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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识




万幸后肩伤口剧烈的疼痛,迫使寇凛打了个寒颤。



不能慌,他将杂念摒除。



寇凛不会轻易相信虞越的话,对他仍然保持着戒心,甚至希望是虞越祸水东引。



因为“三爷”若真是麻风岛的曹山,他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黑道贼人能躲过虞家军重重布防,轻而易举令两名副将失去意识,武功可想而知。按照副将口中受袭的时间,已有一个多时辰了,想必早已逃离金竹几十里外,登船入海了也说不定。



这里不是中原,可以在地图上圈个圆,随意调动人马掘地三尺的去搜捕。



虞康安和大老板斗了半辈子也没能拿下麻风岛,他凭什么狂妄?



更何况他还畏水。



归根究底,他究竟为何要多管闲事?



寇凛自嘲一笑,贼老天果然是死性不改,总想教他做人。



他朝虞越看过去,见虞越也一副六神无主的模样,命令道:“去将楚箫背回客栈里来。”



楚谣总会醒来的,只需守着楚箫,就能从楚谣口中得知真相。



虞越离开之后,原本就已经没什么力气的寇凛在楼梯上坐下,肌肉紧绷的双臂搭在膝盖上。



不一会儿,咬牙起身回房里去处理后肩被倭刀砍出的伤口。



自责懊悔以及自怨自艾都是没用的,他必须尽快复原,将自己的身体和精神恢复到最佳状态。



……



半个时辰后,距离金竹六十里外的沿海渔村附近。



这里的村民虽然也接到了倭寇登岸的消息,但并没有往附近城里躲藏。倭寇和海盗每年起码聚众上岸五六次,分批上岸几十次,渔民们多数都习以为常,反正贫穷,不怕他们抢夺,贼来了躲入地窖,贼走了再出来。



段小江从南京兵部回来,沿途竟发现了他师兄姜行的踪迹。



被寇凛派去送信,段小江脚程快,先去一趟金竹送信,同时按照寇凛的吩咐,让姜行前往浙江布政使司,将孟筠筠丢给了柳言白他们照顾。



“你在干什么?”



“我的妈呀!”正躲在岩石后,偷窥峡谷海湾码头的姜行被吓的几乎跳起来,拍着胸口连连喘气。赶紧起身将段小江从石头上拽下,与他一起躲着、



“信送了吗?”段小江皱皱眉。



“当然送了啊,只不过回金竹时瞧见了四个人。”姜行拽着他趴地,指着斜侧,“那四人和咱们是同道中人,从马车卸下来一口大箱子,买了艘黑船准备出海。那箱子沉甸甸的,他们贼兮兮又小心翼翼,生怕磕着碰着,里头肯定是宝贝。”



段小江真是无语了:“那你怎么没下手?”



姜行道:“另外三个武功一般,但有个皮肤黝黑的小子身手了得,我感觉我打不过,不敢下手。”眼睛一亮,“天助我也,你去引开他,我再……”



“少惹点事儿吧。”段小江拽着他起身,“现在大人身边无人可用,我放心不下,赶紧走了。”



“大人大人大人,三句不离你家大人,你可真是个合格的狗腿子。”姜行撇撇嘴,但他自己也拿不下这伙贼,眼见他们要出海,无计可施,唯有跟着段小江离开。



……



远处的四贼将箱子抬上了船,连夜朝着麻风岛的方向驶去。



路途遥远,他们见孟筠筠和楚谣有转醒的迹象,就给喂些掺了迷|药的淡水,保证她们不缺水的同时,始终处于昏迷状态。



几个昼夜之后,四贼终于远远眺望见了哨岛。



"哨岛",顾名思义就是用来给麻风岛放哨用的小岛,麻风岛之所以连彪悍的大梁海军都难以靠近,正是因其有着重重天险。



大岛外呈环形遍布着密密麻麻的小岛,几乎没有敞开之处。小岛间的水域则遍布着暗礁,稍大些的战船根本难以通行。



如今,这些小岛上盘踞着大老板的私军,据说从人数上足以与虞家私军相抗衡,但兵刃火器铠甲等战争装备却比虞家军更多更精良。如今东瀛国内乱,各藩主的火器基本都是从大老板手中采买的。



甚至有些消息说,东瀛国最终哪个藩主上位,多半看大老板选择支持谁。



距离哨岛尚且很远,四贼的小货船便被巡海船逼停,检查与搜身过后,四贼弃船抬着箱子登上巡海船,去往最近的哨岛经过第二轮/盘查核实之后,才搭乘一条摆渡小船朝着麻风主岛驶去。



也多亏接下曹山这桩生意,不然麻风岛他们是上不去的,甚至都靠近不了。



四贼中的三贼都很兴奋,因为据说麻风岛上繁华不输京城,遍地是黄金和美人儿,能满足作为男人的一切欲望。



……



楚谣蜷缩在箱子里,被一些嘈杂的声音吵醒,头痛欲裂,充斥着无力的窒息感。



她仿佛睡了很久。



睡着之前她似乎正在生气,生寇凛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寇凛确实令她恼火,可她不该在他去牵制倭贼的节骨眼上动怒。



试想一下,她能不再像从前那样忍耐,任性的朝他发脾气,不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比着从前亲近了很多么?



