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0章 :他终究还是要杀我了
方圆可以用他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发誓:那天,他就是狠狠折磨了楼宇湘一顿,压根就没打算伤害她。
但现在,楼宇湘的身体状况却出意外了。
发烧不退,总是无精打采,咳嗽个不停。
最关键的是,她去医院做过仔细的检查后,却没有检查出任何的生病迹象。
尽管隔着电话,方圆也能从楼宇湘说话的声音、咳嗽声中,确定她不是在装,就像她终于意识到再跟他玩下去没啥好下场,这才决定要退却。
以后,她都不会再见他,再招惹她了。
她只希望,方圆能放过她,能把本该属于她的健康还给她。
但方圆的认真答复,却让楼宇湘相当失望,误以为他不愿意承认,是那天折腾她是对她做了手脚,手段还相当高明,籍此来惩罚她的不知进退,得让她遭受这种现代医学都检查不出来的病痛折磨,才能算是出口恶气。
她的骄傲,促使她轻笑了声就扣掉了电话,接着抬手低头,又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林林站在她旁边,左手里端着一杯白开水,满脸都是焦急的样子,右手抬起想给楼宇湘砸背,却又不敢。
咳嗽了足足半分钟后,楼宇湘才喘着粗气的抬起头,脸色苍白的望着林林,强笑道:“他,他不承认。我就知道,他绝不会承认的。”
“我这就去找他,我要--”
林林说到这儿时,双眼瞳孔忽然缩起,盯着楼宇湘刚才捂着嘴的右手。
下意识的,楼宇湘低头看向了右手:手心里,有一滩血迹。
红色中,又还夹杂着淡黄的血迹。
肺不好的病人,在剧烈咳嗽时会咳出血来,那是很正常的,但没有哪一个病人,咳出来的鲜血中,会泛着淡黄的颜色,最多也就是黑血(黑血,基本上就是瘀血)。
楼宇湘,又怎么可能会咳出泛着这种颜色的鲜血?
在人们的本能印象中,鲜血就该是红色的,美女的屁股就该是白色的--如果鲜血泛黄,美女屁股发蓝,那就不再是单纯的不正常了,还很诡异!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是他要暗算我,要杀我了。”
望着手心里那一摊血迹,楼宇湘眼角突突地跳着,过了很久才喃喃说道。
她连这种颜色的鲜血都咳出来了,现代医疗设备却检查不出她身体有任何的异状,那么就更加笃定了她的想法:爷爷曾经说过,方圆就是个活着的死人。一个死人能活着,比绝大多数人都活的很正常,那么给我下了检查不出来的阴毒,这又有什么奇怪的?
林林自然没资格知道楼明功曾经说过方圆是‘活死人’的事,却能从楼宇湘这番喃喃的话中,听出楼总这样是被方圆下了阴毒,立即转身快步走向了门口。
楼宇湘望着手心的鲜血,脸上带着白痴般的笑容,丝毫没注意林林做什么了。
“林秘书。”
侯在外面走廊中的几根保镖,看到林林脸带杀气的走出来后,马上就迎了上来。
“小四,老吴,你们两个在这儿严守楼总的安全,在我没有回来之前,任何人都不许擅自进屋。如果有人强行传进,立即杀无赦!”
林林说到最后这五个字时,已经是在咬牙切齿了。
小四与老吴马上点头,沉声回答:“是!”
“大海,你跟我出去一趟,去开车。”
林林又吩咐另外一个身材魁梧的保镖:“别忘了,带上家伙。”
林林所说的家伙,指的不是手枪,而是比手枪杀伤力还要大几倍的手雷。
相比起手枪来说,那玩意才是杀人的最佳武器。
大海明显愣怔了下,接着答应了声,转身小跑着跑向了楼梯。
“老吴,现在立即给福伯打电话,请他现在就派人来接应楼总,最好是用飞机。”
林林刚要跟上去时,却又想起了什么,低声吩咐老吴。
楼宇湘这次来唐王,随身就带了林林他们四个人。
其实当下正值华夏盛世,就算楼总孤身前来,除了有可能会遇到想跟她困觉的登徒子外,也不会遇到啥了不起的危险。
身边有林林他们四个人保护,也已经足够了。
但目前来看,林林觉得他们四个人保护不了楼宇湘,这才命令老吴马上给福伯打电话,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回苏省剑锋山才行。
唯有让楼宇湘回到剑锋山,那才算是彻底地安全了。
匆匆吩咐了老吴几句后,林林才快步走向了电梯,右手摸了下腰间的手枪。
她知道,就算让大海带上大杀器,就凭他们两个要想对方圆造成威胁,希望也不是太大--毕竟,在没有搞清楚咋回事时,总不能看到方圆就把手雷扔出去吧?
让大海带上那东西,就是为了预防万一罢了。
林林走出大厅门口时,亲自送某贵客离开的酒店大堂经理,恰好要进门,看到她后连忙驻足,俏脸含笑的正要打招呼,林林却理都没理她,擦着她肩膀快步走了过去。
大堂经理肯定会感到不爽啊,不解啥的,不过林林管不了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找到方圆,问问他用什么阴狠手段暗算了楼总!
