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 > 我家的剑仙大人 > 第一章 好人之路,渐行渐远。

第一章 好人之路,渐行渐远。


李果本名不叫李果,而叫李果一,是他那个饱读诗书的爷爷取的名字,意在“种因得果、抱守原一”。

        多好的一个名字,可这个名字在南方人不太标准的国语发音下,和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李谷一老师如出一辙。在小学的时候他就经常被同学提出诸如“给唱首难忘今宵呗”这种无礼的要求。

        所以李果的老爹在一怒之下,直接去了他娘的抱守原一,把李果一改成了李果。

        可是他的噩梦并没有结束,小朋友们的无礼要求从“唱一首难忘今宵”变成了“过儿,带你姑姑来给我们看看呗。”

        姑姑……李果当时还算是娇憨,他得意的跟那些小朋友说:“我姑姑在燕京上大学呢。”

        流水飞逝,时光荏苒。

        时间的脚步匆匆的带走了李果身边一切熟悉的东西,包括一向疼爱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他老爹老妈脸上的青春痕迹。

        可偏偏“过儿”这个外号,不管身边的人怎么变,都一直紧紧伴随着李果。

        今天的李果心情很糟糕,他从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开始,就直愣愣的看着天花板发呆。想着昨天被开除的事,他就觉得心烦意乱。

        这事要是让老妈知道了,在没找到新工作之前,那可是会被烦死的。

        “金融风暴跟你个倒卖自行车的小公司有个球关系。”

        李果在床上辗转反复,时不时的骂一句把他开除的老板。本来还说要趁着失业好好睡几天闷头觉,可事实上生物钟这种玩意有时候比闹钟还残忍。

        其实李果还是挺不甘心的,他一向自诩为好人,而且他也确实做到了名副其实的烂好人,从来不跟人置气也从不落井下石。

        可偏偏这么样的一个人,在昨天被辞职的时候居然一个帮他的人都没有。反倒是有好几个让他自以为关系不错的同事在关键的时候踩了他一脚,留住了那个吊儿郎当的帅哥大学生,而把他这个好人大学生给踢了个狗吃屎。

        这算个什么事,李果在那一刻确实对是不是要继续当好人这个问题犹豫了。

        可是他老爹从小就教导他:“咱们老李家从李白开始,满门侠义。绝对不能有一点花花肠子,人在做天在看。兔崽子要是敢给祖宗丢脸,我打断你丫狗腿。”

        虽然对这些比如满门忠烈很是不齿,但是李果却从来没想过怎么不去当个好人,因为不会。他觉得当坏人要比当好人难上太多了,太考验脑瓜子和情商了,还不如傻傻的当个好人来的逍遥自在。

        当然,至于什么人在做天在看,李果也是一脸的无奈笑容,他老爹可谓是新时代的活雷锋了,可至今还是一个化肥厂高不成低不就的小小工程师,每天和尿素农家肥打交道,也没见老天给了他点什么。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蒋大为浑厚有力的声音,从李果摆在床头的山寨机里穿了出来,把他的辗转反复和愤恨不已都拦腰截断。

        “儿子,上班呢吧?今晚记着回老屋,我怕你忘了,特意告诉你一声。”电话里,李果老爹的声音精神抖擞,旁边不时有汽车喇叭声和豆浆油条的呼喝声。显然李爹也是早起上班时才记得有李果这么个儿子。

        李果强打起精神,装出一副斗志满满的声音:“我知道了,家里缺钱么?我打点回去?”

        “哪用的着你的钱。先不说了,厂车来了。记着明天之前无论如何都得给老子过去!”李果的老爹匆匆忙忙的上车,然后电话里就是一阵嘟嘟的忙音。

        李果收了电话,在床上翻了个身子:“老屋……”

        这个老屋,是李果爷爷和他爷爷的爷爷都一直住着的地方,而且在李果爷爷去世的时候,指名道姓的立了遗嘱,说要让李果在几几年几月几号无论身在什么地方、无论在干什么,都必须回去老屋。

        那时候李果才**岁,这份遗嘱在他当时看来,就是遥远的未来。可是转眼间,遥远的未来变成了近在咫尺的今晚。

        李果也确实也不用他老爹的提醒,他就像是个得了强迫症的人,这件事绕在他脑袋顶上十几年,一直都没敢忘了去。毕竟老爷子可发了话,要是不去,直接从族谱上把名字给划咯。这种事在李果这种从小接受正统中国式教育的人看来,绝对是怎么样都不能接受的。

