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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天作之合


  沈姒发现怀表项链的时候,京A牌照的黑色宾利刚停在了胡同巷口。

  旁边朝着相反方向的一辆车,靠着黑色宾利缓缓停下来,车窗下落,露出傅少则的侧脸来。他一手懒懒散散地搭在方向盘上,撂过去份东西。

  “呦,真巧,撞上你家老爷子的部下了,我正要找人给你送过去。”

  不需要齐晟多言,总助自行接过来,得到授意之后,在他面前展开。

  抖开长卷幅,是两个笔力苍劲到力透纸背的大字,老爷子的笔迹,铁划银勾,笔走龙蛇:

  一个“静”字,一个“忍”字。

  傅少则挑了下眉,“老爷子该不会是嫌你这次太过,在敲打你吧?”

  齐晟掀了掀眼皮,睨了眼日常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傅少则,嗓音沉沉地淡嗤了声,“静里带争,忍中藏刀,你怎么不觉得老爷子在激励我?”

  傅少则被问住了,还真顺着齐晟的话,认真地琢磨了下他的歪理。

  “不是?”

  等他怀疑齐晟逗他玩的时候,齐晟的身影都消失在巷口了。

  齐晟倒也没太放在心上。

  老爷子真敲打他那次,直接把他叫到书房训斥了,送的是四个字:

  【制怒忍耐。】

  齐晟当时都开始接手公司了,就因为处理事情手腕太狠,被叫去罚写。他还真像个小学生一样,依着老爷子脾气,一天十遍,整整一个月。

  他从小养在老爷子身边,父亲又风流成性,向来只敬重老爷子。

  年少时,他手段的阴狠劲儿初露端倪。老爷子大概怕他日后戾气太重,平时天天把他叫到书房练字抄佛经,寒暑假直接扔到部队锻炼。

  老人家在书房里泼墨挥毫,一身唐装屹然雄伟,鬓角苍白却没有衰老之态,反而眼神冷厉,不怒自威,颇有一种睥睨天下、指点江山的气概。

  齐晟就站在旁边规规矩矩地学。他的性子脾气磨掉多少不好说,但现在这一手字,是当时练出来的。

  所以很多事,老爷子交代下来,他就算内心不喜也会尽力做到最好。

  至于乾门会,该拿捏还是要拿捏,敲山震虎不止是为了立威,也是为了防微杜渐,这几家关系网必须要掐断,只要不闹到结死仇的地步就行。

  踏入五进的四合院,澹色烟昏,秋叶层染,院落内里透光幽静,假山叠石,流水潺潺,几乎一步一景。

  “先生,您回来了。”

  阿姨搞不清楚沈姒在琢磨什么,退出书房时,撞见了齐晟过来。

  “站在那儿做什么?”齐晟随口问了一句,看沈姒正想的出神,径直朝沈姒走过去。

  随着距离不断缩近,他看清了她手中的怀表项链。

  他的动作稍顿。

  沈姒正想的出神,听到他过来,朝他晃了晃手里的怀表项链,也没兜圈子,“怎么会在你这里?”她顿了下,“我小时候什么时候见过你?”

  问完她还若有所思的否决,“不对,我连项链怎么丢的都没印象。”

  光线折入一排排书架之间,映亮了万千尘埃,似乎有了形状。

  齐晟凝视着她,“你真没印象?”

  他这反应倒让沈姒诧异了,“敢情我以前真的跟你认识?比戏台还早?”

  大约是怕产生什么误会,沈姒反问完,赶紧替自己解释了两句,“我以前发过一场高烧,小时候的很多事情记不太清了。所以我跟你?”

  其实仔细想想,他提示过多次了。

  国风节目组饭局后,她第一次知道齐晟还记得自己跳鼓上舞时,很开心的说了句“我还以为你不记得了”,他当时只回她,“是你不记得”。

  海岛上惩罚环节,齐晟提问她真心话“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初次见面”,她不假思索地回复了戏台,他什么也没解释,只让她罚酒。

  还有几次,有意无意的,但她都自动带入戏台上的那次见面。

  她确实对从前毫无印象。

  齐晟听完,反应比她想象的冷淡得多,“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他似乎不太想提。

  “怎么不重要?”沈姒好奇心被勾起来,迫切地纠正他的想法,“小时候认识欸,放在言情剧里,儿时玩伴那叫天作之合天赐缘分好吗?”

