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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请不要和天才比智商


蓝衫拿到自己的手机之后,给宋子诚发了个短信表示感谢,顺便也解释了一下自己没有亲自出门迎接领导的原因。

宋子诚没有回她。

乔风买回来的坛子鸡很好吃,蓝衫和薛定谔都表示满意,不过一人一猫就“最后一块鸡腿肉该由谁来吃”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乔风怕薛定谔吃撑,就把鸡腿肉判给了蓝衫,不过好像蓝衫吃得也很多……算了,一会儿给她找点健胃消食片吧。

吃完饭,乔风提出想去散散步。他之前饭后总是要出门溜达一会儿的,不过自从蓝衫入侵了他的生活,这一习惯就被打乱,现在他想恢复这个优良传统。

蓝衫也要一起去。

乔风觉得,某种程度上来说蓝衫和薛定谔有相似之处,都有点黏人。薛定谔黏他是因为依赖他,蓝衫黏他……大概是因为对他色心不死?

外面日头已经沉下去,天光微敛,路灯尚未苏醒,整个世界呈现出一种日夜交替间的晦暗。

蓝衫走在乔风身边,她背着手,因为心情好,总忍不住一蹦一跳的,幅度不大,却相当刷存在感。

乔风忍无可忍,用力一按她的肩膀:“你不怕得胃下垂吗?!”

这小区的绿化做得很不错,面积大,维护及时,草坪整齐,花木茂盛。小区入口处有个广场,广场中央有个喷泉,晚上喷泉底部的彩灯会亮起来,照耀着不断变换形状的喷泉水花,五光十色,晶莹璀璨,美不胜收。

两人在广场溜达,看小孩子们打闹,看大妈们集在一起跳广场舞,夜风袭来,吹散喧嚣,只余满心的平静。

蓝衫闭了闭眼,感觉精神放松,内心宁静,像是不留一隙,又像是装满了整个世界。

突然,她感觉自己膝盖上痒痒的,还隐隐有些微凉的湿意。她诧异,睁眼一看,登时吓得毛发几乎倒竖。

一只大狗,正在嗅她的膝盖,还一个劲儿地摇尾巴。

狗!!!

“嗷嗷嗷!”蓝衫惨叫,几乎是本能地,伸手一钩身边人的肩膀,紧接着搂住他的脖子纵身一跳,双腿借势攀到他的腰上,钩住。不能掉下来!

乔风:“……”

这个女人突然蹿到他身上,像是一只树袋熊一样紧紧搂着她,这……几个意思?

她此刻侧搂着他,两手交叉扣着他的肩头,双腿不依不饶地缠在他腰上,还有越来越收紧的趋势。因为贴得太近,她的胸膛紧紧挤压着他的上臂。夏天到了,大家穿得都不厚,所以那鼓囊柔软又有弹力的触感很清晰地透过衣料传到他的肌肉上,被他皮肤上的神经末梢编码成电流,飞快地传送到他的大脑皮层。

乔风只觉那小小的神经电流似乎成了势不可挡的洪流,一下一下猛烈地拍击他的头脑。他被刺激得太阳穴直跳,大脑似是在嗡嗡作响,他一动不敢动,身体僵直如一尊雕塑。

偏偏蓝衫还不罢休,双腿绞着他的腰不断发力,借此支撑着躯干往上挪,似乎是要爬到他肩头上去。当然,她不可能成功,此举造成的唯一效果就是她不停地在他手臂上蹭啊蹭……

真是够了……

乔风的脸渐渐烧起来,现在他的大脑已经被刺激得当机了,整个人呆若木鸡,没有足够的脑细胞去思考蓝衫为什么这样做。

与他相反,蓝衫则是精神亢奋得很。她的下巴搁在乔风肩头,又尖叫一声,道:“乔风!狗!”

你才是小狗呢……啊,狗?

乔风慢慢地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那只半大的金毛,它竟然还没走。这小狗看起来挺喜欢蓝衫的,看到蓝衫挂在乔风身上,它仰头望着她,似乎在等她下来。

原来只是怕狗。乔风身体一松,但与此同时,自己刚才紧张得如临大敌,其实全没必要,白瞎了他的神经递质和肾上腺素,这让他些微地有些不满和失落。

他扶了一下她的腰。还好刚才他本能地挪了一下小臂,否则被她的大腿卡住,那就太尴尬了。

蓝衫低头看那眼巴巴望着她的金毛,欲哭无泪:“你怎么还不走呀?”

乔风侧脸看她,温声说道:“别怕。”

怎么可能不怕!不过有乔风给她撑腰,蓝衫也稍微有那么点底气,她大声抱怨道:“这是谁家的狗?怎么不拴一下啊!”

狗狗的主人姗姗来迟,训斥了小金毛几句,带着它离开了。离开之前,他们安慰蓝衫:“不用怕,它不咬人的。”

蓝衫目送着他们离开,她特别想告诉他们,对于天生怕狗的人来说,“怕不怕”和“咬不咬”真的没什么必然联系……

“你打算什么时候从我身上下来?”乔风突然说。

“啊?哦哦,不好意思。”蓝衫说着,松开他,跳下来,她拍了拍手,又整理了一下衣服,“那个……谢谢你啊。”

乔风微不可察地哼了一声,没说话。

蓝衫有点不好意思。她刚才情急之下的举动怎么看怎么像是在非礼这小受受,人家被女人非礼了当然不会开心。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蓝衫又觉得非礼他比非礼一般的男人更安全,毕竟大家的性取向一致嘛……

其实她最近和乔风的相处,一直流露出一种类似于闺蜜之间的那种亲昵。乔风不反抗,她就觉得这是一种默许和纵容。这类男人好像也挺享受和女人之间的友情。

两人刚才的动作(确切地说只有蓝衫一个人的),遭遇了不少人围观,他们俩决定火速撤离案发现场。

他们穿行在草坪之间的小路上。天完全黑下来了,草坪上的太阳能路灯亮了,不过光线微弱,仅能起到伸手能见五指,走路不会撞人的效果。

乔风一直低着头不发一言,走在蓝衫身后,她没有发现他通红如晚霞的面庞。

等到乔风的脸色恢复得差不多了,他们走上了大路。蓝衫看到一家一楼住户的阳台上种了好多牡丹花,在明亮的路灯和那家阳台灯的照耀下,姹紫嫣红,鲜艳多姿。

好漂亮啊!蓝衫流着哈喇子跑过去,扶着人家的防盗窗看牡丹花。有些花枝不甘寂寞,半遮半掩地向外探头探脑,还有一朵大红色的牡丹,干脆完全开在防盗窗外。

蓝衫扶着那朵盛开的牡丹,嗅一嗅,亲一亲,然后她的脸贴近,让乔风给她拍照。

她自己没带手机出来,只好先用乔风的手机拍,拍完之后传给她。

乔风拍了几张,虽然他技术一般,不过她的pose摆得那么到位,所以马马虎虎还不错啦。蓝衫翻着照片,越看越喜欢,最后仰天长叹:“好想偷一盆回家呀!”

当然了,也就是想想而已。

丰富多彩的散步活动结束,两人各回各家。蓝衫回家后翻看手机,发现宋子诚给她回了条短信。

BOSS:你用不着这样,没劲。

咦咦咦,这是什么意思?她哪样了?

蓝衫很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不管她怎么样了,反正这个BOSS看起来不高兴是真的。其中应该有什么误会吧?

误会的产生都是因为双方不足够了解真相,那么宋子诚不了解什么真相?

她和乔风交换手机的原因?

啊,对,就是这样。蓝衫想明白了。如果宋子诚以为她是故意和乔风交换手机,怠慢他,那肯定不高兴呗。

艾玛这可不行,必须解释!蓝衫当机立断拨通了宋子诚的手机。

“喂?”宋子诚清冷的声音传过来。

蓝衫谄笑道:“老板,谢谢您今天帮我带资料。”

“嗯。”他只淡淡地应了一声。

“唉,我本来还蹲在手机旁边苦苦等着您的召见,后来发现手机竟然拿错了,真是不应该……没耽误您什么事儿吧?”

“如果我说耽误了,你怎么办?”

“啊?对不起对不起!”蓝衫十分愧疚,“那个……能弥补吗?”