她忐忑不安,怕影响到他,想去城楼与他和解,安一安他的心,岂料刚从椅子上站起来,就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并不是哥哥晕血症犯了的感觉。



楚谣拼命转动脑筋,使得自己的意识清醒过来,挣扎着撑开眼皮儿,眼前一片漆黑。



肩膀很沉,一摸竟是张女人嫩滑的脸。



她惊悚的睁大了眼睛,忍着恐惧又在边缘摸了大半响,明白自己正被关在一口箱子里,身畔还有孟筠筠。



她正想叫醒孟筠筠,却听见外头有说话的声音。



“带回来两个?”



“咱们是恰好在金竹碰见了孟小姐,无心插柳,但因没看过画像,客栈却有两个美人,咱们分辨不出,就全给掳来了,您看哪个是,另一个咱们带走……”



原来自己是被孟筠筠给殃及了,楚谣暗暗皱眉,看样子说话之人就是“三爷”?



“我瞧瞧。”



听到脚步声靠近自己,楚谣连忙闭上眼睛。



“咯吱”一声响。



陡然的光亮,令楚谣眼睛酸痛。



“这个穿粉色衣裳的是孟美人儿,这个披头散发穿男装的……”



楚谣感觉到一根柳条般粗细的棍子,杵在了她脸上,将她散在脸上的头发拨开。



那棍子在她耳后停留了片刻,松开,听那人愉悦道:“这个我也要了,也算你们一万两。”



“山爷,这女子不知身份……”



“无妨。”



“可能还是个有夫之妇。”



“去领赏吧,准你们在我麻风岛玩几日。”



“是是是!”



“等等,她们还得多久清醒?”



“还得几个时辰……”



那几个贼像是走了,楚谣听到“麻风岛”三个字之后,处于震惊中半响回不过神来。



她原先也想过想掳孟筠筠的人是海盗,但第一个被她排除的就是麻风岛。



因为金大老板喜欢安享太平,从不主动挑衅。



正想着,感觉一只布着薄茧的手拉过她的手腕,似乎想将她从箱子里抱出来。



她在心中寻思着该如何是好时,忽又听见一个慌里慌张的声音:“山爷,金爷来了。”



她感觉曹山的手猛地一松,似乎十分惊慌:“快快,将箱子先抬去后花厅里。”



说着将箱盖子啪嗒阖上。



箱子被人抬起,楚谣远远听见一个声音:“阿山,你快瞧瞧,你送我这鹦鹉又不肯说话了……”



……



等箱子落地后,楚谣已是满身的汗。



她摸黑掐着孟筠筠的人中和虎口,掐了许久孟筠筠才转醒。



在孟筠筠即将叫喊出的一瞬间,楚谣掐她人中的手下移,捂住了她的嘴,在她耳边轻声道:“是我,楚谣。”



孟筠筠呼吸急促。



楚谣没有松手:“你听我说,咱们在客栈被掳走了,这里是麻风岛……”



黑暗中,孟筠筠双眼圆睁,惊恐至极。



但楚谣感觉她已冷静下来,于是松开手。



孟筠筠长喘几口气,小声哀戚道:“楚……寇夫人,落在大老板手里,咱们决计没有逃走的可能,这下要连累家人了。”



“不是金老板抓的咱们,是那位三爷,听他称呼金老板义父,他还很怕被金老板发现掳了咱们……”



楚谣沉吟着,认为这或许是一条求生的绳索。



孟筠筠却更是一惊,愈发哀戚:“咱们还是自尽吧。”



楚谣嘴角微微一抽,这孟筠筠真如虞清所说,一点也不像将门女,整天死守礼教,还爱伤悲春秋。



孟筠筠道:“真的,你有所不知,这曹山折磨女人的花样多得是,即使不碍着名节,活着也不如死了干净,否则稍后你我二人必定生不如死……”



楚谣听她讲诉了几个列子,听的她也不由毛骨悚然起来。



她抓着手背,目光一沉:“那咱们拼一把试试吧。”



孟筠筠:“恩?”



“向大老板求救,按照你说的,落在曹山手中还不如被大老板抓去做人质,我夫君和你表姐一定会救咱们的。”楚谣附耳愈发小声说了几句,“做的到吗?”