  齐晟眼神暗了几分,没说话,只看着她,兀自点了根烟。

  他就这么审度着她。

  虚白色的烟雾一飘,遮住了齐晟沉郁的五官和漆黑的眉眼,看不清他的情绪。隔了半分钟,也不知道他想通了什么,音色极低地问了句:“你说的天赐缘分,也包括绑架吗?”

  “嗯?”沈姒大脑宕机了几秒,才后知后觉得反应过来,“绑架?”

  “好多年前的事了,”齐晟眸色沉静,嗓音也是,就像讨论今天的天气,“当时学校组织夏令营,最后一站在港城,我野营时被人盯上带走了。”

  他忽然问了句,“你真记不起来自己做过什么吗?”

  “真没印象,难不成我跟你一起被绑架了?”沈姒说完,又觉得不成立,“我怎么会跟你一起被绑架?再说我小时候也没受过什么伤啊。”

  虽然因为一场高烧,她记不太清小时候的事,但她这些年安然无恙,也没有任何相关记忆和受伤痕迹。这就说明她没经历过危险的波折。

  沈姒看齐晟始终没搭腔,态度又过于冷淡,直觉没有什么好事儿。

  她换了种思路,忧心忡忡地猜测道,“那总不能是我遇到你绑架,结果我自己一个人跑了吧?”

  齐晟很轻地挑了下眉。

  他垂着视线细细地端详了沈姒一会儿,嗓音冷了下来:“你记起来了?”

  “啊?”沈姒整个人都有点懵了。

  我靠,他什么意思?

  难不成她还真见死不救了?

  “不是,我觉得我应该不是那种人……吧?”在他的注视之下,沈姒的语气莫名弱了三分,“当然也有可能我小时候胆儿小,但是我、我真的,”

  她磕磕巴巴地想撇清,声音在颤,“我真不记得了,三哥。”

  齐晟一手搭在她肩上,轻笑,“抖什么呢姒姒?我不跟小孩儿计较。”

  重量压在沈姒肩上一沉。

  沈姒一颗心也跟着沉了沉,忍不住腹诽未必。

  就他平时睚眦必报的阴刻秉性,金尊玉贵,满手血腥,多少人见了他发怵。真遇到一点不顺他心思的事儿,他不得折磨到人生不如死?

  沈姒胡思乱想完,呼吸微窒,艰难地磨出几个字,“我要是跑了,那你现在跟我,不对,应该说你在南城遇到我的时候,怎么还救我?”

  她的手脚莫名有点发冷。

  时至今日,她倒不觉得齐晟会把她怎么样,但这联想太糟糕了。

  齐晟碾灭了半道烟,扯了下唇,笑意却没有半分抵达眼底。他沉冷的视线在她身上一掠,气场骇人,“可能,一开始琢磨着怎么报复你。”

  他捏住她的耳垂碾了碾,“结果还没想好怎么玩,就不舍得了。”

  沈姒听得大半边肩膀都麻了。

  齐晟屈起指骨,冰凉的关节从她耳根划到颈部,激起她一身的战栗。

  “你脑子里整天都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他感受到她因紧张而发颤的肌肤和加速的心跳,轻哂,“我看上去很像一个坏人吗,沈姒?”

  “我靠。”

  沈姒有点忍不了,声音里全是气急败坏和恼羞成怒的慌乱,“你就变态吧齐晟,你不会好好说话吗,非得吓唬我?禽兽都没你这么畜牲。”

  齐晟以俯视的角度定定地看了她两秒,“你怎么总是信这种东西?”

  “你要不要回忆一下自己这些年的畜牲行径?”沈姒凉凉地看着他,“我以前真考虑过是不是哪里得罪过你。”

  可能齐晟从来被人当祖宗一样供着,习惯了别人顺服,听不得一个“不”字,平时就跟君子端方不沾边,欢情时更甚。以至于每次他兴致上来,或者把风月时刻当成手段的时候,她乖顺点儿也就算了,不顺从他就敢强制她承受。

  尤其是她把他惹毛了的时候。

  有次忘记了她惹了什么事,只记得他替她收拾完烂摊子,也没评价或者质问,只是当晚他把各种平时不怎么玩的方式施加上来,她被折腾得很惨。演变成这样她再求饶,他只会无动于衷。

  事后他还看了她一会儿,声音沉稳又平静,“你怎么不长记性?”