“没什么,你不用担心了。不过你以后可别这样马虎了,今天拿错的是男朋友的手机,明天要是拿错客户的呢?”

“咳咳。”她有点囧,“谢谢老板的教诲,不过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嘿嘿。”

“这样?”宋子诚轻笑一声,调侃道,“我以为你在追他呢。”

“老板啊,您是从哪里得出这么神奇的推论的?”

“没什么,只是觉得他看起来不错,应该是受你们这些女孩子欢迎的类型。”

蓝衫觉得不对劲:“老板,您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宋子诚万万没想到蓝衫会突然来这么一句,他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只好咬牙说道:“蓝衫,不要乱想。”

蓝衫也不想乱想好不好,不过她觉得还是有必要打一下预防针,于是说道:“老板,他可是名草有主的人。”

要的就是这句话,宋子诚顿感心满意足。

乔风回到家之后先去上网,在论文库里检索关键词“兽兽”,搜到的论文都是生物学和兽医的。看了几篇,他觉得自己变笨了,蓝衫怎么可能用到论文呢?他应该用搜索引擎查找才对。

于是他在搜索引擎里键入关键词,回车。

……搜出一堆“不雅视频”来。

世风日下啊人心不古。乔风又进行高级搜索,分类查找筛选,到头来也没找到与他的特性相吻合的关于“兽兽”的解释。

再去扒蓝衫的个人信息库,依然没什么线索。

调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只好暂时中断。他拿过手机来,把刚才拍的照片发给蓝衫,发完之后他又自己看。笑靥如花,人比花娇……好像这些美好的词汇都可以往她身上堆了。乔风一张一张翻,翻完一遍又往回翻,看着看着,他忍不住低头笑,笑容沉静而温柔。

然后也不知想到了什么,他的脸又红了。

……

第二天,蓝衫下班后去找乔风,乔风还在做饭。她自己偷摸地溜到落地窗前,要先在她的小亲亲地毯上打个滚。乔风家的落地窗其实并不只是“窗”,它有两扇玻璃推拉门通向外面的阳台。此刻推拉门应该是开着的,因为蓝衫看到素净的米白色窗帘被风吹得微微摆动。

奇怪,这都傍晚了,还拉窗帘做什么?

蓝衫起身走过去,唰的一下把窗帘大大地拉开。

彤红的阳光立时洒了进来,蓝衫眯了眯眼睛,然后她就看到一幅3D动态版的富贵锦绣图。

——门外宽大的阳台上,摆满了盛开的牡丹花。沐着夕阳,迎风摇曳。白如玉,红如火,粉如烟。拥拥叠叠,灼灼艳艳,把姹紫嫣红都开遍。

蓝衫非常震撼,她坠入了一种有点梦幻有点感动又有点激动的情绪之中。她立在牡丹花丛中,突然高喊道:“乔风!”

因为声调太高,产生了一种撕心裂肺的效果,乔风吓了一跳,噔噔噔跑到阳台,他手里还握着炒勺呢。

“怎么了?”他问道。

蓝衫笑:“这些花,你是从哪里弄的?”

“笨蛋,当然是买的。”

“哪里买的?”

乔风刚才炒菜炒得很投入,突然被迫中断,而且眼前人毫发无伤,他现在有些不高兴:“当然是花卉市场。不然你以为是哪里?动物园批发市场?”

蓝衫又问:“给我买的?”

“你不要自作多情了。”

蓝衫非要逼着他承认:“难道是给你自己买的?你是大姑娘吗,爱花?”

乔风低头看着手中油亮的炒勺:“我只是怕你偷人家东西。”

这是什么狗屁理由啊……蓝衫决定把这句话从自己的记忆里擦掉。

乔风吸了吸鼻子:“蘑菇炒煳了。”丢下这句话,他跑回了厨房。

虽然蘑菇炒煳了,但蓝衫这顿饭依然吃得很开心。吃完饭她又跟在乔风屁股后面去散步,乔风看到她遇见狗时如临大敌的窝囊样子,鄙视道:“你还不如薛定谔。”

“薛定谔不怕狗?”

乔风点头:“它只怕老鼠。”

蓝衫好惊奇,不怕狗怕老鼠?那小太监真的只是一只猫这么简单吗……

早上上班,蓝衫看到同事们正围在一起热烈讨论,她好奇地凑过去,一眼看到人群的中心是一本财经杂志。

蓝衫拿过财经杂志一看,封面上竟然是宋子诚。这位BOSS帅得照杂志硬照基本用不上PS,蓝衫啧啧称奇。

几个女同事已经开始对着他的靓照发花痴流口水。

蓝衫没有发花痴。一来她自己就是一朵花;二来,她每天跟着乔风混,那厮的美貌值和他的电脑技术一样逆天,久而久之,她俨然已经成为见过大世面的人了。

一个男同事给蓝衫科普了宋子诚的背景:家财万贯的富二代。人家当初投这么个4S店就是玩儿玩儿,人比人气死人,所以一个人混到什么样的层次,得先看他投胎的姿势如何……

蓝衫不以为然。富二代混得好那是事实,不过天底下哪有那么多二代?普通人只要够牛×,还是可以有出头之日的。

她突然想到了乔风。乔风的爷爷是农民,父母据说都是高校老师,不算很草根但也绝非大富大贵之家,乔风现在就混得很不错,因为他有一颗含金量极高的大脑,并且做事情专注又有耐心。再比如吴文,好像也没啥背景可言,人家年纪轻轻自己创业,头脑好能力强,现在事业有成,完全可以邪魅狂狷地来一句:老子不是富二代,老子是富二代他爹!

棒呆!

蓝衫脑子里出现一个小人儿,哗啦哗啦地给这一对成功人士鼓起掌来。

八卦了一会儿,大家各就各位。行政部主管拿着一叠东西跑到展厅串门子,看到蓝衫,她喜滋滋地说道:“BOSS给大家发福利啦!”

这会儿展厅里没什么顾客,于是蓝衫问道:“是什么呀,钱?”

“谈钱多俗呀……是温泉度假村的贵宾套餐哦!”

大家一听这个,呼啦啦都围上来,行政主管数着蓝衫他们组的人头发放套票。蓝衫拿过票来一看,原价一千多呢,看起来不错的样子。

有人就感叹了:“一人一千多,要是全公司每个人都发,这得多少钱呀?”

蓝衫笑道:“傻了吧?老板发福利肯定是就近取材,怎么可能真金白银地花一千多给你买这个东东?我觉得吧,这个温泉度假村,要么是BOSS家自己开的,要么就是他朋友开的,折扣低,弄个本钱就够啦。而且你去了不太可能真一分钱不用花,里边东西贵着哪!”

大家都点头表示同意。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啦,反正有温泉可以泡了,还是“贵宾级尊享服务”,啦啦啦……

蓝衫没有猜错,那个温泉度假村确实是宋子诚他们家的产业。至于他为什么突然要给员工发福利……根据那私家侦探的调查,蓝衫挺喜欢泡温泉的。所以这次她九成九会去。拿着这个票想要泡温泉需要至少提前一天预约,预约的时候会留下姓名和手机号码。如果蓝衫要去,宋子诚一定会提前知道,然后他就可以在温泉度假村与她邂逅了……

坛子有些不理解,他觉得诚哥好像有点疯狂了,至于这么大费周章吗?

对此,宋子诚的回答是:“你不懂。”

一段浪漫的相遇,时机、地点、氛围,缺一不可。就坛子那种玫瑰花轰炸开车接送电话骚扰的……没用。就算姑娘真的答应你了,也并非感动于你的坚持,而多半是看上了你人傻钱多。

蓝衫快下班时接到了小油菜的电话,那厮兴奋地说,她升职了,现在当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蓝衫当然很为她高兴,不过高兴之余又有点奇怪:“你才到新单位多长时间就升职了?行啊小油菜,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工作能力这么强悍呢?”

