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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 18 章


云笙心满意足的点头,然后背过身去,嘴角往上扬,忍不住笑意,她也不知道,嘴角不自觉就往上了,她也不想表现的这么高兴。

        听人说成年的时候被喜欢的人告白是一件幸福的事,那她成年这天被喜欢的人求婚,是不是最幸福的事,眼前有一只小鹿,心口也揣了一只小鹿,好像在林间尽情的跳跃。

        “怎么了?”陆承宣看她这样样子,脖子都要扭断了,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是一片荆棘丛,开着鲜艳的花朵,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云笙揉了揉脸,让自己的笑容别太得意,虽然她现在就是很得意。

        “哥哥,我以后还可以喊你哥哥吧?”云笙抿着上扬的嘴角,努力保持镇定。

        “称呼只是一个代号,你喊什么都行,喊老公我也不介意。”陆承宣抬起手,捻起了一片掉落在她头纱上的树叶。

        云笙撇了撇嘴,小声道:“想的美,只是求婚,又不是结婚,我只是答应你求婚诶,没说这么快结婚。”

        她现下绝对喊不出“老公”这个词,好肉麻。

        “放心,我也不逼你这么快结婚,而且你还没到领证的年纪。”陆承宣想要的只是一个名正言顺未婚夫的名分,未婚夫听着就比男朋友有气势。

        “对哦,我才十八,要二十才可以领证,”云笙放心了,仰起头看着他,眨了眨眼纤长的眼睫毛,又问了一遍,“哥哥,你喜欢我什么啊?”

        陆承宣摇了摇头,很老实的回答:“不知道。”

        “那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不知道。”

        云笙:“……那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也不知道。”

        一问三不知,云笙鼓了鼓腮帮子,“你是不是逗我呢?”

        陆承宣笑着捏了捏她的鼻尖,“笙笙,你听过一句话没有。”

        “嗯?”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①

        陆承宣嗓音低沉充满磁性,不紧不慢的解释,“笙笙,我也说不清楚喜欢你什么,什么时候喜欢上你,为什么喜欢你,但从我知道结婚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时,我的结婚对象,除了你,就没想过第二个人。”

        也算不上多甜言蜜语,而且也没有丝毫的花言巧语,可是当听到他这样说,云笙的眼眶微热,星眸似拢上了一层雾气,她鼓了鼓唇,张开手臂抱住了他精壮的腰,“这就够了。”

        “想和你结婚”比任何甜言蜜语都管用,云笙觉得自己好幸运,被哥哥呵护了十八年,还能继续呵护一辈子。

        陆承宣拍了拍她的后背,“笙笙,咱们还有一辈子,慢慢来,一起学习爱情这门必修课。”

        陆承宣知道云笙现在对他还不是爱情,更多是一种习惯性依赖,可他不介意,只要人是他的,总有一日,他们会拥有这个世界上最难得的爱情。

        “行啊,那你好好教我,我现在会的,都是你教的,最后一门课,你也要教,不许偷懒。”云笙的脸颊靠在陆承宣的怀里,小心翼翼的蹭了蹭,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气息,特别满足。

        云笙举起手,露出中指上了的戒指,“这是我收到最好的成年礼。”

        陆承宣的手和她交握,两个戒指并拢,“这是我收到最好的生日礼物。”

        两人相视一笑,林间的风吹来,玫瑰枝条摇曳,驯鹿低吟,远处的摄影师将这一幕定格下来。

        “快给我拍照,说好要拍照的,你骗我呢。”云笙撒开手,靠近了驯鹿,下意识的用袖口将戒指挡住,她怕杜姨会看见。

        “行,给你拍照。”

        陆承宣拿出手机,这次是正正经经的给她拍照,一连拍了好几张,最后两人合影一张。

        “这张看着好像婚纱照啊。”云笙的小脑袋凑了过去,两人合影的这张,她一身繁复的洛丽塔花嫁,陆承宣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还有旁边的驯鹿,后边的荆棘玫瑰,太美好了。

        “留着以后婚礼上用。”陆承宣点了点头,确实很美。

        云笙听到“婚礼”这个词,忽然有个场景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心里还有点期待。

        陆承宣收起手机,“时间差不多了,回家吧,晚上我做饭给你吃。”