        不过从小熟读唐诗宋词四书五经的李果,却在比如英语和数学这种奇怪的学科上载了个大跟头,最终只是读了个专科了事。

        他一直大言不惭的告诉周围的人,数学学到初二就好,而英语更是典型的当奴才没当过瘾的人才会去学那破逼玩意。

        在床上打滚打到中午,肚子实在饿得吃不消了,李果才穿好衣服从出租屋里滚出来开始四处觅食。

        他租的这房子,一年的租金只需要两千快钱,带热水暖气卫生间,这和同城其他的房子一比,便宜的就像是鬼屋。

        房东是个单亲妈妈,据说好像还是个曰本姑娘,不过中文说得倍溜。她那个四岁的小闺女也是个古灵精怪的小人精,经常会把李果给弄得哭笑不得。

        “叔叔,你今天不乖,没有去上班哦。”李果刚刚出门,就看见正独自一个人在院子里晒太阳打苍蝇的小萝莉。

        他把小姑娘抱了起来,一脸贱贱的笑容:“你妈妈呢?”

        “妈妈出去打坏人了,下午才回来。”小姑娘说话间,浮现出一幅凄苦的表情:“叔叔,我没有饭吃了,你会带我去吃肯德基的对吧。”

        李果干咳了两声,心说:“你那无节艹的老娘又用这种办法盘剥老子。”

        不过李果也绝对不可能忍心把小姑娘一个人扔在这里饿肚子,所以他还是抱着小新走了出去。

        “小新,要叔叔请吃饭,你知道该怎么办的吧?”李果在往小区外面走着的时候,一边和抱在手上的小姑娘聊天,一边把脸蛋凑到小妹子的面前。

        “受死吧!萝莉控!”小姑娘嘿嘿一笑,突然大喊一声,并一口咬住了李果的耳朵,还发出滋滋的吸口水声。

        这下李果可成吃了辣椒的猴子,是扔也扔不得,是喊也喊不出。小孩子咬人可都是没轻没重的,李果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连声求饶之下,小姑娘才算是松开嘴,并甜甜的在李果脸蛋上亲了一口。

        “小东西,谁教你的?”李果擦着耳朵上的口水,故意做出一副凶相吓唬着小丫头:“再这么干,我就把你卖到柬埔寨去。”

        小姑娘笑得咯咯直响,从小棉袄里掏出一把很袖珍的小手枪:“是妈妈教我的,她说如果有人要给我吃棒棒糖和带我去捞金鱼,就让他去死。”说着,小新妹子用手上的小手枪对着破败小区里的一棵小树啪嗒就是一枪,声音很小。在淡淡的硝烟味消失之后,小树上却出现了一个圆形的贯穿孔道。

        李果顿时抹了一把冷汗,他虽然早就知道了他那个曰本房东奇奇怪怪的,但是他完全没想到居然可以大条到这种程度,让一个四岁的小姑娘摆弄一把真材实料的小手枪,这简直就是犯罪。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叫小新的小妹子,长得粉雕玉彻的,现在变态的怪叔叔又如此之多,留点东西防防身也是好的。特别是房东姐姐的工作又神秘又奇怪,整天不见人,小妹子大部分时间还都是李果带着。

        “不到万不得已,可千万别对着人啊。”李果把小手枪揣回小妹子的小棉袄里,像个欧巴桑一样反复唠叨着:“更不能对着自己!”

        “你要是我爸爸就好了。”小妹子把脑袋撑在李果的肩膀上,抱着他的脖子就开始撒娇。

        李果咳嗽两声,拍了她的小屁股一下:“我现在跟你爸爸有区别吗?”

        “可你又没跟我妈妈睡在一起呐。”纯洁的眼神,无邪的话语,让李果顿时泪流满面。

        李果看了看天空,艳阳高照,他没有回答小萝莉天真的话,但是他心里却含血带泪的呐喊着:“我也想和你老妈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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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上次的滑铁卢,这次我要重新振作起来,用一种无比的朝气迎接崭新的黎明。这是属于新时代小男生的执着,顺便知会大家一下,2011了,我兜兜转转已经**岁了。

        在这饱经风霜的十七年里,我尝尽了世间的苦痛和人情的冷暖,我就好像是狄更斯笔下的奥立弗,寂寞……寂寞啊……

        嗯,在此新春佳节之际,我祝愿天下所有有情人都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弟,更祝愿可爱的读者们在新的一年里能拥有absoluteterror力场和as效应力场,最好还能不小心捡到十字卫星微波泡。

        这样的话,每个人都是起点小说的主角了。

        人生本就应该这样的,不能天天对着屏幕上的妹子撸管,要注意身体。

        好了,以上发言仅代表小牧童扮演的小牧童的意见,与我本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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