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新地
第69章新地
在谈生意之前,私家侦探达博伊恩斯先问了一件事:“夫人,以你的身份和地位,有的是能人为你办事,这三件事,你都不必找我去办。”
卓裕玲沉默了片刻,回答道:“后两件事,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尤其不想让陆家的人知道。”
达博伊恩斯笑道:“开荒的事情是给陆家做的,但这只是个幌子,救人和杀人的事情,是为夫人你做的?”
卓裕玲微微蹙眉:“我记得你以前没那么多话,快说价钱吧。”
达博伊恩斯斟酌了片刻,对卓裕玲提出的三件事开出了价码:
“第一件事,开荒,这有行价,你要的那块地,得三千个大洋,不用多说。”
卓裕玲点点头,答应了。
达博伊恩斯接着说道:“第二件事,找人,这事很难,比大海捞针还难,
一根针掉进大海里,它不会自己乱跑,但您的女儿,现在正在躲避何家的追杀,想找到她,可没那么容易。”
一听这话,卓裕玲心里不悦,但脸上不露痕迹:“你听谁说何家要杀我女儿?我女儿做了什么对不起何家的事?”
达博伊恩斯笑道:“夫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情不是从我这里传出来的,您也不需要对我发脾气,我只是想告诉您这件事不好做。”
卓裕玲熄灭了香烟,没再这个话题上多作纠缠:“你只管开个价,别的废话不用多说。”
达博伊恩斯伸出一根手指:“一万大洋。”
卓裕玲问道:“事情保成么?”
达博伊恩斯摇头道:“不保成,但是找不到人,我不会收你钱。”
卓裕玲点点头:“好,就按你说的价钱。”
“第三件事,杀人,杀这个李伴峰,还最好捉活的……”达博伊恩斯思索片刻,“活的,两万大洋,死的,一万大洋。”
卓裕玲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沉默片刻,问道:“杀个杂碎,也要一万大洋?你觉得这合适么?”
她想说李伴峰那条贱命,怎么能和陆小兰相提并论。
但这话没有说出口。
她不会把李伴峰和她的女儿放在一起比较。
实际上,按照达博伊恩斯开出的活捉价,李伴峰比她女儿更值钱。
达博伊恩斯翻看着关于李伴峰的情报,对卓裕玲道:“我不知道李伴峰的底细,而你的情报也不准,这意味着我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为什么说情报不准?”卓裕玲微微皱起了眉头。
达博伊恩斯很有耐心:“夫人,你的情报上说李伴峰没有修为,可据我所知,他是个得了层次的修者。”
“修者?”卓裕玲不相信达博伊恩斯,“你怎么知道他是修者?”
达博伊恩斯笑道:“我说我刚见过他,你信么?”
“你见过他?”卓裕玲一笑,摇了摇头。
这种话,她自然不会相信。
达博伊恩斯根本不认识李伴峰,更不可能和李伴峰有任何来往。
可达博伊恩斯认为刚才在路上遇人,就是李伴峰,那个打扮妖艳的男子。
“你开价太高了,”卓裕玲又点了一支烟,摇摇头道,“李伴峰不值这么多钱。”
“他值多少,我不管,可我值这个价钱。”达博伊恩斯扶了扶墨镜。
卓裕玲竭力控制着情绪,保持着柔和懒散的笑容道:“大斌子,我叫你来,是因为我念及了相识一场的情分,你别不知进退。”
“谢夫人抬爱,”达博伊恩斯摘下礼帽,又行了一礼,随即压低声音道,“我叫你一声夫人,也是看得起你,小玲子,你都做了阔太太,怎么还这么小家子气?”
卓裕玲眼角一颤,目露寒光:“蜘蛛斌,说话看着点深浅。”
达博伊恩斯一笑:“壁虎玲,你自己也看着点分寸,出得起钱,我帮你办事,出不起钱,你另找别人。”
卓裕玲的表情变了,懒散和淡然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难以遮掩的怒火。
达博伊恩斯戴上礼帽,脸上依旧带着非常绅士的笑容。
……
李伴峰坐在余家寨的门房里,和守门的老朱头一起闲聊。
李伴峰说他是余男的朋友,老朱信了,一点都没怀疑。
“李老板,你一看就是我们少掌柜的朋友,她和你一样,都喜欢穿男人的衣裳。”
穿男人的衣裳?
我本来就是男人!
这老头子怎么……
李伴峰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到一阵滑腻。
这是什么东西?
腮红?
李伴峰恍然大悟,难怪峡谷里那只蜘蛛要叫他女士,含血那个贱人又给他画了一脸浓妆。
她什么时候动的手,我怎么没察觉?