“是我运气好,原先那个副主任因为恶意勾引总裁被开掉了。”这是原因之一,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小油菜没敢跟蓝衫说。她不小心让吴文看到了之前蓝衫和乔风被偷拍的那些照片,吴文兴趣大发,责令小油菜密切关注蓝衫和乔大神的动向,定期向他做汇报。小油菜是讲义气的人,始终在试图向吴总证明蓝衫跟乔大神只是普通的好朋友,好闺蜜,好哥们儿……

吴总还是不放心,一次又一次地要求她“深挖猛料”。

猛你大爷哦。

现在小油菜心情很好,两人临时决定聚一聚,小油菜请客。

蓝衫见到小油菜之后,给她显摆单位新发的福利。小油菜看到温泉套餐票,心向往之:“我也想去泡温泉!”

“你可以和我一起去,不过你要请假。”

“不要,我才刚升职,我要好好工作,好好表现。”

“那我周末自己去咯。”蓝衫说着,把门票放回到包里。

小油菜有点为难:“可是门票好贵的。”她一直做文职,工资比蓝衫低,自己又花钱没节制,还不懂理财,工资总是花着花着就没了。后来她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了,每个月强行扣住她一部分工资帮她保管,这才稍微改善。

后果就是她不能想买什么买什么了。

蓝衫看到小油菜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一时心软。算了算了,温泉虽好,但友谊无价嘛……她又把门票掏出来,往桌上一拍,笑道:“赏你了。”

小油菜不好意思拿:“不要给我,你自己也喜欢泡温泉。”

蓝衫安慰她:“没事,我再跟老板要一张,我们老板人可好了。”

小油菜狐疑:“真的会去再要吗?”

“我说你这人磨叽不磨叽啊,不要的话我就撕掉它算了。”蓝衫说着,作势欲撕。

小油菜赶忙抢过来:“我要我要,谢谢蓝衫,蓝衫是大好人!”

就因为这么一搅,宋子诚迟迟没有等来那浪漫的邂逅。

蓝衫在玩具店买了个电动老鼠。老鼠的造型很逼真,就是正常老鼠的大小,皮毛是灰色的人造毛皮,长尾巴很结实,会爬,会小幅度地仰头低头,还会吱吱叫唤。

六一儿童节到了,她要把这个老鼠送给薛定谔。

这种下流无耻的行径获得了乔风的默许,并且他还当了蓝衫的内应。蓝衫把老鼠摆在客厅之后,他才把薛定谔抱进客厅,放在地上。

薛定谔习惯性地鄙视一眼蓝衫,然后它就看到茶几底下猛然蹿出一只大老鼠!

啊啊啊……不对,喵喵喵!

薛定谔吓得仓皇而逃,大老鼠穷追不舍。最后,它爬到了电视柜上,紧贴着墙蹲着,瑟瑟发抖。

虽然老鼠暂时爬不上来,但它还是好没有安全感。

薛定谔可怜兮兮地看着乔风:“喵!”

乔风假装没注意到它,他低头翻看着报纸。

蓝衫控制着遥控器,让大老鼠仰头,冲着薛定谔叫唤。

薛定谔犹豫再三,壮着胆子绕路而下,嗖嗖嗖,闪电一样,蹿进乔风怀里。

“喵喵喵!”它在他怀里撒娇。

乔风抱起薛定谔,把它放回到地上。

薛定谔简直无法想象它的主人会这样对待它,而此时那个老鼠又跑来了!

它只好再次跳上沙发,终于正眼看了蓝衫一眼。这个女人手里拿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吃的,不过管不了那么多了,它别别扭扭地走过去,在她身边试探着叫了一声。

“乖哦不怕不怕,”蓝衫把薛定谔抱在腿上,一手摸着它的头,另一手控制遥控器,使老鼠爬到她脚边。然后她一脚把老鼠踢开:“去死吧,臭老鼠!”

老鼠被踢得躺在地上,吱了两声,不动了。

薛定谔开始重新审视蓝衫。

接下来,她摸它的头它也不躲了,她挠它的肚子它默默地忍着,甚至当她不小心碰到它被净身时的那道疤时,它也只是羞涩地夹了一下腿。

乔风无奈地摇了摇头。

蓝衫抱着薛定谔,对乔风说道:“总是宅在家里多没劲,你都没有夜生活吗?”

乔风放下报纸,反问:“你不是也没有?”

“我那是被你带的……我们出门玩儿吧,去打台球怎么样?”

“可以。”

蓝衫在手机地图里研究这附近有哪些台球馆,乔风却从钱包里取出一张卡递给她:“这里可以打台球吧?”

蓝衫接过来一看,是附近一家娱乐会所的会员卡。这年头许多娱乐会所都挺高贵冷艳,搞会员制,不是我们家会员,你有钱也不让你进。蓝衫摸着那土豪金色的会员卡,答道:“能啊,不过你竟然有这家会所的会员卡,难道你常去?”

“我哥给我的。”

蓝衫就没再问了。

两人很快来到会所,服务生态度谦卑,引着他们去台球室,未到目的地,蓝衫突然停在镖室门口不走了:“你们这里还有镖室?”

“是的,女士。”

蓝衫顿时改了主意:“乔风,我们去玩儿飞镖吧?”

“我不会。”

“没事没事,我教你。”

蓝衫正和乔风商量着,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叫她:“蓝衫?”

她回头一看,嘿,这不是他们的BOSS大人吗?真巧。

宋子诚感慨万千。他千辛万苦安排的剧本都不按正常剧情走,结果随便出门玩儿玩儿就能碰到他的猎物。人生啊人生!

不过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要多碍眼有多碍眼。

坛子跟宋子诚一块来的,看到蓝衫也是眼前一亮,笑着向她招手:“美女你好!”

蓝衫与他们寒暄,宋子诚问:“要玩儿飞镖?”

“对呀。”蓝衫点头,“老板要不要一起玩儿?”

“好吧。”

蓝衫也就是客气一下,没想到他真的答应了。不过飞镖嘛,人多了玩儿才有意思。

其实楼上包厢里还有一帮人在等着宋子诚二人,现在他毫不犹豫地放了他们鸽子,陪着蓝衫进了镖室。

乔风全程未发一言,但奇怪的是没有人忽视他的存在。坛子在镖室里拿出烟来抽,还客气地递给他以示分享。乔风摇头:“我不抽烟。”

坛子有点鄙视他:“是不是爷们儿!”

乔风倒是没什么反应,反正每天都有人质疑他是不是爷们儿,他一个一个去反驳,岂不是要累死?

蓝衫听到这话却有点不乐意。她现在跟乔风混熟了,把他当自己人,她可以骂他,别人不能骂。

但这个坛子是BOSS的朋友,她忍。

宋子诚问蓝衫:“比赛?”

“好啊。”

“301还是501?”

“301吧。”

乔风一头雾水地看着蓝衫,蓝衫给他解释道:“301是比赛规则,两个队的起始分数都是三百零一分,按照每一轮各自飞镖的得分一点一点往下扣,先扣完的获胜。501同理。”她又给他讲了一些其他规则。

宋子诚又问蓝衫:“既然是比赛,总要押点赌注。赌什么?”

蓝衫不知道赌什么好,今天遇到土豪对手了,本来是个赢钱的好机会,但是乔风不会玩儿,跟他组队风险太大,指不定谁赢谁输呢,她不敢赌钱。所以她把问题踢了回去:“老板你说赌什么就赌什么吧。”

宋子诚点头:“赢的可以向输的提一个要求,只要不过分,输的必须答应。”

“好!”

这时,服务生先把蓝衫和乔风刚才点的酒水送进来了,托盘上摆着一瓶啤酒一杯橙汁。坛子本以为橙汁是蓝衫的,却没想到这姑娘把啤酒抄起来了。而那橙汁被乔小白脸端走了,他捧着杯子,慢吞吞地喝了一小口。

真是开眼界了,坛子嗤笑,问乔风:“好喝吗?”