        “这只小鹿怎么办?我们又不能带回家。”云笙不舍的摸着驯鹿的鹿角,这可是属于她的小鹿诶。

        “等一下会有人带走,养在一个驯鹿养殖场,以后你想它,可以去那边看。”他们租的房子不算大,不合适养着,目前只能先让它在养殖场待着。

        “那好吧。”云笙伸手抱了抱驯鹿,“小鹿拜拜,下次去看你哦。”

        她还是小时候养过一只小兔子,也是哥哥给她套中的,一直在陆家养着,养了八年,后面寿终正寝了,她和哥哥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把小兔子埋了,之后就没再养过宠物,没有想到第二个宠物居然是一只驯鹿,还是哥哥送的,好可爱。

        “走吧。”陆承宣伸出手。

        云笙笑了笑,牵住他的手,“走呀,回家了。”

        两人坐了南瓜马车出来,下了马车后坐车先去婚纱店卸妆,裙子是她的,其他的头饰造型要还给婚纱店,换回之前那件衣服,两人从店里出来就要上车。

        云笙下意识去拉副驾驶座的车门,陆承宣却给她拉开了后座,“你坐后面。”

        “之前你开车我不是一直坐副驾驶座吗?”云笙疑惑了,都说副驾驶座是女友专座,怎么求婚了她还不能坐了。

        “后面安全,现在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更应该保护好你。”陆承宣拍了拍她的肩,“听话。”

        以前他让云笙坐副驾驶座是可以保证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会以她为先,现在让云笙坐后面,是因为两人身份不同了,一点点的可能性,陆承宣都不能让它发生。

        “那你的副驾驶座要留给谁啊?”云笙弯腰坐到了后座。

        “空着就好,不留给谁。”陆承宣关上车门,拉开驾驶座的车门坐了上去。

        “系好安全带,我们回家。”

        “好了。”一直以来云笙都很乖的系好安全带,无论是坐前面还是后面,因为她妈妈就丧命于车祸,她小时候对于车汽车其实是有点恐惧的,长大后逐渐好了点。

        “我们要去买菜吗?”她看厨房都是空的。

        “不用,已经让人帮忙买好了,晚点就会送到公寓。”陆承宣扫了一眼后视镜,启动车子。

        云笙靠在座椅上,前面的座椅挡住了,云笙只能看见陆承宣的一点侧脸,但也足够让她遐想很多,车内很安静,就容易胡思乱想,她现在还好像在做梦一样。

        怎么出来一趟,几个小时内,她就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定下来了呢?甚至没有和爸爸商量过,好像有点叛逆诶,要是爸爸知道,一定会气坏。

        可是她真的很开心,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开心过。

        对于云笙来说,永远和哥哥在一起就像是吊在房梁上的肉,她看得见,吃不着,现在吃着了,心满意足。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两人回到公寓没多久,就有人送来了陆承宣需要的东西,不仅仅有菜,还有奶油等东西。

        “今天尝试做个蛋糕。”陆承宣会做饭,但之前没尝试过烘焙,也不一定能成,视频倒是看了不少。

        “那我来洗菜吧。”云笙不会做饭,但打打下手还是没问题的。

        “那你把西蓝花洗了,土豆削皮,剥几颗大蒜。”

        陆承宣井井有条的安排着,一个家庭是需要两人共同经营的,只有参与进来才有成就感,陆承宣也并不是要完全的把笙笙养成小废物,所以刚才云笙说自己是小废物的时候,陆承宣才那么生气。

        他的笙笙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怎么会是小废物呢。

        云笙忙点头去做,洗西蓝花的时候视线忍不住往他那边飘,陆承宣脱了西装外套,挽起白衬衫的袖子,露出一截如玉的手腕,性感又迷人,手背青筋微凸,充满力量感,握住她的手时,让她倍感安全。

        从今天之后,云笙才真正的把陆承宣当一个“男人”看,以前不可以乱想的,今后都可以了。

        云笙弯了弯嘴角,她得好好学习一下怎么谈恋爱。

        “笙笙,你在想什么?西蓝花都被你洗成碎渣了。”陆承宣戏谑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

        云笙猛地回神,小脸“噌”的一下红成了西红柿,脱口而出:“才没想你。”

        他凑近云笙,低声笑了笑,故意拉长了声调,“原来笙笙在想我——啊。”

        云笙懊恼的闭眼,没脸见人了,“没想,你走开,别打扰我洗菜。”

        小姑娘脸要烧起来了,低着头把人给推了出去,丢死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①“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出自明代的汤显祖的《牡丹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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