“朱老先生,劳烦你给我打盆水,我洗洗脸。”
老朱是余男家的长工,十七岁进了余家,一直干到了今天。
如今岁数大了,长工干不动了,余男也没把老朱辞了,在新地给了他两间房,让他帮忙守余家寨。
所谓余家寨,就是两排木屋,一排能有个七八间。
这两排木屋很特殊,周围都是茫茫无际的森林,一片漆黑,只有这有木屋所在的地方,是亮的。
李伴峰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夜空之中有一点光晕,不偏不倚,正投射到了余家的这座宅院上。
这光源从何而来?
落到地面,没有过度发散,按照李伴峰的理解,在高空之中应该有个性能极好、精度极高的光源体。
可老朱的理解不是这样的。
“新地原本没有天光,只有开荒之后,天光才会照进来。”
“天光!”李伴峰一阵紧张,他想起了自己照过的天光。
老朱连连摆手道:“不是那个天光,这是白日里该有的光。”
李伴峰问道:“这里原来也是一片漆黑么?”
“那可不,”老朱轻叹一声道,“少掌柜一个人经营布行不容易,攒了一千多大洋,都花在这块新地上了。”
李伴峰更听不明白了:“这地是买来的?”
“买?上哪买?”老朱苦笑一声,“少掌柜雇了六个开荒的,一个人给两百大洋,六个人死了五个,才开出了这块地。”
“六个人死了五个?种地能种死人么?”李伴峰错愕不已。
老朱解释道:“开荒不是种地,是在荒地里边住三天,主人家先上供立盟,再派人进去开荒,
开荒人今天什么时候进去,三天后什么时候出来,只要地皮上亮了光,主人家再滴血留记号,这块地就开成了。”
这都什么流程?
李伴峰听的一头雾水。
老朱仔细解释了一遍,李伴峰才多少有点概念。
余男开辟了这块荒地,一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余男带上供品,祭献给荒野中的神明,和神明立下盟约,具体祭献的是哪位神明,不得而知。
第二步,立下盟约当天,余男派出开荒人,守着供桌在荒地住上三天三夜,只要有一个开荒人能活下来,就算开荒成功。
第三步,余男回到荒地,在地上留下自己的血作为记号,这块地就成了余男的了。
流程上,李伴峰大致听懂了。
但这个流程不合理。
“余男雇了六个人,死了五个,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人,把血滴在荒地上,那荒地不就成了他的么?”
老朱摇头道:“不行,他没有和这块土地上的神灵立盟约。”
“立盟约还不简单?摆上一份供品不就行了?”
“还是不行,我们少掌柜已经和这块土地的神灵立下了盟约,神灵在三天之内,不会再收别人的贡品,
他如果换块地方立盟约,那就是他自己的地,雇开荒人的钱,他得自己出,花一千个大洋,买这么一块荒地,看他自己愿不愿意。”
李伴峰还是不理解:“既然开荒人不愿意自己买,为什么余男还要花大价钱买这块地?”
老朱叹口气道:“少掌柜要留条后路,我们谁劝她,她都不听。”
李伴峰没再追问,比起开荒,他现在更关心余男的行程。
“老朱,你们少掌柜什么时候才能来?”
老朱想了想道:“你之前说,他们是昨夜启程,估计怎么也得明晚能到。”
“走两天两夜?”
老朱点点头:“两天两夜都算快了。”
李伴峰来早了。
他是旅修,花了七个钟头赶到了新地。
但余男没这个本事,她还带着一群没有修为的下属和一堆沉重的家当,两天能赶到,确实算走的快。
老朱起身道:“李老板,我给您拾掇好了屋子,您洗个澡,歇息一会,我去置备晚饭。”
刚见面的时候,李伴峰只是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没想到老朱竟然完全没有怀疑他。
“你不怕我是坏人么?”李伴峰随口问了一句。
老朱摇摇头:“这是余家寨,这是少掌柜的地盘,有神灵庇佑少掌柜,坏人不敢来这,只要少掌柜把血滴在余家寨,谁敢闯进来,就会粉身碎骨。”
李伴峰愕然:“还有这种事?”
……
余男带着一众部下,还在路上跋涉。
这一路走的比预想的还要慢,因为手下伤兵太多,外加一个秦小胖,除了吃饭就是睡觉,几乎没怎么醒过。
离江月山还有一百里,余男收到了消息,余家老宅被烧了。
虽说在预料之中,可众人还是气的眼圈发红,王雪娇骂道:“耿志威这个王八蛋,非得把他剁碎了喂狗!掌柜的,咱们不走了,找他拼命去!”
一群人跟着嚷嚷:“找他们拼命去!”
“不能饶了耿志威那王八羔子!”
余男狠狠咬着烟杆,没有作声。
老库管张世全劝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咱们听掌柜的,都少说两句。”
又走了三十多里,众人在路边歇息,一名伙计跑来送信,喘息半响道:“掌柜的,耿家药行被人一把火烧了,耿志威不知下落,应该是被烧死了!”
余男惊愕无语。
耿家药行被烧了?
谁干的?
PS:喂呀看官,沙拉备了一壶热酒,快来此厢一并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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