孟筠筠虽有些悲观,却并不是个软弱胆小之辈,点头:“好,我们拼一下吧。”



拿定主意之后,楚谣小心翼翼推开箱盖。万幸,并未上锁。



透过罅隙一看,富丽堂皇的后花厅内似乎没有人看守。



她放心的将箱盖整个掀开,孟筠筠先翻出箱子,昏迷太久,脚一软便倒在地上。



强撑着起身,将腿脚不便的楚谣也扶出来,并且嘱咐楚谣:“稍后我先说,你先不要自报家门,他们知道我的身份,不知你的身份,只说你是我远房表姐就好,总归能顾着命的情况下,最好也顾着名声。”



她这句话出口,楚谣心中仿若有暖流淌过,点点头。



孟筠筠扶着她,小心翼翼从屏风门出去,听见正厅里鹦鹉在学舌,逗的金老板哈哈大笑。



两人握紧的手都在流汗,彼此互视一眼,给足了彼此勇气之后,快步穿过守着过道的两个侍女,冲进厅里去。



那两个侍女吃了一惊,慌忙去拦,但两人冲的很快,以至于摔倒在地上。



“放肆!”曹山心头一震,连忙给厅内的仆从使眼色,让他们捂住两人的嘴拖下去。



孟筠筠匆忙喊道:“金大老板,小女子是孟振邦的……呜……”



话未曾说完,她的嘴巴已被捂住。楚谣也一样,男人一个巴掌几乎捂住她整张脸。



两名壮汉将她们往后拖的时候,金鸩淡淡道:“等一等。”



微微犹豫了下,两名壮汉才停手。



曹山赶紧解释:“孟家不是出事了吗,孩儿抓了几个侍女回来……”



金鸩啧啧嘴:“这孟家厉害啊,侍女都长的这般标志。”话锋忽地一转,“松手!”



两名壮汉又犹豫了下,将手松开。



楚谣软在地上,与孟筠筠紧紧挨着,两人脸色煞白,都在长长喘着气。



惊魂不定中,楚谣微微抬头打量着周遭,这正厅比后花厅更加富丽堂皇。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微微弓着身子候在桌边,这男人脸色蜡黄,一瞧就是个被女色掏空之辈。



铺着锦缎的桌上,摆放着一个像是宝石铸成的鸟笼,里头一只翠色鹦鹉。



正坐着闲闲逗鸟、衣饰华美的中年男人,应就是大老板金鸩。



与楚谣想象中有些差距,按着他的经历来说,年纪应与她父亲相仿,但因常年在海上,从外表瞧着没有她父亲显得年轻,却有着他父亲的儒雅,而这份儒雅中,有几分她父亲所没有的草莽豪气,这两股截然不同的气质糅杂在一起,显得风光霁月。



但想到他的身份与事迹,她只觉得不寒而栗。



不过,她怎么觉得此人有些眼熟,应是曾在哪里见过,但印象又很模糊。



“义父……”曹山擦着汗正想解释,金鸩忽然道,“将这两人拉出去,双腿双手全都砍干净了,扔海里喂鱼。”



楚谣和孟筠筠全都打了个寒颤。



却见从门外走进来两个人,拿下的却是那两名壮汉。



在哀嚎求饶声中,楚谣明白过来,因为这两名壮汉是曹山的人,在金老板下令“停下”和“松手”之时,腿和手都稍稍慢了一步……



曹山哪里还敢再解释,愈发擦汗。



金鸩逗着鸟,没看孟筠筠:“孟小姐有话要说?”



孟筠筠再有勇气,也被金鸩看似云淡风轻,却极端狠辣的气势给吓到了。



楚谣在她后腰轻轻一推,她才道:“金爷,您一直与陈七和徐旻并称海上三雄,但小女子总听父亲和姑父说,那两位即使联手,也不及您的一半,您早些年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他们铲除吞并,成为唯一的枭雄,可您没有,反而处处避让着他们。”



金鸩微勾唇角,不语。



孟筠筠硬着头皮继续道:“因为您明白一个道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有他两股势力左右牵制着,朝廷便不会集中力量对付您。”



金鸩终于开了口:“所以呢?”



孟筠筠道:“小女子被抓来此地,并不是您的本意,小女子心里都是清楚的。您若将小女子放回去,小女子定会感激您,虞家也会念着您的这份恩,往后……”



“我处处避开虞家,可不是因为怕虞康安。”金鸩终于看了她一眼,“小姑娘有脑子,也挺有胆识,不愧是将门出身。可惜呀,我有个贱毛病,一讨厌有人自作聪明,二讨厌有人自作聪明的来要挟我。”



他说着讨厌,脸上依然带着笑意,一派闲适的站起身,从桌面上提起鹦鹉笼子往厅外走。



楚谣原本还想着,要不要趁孟筠筠说话时,将自己父亲和丈夫也报出来,给金老板带来更多的压力。



但看他这幅态度,幸好没说,不然更会适得其反。



曹山见状大喜,知道他这是默许了,连忙道:“义父您慢走。”



金鸩回头冷睨他一眼:“下不为例。”



曹山打了寒颤,忙垂头:“是的义父。”



孟筠筠力竭一般跌坐在自己的腿上,楚谣见她准备拔簪子自尽,赶紧抓住她的手。



孟筠筠凄风楚雨的看她一眼。



楚谣也慌,眼看金老板已经出门左拐,曹山笑嘻嘻的将目光移向了她和孟筠筠,被逼无奈着大喊:“金爷,您十几年前是不是去过京城?”



