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完工
“陆尚书,无凭无证,你就这样红口白牙的污蔑朝廷命官,你这是何居心?”那陈大人一听陆大人这么说自己,一下子就炸了,脸红脖子粗的问道。
“同理,陈大人无凭无据的酒污蔑林知县,又是何居心?”陆少谨根本就没把这陈大人放在眼里,云淡风轻的说道。
一句话,给那个陈大人噎在了那里。“总归他从商户那里弄了十来万两银子是真的,这点可是有一百多位商户作证,不是本官污蔑他。”陈大人梗着脖子,说道。
“那若是林知县将银子都用在了修建堤坝上呢?这个又怎么能够说是林知县贪污呢?”陆大人轻蔑的一笑,“事情还没查清楚,就在这胡乱说话,陈大人这吏部侍郎的位子,怕是要换人了吧?”
“陛下,微臣认为林知县此事做的对。大旱之时,水位也较低,这样修建堤坝,就可以更牢固一些了。天有不测风云,谁敢保证,以后就真的不会有大水?此时修了,他日定然也能省事很多。陛下,前人有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林知县能够将眼观放的长远,实属难得。不像有的人,明明是鼠目寸光,偏偏还不自觉。”陆少谨可是不管那些,直接就说陈大人是鼠目寸光。
皇帝点点头,心情大好。这陆少谨不愧是自己的心腹,这些话说得,真的是把自己想说的都说了出来。“陆爱卿说得有理,林子轩修建堤坝一事,早已经递了奏折,朕也是准了的。至于说从商户那征收些银子,这个也在情理之中。这天下各个州县,哪一个用银子的时候,不去跟商户征收的?怎么偏偏林子轩就有人弹劾,别人就没有呢?诸位爱卿,难不成这里面还有什么猫腻不成?”
皇帝的语气冷冷的,底下的大臣全都有些提心吊胆。这林子轩,当初可是状元及第呢,竟然被皇帝派去了那么个偏远的地方。大家都以为,皇帝是因为他拒娶公主一事,心有芥蒂,才会弄去镇东,任他自生自灭去。可是没想到,这几年的功夫,林子轩在镇东,可是做出了不小的成绩。有的人心里难免就会有什么想法,刚刚还有几个大臣想要附和陈大人的话呢,这会儿则是抹了抹头上的冷汗,暗道好险。
“诸位卿家若是没有别的事情,那就退朝吧。”皇帝有些意兴阑珊。朝堂上的事情,说不出什么忠奸善恶,不过是利益使然罢了。这些年,他早就看透了,这些个大臣,只要能把交代下去的事情办好,也就不错了。不涉及到这些人的利益,怎么样都好,万一自己的利益受损了,那么就等着他们闹去吧。
旁边的太监喊了一声,然后皇帝就退了早朝,走了。
进了六月,镇东这里倒是下了两场雨,总算是缓解了一下旱情。各处的堤坝,在子轩的命令之下,已经在六月十二这日完全的修建完毕,护城河也全部完工。不过,因为之前的大旱,新挖的护城河里,倒是没有水。
子轩总算是可以松口气了,完工的这天晚上,子轩早早地就躺下睡觉了。一直到第二天上午辰时末了,竟然还没醒来。静涵知道子轩这真是身心俱疲,也应该放松放松了,于是吩咐下去,不去吵到子轩,让他好好的睡一觉。
外面的天有些阴阴的,静涵闲着没事可做,就在院子里哄着两个儿子玩。
“静涵啊,我怎么看着这天好像是要下雨呢?你说这天也怪了,整个一个五月,连半滴雨都没下。这进了六月,反倒是连着下了好几场了。但愿不会这么一直连雨,要不然,怕是真像那些老农说的,要发大水呢。”钱氏手里拿着东西,正在喂静涵的二儿子清遥吃东西呢。
静涵抬头看了看天,叹了口气。“姨母,这老天爷要发威,咱们谁也没办法啊。咱们来到这镇东,这几年不说是风调雨顺,也差不多了。今天这天气,可真的是反常的很。好在咱们已经把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正说话间,静涵听见屋子里有动静,就笑了。“子轩醒了,我进去看看。”说着起身进屋了。
进了里屋,子轩果然醒了,可能是睡得多了,还有点迷糊呢。“娘子,什么时辰了?”