  她当时的确有错在先,但他平时也没干过多少人事。真一件一件算起来,刺青都不算什么,平时争吵时,他还威胁过她更多心惊肉跳的东西。

  这种情况下,难不成她还能有什么好的联想?

  “你利用我的时候,我也没见你有多怕我。”齐晟抬手拨了下她的下巴,轻轻捏住,“其实你想要什么,可以跟我明说,我不喜欢被人算计。”

  其实但凡她肯撒娇,他都肯给。

  他这人最恨被人利用和掣肘,偏偏她专挑他最不喜欢的方式来。

  话说到这儿,沈姒突然意识到自己成功被他转移了注意力。她扯了扯他的袖子,“别扯开话题,你还是没告诉我,我们怎么认识的。”

  齐晟看她还执着于这个话题,抬手揉了揉她的长发,有些无奈,“我以前跟你讲过,我继母派人绑架过我,困在一个废旧工厂,两天一夜。”

  沈姒怔了下。

  齐晟确实跟她讲过,在他们还没和好的时候,他半夜给她打电话,缠着她聊天,说自己怕黑,因为被绑架过。一番话把她惊醒后,她问他“为什么从来不提”,他笑着说“刚编好”。

  她当时真的以为他在开玩笑。

  “可能我的脾气最差,平时没给过她好脸色,老爷子又喜欢我,断了她想扶儿子上位的念想,”齐晟轻嘲,“她让人杀我都不肯给个痛快,想要慢慢折磨我到死,蒙着我眼睛饿了我很久,在我快被找到时才下杀手。”

  其实像这种权贵世家,不说有多重视门当户对,齐老爷子根本看不上他继母的上位手段,日后再怎么样,也轮不到他继母的儿子来接手齐家。

  何况齐家嫡系第三代连出了三个在圈子里拔尖的,都能争头一份。

  大公子齐珩进了体制,刚在沪上就任,二公子齐樾进了部队,跟陆家和叶家第三代分庭抗礼,齐晟打小就养在老爷子身边,是个点石成金的天才,接手家业本来就是迟早的事。

  也就他那个继母,痴心妄想。

  他当时年龄小,滴水未进很久,歹徒划他手腕时,他都快没感觉了。

  浅表静脉的一条支流毛细血管。

  他知道血液在缓慢流失,一时半会儿就是死不了,但不敢睡过去。

  一旦失去意识,他可能真就死了。

  “不过也幸亏她够歹毒,不然我等不到救援。”齐晟的态度很平静,甚至有点漫不经心,“歹徒放血后没有耐心,又急着逃命,扔下我不管了。”

  明明话题血腥得让人不忍回忆,他在说这些的时候,却很平静。

  平静得就像在讲别人的故事。

  即便他刻意省略了细节,沈姒依旧能猜的出来是什么场面。

  滴水未进、感官剥夺、缓慢放血。

  这种丧心病狂的方式,让她觉得嗓子里像梗着一块东西,难受得几乎喘不上来气。

  她从没想过,齐晟会有这种经历。

  齐晟从来都是光芒万丈、高高在上的,甚至是居高临下的。也许是因为他的出身,在外人看来永远顺风顺水;也许是因为他的性格,太过恣意张扬,好像永远都不会有跌入低谷的时刻。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但你当时胆子很大,”齐晟略过那些细节,只说沈姒的事,“你说要喊人救我,我当然不肯让你走。”

  他的视线掠过她手心,“这块怀表,是你当时抵押给我的信物。”

  多年前,废旧工厂里。

  铁门忽然被人推开一道缝隙。

  十来分钟的出血已经有些骇人,再加上长时间的饥饿和感官剥夺,他虚弱至极。他以为歹徒去而复返,某一瞬间甚至觉得,给个痛快算了。

  然后他听到一声低低地尖叫。

  “啊——”

  是个很小很小的小姑娘,似乎已经被眼前一幕吓傻了。所幸歹徒离去了,不然今天要多一个罹难者。

  他没力气呼救了,也不太指望一个小女孩能做什么。

  但那个吓得腿软的小女孩,竟然哆哆嗦嗦地过来了。她扯掉了蒙住他视线的带子时,手都在抖,下挪了几寸,探他的呼吸:

  “哥……哥哥?”