乔风没有听出他语气中的讽刺,点头答道:“还行。”

蓝衫却是看出来了,她真的好想把飞镖往坛子鼻孔里戳。

如果一个女人不够女人,她通常会获得其他女人的好感;而如果一个男人不够男人,他通常会遭受其他男人的鄙视和排斥。坛子本来就对“诚哥的情敌”带着那么点敌意,现在看到他不够男人,鄙视一下再寻常不过。

比赛开始。四人分了两队,蓝衫跟乔风一队,宋子诚和坛子一队。宋子诚发扬风格让蓝衫他们先掷。

对于一些考验准确度的运动,蓝衫实在天分非凡。她从小喜欢玩儿弹弓,一直是他们那条街道的“神弹手”,无人敢惹的街头一霸;再大一些,跟着爷爷学过射箭,她还梦想过长大进射箭队为国争光,后来不了了之。

再后来她抄东西打人,一般都是例无虚发。

按照飞镖比赛的规则,每一轮每个人投三镖。蓝衫的手感来得很快,虽然前两镖得分一般,但第三镖打出了四十分的高分。

蓝衫挑衅地看了一眼宋子诚,发现宋子诚也在挑眉看她。

坛子忍不住为她鼓掌叫好,一边说道:“诚哥,你先来吧……诚哥?诚哥?”

宋子诚回过神,敛起目光,开始掷镖。三镖加一起三十二分,还不错。

蓝衫刚才那三镖一共打了四十八分,所以现在还是她和乔风领先。接下来该乔风掷。

在蓝衫的悉心指导下,乔风连续打出去三镖。三镖的总得分是……零。

有两镖脱了,第三镖好不容易够到镖盘,维持了不到一秒钟,又掉下去了。按照规则,这样的不能计分。

坛子忍不住呵呵直笑,鄙夷之情溢于言表。蓝衫听得皱起眉头。

这大概是乔风人生中的第一个零蛋。他侧脸看蓝衫,发现她似乎不太高兴。他有点内疚:“对不起。”

蓝衫摆摆手:“没事儿,第一次玩儿嘛。”

坛子上场之后,很快把比分赶超了。他很得意,玩笑着说道:“不怕虎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蓝衫并非输不起的人,但她有点不理解,这坛子是脑残还是怎么的,为什么一直针对乔风?她被他气得怒火一点一点累加,现在快要突破可控范围了。

她走到掷镖线外,她目光如电,持着飞镖嗖的一下扔出去,修长的飞镖像是急速滑翔的隼,划破空气,转眼之间重重钉入镖盘。

——正中红心!

蓝衫仰天大笑:“哈哈哈哈哈!”

再轮到乔风时,他又接连打脱了两镖。他拿着第三镖,对着镖盘比画着,心中没底。

坛子大大咧咧地坐在沙发上,打趣道:“姑娘啊,你得用点力。”

蓝衫的火气是再也压不下去了。这小贱人,就会欺负乔风!她怒气冲冲地向乔风伸手:“给我!”

乔风一愣:“不能犯规。”

蓝衫抢过他手中的飞镖,转过身看着坛子,冷笑两声然后朝这小贱人用力一甩手。

看到闪着寒光的镖针迎面袭来,坛子吓得满脸惊恐,一动不敢动。他只觉浑身战栗,心脏狂跳,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一瞬间他真觉得自己要没命了,他两耳轰鸣,大脑一片空白。

飞镖打在了沙发上,离坛子的耳朵差不多有两英寸远。这个距离足以证明蓝衫是掌握着火候的,只不过想吓一吓他而已。

但坛子依然怕得要命,他的心还在扑通扑通狂跳,止不住,与此同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除了后怕,还有那么一点点激动,像是因重大刺激而使身体产生了无法解释的快感。他呆呆地看着蓝衫朝他走来,她微微俯身,拔下飞镖,然后用镖尾拍了拍坛子的脸,笑:“帅哥,爽吗?”

坛子发现他竟然一点也没生气。不仅不生气,他还觉得此刻蓝衫那满满都是挑衅的眉眼真是太漂亮了,要多迷人有多迷人。

他真的好贱啊……

蓝衫又朝他眨了眨眼睛:“我开个玩笑你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

“那就好,我们继续比赛。”

宋子诚沉默地看着这一切,没帮任何人说话。

然后比赛继续,蓝衫虽然生猛,但被乔风严重拖了后腿,到头来以两分堪堪惜败。

愿赌服输,她笑道:“老板你很厉害。”

宋子诚客气道:“哪里,你才是神镖手。”

“那么老板你想要我们做什么呀?”

“不如——”

“等一下。”乔风突然打断了宋子诚。

三人都看向乔风,蓝衫问道:“怎么了?”

乔风却看着坛子,他比坛子高出三公分左右,现在微微昂着头,睥睨的意味十足。这眼神让坛子很不服:一个娘娘腔小白脸也敢鄙视小爷我?

乔风问坛子:“你们敢不敢和我赌一把棋牌?”

不等宋子诚阻止,坛子怒道:“都是爷们儿,有什么不敢的?”

宋子诚摇头暗暗叹息。乔风也够奸诈的,知道坛子傻,好骗,所以才问他。坛子喜欢跟人斗气,被乔风稍微激一下就答应了。

——怎么能跟他玩儿棋牌呢?玩儿什么也不能玩儿棋牌啊!这是个智商奇高的怪物,凡是和智商挂钩的游戏都不能带这种人玩儿,这是常识!

但事已至此,别无他法,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四人转战到棋牌室,坛子也回过味儿来了,这小白脸根本就是不服输,想要借此扳回一城。他冷哼:“输不起。”

乔风坦然承认:“对,我就是输不起。”

坛子没想到他竟然不要脸到这样的地步。

乔风也知道他和蓝衫理亏,所以让宋子诚和坛子指定项目,无论是什么,他都可以奉陪。

宋子诚心想,不能玩儿太复杂的,越是需要耗费脑力,他和坛子越处于劣势。不是他自卑——他跟一般人比也算是极聪明的,但乔风是个例外。

坛子也是这样想的。为了报复乔风的不要脸,他也不要脸了一把,选了斗地主。

斗地主只需要三个人,这样蓝衫就坐了冷板凳,由乔风以一敌二。

而且斗地主规则简单,除了智慧,还比较多程度地依赖运气。你就算是再聪明,手里攥把一三五七九,也没办法斗过人家的双王四个二吧?

其实俩打一个不太公平,胜之不武,但乔风欣然应允,还制定了别的规则,比如他可以一直当地主,和宋陆二人对打,打九局,赢的次数多的获胜。

宋子诚也就没拦着。他心想,只要乔风运气够差,他和坛子的赢面还是很大的。

换到乔风这里,他想的是,只要运气不是很差,他稳赢。

乔风的运气会很差吗?开玩笑,这可是一个六岁捡套、首摇中号的奇男子,他的运气能差到哪里去呢?

蓝衫曾经听一个客户说,越是心思单纯的人,越是运气好到爆。她当时没当回事,现在看到乔风抓的一手牌,她觉得此话真是太经典了。

乔风一口气赢到第五局,然后把牌一撂,没必要再玩儿下去了。

宋子诚和坛子都有点心塞。算牌比不过人家也就罢了,连运气都比不过!这人根本就是变态,该人道毁灭!

现在双方各自一输一赢,这算是打平了。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总是会想到三局两胜,要不然平手多没意思。蓝衫自然也不例外。

然而乔风却对她说:“我们不要和他们玩儿了,你不是想打台球吗?去打台球吧。”

坛子确实眼前一亮:“台球?”他突然学聪明了,不想再上乔风的当,于是看了一眼宋子诚。

宋子诚输得很不甘心,其实刚才他赢得也不甘心,俩大男人打一姑娘,险胜,这有什么好得意的?现在他特别希望在蓝衫面前挽回一下破碎的形象,于是说道:“不如一起玩儿?不过先说好了,我和坛子的台球都打得一般。”这只是谦虚,他们俩都打得不错。

蓝衫说道:“我也一般。”她说一般,就真是一般了。

乔风道:“我打得也不好。”

其他三人都觉得乔风虽然智商高但其实是个二百五,有一说一不懂撒谎,所以他应该是真不太会打了……其实对比刚才他玩儿飞镖时的那种手残,也可以窥见一二:此人是典型的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缺乏运动天赋。

宋子诚和坛子就放了心。四个人一同又去了台球室,简直地,这根本就是在玩儿会所版铁人三项。

他们约好了,这次一局定输赢。

服务生问蓝衫要玩儿美式台球还是英式台球。美式台球就是最常见的那种十五个球,最后一个球是黑八。英式台球也就是斯诺克,桌大球多洞小,规则还复杂,十分不符合蓝衫的口味,所以她选了简单粗暴的美式,选完询问三位男士的意见。

宋子诚和坛子都没异议。

乔风却突然说道:“打斯诺克吧。”

蓝衫惊到了:“你确定?你等会儿……你知道斯诺克是什么吧?”

