间。

  这样再过个十天半个月,又可以去买些煤球。

  也不知道四九城是哪年开始使用蜂窝煤的。

  倒也不影响自己过段时间,去买一两个烧煤球的炉子放在空间里留着做饭。

  更何况不管自己住在前面还是后边儿,冬天还是得弄个炉子烧火墙。

  以后有条件了,也可以再给房子装上土暖气,那样烧煤就更多了。

  真的凭证购买以后,靠着煤本上的定量,想也知道是不够用的。

  而且要是以后改成睡床,那自己留下一口土灶估计也够用了,做饭什么的还是得靠炉子。

  这煤消耗得自然也少不了。

  这也不急,似乎四九城用煤本儿定量还得差不多十年左右。

  每年就算只存个三吨五吨的,那自己怎么也能存下三五十吨。

  当然这么长的时间,自己总有机会回东北,那自然可以趁机买上一些。

  东北的煤价更低,大量买也更不显眼,甚至一次性买够自己这辈子的量都没问题。

  那煤的质量,可比这种掺了黄泥做的煤球强多了。

  至于要囤多少,每年冬天,如果不考虑煤本上的定量。

  每年额外消耗两吨煤就顶天了。

  这地儿可不是东北,有的年头儿,过了八月节家里的炉子就得烧起来了。

  哪儿比得了这里,到现在也是可烧可不烧的温度。

  自己真的囤上个百八十吨,怎么都够自己烧到下个世纪了。

  说到这个,自己有这么大的空间。

  如果自己实在够废物,有余钱的时候全都买成煤炭,到时候都能大赚一笔,足够自己养老的。

  再打扫清理一番,李想国也进到房间,关好门进了空间。

  手上的水泡还没痊愈,却也好得差不多了。

  李想国也搞不清楚这是穿越福利,又或者系统影响,好得这么快。

  换成上辈子的话,这么大的水泡,没一两个星期是好不了的。

  反倒这水泡就连昨晚上洗衣服沾了肥皂水,都没那么疼。

  不过他也不打算现在就去干那些容易伤手的活儿。

  想了下自己收集的东西,或许最容易的就是菠萝了。

  他出了空间,去拿了菜刀进了空间里面,把买的那几个菠萝拿出来。

  虽然说个人吃菠萝,只要好吃,完全没必要在意菠萝品种。

  不过他还是对自己买的这菠萝品种有些猜测。

  这么小的菠萝,闻起来味道香浓,虽然说产地是哪里不大清楚,却也能判断出是类似神湾菠萝的品种。

  叶缘有刺,菠萝上的小果就像小小的锥子突起来,外加着顶上冠芽的叶尖长度比果子还长。

  如果按照品系算的话,这算是皇后类菠萝,那就很可能是巴厘种系的品种。

  至于是啥,那就不清楚了。

  拿着一个菠萝,用菜刀带着一些果肉,砍掉上面的冠芽。

  原本就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菠萝,这下子更没剩下多少东西了。

  切口处的果肉是深黄色的,里面的芯子也不明显,渗出来的果汁也让周围的空气愈发的香甜。

  这也让李想国愈发的确定,这品种应该没问题。

  这么小的菠萝他也懒得再去削了,干脆就直接沿着菠萝边缘,捏着果皮上的小果直接往下撕。

  把它当成手撕菠萝来吃。

  虽然小,但是口感真的不错,果肉里面汁水很多,味道甜蜜香浓,只有微微的酸味。

  就连中间的芯子也很细,口感也很脆,不像后世那些大块头儿的品种,中间的芯子硬邦邦的不好吃。

  很快,一个菠萝吃干净了。

  李想国总的来说挺满意的。

  当然让他硬要挑缺点的话,那就是这菠萝个头儿太小了。

  也不知道自己种了以后,会不会有改善。

  要是没有改善的话,那这菠萝也真能的跟后世那些水椰子、洋蓟这种公摊面积超大的玩意儿掰一掰手腕了。

  不过换个角度,自己这是有空间,纯粹的自产自销。

  有得吃就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以后又不是没机会搞到别的品种的菠萝。

  那时候再照今天这样做一遍就是了。

  种马小说猪脚都有句中二宣言:“给我一个女人,我能创造一个名族!”

  叫啥种族,乱伦族?

  毕竟为了维持您那高贵血统,你那后代也只能仿着哈布森堡一样混交。

  那毫无疑问,您家这名族可出名了!

  不过自己这是利用了菠萝的无性繁殖特性。

  只要能种活一棵,那就可以通过腋芽、裔芽来培育无数棵菠萝。

  那也意味着自己就有无数的菠萝可以吃。

  有了菠萝,就有菠萝干、凤梨酥以及菠萝酒。

  不用怀疑的,从理论上来说所有含糖的东西都能酿酒。

  有人喜欢把淀粉分出去,其实淀粉不过是多糖的一种罢了。

  事实上,只要有合适的酶。

  就连纤维素、木质素、海藻胶……这些多糖都能用来当成酿酒原料。

  至于会不会有人这样做,那就得看成本和收益了。

  (我说的是用菠萝当成原料来酿酒,不是制作露酒——这玩意儿严格来说只能算是含酒精的饮料罢了。

  那玩意儿,你去路边随便捡块石头,你也可以泡在酒里,造出一瓶“石头酒”。

  当然,除了酿酒,用菠萝制造菠萝啤或者露酒更没问题了。)

  有了这些,还可能勾搭小姑娘跟你说“黑凤梨”。

  切下来的菠萝皮,还能拿来作饲料,菠萝叶子可以剥纤维……

  (实际上没卵用,对猪脚而言,他也就是个个人消费者,那点儿菠萝皮拿来堆肥都嫌太少了。)

  所以,这玩意儿的利用程度还是挺高的嘛。

  他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清理冠芽上面的果肉,随后把它栽进了土里。

  虽然上辈子他自己没种过,可也看人水培过菠萝。

  就没看到过失败的。

  自己这直接种到空间里,成活率应该也不会太差。

  再把剩下的冠芽也都剥好,全都栽了下去。

  上辈子没看过种这东西的,更不知道该种多大的株距合适。

  反正空间地方多,他干脆就按着两米远的株距把它们栽成一行。

  反正等到菠萝植株长成,看看植株大小,就知道以后株距行距调整到多少更合适。

  毕竟是热带作物,自己在四九城是肯定找不到相关的书籍。

  也只能一点点摸索,逐渐积累经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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