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吧啦吧啦 (1)
我是一个坏女生,我想,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是这样的。
他们说我一出生起可恶极了,一直哭了三天三夜,从早到晚,从晚到早,无休无止,好像是以此来表达对来到这个世界的最大的抗议。
我当然不记得刚刚出生的时候的那些事,事实上是,我有很多的事情都不记得了,我总是擅长忘记。我刚进职校的那一天,学校要我们填一个表,上面有一项就是:特长。我在上面填上两个大大龙飞凤舞的字:忘记。
那个老师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然后她咬着牙说:难道你不知道“特长”是什么意思吗?我咬着笔杆装出一幅白痴的样子来看着她,她摇摇头走开了。
我把笔从嘴里拿出来,哈哈大笑。
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的男生猛地跳到我面前来,他真的很高,挡住了我面前所有的阳光,这让我非常的不爽。他盯着我的脸问我:你就是传说中那个黎吧啦?
我坐到桌上去,摇着双腿捏着嗓子说:“俺并不知道俺这么有名哩。”
“我叫黑人。”他昂着头宣布,“从我知道你要到我们学校来读书起我就打算追你了。”
“是吗?”我说,“你月收入多少?”
“我可以罩着你。”他精明地绕过我的挑衅,“在这个学校里,基本上是我说了算。”
“是吗?”我装出一幅害怕的样子来,“我要是不答应你,你岂不是要灭了我?”
“基本上是这个样子的。”他说。
“好吧。”我拍拍双手从桌上跳下来说,“OK!”
“OK是什么意思,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答应啊。”我说。
他可能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成功,立马一幅呆相。我拍他一下说:“老大,走,带我去参观一下俺们美丽的校园。”
就这样,我狐假虎威地跟着黑人在校园里好好地逛了一圈,听他跟我介绍应该在哪里吃饭哪里打球哪里烧烤甚至在哪里扁人。我像个首长一下频频点着头,但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地方,当然没有人会喜欢这个鬼地方,除非他脑子烧坏了。
黑人就是这样一个脑子烧坏了的人,他对这个破学校怀有一种近乎于变态的狂爱,甚至有种在这里当皇帝坐江山的可怕的错觉。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他带我认识了他许多的哥们儿,一群破小孩。大家都很给他面子,口口声声喊他“黑哥”。其实,当我在江湖上混的时候,这小子还不知道在哪里含着奶嘴发花痴呢,不过,我并不打算拆穿他,毕竟到了一个新地方,有人罩总比没人罩要好得多。
我是一个聪明的坏孩子,这一点,也是与生俱来的。
那一天,人群散尽,天黑了,像是要下雨了。黑人和我一起蹲在操场的边上,试图游说我跟他抽同一根烟。我很坚决地告诉他:“不。”
“为什么?”他问。
“我怕你有爱滋。”我说。
他把捏着烟的手讪讪地缩回去,好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他们说得一点儿也没错,你他妈果真是一个猛女。”说完,他就动了坏心思,扔掉烟,恶狼扑食一般地朝着我来了。我被他拥到了怀里,我们的脸贴得很近,我看清他,他不算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孩子,可我吧啦并不是那么随便的人。千均一发的时候,我用一种恶作剧的口吻问他:“你难道就不怕我有爱滋么?”
他犹豫了一小下。
就是那一小下,我认定这小子出息不大。我把手拿起来,隔开我们彼此的嘴唇,然后我缓缓地说:“喜欢一个女人,就要征服她,让她心甘情愿。”
黑人在我的眼神里败下阵来,他放开了我,下定决心一样地说:“好的,黎吧啦,我会让你心甘情愿的,我们走着瞧。”
于是,我在还没有“心甘情愿”的时候,黑人很心甘情愿地为了提供了许多的帮助,比如食堂的饭卡,IC,IP,IQ……统统都给我用了。
可怜的孩子,因为这莫虚有的爱情,短时间内就成了个没有钱没有智商的傻大个儿。
可我并不觉得有成就感,当我拿着黑人的电话没完没了地跟一个外地的网友聊天把对方聊得魂魄飞天把黑人聊得面皮发紫的时候,我真的丝毫也没有成就感。那一天,我说干了我的口水,也说掉了黑人电话卡上的最后一分钱。最后,黑人把电话甩到空中,说了一句特别经典的话,他说:“我早知道养一个黎吧啦可以养十个小老婆,我他妈指定不追你。”
那时我们在黑人姨妈家的一个小房子里,我指着门口凶巴巴地说:“你走,现在还来得及。”
“我今天要做了你!”他站起身来,拿起电话,步步逼近。姿势有点像电影里的黑社会拿着一把枪。我当时真是有些害怕,我觉得我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失身于一个傻大个儿实在是有点冤枉,但我无路可走。
他把我压到了床上,我没有尖叫,也没有表情。但实际上,我内心非常的慌乱,在我还没有想出计策来的时候,门忽然被人打开了。
来的人,是黑人的姨父,他还带来了两个人,是来看房子的,这个房子闲置了很久,他们想把他卖掉。
几个人一起又惊讶又尴尬地盯着衣衫不整的我们从床上爬起来,尤其是黑人的姨父,我感觉他就要背过气去。黑人吓得屁滚尿流一句话也不敢说,我整理好衣服走出去,走过他姨父身边的时候,我非常优雅地说了一声谢谢。
天地良心,我可是真心的。
我去了“算了”。“算了”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一家酒吧,是我表哥开的。我算是那里的不用给工钱的业余“驻唱歌手”。
表哥拍我的脸一下说:“吧啦,你老妈电话打我这里来了,让你回电。”
“我没钱。”我说。
“她说要回来接你。”
“得了吧。”我喝完一大口啤酒说,“这话她说了十年了。”
“在哪儿都一样。”表哥说,“你也别太在意了,高兴点儿,啊!”
