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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江湖河海,日月山川(3)


我回过头:“嗯?”

他想了想,最终只是摇摇头:“没什么。”

我点点头,冲他挥了挥手:“拜拜。”

夕阳的余晖落在他年轻的脸上,他将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冲我扬了扬下巴,示意我快点回家。

07

果然,那次寒假以后,我没有再回国。要升入大四那年的暑假,我和江海进入实验室和教授一起做项目,而何惜惜找了一份实习工作,于是我们三人都没有回国。赵一玫下飞机后给我发来邮件,告诉我她见到了沈放和他的女朋友。

好像每个人的生活都在向前。

六月的旧金山开始让人捉摸不透,上一秒太阳还夺目得让人睁不开眼,下一秒乌云飘过来,就让人冷得忍不住哆嗦。

我在六月里的一天迎来了我的十八岁生日,我爸妈等着凌晨十二点给我打了个电话,翻来覆去还是那几句,生活费够不够用,吃得饱不饱,睡得好不好。我迷迷糊糊地答应着,第二天早上起来给自己煮了一碗长寿面。

我拿着鸡蛋在自己脸上滚了一圈,然后剥着剥着鸡蛋,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想起爸妈的声音,忽然一阵没来由的伤感。

江海来找我的时候,我正红着眼眶,莫名其妙地吸鼻子。

“你怎么了?”他诧异地问我。

“剥洋葱剥的。”我用手擦了擦眼睛。

江海点点头,并没有揭穿我。他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我坐上他的车,副驾驶座上放着一件外套,那是我有一次忘在他车上的,之后便一直留着,可以搭在手臂上遮遮太阳。

汽车驶离市区,开往一条我从来没有走过的路。江海从来不用GPS导航,我曾经怀疑他可以背下谷歌地图上面的全部美国区域。我们穿过一排排棕榈树,窗外的景色终于开始改变,没过多久,我们在一个像是农场的地方停了下来。

我跟着江海走进去,才发现这里是一座马场。江海好像很熟的样子,他同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说了什么,对方便带着我们来到马厩。

我们转过马厩,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一匹黑色的骏马不耐烦地站在那里,甩动着马尾,扬起空气里的尘埃,金色的阳光照得它黝黑的毛皮闪闪发光。

这是我见过最英俊的一匹马,我转过头疑惑地看向江海。

他也看着我,静静地说:“姜河,十八岁生日快乐。”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

我扭过头看向那匹马,这一刻它也转过头好奇地打量我。它身形魁梧,高大到几乎遮天蔽日。陆游写诗,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这一刻,我好似真的听到千军万马奔腾而过。

“我想要给它取个名字,可以吗?”我侧过头问江海。

“当然。”江海点点头。

“你知道吗,”我开心得手舞足蹈,“我最喜欢的动画片是《千与千寻》,在电影的最后,千寻骑上白龙的时候,插曲叫《那一天的河川》,我可以叫它河川吗?”

“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江海走上前,轻轻顺了顺它的毛,“河川,真是一个好名字。”

我吃惊地回头看他,他竟然懂得我的所思所想。

可是他不会知道,江湖河海,日月山川。

检查过马鞍后,江海将我扶上马背。他坐在我的身后,一阵微风拂过,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薄荷香气。

马蹄声响起,我们沿着马场的栅栏看过去,远处是一望无际的树林,绿树茂盛,苍翠欲滴。加州灿烂的阳光倾泻而下,仿佛通往天国的阶梯。

我回过头去,见江海背脊挺直,眼睛看向前方,察觉到我的目光,他动了动眉毛,拉住缰绳。

马声长啸,直入云端。

江海侧身从马上翻下,牵住马嘴的铁环:“来,你试试。”

我从他手中接过缰绳,学着他的样子,两腿一夹,然后,我的爱马河川一动不动。

“为什么!”我愤怒地指责,“我才是它的主人!见色忘义吗?”

江海认真地看着我:“它是一匹公马。”

我绝望地看了他一眼,身下的马不耐烦地甩了甩头,又重新昂首阔步地走起来。

河川的背很温暖,我不时地用手抚摸它的毛皮,它动了动耳朵,吓得我急忙收回了手。

江海笑了笑,说:“我觉得它很喜欢你。”

“为什么?”

