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胭脂低头看着手中的灯笼被风荡的左右摇曳,里头的烛火忽明忽暗,又轻轻道:“只怕便是可以,天子也未必同意。”
谢清侧微微挑眉梢,听得这些非但不见丝毫恼意,反而提着灯笼走到胭脂跟前,看着她神情莫测道:“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
胭脂抬头一眼不错的看着他,面色肃然,灯笼里微弱的光芒照在她清秀的脸庞更显稚嫩,她缓缓道:“天子早已容不下谢家再出宝树,更何况是花开两头的宝树。”
她顿了顿微微蹙起眉头,带着几分悲天悯人惋惜道:“公子的上一辈人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自己父亲已然为了保全谢家甘愿自毁前途,难道连公子自己也要如此吗?”
见谢清侧不但没有反驳,冷清的眼眸不复凉薄,透出了几分暗藏的凌厉狠意。
胭脂知道自己猜对了,命薄虽没提到这些,但胭脂早觉谢清侧的父亲不可能是平庸之辈。
自幼与兄长一道读书识字,亲爹又是大名鼎鼎的谢家宝树,谢家这样世家大族教养出来的子弟怎么可能会是浪荡无能的人,唯一的可能便是这浪荡皆是他装出来的。
谢家是百年世家大族,根基极深,谢家子弟遍布朝野,天子早已隐刺在心,谢老太爷是谢家宝树,所行所为皆为光大谢家,却是身在局中却看不清局势。
而谢家大郎骁勇善战,却不知收敛光芒,早已成为天子眼中的钉子。
谢家唯一看得清局势的便是谢家二郎,他知晓谢家现下虽是鼎盛,但若是惹了天子忌惮渐深,那大厦倾塌也不过是一瞬之间。
父亲和兄长已然锋芒毕露,势不可挡,若是他再出挑,天子必会将谢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为了谢家整个家族,他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前途,装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来安天子的心。
谢家大郎死后,谢家再无年轻一辈出挑,天子才放下来些许忌惮,虽然谢家日渐衰落,但却保全了谢氏一族的性命。
而下一辈的谢家子弟长成还需时日,到那时天子的羽翼早已丰满,已能掌控谢家又需依仗谢家,他自然会允许谢家再出宝树,不过不可能放任太多。至多也只许一个,所以谢家重点孙子辈中,只能有一个出挑的。
而谢明升已是命薄写下的谢家未来家主,无论过程多么曲折,结果都不会改变。
胭脂这般说,只是希望谢清侧知道自己的处境,心甘情愿的娶丁楼烟,免了他们三人情劫之苦,也免得日后多生事端。
胭脂想到此,看着谢清侧言辞坚定的骗道:“公子现下的处境要胜过谢明升至少要十年,可谢明升不会等,您再拖下去根本没有赢的机会。唯一的捷径便是拥有强大岳家的助力,而我家小姐没有一处不合适你。”
说是骗,胭脂也确实是骗他,先不说谢明升是不是命薄已定的谢家家主,就是没有命薄既定,以谢清侧现下的眼界和学识都不可能赢过谢明升,即便他有丁家这样炙手可热的新贵做助力也不可能改变什么。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是与生俱来的,谢明升自幼在谢老太爷身边长大,而谢清侧是他娘亲养大的,他们二人所听所视的高度就已然不同,更何况其他东西。
一个世家大者,一个市井小妇,两相对比高下立见。
再是叹惜不公又能如何,世道本就如此,有些人生来就是被人仰望的,是旁人终其一生都未必能赶超这些人的起点。
罢了罢了,他这世再怎么说也比上一世好多了,至少他买得起糖葫芦了不是?
谢清侧垂下眼睫若有所思,再看向她时眼里好像盛了细碎耀眼的光芒,“这些是谁和你说的?”
他看着她神情认真,问道:“还是你自己?”
胭脂避开他的眼,默了一响,“奴婢见识浅薄不懂这些,都是我家小姐说的。
她自幼博览群书,才智堪比男子。娶妻娶贤,公子若是能娶得我家小姐,岂不是得了世间至宝?”
胭脂这做媒的派头是越发有模样了,想当初她还只会操办操办冥婚,如今竟然能说的这般天花乱坠,下一世若是不当个媒婆实在有些说不过去,若是这一身本事儿没处使实在太叫她郁郁寡欢。
谢清侧闻言似对丁楼烟有了极大的改观,修长的手指在灯笼杆上摩挲,问道:“这些话也是你家小姐让你说于我听的?”
