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解释旧情史
沈韶光言出必行,趁着歇业这两天,果然去了趟奴市。这么些买卖奴仆的,满眼看去都是人,但挑个中意的并没那么容易——身高体健,会点儿拳脚功夫,脾性看着靠谱,背景干净利落……
一圈转下来,只买到一个叫张多的。
这张多也是奴隶商人从外地贩运过来的,二十来岁,虽然不“膀大腰圆、身高丈二”,但看着也颇为强壮,身量似乎比已经挺高的林少尹和于三都还要高一些,自言从前是跟着主人行商的,会几下子拳脚,因为主人病故,少主年幼,娘子便收了买卖,把多余的人都卖了,回乡下守着产业度日——问一句,答一句,是个少言寡语的,又不是于三式的傲娇,更像是天生口拙。
陪着沈韶光来的林家侍从周奎试了两下,对沈韶光叉手行礼,“回小娘子,也算过得去。”
能被林晏派去保护沈韶光的,自然是他身边得力的人,世家奴仆,跟着京兆少尹日常出入的世家奴仆,行事风范自然不同,奴隶商人看小娘子带着这样的仆从,觉得她是如何也看不上自己这里的“货色”的,谁想竟然做成了这笔买卖。
周奎其实不太理解夫人,不对,小娘子,何以不让自己几人保护,非要再买奴仆——大约是女郎的矜持?
不知阿郎与小娘子什么时候成亲?有小娘子在,阿郎似乎格外和气好说话……若小娘子掌中馈的话,家里的吃食肯定能更上一层楼……
裴斐也有同样的疑问,“你既看准了,如何不去提亲呢?”
林晏抿抿嘴,没说什么。
裴斐若有所悟,“不会是你去提亲,小娘子没答应吧?”脸上溢出幸灾乐祸的笑。
林晏瞥他一眼。
哈哈哈哈哈……你林安然也有今天!裴斐现在一点都不介意刚才他的“显摆”了。
眼看快到中元节了,皇帝出京亲临先帝陵寝祭祀,林晏和裴斐都不曾同去——林晏居京兆要职,不宜出行,裴斐官职不高,不到随行的阶品。
送走了皇帝,送行官员返回。裴斐与林晏混在一起,问他中元日是否一起去城外城隍庙祭祀崔公。
林晏却道:“那日我另外有约。”
裴斐一时没反应过来,“那就十六日去?”
“我十四日、十六日都要当值。”
裴斐看他,那今年——
“我还是中元节当日去。”
裴斐突然想起去年在城外碰见沈小娘子来,“你不会是陪着——”
林晏微微一笑。
看他那德行,裴斐似是闻到了一股子酸臭味,啧!啧!
这会子知道他求亲铩羽而归,裴斐立刻觉得神清气爽起来,又有心情指导他了,“不是我说你,安然,哪有和未婚妻一起去拜前岳父的?沈小娘子虽看着是个大度的,但你也不能这样心大,尤其——”裴斐挑挑眉,人家如今还不是你的未婚妻呢。
林晏微皱眉,“主要是因着前阵子的事,她独自出城,我不放心。”皇帝出京,京兆和留京禁军更加收紧,林晏腾挪安排,也只能空出这一日来。
这么不懂女郎们的心思,裴斐现在觉得,沈小娘子没答应他,是有道理的……
林晏则思索,似乎是应该跟阿荠解释一下崔公和崔宁的事。
沈记酒肆面貌一新地又重新开了业,门口牌子上干脆打出廉价优惠来,人气比先前还要足一些似的。
去年有人在光明庵见到了沈记专门祭祀供奉用的糕果蜜供,今年便有来订的,这蜜供买卖虽不如花糕生意那样兴隆,但也让沈韶光又赚了些小钱。
有去年的经验在,今年的蜜供在形式和口味上又有了些进步,用奶、蜂蜜、鸡蛋、面粉做主料,夹上豆沙、芝麻、枣泥、椒盐各种馅子,或蒸或炸或烤,又做出各种形状、印有各种吉祥花纹,一层层堆垒起来,很是壮观体面。
闻着蜜供传出的香甜气,沈韶光觉得,若是果真魂灵能享受这些供品,大概也会是满意的吧?毕竟这是吃个樱桃都要浇蔗浆、羊肉饆饠讲究咬一口流油的年代啊。
不管魂灵满意不满意,反正客人们都很满意,甚至有人打算冬至和新年元正祭祀也来订一桌,“这个多体面!”
