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倾国之战!
沉默地走在被烈火烧得焦黑的房屋间,霍恩不小心踩碎了碳化的枯骨。
他蹲下身子,轻轻抚摸着地面,地上还传来隐隐的余热,几片暗红的火星子从仅剩木框架的房屋上落下。
春风中,那几名护教军成员的尸体挂在烧得枯黑的树上,随风摇摆。
这五个人被扒光了衣服,额头上被小刀划出了一个“屮”字,两眼被挖去,只剩血淋淋的空洞。
在胸口和肚皮上,用刀写着血色的法兰字母“感恩吧农夫”以及“背叛者的下场”。
三只乌鸦站在他们的肩膀上,用灰色的鸟喙在他们的脸上撕下一缕缕血肉。
失去了墨莉雅提的庇护,又成了短毛魔鬼的帮凶,这些仿佛骑士的恶魔又一次露出了原来的面孔。
“这是第三个村庄了吧。”抚摸着断壁残垣,霍恩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对。”马德兰从牙缝中挤出了这个单词。
“找到幸存者了吗?”
“我们在菜窖里发现十五個幸存者,都是小孩子和少年。”
在尚未消散的浓烟中,十几个大小少年排成整齐的队列,麻木而踉跄着朝马车前行。
从26日开始,这些卑鄙的超凡骑士们便开始对着他们治下的领民发起扫荡和屠杀。
他们相当小心,准备了大量的游骑兵,且只走大路。
霍恩准备了好几次,都没能伏击到他们,只是杀伤了几个游骑兵。
三座村庄的幸存者都集中到了灰炉镇,可这一次,霍恩非要自己来看看。
“冕下,咱们得快点走了,否则被那些贞德堡的游骑兵抓到,又得费一番周折。”
“走吧。”霍恩沉闷的声音再次响起。
拽着马鞍爬上马匹,他能感觉周围的人脸上表情都是闷闷的。
霍恩知道,自己的脸看起来也是闷闷的,可他没有办法高兴起来。
在垂下的夕阳中,火焰中的村庄倒塌了最后一间房子。
霍恩低下头,走在乡间的小道上,一言不发,直到一阵嘈杂的叫喊声传来。
“诶,你要干什么?”
“葛瑞兹,你快下来!”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霍恩在路边的山包上,看到了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少年。
他的左手手臂从手肘处齐根而断,刚刚包好了纱布,如今仍然在渗着血。
鲜红的血,一滴一滴地落在碧绿的草叶上。
他面色苍白,两颊和眼窝深陷,可双眼却精神得仿佛下一秒就要突出来。
他高高举起右手,手中拿着一根细树枝,树枝上绑了一件宽大的罩衫。
这件来自他父亲的罩衫被烟熏得漆黑,在罩衫的上方晕染着一大片的血迹。
他嘴角下撇,上牙将下嘴唇咬得发紫,浑身都在颤抖着。
他既像是哭,又像是在沙哑地咆哮,那声音简直是从火狱中渗出来的。
“救世军,胜利!”
没有人伴奏,没有人应和,发疯一样,名为葛瑞兹的少年在夕阳下不断地挥动手中的旗帜,用破锣嗓子一遍又一遍重复着。
“救世军,胜利!”
“救世军,胜利!”
“救世军,胜利!”
痛哭中的咆哮在霍恩的背后不断回响,像是尖刺一样扎着他的后背。
“救世军,胜利!”
呼喊声从村庄一直持续到了霍恩回到灰炉镇。
直到他坐在集结的救世军高层面前,他的耳畔仍然能听到这样的呼喊。
“目前我们探查到的情报是,超凡骑士们组建了一支荣耀骑兵队,对那些护教军所在的村庄进行骑行劫掠。
按照贞德堡的形势,目前城内共有三股势力,分别是法兰人的王宪骑士、教会和敕令连。
王宪骑士有500人,不过其中有150人跑去卡夏郡了,所以现在只有350人。
他们之前曾尝试与我们进行沟通,留下了只要不对过往的法兰商人下手,他们就不会进攻我们,甚至愿意贩卖武器和粮草给我们。”
“可信吗?”杰什卡皱着眉头问道。
“无法确定,咱们最好还是得留意。”阿尔芒摇摇头,“冕下,您觉得呢?冕下?”
