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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字条被宋菀钉在门背后,进出都能瞧见。

        那天早上她起床,里里外外一片寂静,她找了个遍,没找到人,只找到了一张压在桌上的纸条。

        “临时有事,急回南城一趟,等我回来,最多三天。记得给鱼换水。”

        少了一个人,家里骤然变得冷清。宋菀没人说话,就往隔壁去串门。上回送鱼冻的大妈热情好客,她大早去,被留到深夜才能回。

        大妈的二女儿今年念高一,英语不大行,寒假作业还没做完,急得眼泪汪汪。宋菀自然不忍心,一下午都在辅导英语,刚开始只是单纯辅导,后来就变成了代做作业。

        等夜已深沉,她回到隔壁家里。叶嘉树自然还没回来,屋里火也没生。她走到院子里往南望,夜色寂静,星辰低垂。她哼起歌,是那首《南城走马》。可你只是一匹瘦马,奔过黑夜,奔过白天,奔过收破烂的老头儿,和姑娘的窗下。

        第一天这么过去。

        第二天早起,给鱼换了水,又生起火。宋菀熬了一锅鱼汤,配一碗大米饭,吃得浑身发热,坐在炉火边打盹。

        下午她开上车去市镇,想着菜还够吃好几天,没进菜场,厌恶那里的脏乱差,只在花店买了一捧洋桔梗。冬天的鲜切花很贵,她付账的时候有一点肉疼,想着等开春之后,得想办法挣钱了。

        开车回家的路上,她经过一棵模样怪异的树,停下来欣赏了半天才往回走。今天出了太阳,照在手臂上光灿灿的,只是车窗外气温还很冷,更甚于下雪的那几日。

        回到家,她把花插进洗净的水壶里,摆在餐桌上,她给鱼喂了食,学叶嘉树自己跟自己下棋。夜来听见雪融化的声音。

        这是第二天。

        第三天,宋菀搬出叶嘉树的吉他,坐在院子里捣鼓。小时候学过小提琴,都是弦类,摸索一会儿就上手了,她按出几个和弦,唱的是那天在车上听见的歌。

        隔壁读高一的小姑娘许是听见了歌声,牵着一条大黄狗过来串门。那狗养得油光水滑,在院子撒丫子乱跑。

        她教小姑娘弹吉他,小姑娘没有基础,学了两下就没耐心了。她便开车,载着小姑娘继续往前开。小姑娘指着远处告诉她,那儿是湖,那是马场,那儿村里最有钱的人家。等雪深难行的时候,她们就往回开。

        晚饭在小姑娘家吃的,都是大鱼大肉。吃完了她们去打雪仗,大黄狗比谁都跑得快。

        这是第三天。

        宋菀开始觉得不安,即便她看到纸条开始就隐约担忧,但她选择了相信叶嘉树。他是重诺的人,不会无故违约。

        这一晚入睡心事忡忡,睡得也不踏实,做了很多零散的梦,夜里醒来好多次。

        清晨醒来,叶嘉树依然还没回来。

        外面出了太阳,积雪反射浅橙色的光,宋菀把鱼提到院子里,想让它们也呼吸点儿新鲜空气。

        这时候,她听见院子外面传来汽车行驶的声音。她一怔,心中狂喜,发足狂奔,腿绊倒了桶,鱼跌出去,在雪地上乱蹦乱跳。

        宋菀看了一眼,来不及处理,飞快奔去院子门口。

        一辆黑色轿车,那车牌她认识,化成灰她都认识。

        一股寒意自脚底生,她顿时觳觫,往后退,再往后退。她慌乱地将门关上,下闩。

        门外唐蹇谦声音沉沉:“阿菀,这门拦不住我,你自己出来。”

        宋菀背靠着门,大口大口呼吸,大脑转得飞快,怎么办,该怎么办。

        那拄着手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终停了下来,只与她一门之隔。

        “阿菀,开门。”

        宋菀屏住了呼吸。

        “姓叶的不会来了,我是来接你回家的。”

        宋菀心脏一沉,“你把叶嘉树怎么样了!”

        唐蹇谦一声冷笑,“阿菀,你不奇怪这么偏远的地方,我怎么找得到你?这还得感谢姓叶的,是他告诉我的。”

        “你放屁!”

        “多少年了,你还是改不掉这个天真的毛病。我给了姓叶的三千万,他毫不犹豫就把你出卖了。”

        “你放屁!”