圆觉师太也满意,“去年撤下的糕饼,他们在灶上烤了吃,净清觉得有味儿,拿给我一个牛乳蜜饼,我就着清茶吃的,格外好!”1
对这位老太太,沈韶光是着实喜欢,品得膏粱玉宴,吃得市井小食,踏遍千山万水,守住方寸心田。要不是自己一身俗骨,总惦记买房置地当地主婆,就给老太太当徒弟算了。每日与老太太参禅说经,烹茶做饼,等年纪再大一些,也出门游历……
林晏还不知道他的小娘子竟然冒出出家为尼的念头,正在酒肆等着。
沈韶光和拿着托盘、食盒的阿圆一回来,便看见窗前独坐的林少尹。
“郎君今日莫非衙间清闲?来得这样早。”沈韶光上前打招呼。从出了那谶语案,林少尹下午来的时候很少,中间又出了那样的事,恍惚已经多日没见他纸窗下悠闲独饮的样子了。这是,皇帝老板出京,留守的就摸鱼了?应该不会,他管理京兆,应该更忙才对。
林晏微笑,“还好。”
沈韶光点头,你说还好就还好吧,“郎君现在饿吗?吃些正餐还是用些点心小食?”
看她客气的样子,林晏抿抿嘴,“阿荠,我有话跟你说。”
前两天他叫“阿荠”,因为后面的话更劲爆,沈韶光对这个称呼也就忽略了过去,谁想到,从此便开了头儿,只要没有外人,他便“阿荠”“阿荠”了起来。
若是搁在前世那个开放的年代,别说叫阿荠,便是叫“亲”也没什么——也许人家就是喜欢淘宝体呢?但现在,他这样叫小字,却未免太亲近。
沈韶光有一种感觉,似乎林少尹把“求婚”这个过去时,当成了过去完成时,求过婚,就算求婚成功了,林少尹这霸道总裁范儿啊……
沈韶光坐在他对面,抱起卧在脚边儿的明奴,一边撸猫,一边听他说话。
“中元日,你出城祭祀吗?我们同去吧?”
沈韶光微皱眉,想起去年遇见裴斐来,莫非当时林少尹也在?便笑道:“去岁倒是遇到了裴郎君,裴郎君也同去吗?大家一起就伴儿,倒也好。”
林晏喝口饮子,道:“他有事,另寻他日再去。”
沈韶光点点头,对林晏的建议,略一想,也就答应了。她自然懂林晏来说一起去的意思,但自己与他这样的关系,现在又不是特别太平,明明住同坊,还非要撇清分开走,到那儿再遇上……未免太矫情,一起去就一起去吧。
见她答应了,林晏微笑起来,眼角翘成好看的形状。
沈韶光这会子觉得,他的笑不像春山新碧,倒似秋雨后天色初霁,蓝得不扎眼的天,暖而不烈的阳光,一点点宜人的小风……看他这样的笑,沈韶光觉得,刚才答应得很值。
“还有一件事——”林晏有些沉吟,崔宁的事,真面对她的时候,才发现并不太好出口。
“我去城外,是去祭祀于我有师恩的崔公。”
沈韶光明白了,那位崔尚书。想到崔尚书,沈韶光自然也想到崔家小娘子,所以,林少尹这是……
“我与崔公爱女曾有婚约,”林晏抿抿嘴,“但其实——我与崔公及崔家郎君更熟些。”
沈韶光挑眉。
“阿荠,你是我唯一倾心爱恋的女子。”林晏神色很是庄重地轻声说道。
沈韶光手下动作一重,怀里的明奴颇不满意地给了她一爪子。
作者有话要说:1唐鲁孙先生说的老北京点子饽饽吃法,在炉子上烤透了,夹上保定府的熏鸡肠儿吃,如果是冬夜,比什么清粥小菜都够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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