“你们觉得咱们准备好了吗?”这是霍恩环视眼前的众人,说的第一句话。
此刻,教皇国、救世军的高层全部在场,林林总总有小二十人,但此刻他们面面相觑,没有人应答。
这是他们早已养成的习惯,不管是血汗长路还是秋暮岛,一切都是霍恩在做决定。
他们经历了多少次危机,都是靠着眼前的这位圣孙子一一度过。
他们中的许多人,许多“聪明人”在一开始就看出了霍恩那套把戏,只是他们需要靠着霍恩凝聚人心和承担责任罢了。
在这样的一次次承担责任,一次次作出抉择,一次次摆脱危机后,霍恩在他们的心里,已经变成了真正意义的“圣孙子”“神之眼”。
换成霍恩的家乡话来说,就是“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
“武器都修理好了,盔甲还没准备好?”阿尔芒试探性地问道,“还有您叫我们准备的磷石和浓缩酒,尚未调集完毕。”
霍恩仍旧没有说话,他环顾了一圈四周,所有人仍然注视着他。
他忽然笑了起来。
看看这些主教,马德兰是逃犯面包师,阿尔芒是延毕的修士,格兰普文是小丑,奇尔维斯是私酒贩子。
至于那些军团长们,杰什卡和哈库托都是通缉犯,科勒曼是码头扛包的流民,威克多是放羊的,孟塞是掏大粪的,鲁迪洛是无赖混混。
至于霍恩自己,则是一个带着村姑妹妹让娜装疯卖傻的农夫。
霍恩忍不住在想,如果没有他,马德兰估计就被教会处死了,弗里克和丹吉估计不会死。
阿尔芒则要饿死在红磨坊村,格兰普文和奇尔维斯仍然是流民大军的一员,反倒是汤利会过得不错。
至于这些军团长们,或许过得不如现在,却也不会如现在这么危险。
如果放在刚认识的时候,现在这种情形,马德兰是心心念念润去卡夏郡,阿尔芒浑浑噩噩地跟着柯塞,格兰普文或许会加入急流市的起义,奇尔维斯大概率要逃跑。
当时的教皇国,包括霍恩自己,都是虫豸,是懦夫、心怀鬼胎的无赖和胆怯的农夫组成的“国家”。
他们的这一个小小的教皇国,每一战都是灭国之战,必须得倾举国之力,如同糊里糊涂地前行。
这个错漏百出,上下漏水的破烂小船,到如今居然变成了臣民六万,拥兵五千的战船。
人生的际遇啊,还真是个人奋斗与历史进程的共同推进。
“从一开始到如今,我们什么时候准备好过?”霍恩站起身,微笑面对在场的所有人,“我们之前常常打灭国之战,哪一战是准备好打的?不都是赶鸭子上架吗?
不如反过来说,假如觉得没有什么好准备的了,那才是失败的前兆,因为永远没有完美。
我们的敌人是300名最精锐的帝国骑士,是100名乡村超凡骑士,是120名神殿骑士,300多名披甲军士和超过3000人的守夜卫兵。
甚至还有可能再加350个法兰的王宪骑士。
可正如我先前预言的那样,如果我们不出战,等待我们的只有化作火狱的贞德堡。
这是一场不能退之战,我们没有任何退路,没有任何援手,再也没有一道索桥能够淹死那么多的骑士!
我们或许可以用尽计谋,挑选合适的战场,挑选合适的日期,但打到最后,我们只能正面应对。”
轻轻抚摸着胡桃木的桌子,霍恩灼灼的目光逼视着所有人。
“今天坐在这里的人,包括我,可能都会死,因为我们的面前是超过500名超凡骑士和接近3500人的步兵。
可我不问武器准备好了吗?不问磷石和酒准备好了吗?
现在,我只问一个问题,你们准备好了吗?”
在一阵短暂而漫长的沉默后,板凳和马扎被哗啦啦地挪动,在场的所有人接二连三地站起。
不知不觉间,漏水小船的船板早已长成坚固的橡木板,而长帆则从麻布织成了帆布。
“我们,准备好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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