他点了点头:“知道,我想打斯诺克。”

“你连美式都打不好还想打斯诺克?”

“我想打斯诺克。”

“为什么呀?”

“斯诺克长得像彩虹糖。”

……这是什么狗屁理由啊!蓝衫黑线,一扯嘴角:“不行!”她斯诺克打得一点也不好,如果打斯诺克他们一点赢面都没有好不好!

接下来两人进入了复读机模式。

乔风:“我要打斯诺克。”

蓝衫:“不许打。”

乔风:“我要打斯诺克。”

蓝衫:“不许打!”

乔风:“我要打斯诺克。”

蓝衫:“不许打不许打不许打!”

乔风:“我要打斯诺克。”

蓝衫:“……打吧打吧打吧!”

坛子站在宋子诚身边,凑到他耳边低声说道:“诚哥,我觉得这小脑残已经不会对你构成威胁了。”

宋子诚眯了眯眼。乔风为什么一定要坚持打斯诺克?难道真的只是因为斯诺克长得像彩虹糖吗……这样的理由听起来很难以置信,但为什么安在他身上竟然毫无违和感呢……

四人便开了斯诺克的球桌。蓝衫抱着必输的心情看着乔风:“打完这局你把这些彩虹糖都吃了吧!”

乔风没答应。

斯诺克采用计分制,除了白球之外,球桌上有红球和彩球,规则是红球和彩球间隔着打,彩球落袋之后得放回来,等把红球都打完之后,还要把彩球按照特定顺序轮一遍……

乔风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斯诺克?就是因为斯诺克够复杂啊。一般来说,规则越简单的游戏,自由度也越高,自由度高了,变数就大了,个中结果不好把控。而规则复杂的游戏,则更便于通过智慧去控场。

所以咯……

这回是坛子他们先手开球,坛子和宋子诚打完才轮到蓝衫打。蓝衫首先就不喜欢斯诺克那个大大的球桌,她扶着杆子,恨不得爬上去打。

“蓝衫,你握杆的姿势有问题。”宋子诚说道。

“啊,是吗?”

宋子诚站在她身旁帮她纠正,他的动作并无过火之处,不过两人离得很近,早就越过了正常人的心理安全距离。

乔风突然说道:“蓝衫,你起来。”

“啊?”蓝衫不解地看他一眼。

乔风又重复了一遍:“起来,站一边去。”

蓝衫有点恼:“什么意思?”

“听话。”

“我不。”

“明天吃松鼠鳜鱼。”

“好哦。”蓝衫乖乖站到一边去了。

乔风持着球杆上场。

坛子很看不上这两人。他的斯诺克打得很好,这是由经验堆出来的手感。他扶着球杆立在一旁,看到乔风进了一个球,心想,这是运气。

啊,又进了一个?这个……还是运气吧……

你奶奶个熊,又一个!

坛子和宋子诚的脸色都渐渐难看起来。美式台球一杆儿仨球不鲜见,但斯诺克就比较难得了。看这小子握杆那娴熟程度,打球那凛然气势……这算生手?坑爹呢!

比较令人欣慰的是,乔风没有打进第四个。

但是他把白球卡进了安全区域——我打不着,你们也别想打。

好贱啊……

坛子怨念地看着他,希望能唤起他的羞耻心。

乔风觉得这两个男人真是太笨了。台球需要的不就是空间几何运算和基于逻辑上的球位推导预估?他是乔风,难道他能把台球打好不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吗?为什么他简单一句诱敌深入的谎言,他们都信了?

唉,愚蠢的地球人。

但是撒谎总会为乔风带来一丝愧疚感,现在看到他们怨念,他解释道:“其实我刚才是骗人的,我的台球打得很好。”

我们看出来了好不好!你不要说出来,说出来更气人!

宋子诚和坛子都被折磨得有点没脾气了。

蓝衫则很是高兴,她兴奋地一揽乔风的肩膀:“嘿哟喂,行呀!”

乔风心想,这个女人,背地里调戏他也就算了,还当着别人的面动手动脚。但是他给她面子,没有当众推开她,而是等她自己放手。他说道:“你站在一旁不用动,等我让你打时你再打。”

“好嘞!”

所谓“让你打时你再打”,就是我把球的位置养好了,你一杆子差不多能打进,这样就交由你来打……

这样的打法实在是太拉仇恨了。坛子好想去死啊去死。

乔风打球很特别,由于规则设定上不许用任何物品测量球间距,但这难不倒他。他知道自己眼睛的高度,知道自己的手指以及每一个指节的长度,这些都可以利用起来作为参照,他甚至可以把头顶上的灯光对台球造成的阴影拿来做参考,鬼知道他是怎么做的……

这一场比试下来,宋子诚和坛子基本上是全程被虐。

胜利之后,蓝衫欢呼,和乔风击掌相庆。她搓着手,笑看着宋子诚和坛子,提出了她的要求:“老板,麻烦您委屈一下,和坛子接个吻呗?”

要说玩乐,这样的要求也不算过分。蓝衫摸清了宋子诚的脾气,觉得这老板应该是公私分明的,不会因为今天她让他亲男人而明天扣她奖金。

宋子诚无奈。虽然大家都是直男,但也只能愿赌服输了。玩儿得起就要输得起。

坛子欲哭无泪,他要被诚哥亲了!妈蛋这什么事儿啊,早知道今天该早早地上楼逍遥去,在这儿起什么哄啊!

根据蓝衫的规定,他们接吻的时间不能少于五秒钟,由乔风来计时。

宋子诚只能苦中作乐地想,幸好他们现在待的是独立的台球室,这样尴尬的场面不会被别人看到。

然后蓝衫默默地掏出了手机……

乔风也拿出了手机,他要读秒的。

宋子诚万念俱灰,扯过坛子把嘴唇贴了上去,两人都觉得太恶心不愿意见到男人的脸,所以干脆闭上眼睛。这样一看,倒是挺有feel的。

乔风在一板一眼地读秒:“五、四、三、二。”

……一呢?

宋子诚和坛子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一”,他们俩分开,互相退开很远,抬头看到本该读秒的乔风正在偏头看蓝衫的手机。两人脑袋挤在一处,笑嘻嘻地讨论着什么。

坛子怒了:“你怎么不读完啊?”

乔风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我都读到‘二’了,你们自己不知道等一下就能分开吗?”

……不要脸!

看到坛子吃瘪,蓝衫很高兴。她把整个过程都录下来了,然后又狗腿地对宋子诚道:“放心吧老板,我不会随便给别人看的。”

宋子诚现在只想回家。

然后四个人就这样散了。

蓝衫和乔风一起回家,在路上,她给他买了彩虹糖。

乔风很高兴,一边走一边吃。

蓝衫说道:“乔风,我觉得你今天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你今天看起来很好斗,和平常的你不一样。”

“是吗?”

“对啊,你看你以前从来不在乎输赢的,今天比我还着急。”

乔风一边吃糖一边漫不经心地答:“因为我想让你赢呀。”

蓝衫很感动,她觉得乔风太够意思了。这人是典型的外冷内热,表面看着不爱说话,也不爱搭理人,可是一旦把你当朋友了,就会一心一意地为朋友考虑,绝不会背叛。这样的人比那些满嘴甜言蜜语、见人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一转身谁也不当回事的人靠谱多了。

乔风发现蓝衫正在直勾勾地看他,她面含笑意,眼波流转,夜灯之下,她的眼睛像是月光下的湖水,闪动着星星点点的光芒。

嗯,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又在打什么主意。

第二天蓝衫没有吃到传说中的松鼠鳜鱼,因为小油菜临时非要抓她赴约,蓝衫只好给乔风去了个电话:“小风风,我今天要陪小油菜,你不要做我的晚饭了。”

乔风不喜欢本来计划好的东西被突然更改,他抱怨道:“鱼都买好了。”

“抱歉抱歉,要不……把它养两天?”

“你这笨蛋,买鱼都是现杀的,现在内脏都掏干净了,你打算怎么养?”

蓝衫听得头皮发麻:“你不用给我说得那么详细!”