  探到了微弱得几乎试不到的呼吸,小女孩转身要走。

  哗啦一声,他被绑缚了锁链的手,在极小的活动范围内,一把拽住了她。

  小女孩被吓了一跳。

  没人能想到,一个人在如此虚弱的情况下,在气若游丝、命悬一线的时候,力气竟然还能这么大。

  “你,你别怕,”小女孩声音颤抖着安抚他,“我不会丢下你的,我、我喊人过来,喊警察叔叔。”

  “你流了好多血,哥哥。”

  “我不会,不知道怎么不流血,你会死的……”

  这一握已经耗尽了他最后的力气。

  他没力气思考,也没力气再拽,只感觉到小女孩在他口袋里放了块东西,“这是我最宝贝的生日礼物,抵押在你这里,我不会丢下你。”

  再后来——

  没有再后来了,他根本没指望这个有点蠢的小不点能做什么。

  她见到有人被绑架,也不知道看看附近有没有歹徒;待在他身边废话了那么久,也不知道找东西给他简单包扎——她实在太小了,根本不靠谱。

  她吓得腿软,还能过来确认他是否活着,已经出乎他的意料了。

  所以他能从医院安全地醒过来,是他根本没想过的结局。

  沈姒听完,很久都没缓过来劲儿。

  佛珠下压着的那道很浅的疤痕,原来是这么来的。

  她从前问过,他从不肯说。

  “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我们认识的事儿?”

  “又不是什么很好的回忆,为什么要提?”齐晟语气很淡,“再说你那么小就看到这种血腥的画面,应该算童年阴影,不记得了应该算好事。”

  “可我觉得,能帮到你就是有价值的回忆。”沈姒低了低声音,又觉得这话又歧义,“我不是说那段记忆很好啊,如果可以,我当然希望你没经历这些。我只是——”

  只是很感激,当时能有机会救你,才没有在后来错过你。

  “我知道。”齐晟沉声道。

  沈姒正替他沉浸在低落的情绪里,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啊,”她奇怪地看向他,“既然我救过你,你最开始还对我那种态度?你有没有人性啊。”

  “我一开始根本不知道是你。”齐晟轻轻一哂,捏了捏她的脸颊。

  他在医院苏醒之后过问过她。

  但家里人不太赞成他乱跑,也不希望他多一个意外出现的玩伴,只说送了对方一笔巨款,处理妥善,要他安心休养,别想这些有的没的。

  年纪小时哪来那么多想法?

  所以没有后续,只留下一块怀表,她放在他口袋里的怀表。什么“必须要寻到对方的执念”都是胡扯,他再感激对方,也只能想到家里人提到的巨额补偿,没再执着什么。

  后来知道她救过自己,是在南城相见一年后,他让人调查她时发现的。

  戏台上他看她跳鼓上舞,惊鸿一瞥,心生波澜,南城相见也的确有见色起意的成分在。那最开始算什么呢?可能真的算最卑劣的“玩玩而已”。

  不过一年时间,新鲜感出乎意料的还在,他也没有预想中的生厌。

  逐渐脱离掌控的感觉让他烦躁,就在他想结束掉这种致命关系时,他知道了她救过自己,很难不受影响。他也确实开始放任自己的感觉。

  所以好感是因为救命之恩,爱不是。年纪太小了,哪来的一见钟情?

  而且他当时已经处在昏迷状态了。

  两天一夜滴水未进,他几乎奄奄一息,后来歹徒临走时划了他的手腕,血液在缓慢地往下流,这种精神折磨完全压过疼痛,他的思维完全混乱。

  所以沈姒来时,他根本没看清她长相,听到她说话时,思考都艰难。

  他只看清了一缕光。

  模糊到出现虚影的视线里,一个小小的身影,推开了沉重的铁门。

  一缕光从铁门缝隙里透过来,穿过腐朽而沉闷的空气,照亮了飘荡的万千尘埃。那一小团身影,瞧见血泊里的他时,吓得有些腿软,还是哆哆嗦嗦地朝他走过来,试图唤醒他。

  “哥哥,我不会丢下你的。”

  山林间天光放亮,雨后初霁。

  他彻底昏迷的前一刻,灰黑色的云团逐渐被明光染上颜色,逐渐发白,而后金光万丈。林深间苍茫的浓雾被驱散,连绵的远山越来越清晰。

  不管这到底该归属于哪种情感,能确定的一点是——

  初初见你,我得以窥见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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