“不知道,”他想了想,“它的眼睛这样说。”

“我可以试着跑起来吗?”

江海回过头来看我,笑着问:“要试试吗?”

然后他松开手,我紧张地挥动鞭子,轻轻地抽了一下河川,却被它当成了蚊子咬,然后它回过头,看了我一眼。

动物的眼睛远比人类的清澈,灵性十足,像是为了确认我已经坐好,然后扬起前蹄开始奔跑。我被吓得“哇哇”大叫,等克服了最初的恐惧后,我的心跳速度慢慢恢复平常,马背颠簸,眼前的一切都随着我一起奔跑,别有一番滋味。

天地如此辽阔,怪不得所有的大侠都要拥有一匹好马。

“江海——”我在风中大声呼唤他的名字,我的声音被扑面而来的风吹散在尘埃中。蓝天白云,这里美丽得如同仙境。

我在十八岁这天,拥有了一匹英俊的阿拉伯马,它的脾气不太好,对我瞪着眼睛出大气,它来自我心爱的男孩。

我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帅气的人。

可是我没有想到,这竟然是我和江海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夏天。

08

何惜惜去实习后,开始享受资本主义的工作餐,没人同我搭伙做饭,我的一日三餐顿时成了问题。因为太懒,我每天早上就吃土司面包配冰激凌,中午用冷饭、鸡蛋、午餐肉炒一大盆饭,配一瓶汽水,晚上就着老干妈接着吃。本以为我的生活已经凄惨到了极致,直到有一天晚上,我的电脑莫名其妙当机,于是我拿着硬盘去找江海跑程序。

他的冰箱干净得像是刚刚从BestBuy(美国一家电商)里搬回来的,桌子上有几条能量棒和一台咖啡机,种种迹象无一不在向我哭诉着江海糟糕的饮食情况。江海其实是一个对生活品质要求很高的人,我有幸吃过他做的饭,至今有半个胃都为他而留着。可他实在是太忙了,晨昏颠倒,根本就没有时间下厨。可是和我不同的是,他宁愿随便吃点能量棒补充体力,也不愿意像我一样皱着一张苦瓜脸吞下一个汉堡。

忍无可忍,我只好打开Yelp(一款美国流行的查找餐厅APP),一家一家餐厅的评论翻过去,最后找到一家口碑不错的中餐馆,离学校不太远。我撕下便笺纸,在江海的桌子上、冰箱上、厨房里、洗衣机上,到处贴上这家餐厅的外卖电话。

然后我把最后一张粉红色的小纸条贴在江海的额头上,笑嘻嘻地说:“这下就不怕肚子饿了吧。”

江海哭笑不得地看着我:“好啦,你过来看看你程序的结果。”

所以,阴差阳错,江海认识田夏天,竟然统统都要归功于我。

隔了好几周后的一天周末,我躺在客厅的地毯上敷面膜,何惜惜开门回来了,径直走到我面前,毫不手软地揭开我的面膜,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我,她说:“姜河你还好吧?”

“你为什么抢我面膜!”我愤怒地说,“那是我妈专门从国内给我寄过来的百雀羚!”

“没事就好,”她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已经想不通自尽了呢。”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恶狠狠地瞪她,反驳道:“我为什么要自尽!我又没有失恋!”

语毕,我发现何惜惜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们彼此沉默,还是我先回过神来:“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何惜惜摇摇头,“我今天看到江海和一个女生在一起走,不过也没什么。”

“哦,”我用水洗掉脸上的面膜精华,面无表情地说,“确实没什么。”

第二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打电话约江海出来逛超市。晚上八点刚过,超市的人很少,我们推着空荡荡的推车,我没有说话,然后我发现,我们两人之间,原来只要我停止说话,就只剩下沉默。

我终于忍不住开口,假装不经意地问他:“惜惜说有一天看到你和一个女孩在一起噢。”

“哪天?”江海想了想,“哦,是夏天。”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莫名其妙。

“不是,”他一边走一边回答,“她说的那个女孩叫夏天,田夏天,荷田的田。”

我猛然一怔,一脚踢上手推车的轮子,疼得我龇牙咧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你没事吧?”