虽然蓝衫提前告知了不来吃饭,但乔风晚上依然把饭做多了。首先他买的那条鳜鱼就有点大,当时是考虑到蓝衫的胃口,所以……

然后他又炒了个素菜,不多,但最后没吃完。

乔风不想浪费食物,只好把剩下的饭菜都装进保鲜盒,放到冰箱里。做完这些,他自己一个人出门散步,回来之后一个人吃水果、看电视。

看了会儿电视,觉得无聊,他又去书房看书。

书房里很安静,只有他细微的呼吸声和时而翻书的声音。白色的灯光填满整个房间,不留一丝空隙,像是不知名的薄雾,渐渐变得浓稠,不停地挤压室内的一切事物,也包括他。

——这是幻想,乔风自然知道。但这样的幻想为他带来了心理暗示,使他发觉有一点点胸闷。他放下书,起身把窗户打开。

夜风扑面而来,他深吸了一口气。

外头的风摧动树木,把千枝万叶摇得沙沙作响,像是没玩没了的乐章。他扶着窗沿,听着外面的响动,更觉室内安静得待不下去。

真奇怪,他一直很享受那种无人打扰的宁静,为什么现在会觉得心不在焉、无所事事呢?

发了会儿呆,他又离开书房回到客厅,在客厅里打电子游戏打发时间。

睡前,乔风要把冰箱里的鲜牛奶拿出来热一下——他习惯于在睡前喝一杯热牛奶。打开冰箱时,他看到今晚那些剩菜剩饭。这些剩菜剩饭放到明天就不好吃了,他也不想扔掉它们,那么只好找别人来吃了。

于是他回到客厅给蓝衫打电话。

蓝衫正在玩儿游戏,看到桌上来电显示是“兽兽”,她有点奇怪,开了外放,手上不停:“喂,乔风?有事儿你敲我门就行,打什么电话呀?”

“蓝衫,你过来。”

蓝衫的眼睛不离屏幕:“干吗?我在忙。”

“你在打游戏。”

“……你怎么知道?”

“我听到游戏的音乐声了。”

“到底什么事嘛,我要打完这一局。”

“请你现在过来,我需要你帮我处理一些东西。”

听到乔风主动求援,蓝衫觉得挺新鲜,她就丢开游戏去了隔壁。

乔风穿着龙猫的睡衣给她开了门,把她带到餐厅,指着餐桌上的两个保鲜盒一个饭碗,说道:“麻烦你帮我把它们吃掉。”

蓝衫却揪着他的衣服叫:“呀呀呀,好可爱!”

乔风用力地把衣服扯回来,紧了紧,又重复道:“蓝衫,吃掉它们,你可以的。”

蓝衫的注意力转向餐桌,她看到两个餐盒里分别放着松鼠鳜鱼和清炒莴苣丝,碗里盛着她最爱的香米饭,饭菜还徐徐冒着白气,一看就是刚刚热过。

虽然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但是她已经吃过饭了呀,而且大晚上吃这么多东西会长肉吧……于是蓝衫为难地摇头:“不要,我吃过饭了。”

乔风鼓励她道:“没关系,你那么能吃,肯定不在话下。”

好吧,暂且把这话当作夸奖……蓝衫咬牙,还是摇头:“吃多了会长胖。”

“只是一顿饭而已,又不是每天都这样吃,”他循循善诱,声音突然放得低了些,带着那么温良无害且不容拒绝的诱哄,“很好吃的,薛定谔吃了很多。”

蓝衫有点动摇了。她本来就是意志力不坚定的人,何况那饭菜的香气一个劲儿地往她鼻子里钻,她又能怎么办呢……

于是她坐下来开吃。乔风坐在她对面,一边喝牛奶一边看她吃饭。蓝衫不明白这小子在发什么癔症,大晚上的非让她吃饭,而且还要亲眼看着她吃,难道这饭菜里下药了?……

蓝衫打了个冷战,筷子差点扔出去。不过转念一想,乔风这人实在缺乏做坏事的天分,所以不可能啦。想来想去也只能以“天才的脑回路不同于凡人所以不用去探究”来解释了。

吃完饭,蓝衫抽出纸巾擦了擦嘴巴。然后她看到乔风端着一杯水走过来,他的另一只手托着,走近时蓝衫才发现那掌心躺着几枚小药片。

乔风把水和药片都递给她:“来,把这个吃掉。”

蓝衫:“……”大爷的!人家这样光明磊落一身正气的小天才,当然不会在饭菜里下药,人家直接把药拿给你吃!

她一动不动,反问道:“你到底想给我吃什么?”

“健胃消食片。”

……不是什么黑科技的东西?不过蓝衫更疑惑了:“乔风你今儿这是在玩儿什么行为艺术呢?先给我吃饭再给我吃药,你图什么呀?”

“太晚了,怕你积食。”

“怕我积食,所以给我吃饭?”

乔风执着地伸着手:“你先把药吃了。”

蓝衫知道自己玩儿碎碎念的功力与乔风差得远,所以她果断把药吃了,吃完之后问道:“现在可以说了吧,到底怎么回事吗?”

“你可以走了。”

“……”

然后蓝衫就被乔风客客气气地赶出去了,乔风把她送到了门口时,善良地提醒她,明天又到周二了,她得去上他的课,所以晚上不能有别的安排。

所谓的周二很快到来。蓝衫在出门之前,巡视了一下乔风的穿着。

今天乔风按照蓝衫的建议,穿了白色短T恤和蓝灰色休闲西装,袖子撸起来露出结实的小臂;下边穿了深蓝色休闲裤,踩一双棕色低帮牛皮鞋。

他觉得这样穿真的很奇怪,像是在哗众取宠。

与之相反,蓝衫觉得这身搭配比他那一身“卖保险标配装备”要好太多。不过她看了又看,总是有些不放心,于是让他坐下。

果然,她看到他裤脚下隐藏的绿油油的高帮袜……无力吐槽。

她怒道:“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换双袜子,就上次买鞋赠送的那双,特别短的。”

“哦。”乔风心不甘情不愿地换上在他看来该列入“高位截瘫”行列的袜子。换好之后,他重新站在蓝衫面前。

蓝衫摸着下巴认真打量了他一会儿,突然说道:“不如你把裤脚挽起来试试。”

乔风现在已经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淡然了。反正已经够怪异了,不在乎更怪异一点。他弯下腰,唰唰唰,三下五除二,把两个裤脚都挽了几圈。

蓝衫黑线:“谁让你挽成这样的?你是要去插秧吗?!”

他一愣:“我要去上课。”

蓝衫摆手:“放下来重新挽,要那种九分裤的感觉,懂不懂?”

“懂了。”九分裤当然就是九分的长度啦,这有什么不懂的!乔风把裤腿放下来,唰唰唰,重新挽上差不多整个裤子百分之十的长度。

蓝衫更无语了:“你这样连插秧都会被嫌弃好不好!”

乔风觉得蓝衫的要求太苛刻了,他直起腰,在镜子前转了两圈。

此刻镜中的帅哥竟然同时兼顾了文艺青年和二逼青年的气质,堪称神奇。当然乔风自己是没有感知到这一点,他对穿着的适应程度向来高,只要不是裸奔,基本上都能忍。他点点头:“我觉得这样还行,我们走吧。”

不要!蓝衫恨不得抱他大腿:“求求你了,让我帮你重新挽一次吧!”

乔风有点不耐烦,但是蓝衫都求他了,他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他坐在沙发上,蓝衫蹲在他的脚边。她把他的裤腿放下来时,抱怨道:“你好笨呀。”

“我?笨?”乔风觉得不可思议,一个笨到需要平方的人竟然说他笨?

蓝衫听乔风的口气不善,以为他要罢工,她连忙改口道:“你好聪明的,肯定一学就会,现在仔细看。”

蹲着太累,蓝衫改为半跪在地上。她先把他的裤脚压平整,然后再折,再挽。

乔风一开始还看着她手上动作,后来不知怎么的,目光一偏,转而看着她的脸。因为视角的关系,他只能俯视她,像是尊贵的王者在俯看自己的奴仆。她敛眉低目,神情认真,在他眼中,也就显出那么一丝谦卑和顺从。

乔风突然福至心灵,明白蓝衫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帮他挽裤脚了:传说一个男人帮一个女人穿鞋是很浪漫的事,那么反过来,一个女人帮一个男人挽裤脚,应该也差不多吧?

