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凡人
叶聪,男,今年三十二岁。他学历不高,但胜在性格忠厚,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因为这个原因,多年前他来滨海打工时,很快就被老板看中,他一步一个脚印的从快递员一路做到地区经理。
他在工作中爱上了一个女同事,他存下了一笔钱,在滨海城的六环外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
房子很小,但结婚足够。美好的未来似乎正在向他招手。
这个时候,灵气复苏,妖魔降世。
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似乎并非坏事。灵气对待众生非常公平,无论贫富贵贱美丑,觉醒的概率都是一样的低。有些原本在社会底层挣扎的无名之辈,一跃成为高高在上的修行者。
但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这个福分,叶聪只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他在这个乱世中失去了工作、爱情和房子。
浑浑噩噩的熬了一年,叶聪在某天早上将自己收拾干净,来到滨海的募兵处,成为了城防士兵中的一员。
很多朋友对他的选择很不屑,因为任何人都知道,普通士兵只是那些修行者的炮灰。
情况不明,士兵探路。
情况危急,士兵断后。
最残酷的地方在于,哪怕流再多的汗再多的血,普通士兵也不会有任何晋升的空间。
因为荣誉和好处永远都是修行者的。
叶聪甘心如此吗?肯定不。
但是他自身的经历告诉他一个真理:努力不一定有回报,但是不努力一定没有回报。
他自此成为一名滨海的防守士兵。
长官为他配齐了装备,包括自动步·枪,防·弹衣和战·术头盔。在以前,这身行头可以算装备精良。但是在这个时代,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两年前,他和自己小队的队员正面迎战过一头铁皮僵尸。那天带队的修行者不慎受伤只能先行撤退,留下他们六个人断后阻拦僵尸。
几年过去了,他依旧记得那一天的绝望。他和同伴们打完了所有的子弹,可仅仅阻拦了僵尸片刻。威力强大的子弹,打在妖魔身上,如同击中钢铁疙瘩,只爆出一溜溜的火星,不能伤害它分毫。
叶聪命大,铁皮僵尸咬死了其他五个人,正打算咬死他时,支援的修行者赶到。只见一道剑光闪过,那头疯狂的僵尸的头颅,咕噜一下滚落尘土。
修行者和普通士兵之间的差距,就是如此巨大。
后来的日子,叶聪又经历了许多。他见识了每一次的妖魔攻城,参与过针对妖将的炮击。他几次险死还生,他感叹于武神大人的强大,他对传说中的新世会充满神往。
但是叶聪永远忘不了的,是那一天救下自己的那道剑光。
他想成为一名修行者。
现实令人绝望,灵气能力的觉醒完全看天赋,从未有人通过自己的努力逆天改命成为修行者。
但是在坊间,流传着一个小道消息。
据说,如果服下大量的灵草,普通人也有可能觉醒为修行者。
道理很简单,吃啥补啥嘛。
原本灵草灵木这些属于战略物资,统一收归滨海城官方调配使用。但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交易,在黑市中,常常可以买到白草、冰片、高枝叶这样的灵草。
这些有的来自修行者,但大多数来自平民。有些人为了一夜暴富,会铤而走险冒死深入妖族出没的地方寻宝。巨大的风险可以带来巨大的收益。当然,如果运气不好遇到妖怪,基本上人就没了。
这些灵草的价值不菲,并且只能使用信用点交易。
在这个时代,钞票变成了完全的废纸。黑市交易,大多以物易物。官方会给平民分发最基本的生活物资,但只有勉强够活下去的馒头和御寒的厚衣服。如果想弄点好东西,甚至想吃肉,只能从黑市交换。
修行者手中的信用点可以买到一切,是真正的硬通货。普通人想弄到信用点,只有一个办法:
加入防守军队,参与最危险的任务,给修行者大人充当炮灰。
叶聪每个月的军饷是2个信用点,出任务时会更多一些。
1个信用点可以在黑市上购买8个肉罐头外加2包烟,2个信用点可以购买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3个月的使用权——只要管饭。
一株白草的价格是12个信用点。
古人云,人命如草芥。但是在这个时代,人命的价格,远远比不上草芥。
叶聪在守军中出生入死三年有余,他的信用点从未用来购买肉罐头啤酒这些奢侈品,从未用来“放松几天”。他所有的信用点,都用来购买白草服用。
他忘不了那道剑光。他并不想成为人上人,他只想有尊严的活下去。
这一天早上,叶聪从自己的宿舍中醒来。城防军有自己的独栋宿舍,比平民的居住条件要好上不少。
他坐在床沿,看着自己的双手。按照黑市中淘来的引气法门,努力感受灵气的存在。昨天是发饷日,他又从黑市买下一株白草服下。按理说体内的灵气现在应该又增长一分。
可惜如以前许多次一样,叶聪依旧一无所获。
他叹了口气,将自己收拾一番,准备前往城墙报到换防。
这三年来,叶聪已经服下整整二十株白草,可是每次都只有失望。这些信用点对于平民来说是一笔庞大的财富,如果用在生活上,他甚至可以养活一个大家庭。
放下这些无谓的思考,叶聪推门而出。这里居住的都是城防军,但出入的也不仅是士兵。很多年轻姑娘结束了一晚的工作,成群离开。
叶聪的邻居潘子明老早就在院子里晒起太阳,像个真正的地主老财。这是一个胖子,他的左边,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正在给他捏肩膀。他的右边,另一个面若桃花的小姑娘正在把早饭喂到他嘴边。
叶聪皱了皱眉头,因为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年纪太小了。
两个女孩子,都穿的很轻薄。
他们面前的桌子上,居然架着一个火锅,咕噜咕噜的冒着泡,丝丝肉香从中飘出来。旁边还放着两罐啤酒。
路过的女孩子,羡慕的看着院子里的情景。她们对着潘子明痴肥的体态,默默吞下口水。
“叶总,早上好啊。”潘子明看到叶聪出门,笑嘻嘻的打招呼,“急什么,换防还有一个小时呢。”
两人同属一个小队,互相非常熟悉。因为叶聪以前是地区经理,潘子明便唤他“叶总”以示亲近。
叶聪笑道:“我早点去,高队长昨天不是说今天可能有大任务吗。”
“高队。”潘子明撇撇嘴,不屑道,“他也就是个跑腿的,你能信他。进来坐,吃点肉,喝一杯,我这还有一罐啤酒。”
叶聪拒绝。潘子明无奈,不情不愿的从温柔乡中挣扎出来,和叶聪一同前往城墙。
两人前脚刚走,留在潘子明院子里的两个女孩子立刻拿勺子抢火锅里剩下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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