        “阿菀,开门。”唐蹇谦声音渐厉。

        片刻,响起猛烈的撞门声。剧烈撞击自门板传至她的后背,她觉得那似乎像是什么钝重的东西在捶打她的心脏。一种痛且想作呕的感觉。

        雪地里那两条鱼扑腾着,扑腾着,终于不动了。

        ·

        唐蹇谦将宋菀带回了自己最近常住的高层公寓,着人二十四小时看守。

        自被拖上车起,宋菀便如死了一般,一言不发。他所有的好声好气,都像对着一具没有感情的雕塑。

        近日事务繁忙,他暂且将此事按下,出了几天差,回到公寓,便见宋菀坐在床边,一动不动,泥塑木偶一样。

        唐蹇谦怒火顿生,拄着手杖,拖着腿飞快走过去,将她自椅上拽起,径直扔去床上。

        他身体覆压而下,她终于挣扎起来,尖叫着后退,脚蹬在他肚子上,狠狠一踹。

        唐蹇谦额上冒冷汗,虽吃痛但丝毫未退,拽着宋菀手臂将人拉起,一巴掌抽过去。

        “宋菀,不要一次一次挑战我的底线。”

        宋菀怒目圆睁,冷笑道:“你有什么底线?背信弃义就是你的底线。”

        唐蹇谦捏住她的下颔,“你再说一次?”

        “你有哪一次说话算话过吗,唐蹇谦?我说不要强迫我,我需要时间,你答应了;我说我厌恶你在桐原路的房子,至少别再让我去那儿,你答应了;我让你别再折磨我,你答应了;我说我可以听话,但你别逼着我给你生孩子,你也答应了……这么多事,哪一件你做到过?!”

        “是你总挑战我的耐心。”

        宋菀看着他,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

        这时候,唐蹇谦电话响了,他顿了顿,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是重要的公务电话,不得不处理。

        “你乖乖待着,哪儿也别想去。”

        公寓设备齐全,看守的人准时送来一日三餐,但不准宋菀离开半步,亦不准她与外界联系。

        唐蹇谦忙了整整一周,才抽出公寓去探望宋菀,因为听看守的人说她在绝食。

        他按密码打开公寓的门,里面一片漆黑,侧头问守在门口的保镖,“什么情况?”

        “宋小姐要求的,不肯开灯。”

        唐蹇谦冷哼一声,抬手摁下开关,灯光照见躺在沙发上的人,宽敞袖管里露出两只细瘦的胳膊,像风化的芦管般,仿佛一折就断。

        唐蹇谦抓着她胳膊将人提起来,“又闹什么脾气?”

        头发盖住了宋菀的眼睛,他伸手拂开,捏着她的脸颊转向自己,“宋菀,我警告你,这是最后一次,你要再犯错,我就容不下你了。”

        “你把叶嘉树怎么样了?”宋菀声音沙哑。

        唐蹇谦紧蹙眉头,“你只用知道,你这辈子也别想再见他。”

        宋菀笑得局促,“你杀了他?难怪了,这事儿你做得出来。”

        唐蹇谦往餐桌上瞧一眼,那里还放着宋菀一筷子也没动的晚餐,“去吃东西。”

        “你杀了他,是吗?”

        “宋菀,我……”

        “警告我?无计可施的人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用警告这一招。你能拿我怎么办?你以为我把我关在这儿就万事大吉吗?”宋菀咯咯笑起来,她长时间滴米未进,嗓子似炸了膛的枪管,声音粗糙而刺耳

        唐蹇谦咬牙切齿,“我唐蹇谦养的鸟,即便死也要死在笼子里,死在我能看见的地方!”

        宋菀侧着头,微微抬起眼,忽说:“你真可怜。”

        唐蹇谦冷眼瞧她。

        宋菀盯着他的目光几近怜悯,“有个消息恐怕你不知道吧?离开南城之前,我已经怀孕了。”

        唐蹇谦一怔,松了手立马去掀她的衣服,即便不用掀也能瞧出肚子是平坦的,可他还是将衣服掀开,手掌靠了上去,像是要做最后的确认。

        “你……你……”唐蹇谦手发抖。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唐叔叔。在最初你伸出援手的时候,在你陪我走出丧父之痛的时候,在你诚心道歉承诺痛改前非的时候……我们原本有无数次机会走向你想要的那种结果,每一次,每一次都被你毁了。”