楼宇湘一行四人是乘坐飞机来唐王的,现在他们所用的两辆车子(一辆是奔驰,供那老吴等保镖开的,一辆是卡宴,是楼总的代步工具)都是从安阳租来的。
林林要连夜去找方圆,大海应该会开那辆奔驰车过来才对。
事实上,大海等人备用的大杀器,也是藏在奔驰车内的。
那个混蛋,亏楼总都对他以身相许了,他还能狠心下得了这种毒手,简直是该死一万次--林林站在大厅门前的台阶上,等大海驱车过来时,心里这样恨恨的想到,又下意识的伸手在腰间摸了一下。
摸到手枪那带有她些许体温的枪柄时,她的怒气稍稍减轻了一些,提醒自己在见到方圆时,要尽可能的冷静,不到万不得已时,都不要走极端动手。
因为她很清楚,如果真到了血拼的那一步,暂且不提能不能杀了方圆,事情都已经很糟了。
林林胡思乱想着,心情烦躁下抬头重重吐出一口气后,随意向停车场右侧看了一眼,接着刚要去张望去停车场左边开车的大海时,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衣服的人影,正走向一辆车子。
距离虽说有数十米远,又是在晚上,不过停车场内灯光很亮,还是能让林林看出那条白色人影应该是个女人,走路时好像有些瘸。
在停车场内看到一个腿脚不方便的白衣女人,这是很正常的事。
可是让林林下意识再去看那个白衣女子的是,她觉得这个背影应该好像在哪儿见过,有些眼熟。
不过,她也没太在意,当前也没心思去考虑在从哪儿见过那个白衣女子了,只是下意识再看了那边一眼后,又扭头看向了大海那边。
怎么还没有开车过来?
林林眉头皱了下,快步走下台阶,向停放着奔驰车那边走去。
奔驰车与楼总‘御用’的那辆卡宴,是并排在一起的,林林站在台阶上就能远远的看到--没看到有该亮起的车灯亮起。
她都走到车前了,也没车灯亮起。
“大海,你在搞什么呢搞?车子打不着火了么?”
林林语气不悦的说着,伸手拉开了虚掩着的车门……一股子浓郁的血腥气息,立即扑面而来。
林林呆愣了下,接着就发出一声恐怖之极的尖叫:“啊!”
很巧,这时候一辆送客人来酒店的出租车,按着喇叭提醒前面的车子让路,车喇叭声遮住了林林的这声尖叫。
林林尖叫一声后,马上就抬手捂住了嘴巴。
她到底是受过严格训练的保镖,猛地看到前来开车的大海,脑袋后仰,喉头有道深达足足五厘米深的大血口,鲜血仍在缓缓向外冒出,本能的尖叫一声后,立即意识到了危险,赶紧猛地蹲身,迅速拧腰背靠在车轮胎上,拿出了手枪。
大海死了。
就死在车里,被人用相当锋利的刀子,几乎把脑袋都快割断了。
是谁杀了大海,以这么残忍的方式?
凶手,又是为什么要杀大海?
白衣女子!
走路有些瘸的白衣女子!
猛然间,林林脑海中浮上了,她站在大厅门前是看到的那个白衣女子。
走路有些瘸,爱穿白衣,擅于用刀割人脑袋--昆仑!
只能是昆仑!
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
当年与方圆一起,在国际道上闯出诺大名头的昆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圈内人士’誉为当世第一用刀高手,没有谁能躲得过那把刀。
林林身为一名出色的保镖,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关注盗圣了,不过那时候她还不知道,盗圣是由方圆与昆仑一起组合的,还以为是一个人。
林林听到的版本就是,盗圣是个爱穿白衣的女子,擅用一把长刀,杀人如麻。
林林关注盗圣,自然是为楼宇湘的安全考虑:像盗圣这种级别的贼偷,自然不会对那些朝九晚五每天忙成狗也攒不了几个钱的上班族感兴趣,他们只会‘光顾’那些顶级富豪。
而身为帝皇集团总裁的楼宇湘,自是又绝对资格称得上是顶级富豪的。
但是后来林林才知道,盗圣原来是方圆与昆仑的组合,组合也解散了,专门负责杀人的是昆仑,还变成了瘸子。
那时候,她也听楼总闲聊过方圆与昆仑的恩怨(楼宇湘要想招方圆为楼家驸马,当然得尽可能的去了解他了,所以知道这些也是很正常的),还觉得那女孩子很可怜,所爱非人啊。
现在她才知道,昆仑一点都不可怜,她如果是方圆的话,也不会要这么一个嗜杀成性的女魔头的,不管她有多么痴情。
怪不得我刚才看到那个白衣女子的背影有些眼熟呢,那是因为我在女子会所见过这个背影,原来,她一直躲藏在会所内!
一下子,林林全部明白了:楼宇湘在死缠方圆时,对他痴情的昆仑,早就看不过眼了,楼总与方圆在会所如愿以偿的结合后,彻底触动了她的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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