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上旬。

  松江省,某村。

  早上起床,李想国拎着尿桶出门倒掉,再放到厕所。

  再回来卷起窗帘,扎好。

  这才回到屋里洗漱之后,开始准备早餐。

  用盆去西屋装回来几碗玉米碎,淘洗干净下锅,再添上半锅清水。

  他才盖上锅盖,点火烧了起来。

  随着灶膛里的木柴烧得噼啪作响,很快锅里就上了热气。

  李想国掀开锅盖搅拌一下,再把锅盖盖上,用小火慢慢地熬着。

  灶台清理干净,再拿过来一个大盆,将里面的水清理干净。

  李想国掀开另一口锅上的锅盖。

  锅里装着的,是昨天晚上李想国煮的大半锅红小豆。

  尽管临睡之前他就停了火,但是现在锅里仍有一丝余温。

  这从掀开锅盖,还有一丝蒸汽蒸腾起来就能看得出。

  随着蒸汽飘了出的,还有一股淡淡的,独属于红小豆特有的香味。

  李想国拿锅铲插到锅底,拨开豆子看了下,原本关火时候还剩下不少的汤汁,已经蒸发或者被红小豆吸收了。

  现在锅里只有一颗颗涨得像红大豆那么大,一粒粒的红小豆。

  甚至因为熟透了,有些豆子还被煮得开花了,里面原本洁白的豆瓣也被染上一层深红。

  再检查确认没有糊在锅底的豆子,李想国也满意地点点头。

  伸手到锅里捏住几颗还带着温热的豆子,用手指轻轻捻了一下,指间的豆子也直接变成了豆沙粘在手指上。

  给手指染上一层淡淡的红色。

  去西屋把家里做酱用的酱杵子拿到了灶台边上。

  他家里这个酱杵子是柞木制成的,颜色也成了深褐色,想必也用了很多年。

  酱杵子是做酱时,煮完豆瓣用来捣碎豆瓣用的工具。

  整体呈丁字形。

  上面是横着的,差不多一尺多长,直径有手腕粗细的圆形把手。

  把手的中间开了一个卯眼。

  上面装着的是差不多一尺半长,前面平整足有碗口粗,越向尾部越细,到了尾部开榫的地方,只比酒杯粗一些一根圆锥形状的木头。

  把酱杵子清洗干净,再擦干水分,李想国提着它站到锅前,双手握着把手,把下面的头子伸到锅里。

  提起、按压,接触到酱杵子前端的红小豆就被碾成了豆沙。

  随着碾压的豆沙越来越多,每次操作的阻力也越大。

  李想国不得不隔段时间就把它从锅里拎出来,用锅铲把粘在上面的豆沙刮回锅里。

  反复翻动,再压。

  一直到锅里的红小豆全都破碎,看不到整粒的,李想国才停下来。

  把酱杵子上面粘着的豆沙清理干净,再清洗擦干,拿回西屋挂好。

  李想国这才去碗柜,找出家里装白糖的罐子,看看没问题,就舀了大半罐的白砂糖撒在豆沙里。

  再用锅铲把豆沙和糖翻拌均匀,这才直起腰,去拿着毛巾把额头的汗擦干净。

  不由得有些感叹,自己这身体怎么也是小孩子,真心有些干不动啊。

  用调羹挖出来一点豆沙尝了下。

  放在嘴里,毕竟是自己加工的,不像后世买来的成品豆沙那么细腻。

  但是那股独属于赤小豆的味道却远胜那种工业品,更加的香浓。

  不过自己加的糖没那么多,所以甜味还是有些淡。

  但是也没办法,就这么多糖。

  真一下子全用光了,过年时候炸东西用什么?

  更何况吃多了白糖,也没那么健康。

  建国后,中美没有建交,所以孟山都的糖精没得进口。

  国内暂时没有糖精生产,市场上的糖精也已经消耗光了。

  这次出去,他就没买到糖精。

  更别说后世才有的阿斯巴甜、甜蜜素什么的。

  李想国倒是不那么反感这些东西,毕竟凡事有度,只要不是拼死了吃。

  这些东西,其实还是安全的。

  没那么多糖,又没糖精,这豆沙不够甜也就只能受着了。

  把锅里的豆沙全都盛进盆里,李想国这才去看了下架在水缸边上,架在一口空缸上的面口袋。

  到了猫冬的时候,前几天李想国泡了一些黏米,怕太软太黏,所以还在这黏米里面还兑了一半的小米。

  前天用桶装了去吴二叔家,用他家的石磨加水磨成了粘面子。

  吴二叔怕李想国拎着桶太累,磨好以后,用扁担帮他挑了送到家。

  还帮着他洗了面口袋,并且帮他把米浆装袋,在缸上给架好才回去。

  这控了几天水,实际上应该早就控干水分了。

  不过厨房没那么热,他也不急着收拾。

  他伸手在袋子上按了下,稍微用力才能按出个坑。

  也暗自点头,这粘面子果然已经控干了。

  解开袋子口袋,从结成一大团的黏面子上抠下来一团放进盆里。

  用手揪下来一小团在手里揉捏几下,觉得这面被控得太干了。

  他端着盆子放在灶台上,一点点往盆里添水。

  再用另一只手揉面。

  一点点加水,一次次揉,一直到面团光滑,粘性十足。

  不再是一捏一道裂痕的程度,这才停下手。

  揪下来一小块,用两只手的手掌搓成团。

  把面团交在左手掌上拍成面饼,右手用筷子挑起一小团豆沙放在面饼中间。

  再小心地两只手配合着,用面饼把豆沙包在中间。

  再把它重新搓圆,小心地放在边上干净的盖帘上面。

  一直包了十几个,估摸着够了两锅的量,他才停下来。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再掀开粥锅的锅盖搅动一下,避免锅底糊了。

  锅里已经一片金黄,看得到米粒都变得半透明,他也就把灶膛里面的柴火抽出,塞在隔壁的灶膛里面。

  每每煮饭,他都好想念前世的电力高压锅。

  不粘锅内胆的锅体,最多也不到半小时,就能把这粥煮得浓稠软烂。

  哪儿像这个,开锅都都还得一个多小时才能熟。

  这还是小碴粥,要是大碴子粥,那哪怕煮两个小时,也别想把米粒彻底煮熟。

  所以,尽管剩饭口感没有现煮的好。

  李想国也仍然每次煮上一大锅,用盆子装了以后,下顿只要取了合适的份量加热一下就行了。

  毕竟已经入冬了,厨房也没那么热,就算过两天点煤炉取暖了。

  大不了把装着剩饭的盆子放到没有采暖的西屋就好。

  他也犯愁,这要是去不了四九城,到了夏天就没法这样长时间保存,至少过夜肯定是不行的。

  那样每天光做饭就得烦死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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