门外空荡荡,毫无声息。



“金爷?!”她又喊了一声。



话音落下后,鸟笼子先出现在视野中,金鸩重新回到门外,却只站在门口:“去过,怎么了?”



楚谣胸口起伏不定,硬着头皮道:“小女子第一眼见到您,就觉得您有些眼熟,幼年时应是见过您……不止一次。”她似乎在仔细分辨,“您或许是我父亲的友人?”



金鸩先前只是略略扫了她一眼,直到此时才认真打量她,眉头微微皱起:“你父亲是哪一位?”



楚谣欲言又止。



金鸩提着鸟笼走回来,往后厅去:“你随我来。”



楚谣扶着腿站起身,金鸩的脚步一顿,这才见她一脚深一脚浅,骤然间想到什么似的:“你有腿疾?”



楚谣垂着头:“恩。”



金鸩没再说话,径自去往后厅里。



楚谣跟着入内,尚未说话,金鸩转头道:“你是吏部尚书楚修宁的女儿?”



楚谣愣了下,知道她瘸腿,看来他一直关注着她父亲的动向。



她果然是没记错的,她幼年时见过金老板,见过许多次,但因为年纪太小,在哪里见的她已经想不太起来了,应是她父亲的至交好友才对,不然不会频繁接触。



但从她真正记事以来,此人就再也不曾出现过了,所以她也记不得了,直到今日见他,才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



而她父亲从未提过“大老板”三个字,对沿海也不怎么关注,说不定根本不知道此人是他的故友。



从与她父亲为友,到成为一方枭雄,楚谣不知他经历了什么。说不定已与她父亲决裂了。



她自报身份,可能会遭来祸患,但还能比落在曹山手中更惨么?



她做出懵懂孱弱的模样,试探着看向金鸩。



可惜,他此时喜怒不形于色。



很快金鸩提着鸟笼走去桌边坐下:“你没有记错,你小时候我们时常见面,你总爱黏着我,口齿不清,还缠着我买糖葫芦给你吃。一眨眼,你都长这么大了,还能如此与我相遇,我似梦中一般。”



楚谣捏着的手心终于松了些,假意露出几分欢喜:“您真是我父亲的故友?”



金鸩微笑:“恩,我与你父亲曾是同窗好友,但因为一些事情决裂了。”



果然……楚谣的头有些痛。



金鸩颇为忿忿不平:“我告诉他你母亲红杏出墙,背夫偷男人,他非但不信,还极为恼怒,与我割袍断义。”



楚谣微怔片刻,伪装也顾不得了,气恼的胀红脸:“您……您休要信口雌黄!”



“你怎么知道我是信口雌黄?”金鸩看着她,目光透着夸赞,仿若她多聪明过人似的,旋即爽朗一笑,“没错,我的确是在胡说八道,你父亲那时便已是正三品的吏部侍郎,终日里忙着党争,楚家往来皆权贵,他根本也不认识我,自然也谈不上与我绝交。”



如此羞辱亡母,楚谣依然憋着恼怒,紧紧抿着唇,强迫自己必须冷静。



金鸩忽然站起身,走到她面前来,伸手想摸摸她的脑袋。



她心下一悚,慌着躲开。。



金鸩也不在意,笑着道:“你记错了,你不是随你父亲一起见过我,是随着你母亲。不过你外祖父死后,你与你哥三岁左右时,我已离开京城。想不到你的记忆力这么好,竟还能记得我的长相,我甚欣慰。”



他望着她的目光微微有些迷离,却毫无色|情,隐隐透着几分慈爱,“我估计,在我离开以后,你应是从你母亲那里见过我的画像吧?”



楚谣再是一愣,她娘有认识的外男不稀奇,稀奇是她母亲为人妻为人母之后,依然没少与金老板见面,以至于幼小的她至今能模糊记着他的相貌。



这种情况下,他很有可能是谢家的人:“金老板,您是我外公本家的亲戚?”



金鸩摇了摇头。



“那您是?”



“小呆瓜,我刚不是说过你母亲红杏出墙、背着你父亲偷男人么,我啊,就是那个夜夜蹲在楚家墙外等着摘红杏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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