果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乔风心想,这个女人为了讨好他,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两人虽然同时出了门,但并没有同时进教室。乔风有固定的进教室的时间,而蓝衫需要更早一些去教室占座,否则只能站着听课了……

对蓝衫,本校的学生们都很好奇,关于她的猜测也是传得沸沸扬扬的。有说她是乔教授的女朋友的,但也有说她是乔教授的姐姐妹妹外甥女小舅妈的,还有人觉得她其实就是个痴缠乔教授的学生……至于她是哪个学校哪个专业的,那就不得认而知了。但是呢,有个猥琐的男生,在每一个蓝衫出现的帖子里都会声嘶力竭地回复:这个女生她是学进口挖掘机修理的!千真万确!她亲口说的!

……真是神经病哦。

今天的乔教授一身打扮又帅又潮,女生们照例会激动地欢呼,用一种参观颁奖典礼的激情迎接他走上讲台。

某些清醒点的女生开始想,乔教授这几次上课时的穿着都很有水准,若非他自己突然开窍,那就一定是有个女人在背后默默支持他……想到这里,不禁黯然神伤。

在蓝衫看来,这些欢呼都是送给她的,所以她分外高兴。不过不管多高兴,也始终挡不住乔教授开口之后对她加上的负面buff——昏昏欲睡。

所以没过一会儿,她就趴在桌子上进入了梦乡。

乔风有点无奈,他已经讲得够浅显了,她却依然一听课就倒头睡,简直太不思进取了。朽木不可雕也!

坐在蓝衫两旁的都是男生。其实这很好理解,若非相当有自信的女生,谁愿意坐在这样一个美女身边呀!会被比成柴火妞的。

她左手边的男生正在心无旁骛地记笔记,右手边的男生正在低头玩儿手机。玩儿了会儿手机,那男生觉得无聊,抬头看到沉睡的蓝衫,突然产生一个想法。他背对着蓝衫,举起手机把她当背景自拍进去,拍完之后看了看,觉得很不错。美女就是美女啊,睡着之后也辣么美。

人心不足蛇吞象,看了一会儿,男生觉得仅仅把美女当背景已经不能满足他了,他想要拍得更亲密一点。于是他靠近了一些,又靠近了一些,胳膊绕过去撑着蓝衫脑后的桌面,整条手臂形成一个拱形,环着蓝衫的身体,但并不敢接触。他的身体压低,脸贴近她的脸,摆好姿势,右手举起手机——

乔风刚写完板书,一转身恰好看到了这一幕。他也不知道哪来一股邪火,突然重重一拍桌子。

砰!!!

这响声被讲台上的扩音器放得极大,如一声闷雷在偌大的教室内突然炸响,许多人吓了一跳,震惊地面面相觑,最后大家的目光又共同汇聚到讲台上的乔教授,疑惑地看着他。

那个正在玩儿自拍的男生一惊,手机脱手掉下去,他只好弯腰爬到桌子底下捡手机。

蓝衫被那巨大的响声陡然惊醒,她揉了揉眼睛,抬起头来,两条手臂还放在桌上,保持着随时入睡的造型。

她迷茫地看向讲台。

讲台上,乔风的面色像水一样平静。乔风这个人,面部表情一点也不丰富,高兴时未必笑,生气时也不一定黑脸。你要想观察他的心情,就得看微表情,比如如果他的嘴角微微向下压,那就表示他不太高兴了。现在蓝衫坐在后排,离得远,根本看不出他到底是喜是怒。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一直在看她……蓝衫摸摸鼻子,不知道怎么的有点心虚,她没干什么吧?

乔风清了清嗓子,开口了:“后面那位瞪眼睛流口水一脸呆相的同学,请你回答一下,我刚才讲到哪里了?”

蓝衫摸了摸嘴巴……她哪里流口水了!

“别摸了,说的就是你。”

因为刚才那一声响,乔风把所有同学的注意力都调动起来了,现在看到他点名提问,大家顺着乔教授的目光,开始扭头向教室的后面搜寻目标,并且好奇地讨论着,室内一时回荡着窃窃私语。

恍惚间,蓝衫觉得所有人都在看她,所有人都在议论她。就好像小时候老师点名批评了某个差生,全班同学都会围观嘲笑。

她很不自在,觉得乔风一点也不给她面子。她愤愤地看了他一眼,却发现他一直盯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

这人发什么疯!蓝衫只好站起来,脖子一梗,答道:“我不知道。”

“请坐。希望你以后不要睡觉了,如果你做不到,我建议你可以站着听课。”

有人笑出了声。那笑声完全是故意的,不怀好意的。蓝衫并不知道对方是因为认出了她,看到她吃瘪而觉得解气。

她只知道,乔风当众下她的面子,使她被人嘲笑。

这人又撒什么癔症,明明他课堂上睡觉的又不止她一个!蓝衫也有点气,回道:“如果我既想睡觉又不想站着,是否可以选择不听你的课了呢,乔教授?”

“不可以,否则我会惩罚你。”

有些人不淡定了:卧槽为什么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让人听着别有内情呢?到底会怎么惩罚?是不是这样那样啊?求详扒求赐教啊……

蓝衫当然知道他要怎么“惩罚”——不给她做饭呗。程咬金尚且有三板斧,这变态成天就一样威胁,烦都烦死了!

她坐下来,集中所有的精神力,瞪他,狠狠地瞪他。

这样一来,她倒是没再犯困了,只不过也没能用目光在他身上楔个窟窿,对此她深表遗憾。

直到下课,乔风都没再看她。

下课铃一响,蓝衫收拾东西冲出教室,她现在不想等他,也不想看到他。

但乔风还是很快找到了她。她走得再快,腿也不如他长,他追起来不费劲。

两人心情都不大美妙,所以谁也没说话,但乔风一直紧紧地跟在她身边。

他低头,看到自己丑丑的裤脚,他没话找话道:“你要不要吃夜宵?”

“不要!”

“你是不是生气了?”

“才没有!”

“啊,太好了,我还以为你生气了。”

“……”

晚上回到家,乔风利用自己任课教师的权限,找到了那个偷拍蓝衫的学生的信息。这很简单,首先他有选他课的所有学生的名单,剔除掉女生之后,大大地缩小了范围。再根据男生们的姓名和学号,从校园个人信息网里下载大头照,集中照片一一对比,最终确定了作案人。

这个人叫李小亮,现在大二。

乔风顺藤摸瓜,找到了李小亮的社交平台,然后发现这个同学果然把他今天课上拍到的照片放到了校内网上。

不过李小亮只传了一张照片,照片里他和蓝衫的距离还算正常,这比乔风的预期要好一些。李小亮在照片下跟朋友抱怨,说只拍到这一张,后来大美女被老师吵醒了,然后他的手机屏幕还给摔坏了,真倒霉。

乔风帮李小亮把照片删掉了,之后用小号给他发了封私信,礼貌地告知他:希望你把手机里的照片也删掉,同时向我提供证明,否则你会遭到乔老师的报复。

后面还附上了“如何永久又彻底地删掉手机图片”的方法。

然后李小亮就把他拉黑了。

第二天李小亮要去卡务中心补办校园一卡通,他今天运气好,都没有排队,一路下来办得很顺利。拿到新的校园卡之后,他用袖子擦了擦——有时候,崭新的卡面上会沾一些不知名的塑料碎屑。

不经意间,他瞥了一眼校园卡正面的学生信息,然后他就斯巴达了。

——在本该印有学生大头照的地方,他帅气的脸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吐舌头翻白眼的哈士奇。

当晚,李小亮哭着删掉手机里的图片,并且把全过程录下来发到了乔老师的邮箱里。

第二天,蓝衫上班时还在和乔风怄气。不仅气他让她生气,更气的是他气完了她还沾沾自喜而不自知,简直地……气死了!

这货还发信息问她今天晚上吃什么。哼哼哼,吃屎去吧!

这样想着,蓝衫就这样给他回复了。她心想,就不信看到这样的话,他还不知道她在生气!

过了一会儿,乔风回复了一个字:好。

蓝衫……!!!