我冲他感激地笑笑。
我表哥看上去衣冠楚楚,但他是在黑道上混的人,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亲情,他对我的安慰,也不过是走过场而已,这一点我相当的清楚。
星期六的晚上。“算了”依旧聚集着那些身体和心灵一样浑浊不清的小孩子们。我穿着是我最喜欢的黑色蕾丝花边吊带背心,裸露的锁骨和后背在灯光下散发着氤氲一样的气息。我一个人站在很小的舞台上,低低唱我最喜欢的许巍:
等待等待再等待
心儿已等碎
我的心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是我自己重新编的曲,用的是明亮的G调,我的嗓音依然可以游刃有余。
我听见他们的口哨和掌声。心里说不上高兴还是什么。“骚货!”我在鞠躬之后看到一个长发遮住脸的女人,她尖叫一声,从人群里钻出来,手上的酒瓶不由分说冲着我的脑袋飞过来。我一闪,躲掉了。我在我的黑色蕾丝内衣外面迅速套上大衣,然后我转过身,轻轻用手按了一下嘴唇,给了她一个飞吻。我眼看着她被那些男孩子架住,还象头小牛一样直想往我这冲。我往后退了几步,然后转身,摇摇晃晃离开了那里。
“有种别走!你这个骚货!妖精!”门关上的一刹那,我还听到她的声音,像一个输掉一切家当的赌徒一样无辜而愚蠢。
原来这个世界上,傻大个也是有人真正爱,并且愿意为她拼命的。
不用说,刚才那个女人肯定是黑人的也许情人也许追求者也许前女友,或者只是他的妹妹。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在我心里,男人只是车票,不停走路就需要不停换车票,这样才能看到远方的风景。我的内心是自由流淌的溪水,汩汩向前永远不停。
永远不停。
我低下头给自己点一根555。然后瑟缩着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大步走过。
夜风清凉,我的长头发在风里飘荡。我的孤单,没有人知道。
我去了天中外面那家拉面馆,那是我喜欢的一家拉面馆,不大,但是破天荒地干净。我在里面呼啦啦地吃完了一碗面条,让老板娘给我放了许多的香菜和许多的辣椒,然后,我打着饱隔回到家里,倒床就睡。
这一睡,我就睡到了第二天天亮。
周末的晚上黑人要挑天中的篮球队队长,这事他们闹腾了好多天了,他们嫉妒天中那些天之骄子们,不干赢人家绝不罢休的样子。才早晨10点,我还睡着黑人就打我的手机,整个枕头震动个不停,我按了扬声器,象举着只喇叭,听他在电话那头很兴奋地叫:“老婆你来看吧,看我怎么把他们扳倒。”
我毫无兴趣。
我问:“你姨父没宰了你?”
“哪能?”他说,“你是不是为我担心了?”
“哈哈。”我笑。
“来吧,老婆。”他的臆想症又犯了,说,“你来看看天中那些小子怎么跪在我面前求饶的。”
我对他说:“亲爱的我来大姨妈来了,让我睡觉。”
然后我按了关机。
可是到了晚上我突然想去看看。我对着镜子开始化妆,还是用了我喜欢的这种绿色眼影——LANCOMECOLORFOCUS,DEEPFOREST。深深的丛林。
我穿了印着紫色鸢尾的大花裙子,绾着髻,用一串红色珠子盘在脑后。今天是柬埔寨少女风格。我很满意地走出房门。
老太婆在看电视,她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问。
可是在我换鞋的时候,我却清楚地听到她在骂我:“妖精样,一代比一代妖。”她也许在骂我妈妈。可是我已经懒得计较。我微笑了一下,大声说:“老太婆,我不陪你吃晚饭了。”说完我就拉开门走。
技校的篮球场地破旧不堪,但是那有一盏白炽灯,有点类似那种手提的马灯,吊在篮框的顶端,风吹过来灯光就一摇一晃,显得很有感觉。但是这里没有人会管你,所以每个假期里,都有好多的孩子来这里打夜球。
我走到篮球场边缘的地方停住。他们没人注意我。黑人是个光脑袋,他喜欢穿黑颜色的无袖T恤戴洁白的象牙耳圈,肌肉发达,我进校后不久就听说过我校有两个怀孕的女生为了要嫁他而在学校动手的传闻。不过我不介意,因为我绝对不会为他怀上一个孩子,我想想黑人的姨父那天那背时的样子就想笑,上天都帮我,不是吗?