“已经巳时初了,我看你睡得香甜,就没让人惊动你。反正如今事情都差不多了,你也该休息一下,这阵子,实在是累坏了。”静涵来到子轩身边,伸手摸了摸子轩消瘦的脸颊。
子轩握住了静涵的手,笑了,“你不是也一样么?看你,比以前黑了,也瘦了。静涵,等着我在这任满了之后,咱们辞官回乡吧。这官我有些做的腻歪了。费心费力的做事,连累的妻儿都不得安生。最后做了事还要被上官指责,这个官做的实在没趣的很。再者,咱们出来几年了,我都没能回去看看父母,实在是不孝。”
两个人自从来到这镇东,因为静涵怀孕生子的缘故,过年都没能回去。也就是静涵回家住了那一段时间而已,子轩有公事牵连着,更是没机会回去了。
“好,你怎么做都好,你做官,我陪着你。你回家种地,我也一样陪着你。不管你做什么,我都是你的妻子,我会一直在你的身边的。”静涵笑了。说实在的,子轩的性格太过耿直,做事也是十分认真,不会那些阳奉阴违的作法。在官场上,要不是有李铭瑞的照顾,恐怕早就得罪了人被罢官了。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子轩感慨道。
“好了,赶紧起来梳洗一下,今天就别去衙门了,陪着我还有儿子们在家玩吧。好好地歇一天,明天才能打起精神来处理公事。咱们不管以后,如今还在这个位子上,就得对得起当地的百姓。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该做的咱们还得做。”静涵找来干净的衣服,给子轩,让他换上。
子轩换好了衣服,又梳洗了一番,两个人这才出了屋子。正好看见清远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个蚂蚱,正拿着玩呢。
清远一看见父亲,直接就跑了过来,“爹爹,抱抱。”说着,就伸着小胳膊让子轩抱。
清远的相貌,随了子轩的地方多。唯独那双眼睛,灵动非常,一看就知道是个鬼灵鬼精的,像静涵。
子轩弯身抱起大儿子,看了看儿子手里的大蚂蚱,“这是谁给你抓的啊?”
“是长兴叔叔给抓的,叔叔说,这东西可以烤了吃。还说以前他小的时候,最爱抓这东西吃了。”清远略微皱着小眉头,有些难以理解,为什么长兴叔叔爱吃这种大虫子呢?
子轩笑了,被儿子的话勾起了童年的回忆。可不是么?以前最爱的就是到野地里,抓这种大大的蚂蚱,然后把头揪下来,扔到火里烧熟了吃。在那个时候,这可是难得的美味呢。
“儿子,这些东西,是爹爹小的时候吃的。那时候没有好东西可以吃,爹爹就会领着二叔一起,去外面抓了蚂蚱回来,然后烧了吃。现在你有很多好吃的,这东西还是留着玩吧。”子轩看了看清远手里的这只大蚂蚱,还别说,个头可真是不小呢。后面的大腿已经被摘掉了,翅膀也被弄没了,只留下前面的四条小腿,这家伙,在劫难逃了呢。
“嗯,我可不想吃它,留着陪我玩吧。”清远虽然小,但是口齿伶俐,一点也不像是个四岁的小孩子。“爹爹,弟弟在看你呢,你放我下来,抱抱弟弟吧。你都好长时间没跟我们一起玩了。”清远十分疼弟弟清遥,扭动着小小的身子,让子轩放下他。
子轩放下大儿子,然后从静涵怀里接过了小儿子,在清遥柔嫩的小脸上亲了一口。“儿子,想爹爹了没有?”
这个小家伙才一周岁零两个多月呢,很多话还不会说,只是笑呵呵的趴在子轩的身上。嘴里叫着爹爹,然后直接在子轩的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子轩的心里无限满足,“娘子,咱们什么时候生个女儿吧,这要是再有个女儿,那可就更好了。”子轩还是希望能有个女儿,像静涵一样的女儿。
静涵失笑,这事情哪里是他们可以做主的?
春杏过来,“老爷,夫人,厨房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中午饭,是不是先吃饭啊?老爷早晨就没吃饭的。”如今春桃已经嫁人了,春杏年纪小,订了亲还没成亲呢。当然了,她们嫁的也不是旁人,正是当初子轩从家里带来的那两个小厮,长兴和长旺。这两个人如今可都是能够独当一面的管事了呢。
“那就先吃饭吧,吃过了饭咱们出去溜达溜达。”子轩这会儿也有些饿了,于是抱着小儿子,领着大儿子,一家人进了屋里。
吃过了中午饭,一家人出去逛街。如今的镇东县城,可是商铺林立,买什么的都有。子轩给清远买了个陶制的面具,给清遥买了个小风车,乐得两个小家伙抱着子轩一顿猛亲。
静涵走在后面,看着眼前的一大两小,感觉自己真的很满足。以后说不定还会再有孩子的呢,到时候,前前后后的跟着一堆小萝卜头,那个场面一定更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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