这要是别人说这样的话,她知道对方肯定是在配合她开玩笑。但他是乔风耶,说到做到的乔风!他不会真的端一盆翔给她吃吧?那画面太美她不敢想……

蓝衫赶忙哆哆嗦嗦地回复:我开玩笑的!

乔风:我知道,笨蛋。

蓝衫发觉她好像真的挺笨的。

考虑到自己正在生气,她就没有继续回复乔风了。

午饭当然要在公司的员工餐厅吃。蓝衫的胃口这些天被乔风给养刁了,吃员工食堂的饭纯粹是为果腹,谈不上多好吃。

今天她在员工食堂竟然遇到了宋子诚大老板。老板们都自带“BOSS出没、闲人退散”的光环,因此以宋子诚为中心方圆四个座位之内只有他一个人。

蓝衫路过老板面前时,放缓脚步,跟他打了个招呼:“老板好!”

宋子诚抬头看到是她,他以为她要坐在他对面,于是把自己的餐盘往回拉了一下,给她腾地方。

蓝衫注意到这个细节,她走也不是,留也不愿。

宋子诚朝她点头:“坐吧。”

蓝衫只好坐下来。

她与宋子诚接触下来,知道这人其实挺好相处,并不像一般老板那样拿腔拿调,所以这会儿她也没觉得不自在,吃吃喝喝的,很自然。

吃了几口菜,她抬头看一眼宋子诚,想和他聊天,然后她发现老板也在看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那个表情,似乎很是感动。

蓝衫一下就迷茫了,难道她是老板失散多年的亲妹妹?

她被自己这猜测雷得不轻。

宋子诚确实很感动——他感动于自己终于有机会和她坐下来,两人一起吃个饭聊个天,不被任何人打扰。经过之前的种种坎坷和打击,现在这样的平淡已经足以让人珍视和感动了。

他真是越来越容易满足了。

与此同时,宋子诚还发现,自从遇到蓝衫之后,他好像就不太会谈恋爱了。许多泡妞的招式在她身上都用不上,能用上的也因为各种原因以失败告终。除此之外,他还有些患得患失,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比如现在,他想来想去,还没想好该怎样与她聊天,说什么能得到她的一点青睐。

他把这些归因于他的猎物防御值太高,铜墙铁壁,无懈可击。

正因为如此,这个女人征服起来才更带感,不是吗?

“蓝衫——”

宋子诚刚一开口,正在这时,一个着急忙慌的小姑娘从过道上跑过,她端着个餐盘,盘里是吃剩下的一点米饭和菜汤。路过宋子诚他们桌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脚下一打滑,整个人向前摔去,餐盘脱手,不偏不倚,扣向蓝衫。

蓝衫反应也快,本能地抬胳膊挡了一下,那餐盘倒是没有直接摔到她脸上,但里面的东西依然哗啦啦浇下来,浇到她的衬衫和裤子上,还有一些干脆甩到她的头上和脸上。

蓝衫一动不动,危险地眯眼,咬着后槽牙说道:“郝!敏!”

郝敏从地上爬起来,看到蓝衫的狼狈模样,她吓得要死:“蓝蓝蓝蓝姐我错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说着,她掏出纸巾帮蓝衫擦。

褐色的菜汤已经渗进浅蓝色的衬衫,铁锈一样,哪里擦得干净?郝敏只把她脸上的汁水抹干净了,擦完之后又去擦头发上的。

蓝衫一推她胳膊:“行了行了!”

“对不起!”郝敏急得眼圈都红了。

照蓝衫的脾气,这样的情况一定会开口骂她几句。不过……蓝衫环视一周,发现许多人都在往这边看,郝敏自己已经快哭出来了。

郝敏是她的下属,蓝衫不想当着全公司人的面唱大戏,于是忍了忍,让郝敏先回去了。

宋子诚拧眉看着蓝衫,问道:“你有没有带备用的衣服?”

蓝衫无奈摇头:“没有。”她低头看着自己一身的狼藉,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不跟别人借套衣服?就算能借到合身的,但她皮肤上和头上都沾了菜汤,现在是一身的味道,走哪儿都被人嫌弃,这样子怎么招待客户?人家客户估计会以为她是从饭店后厨跑出来搞兼职的……

想到这里,她叹了口气。

宋子诚把面前的餐盘一推,起身说道:“走吧。”

蓝衫有气无力地挥了一下手:“老板再见。”

宋子诚有些好笑:“蓝衫,和我一起走。”

蓝衫愣住:“去哪里?”

“我送你去酒店。”

蓝衫顿时明白过来,他是要带她去附近的酒店搞一下清洁。唉,老板人真好。她有点感动,起身跟上,一边走一边自己又掏出纸巾擦衣服,老板是好心,她不能在人家车上沾这些东西。

坐在车上,宋子诚开了车窗,问蓝衫道:“你打算就这么放过她吗?”

“她”当然指的是冒失鬼郝敏。蓝衫摇头:“哪能啊,回去得好好骂她一顿!”

“然后呢?”

“然后就那样呗,她又不是故意的。”

宋子诚挑眉:“你怎么知道她不是故意的?”

蓝衫坐得笔直,尽量减少自己与座位的接触面积。她答道:“要是故意的,她不会就剩那么点菜汤,弄满满一碗蛋花汤多解气呀,或者来一盘子麻婆豆腐什么的。”再说了,郝敏是她的下属,这小妮子找她麻烦能落什么好呀?

两人很快到了酒店。宋子诚帮蓝衫开了房间,让她自己上去洗澡。蓝衫洗完澡,裹着酒店里的浴衣走出洗手间。她又有点犯愁了,来之前怎么没有事先借套衣服呢?她不想穿脏衣服啊……

咚咚咚,有人在敲门。

宋子诚在门外说道:“蓝衫,你好了没有?”

蓝衫把门拉开一条缝,探出脑袋说道:“老板,什么事?”

宋子诚把一大一小两个手提袋递给她:“怕你没衣服穿,这是我让助理新买的。”

“谢谢老板!”蓝衫感动地接过来,除了感动之外她还对这些有钱人的效率感到叹服。

“不谢。”宋子诚停了一停,补充道,“那个助理是女人。”

蓝衫不太明白宋子诚为何要对她说这些,说实话她不太关心老板的助理是什么品种,难道老板想要自曝八卦给她?呃……

等回到房间,打开那两个手提袋,她就明白宋子诚为何要解释那些了。

大袋子里是衣服和裤子,小袋子里竟然是一整套女士内衣……

蓝衫汗嗒嗒地把内衣和外衣都换上了,不管是内是外,都十分合身。好吧现在问题来了,老板是怎么知道她的穿衣尺码的?就算衬衫和裤子可以目测,那么内衣呢……她有点尴尬,这种问题不能细想。这世上确实有些男人通过目测就能准确知道女人的尺码,简直天赋异禀。

穿好衣服,蓝衫出了门,假装什么都没发觉,女人该装傻时就得装傻。宋子诚还在等她,他要把她送回公司。

蓝衫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他了,只好发挥溜须拍马大法,她把老板恭维成了一朵花儿,然后她说道:“老板,今天这些一共花了多少钱,麻烦您让助理告诉我一声,已经够给您添麻烦了,怎么能再白拿您东西呢?”

宋子诚目视前方,答道:“不用了。”

“这怎么能行呢?我会过意不去的。”

“如果真的过意不去,你可以同样买衣服给我。”

蓝衫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该买衣服送给他,总觉得那样子怪怪的。

宋子诚把她送回公司之后就离开了。她一身干净清爽地回来,公司里的同事看她的眼神顿时多了些探究,BOSS大人对蓝衫这么好,很难让人不想歪呀……

别人不问,蓝衫也不好硬解释什么,太刻意了更不好。于是就这么在众人目光的扫射中度过了一个漫长的下午,下班之后她赶紧走了。

夏天的天气很是无常,明明下午上班时还好好的,这会儿她走出公司时,整个天空都被阴云锁住,乌沉沉的,好像随时会来场大雨。蓝衫摸了摸包,心想糟糕,又忘记带伞了。

她只好默默祈祷,希望老天爷客气一点,在她到家之前不要下雨。

刚祈祷完毕,天空就开始落雨点了。

蓝衫翻着白眼跑进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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