见我到场,黑人显得有些莫名的兴奋,他很绅士地吻了我的手背,抽风般地说:“谢谢夫人的光临。”
我真想在他的肚子上狠狠地踹上一脚。他继续抽风般地对他身后的人说:“照顾好嫂子,去端个凳子来!”我这才看清他的身后站着两个黄头发的小孩子,单眼皮,嘴巴耷拉着,稚气未脱的傻样。领命而去,跑的速度之快,仿佛被人追杀。
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于是转开了我的脸,就这样,我看到对面有个男生靠着篮球架站着。他戴着一顶帽子,帽檐压的很低,我因此看不清楚他的脸。可是知道他在嚼着口香糖,腮部一动一动的。
我站的地方其实离他们并不远。黑人把手上的篮球利落地抛给他,然后他说开始吧。
他接住,开始运球。左手腾出来把帽子摘掉,帽子飞出,落在我的脚下。
就在他抬头的一刹那,我看到微弱的白炽灯光下,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很久以后,我不断回忆起那一个瞬间,回忆起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怎样忽而像盛满了水的容器,又忽而将它们全部倾倒出来,所谓的天翻地覆,大抵如此吧。
我平时对这种体育比赛最没有兴趣,但是那一天,我老老实实地坐在一把硬凳子上看完了整场比赛。
这场比赛的结果是1对3的对决,黑人他们居然输了。最后黑人抹了一把汗,高声说:“TMD老子服了,张漾你有种,天中就数你是个男人。”
我看到那个被唤作张漾的男生开始慢吞吞地收拾自己的包,背上之后他绕到我的面前。他没有打量我的花裙子和绿眼影——他好象一眼都没有看我,只是弯下腰,把他的帽子捡起来重新反戴在头上,就这么一言不发地走了。
见识过各种所谓厉害的男生。可是没有见过这样的一个男生,沉默,干净,骨子里却透着不易觉察的桀骜,就像什么呢……就像棵小小的白杨。小白杨小白杨,我在心里试着喊了一下,对这个名字甚而有些满心欢喜了。黑人就在这时候走过来,粗暴地把我一搂说道:“老婆,我们今晚去哪HAPPY?”
我挣脱了黑人的怀抱,走开一点说:“不是告诉你我大姨妈来了了吗,别往我身上腻。还有,我昨天差点被你的女人谋杀,这种事情我可不希望再发生。”
“是吗?谁?”黑人瞪着眼睛看着我,“谁这么不要命?”
“你那么多女人,我哪里认得。”说完,我甩着咯蹦作响的尖头皮鞋大步离开了那里。他还在我身后大声说:“我送你回家吧。”
我没有给任何回应。
如你所料,我跟着张漾走了。出了学校的门,我就索性脱了鞋子。这样他就不会听到我的脚步声了。他在离我150米左右的前方,有点远,不过我还是可以跟的上。我也不知道我的动机,只是特别想知道他去哪,小白杨,多可爱的男孩子。我的心里滋生着一股奇怪的柔软,和着脚底的疼痛,让我精神。
我左手提着鞋,右手提着宽阔的裙摆,在静谧的夜色里踮着脚尖跟踪着一个从没见过的男生。幸亏他走的路线一直人烟稀少,否则会有多少人盯着我好奇地看呢?我不知道,事实上那一刻,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是觉得我就愿意这样追着方向走去。
再事实上,那一天我的跟踪行动并没有取得成功。不过才转绕了几个弯子,我就再也找不到张漾的影子了。我有些泄气地在路边蹲下,穿上鞋子,揉揉我发痛的双足。正思考着接下来该干点什么的时候,有人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
我听到一个非常好听的男声在问我:“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转头,看到张漾。
“嘿!”我跳起来,“原来你在这里!”
“你是黎吧啦。”他说,“我认得你。”
“呼!”我得意地抓抓我的卷发说,“是不是因为我很漂亮,所以你记忆深刻?”
他看了我一眼,也许是在考查我是不是真的漂亮,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表态,而是说,“这条路上有很多碎玻璃,你把鞋子脱了走路会很危险!”
我真怀疑他脑袋后面是不是长了眼睛。他真的,真的是太帅了,太不一般了,这简直让我身不由已。
我把一根食指含到嘴里,轻轻地咬了一下,以确定这不是梦境。
“回家吧,不早了。”他说完,笑了一下,转身大步地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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