胭脂视线落在他手上,片刻后避重就轻道:“那日在茶章寺见过公子以后,小姐便将公子记在心里,只是苦于女儿家矜持无法明说,还望公子能多争取一二,若是不成也不至于将来后悔。”
胭脂低下头不再看他,又不慌不忙道:“这些都是奴婢擅自做主说于公子,只是希望小姐别在闷闷不乐,还请公子千万不要与小姐说破。”
谢清侧闻言看向她神情未明,久久不发一言,湖面荡来的风越发大,吹得两人衣裳扬起,灯笼里微弱的火烛被风吹散了,一切归于灰暗,四周陷入了一片,只有微微风声拂耳而过,良久,才听他在夜色里轻轻说道:“既有幸得小姐赏识,自愿意勉力一试。”
他的声音与上一世相差无几,唯一不同的是,这一世更倾向于涓涓古泉带着丝丝清冷味道,透骨微凉,在黑暗中越加清晰,听得人心微动。
胭脂垂着的眼睫不由微微抬起,谢清侧的‘一见钟情’终于如命薄一般开始动了。
第二日,众人皆各自回程,丁楼烟靠坐在回丁府的马车里若有所思,又忽然问道:“你刚头可有看见谢家二公子?”
胭脂在她腿上按摩的手微微一顿,暗道: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她又接着继续按摩,作害羞小女子状,“看见了,谢二公子谁也没看就看了小姐。”
丁楼烟玉面上冷若冰霜,眼里却藏了几分女儿家的羞怯,“你确定没有看错?”
胭脂一脸肯定雀跃道:“错不了,昨儿个晚上奴婢去送灯笼时,谢二公子还问了奴婢小姐喜欢什么琴。”
丁楼烟这才是真真确定了,这般谪仙模样的人喜欢自己,但凡是女子都会欢喜的吧,更何况丁楼烟本身就对他存有好感。
可丁楼烟欢喜之余又想到谢清侧那样的爹娘,心中就不喜起来,这其中纠结实在无法与常人道。
胭脂见她神情便知她心中挑剔谢清侧的出身,胭脂停下替丁楼烟按摩的手,从腰间里拿出一块玉佩。
这是她昨日从谢清侧那处讨来的,既然要娶人家姑娘,总该花些心思讨好。
她本想让他动手结野草花的,只是他这一世的眼光好像不太对劲,结的花真是……不提也罢……
总之胭脂是看不下去才拿了他的玉佩充数。
胭脂将手中的玉佩递到丁楼烟面前,“小姐,这是谢二公子让我给您的。”她不可替谢清侧说太多好话,否则以丁楼烟的聪慧,势必会觉得自己有问题。
丁楼烟看着玉佩有些微怔,她伸手接过,拿着来回摆弄颇有些爱不释手,半响竟笑出了声道:“真没想到他看着冷冷清清的模样,倒是会讨好人。”言词之间已将女儿家的羞涩甜蜜展露无遗。
胭脂:“……”
这……就成了?
龙王莫不是海里住多了,脑子都被水泡发了,自己儿子的历劫对象一个个都这么单纯好骗,他竟然还怕自己儿子吃亏,实在叫人匪夷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PK赛
胭脂:“狗结的花都比你结的好看,你这一世不会是个直男审美吧,难怪一直穿黑色。”
谢清侧:“你要是不喜欢黑色,我也可以不穿。”
胭脂:“噗。”
胭脂KO~
ps
丹青手:“看到有小精灵希望国庆多更,我……我看了这双爪子真恨不得剁爪,我今天写了一天,竟然也只写了一章存稿,我不明白啊……这究竟是为什么啊啊啊啊,我真的……不明白啊!简直毙了狗了!
你们喜欢听古风歌吗,我超级喜欢a,我写第一世的时候就是听歌找感觉的,花间辞―贰婶,流浪的蛙蛙,喜欢古风的可以去听听看,我好像情绪转的太快有点分裂a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杜憬:“为什么话题可以从写文偏到推歌去……”
宁王:“话唠就是这样,你让她赶稿她可以给你把话题扯到十万八千里去。要学会麻木。”
杜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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