我没有回答他。除了我的名字,我几乎没有从江海嘴里听到过别的女生的名字,他叫她夏天,他耐心地给我解释,那是荷田的田。

我觉得我真是太玻璃心了,这样不好,于是我继续假装无所谓地点点头。

这时,江海在冰柜前停下来,他回过头来问我:“要冰激凌吗?什么口味的?”

“要!”我一下子被转移了注意力,炫耀一般地说,“咖啡!”

然后我看到他打开冰柜的门,拿了一桶咖啡口味和一桶草莓口味的冰激凌,他把前者递给我,把后者放进了他的手推车。

我疑惑地问:“草莓?你不是对草莓过敏吗?”

“是啊,”他无奈地笑笑,“正好想起来,我还欠她一桶冰激凌。”

我站在沃尔玛超市明亮的灯光下,浑身发凉,听到自己最后不死心地挣扎:“谁?田夏天?”

“嗯。”

十八岁的田夏天,同大部分的留学生一样,家境不错,算不上大富大贵,但足以让她在大学落榜后,花钱将她送到旧金山一所完全没有名气的社区大学读书。学校里绝大部分是中国学生,课业十分轻松,很多人念了五六年还没有凑够学分毕业。于是空闲的时候,田夏天便去中国餐厅打工送外卖。

没错,就是我在Yelp大费周章找到,在江海的屋子里贴满了电话号码的那一家。

可是江海,你从来不知道吧,草莓味的冰激凌,也曾经是我的最爱。

曾经。

后来,我打过一次那家餐厅的外卖电话,对方接起来,我连说“Hello”的时间都没给她,就语速飞快地点了一大堆菜。我盯着手表,二十分钟后,一个女孩两手各提着一个大口袋费力地敲响我家的门。

我深呼吸一口,站起身给她开门。

可是门外的田夏天却出乎我的意料。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她穿了一件简单的套头运动衫,帆布平底鞋,只比我高一点点,笑起来露出一对酒窝,把头发扎成马尾,在阳光下可以看到两鬓有几丝不够长、没有被扎住的短发。

我愣了愣,半天才反应过来:“可以刷卡吗?”

她为难地摇了摇头。

我只好回到屋子里,翻箱倒柜,连浴室都彻底扫荡了一遍,东拼西凑了一大堆零钱,可还是不够饭钱。

我窘迫地站在屋子里,田夏天笑着说:“没关系,下次补上就可以了。”

她离开以后,我一个人坐在饭桌前,一桌子的川菜,还冒着热气。这里的厨师喜欢加很多油和味精,香味遍布整个饭厅。我呆呆地看着,一动不动地坐着,竟然连伸手拿筷子的力气都没有。

因为这些,全都是江海喜欢吃的东西。

这个周末,我没有叫江海,一个人去了超市。我发泄般地买了整整一车草莓味的冰激凌。结账出来,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两只手里的塑料袋沉甸甸的,勒得我手心疼。

我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拥抱过的美丽都再也不破碎……”

我手忙脚乱地摸出手机,冰激凌从袋子里掉出来,一桶接着一桶,到处散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来自波士顿的号码,我没好气地接起来:“Hello?”

“Hello,”电话里传来一阵愉快的男声,“小矮子。”

我愣住了,停下脚步,不可思议地问:“顾二蠢?”

对方倒吸了一口冷气,大概是努力忍住了想要揍我的冲动,他同四年前一般对我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他说:“我一点也不蠢!”

我自动无视他的反驳,诧异地问他:“怎么是你?”

“怎么是我?”他轻笑着反问,然后说,“姜河,一直都是我。”

“你来美国了?”

我在心底算了算,我大四,顾辛烈正好大一。

“嗯,上一次见到你就想告诉你的,可那时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我握紧电话,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们同时沉默,仿佛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隔了许久,他再次开口:“姜河。”

“我想过了,”顾辛烈好似轻松地笑了笑,他的嗓音如风般寂静低沉,“如果你不肯等一等,那我只好更加努力地奔跑,直到能够与你并肩的那一日。”

那一刻,我抬起头,看到天边挂着的那轮又大又寂寞的月亮。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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