        宋菀仰头大笑,几乎快笑出眼泪,“我第一次打掉孩子的时候,你说我是在惩罚你。我不是在惩罚你,我早就对你失望了。我骗不了自己你是爱我的,你谁也不爱,你只爱那个信任你尊敬你又对你百依百顺的幻影。”她脸颊消瘦,眼睛因此显得平日要大,更加亮得出奇,像那种患了热病之人渴生的目光。

        “唐蹇谦,你真可怜,真的。”

        可是她不渴望生,她什么都不再渴望。因此这眼神里的兴奋如此得诡异,让唐蹇谦惊骇而惊心。这是一种审判的目光。他明白过来宋菀才是那个掌控局势的人。她所有的消极事实上是最积极的抵抗,她让他除了一副皮囊,什么也得不到。

        漫长的沉默,唐蹇谦恍恍惚惚地站起身,踉跄一步。他忘了拿手杖,拖着腿飞快朝大门口走去,几乎落荒而逃。

        下了楼,司机赶紧把车开上来,他挥手将人屏退,抬头看向头顶的天空。一轮瘦弱的新月,洒下的月光是寒冷的。他不自觉地迈开脚步,却在走出几步之后又蓦地停了下来——他能去哪儿,没有手杖,他能走去哪儿?

        他茫然矗立,终于还是背过身去,招手唤来司机。

        他坐上后座,抬手按住发涨的太阳穴,低声说:“桐原路。”

        唐蹇谦第一次见到宋菀,就是在桐原路。

        那时候她十五岁,刚从芭蕾舞蹈班上下课回来,练习服外面套着一件棒球外套,被宋靖冬领过来时,老大不高兴。她敷衍地叫了他一声唐叔叔,就走到阳台的玻璃门那儿,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站在那儿随意翻着。多年跳芭蕾养成的习惯,让她站着都是一字腿的姿势。他遣人给她送去一支冰淇淋,她毫不客气地接过去,就那样站着,一口一口咬下去。那时黄昏的光照进来,照亮她蓬松的纱裙的边缘,她嘴角上沾着冰淇淋,像被宠坏的公主,除了坏脾气之外,其他都是美的本身。甚至她的坏脾气,也是一种美。

        那一幕让他念念不忘。

        此后与宋靖冬来往众多,除了生意还有私下聚会。她还会打网球,跳起来击球的时候腰肢柔软,双腿充满了爆发的力量。他从没见过这样富有生气的女孩子。他坐在观众席上看着她,仿佛自己那条先天不足的腿也因此有了力量。

        宋靖冬宠爱她,但也对她管教得严。两家过从甚密,她对他这位常常准备礼物,又开朗幽默的叔叔十分有好感,有时候会在聚餐的时候,偷偷向他抱怨父母唠叨。他同她讲自己白手起家的事,她对此十分惊叹。他依然还记得那时她的目光,那是真正的赞叹,绝非阿谀奉承。

        他们有时候在高尔夫球场散步,他走路慢,但是她没有分毫的不耐烦,有时候没控制速度走到他前面去了,又蹦跳着走回来,抱怨他太慢了。在她的世界里,似乎天然不存在歧视和鄙夷这些负面的情绪,所以即便他跛着腿,即便他成功之前受过无数的冷眼和嘲笑,在她这里也是众生平等,仿佛他与其他的正常人没有任何不同,那么他走得慢也就同样的是一件值得抱怨的事。

        后来,对女孩力量与美的欣赏渐渐变成了独占的渴求,他占得先机,他一早知道宋靖冬可能会出事的风声,但他只字不提。他将宋靖冬的失利变成了一枚筹码,他因此获得了梦寐以求的东西。

        就在他们第一次相识的桐原路,他不顾她的嘶声高喊,强硬地品尝了胜利的果实。

        然而此后宋菀用长达八年的反抗,告诉他其实他并没有胜利。她不听话,他只能惩罚她,禁锢她。但是他是爱她的,他丧妻多年,膝下无子。多少女人争破头要抢一个唐夫人的头衔,她明明唾手可得,可是她不听话,她仗着他对她的宠爱无所欲为。

        车在桐原路停下,他坐在车里望着那些黑漆漆的窗口,过往悉数闪过脑海,又似走马观花。

        芭蕾舞的裙边儿,晚餐后的闲聊,暴雨将落的昏黄午后,女孩儿叫喊和哭泣……

        唐蹇谦闭上眼,几乎是强迫自己再度变得心硬如铁。

        他没有做错任何。他能走到今日,靠的便是相信自己绝不会犯错的信念。错的是她,不识人心也不识抬举。他唐蹇谦养的鸟,怎能容得他人染指,就是死,也要死在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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