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朵是一朵
那一年玫瑰去看法国网球公开赛。
球票是思诺送的,思诺本来打算看那场半决赛,可惜她支持的选手在上一场比赛中已经被淘汰,她索性把票送给玫瑰,自己跑去荷兰看花,那正是花开的季节。
周末,罗兰·加洛斯球场人山人海。其实玫瑰更愿意在家里看场电影,或者打开收音机一边做饭等利昂回来。这个周末利昂去里昂采访欧洲冠军杯,ac米兰客场挑战里昂队。
利昂曾是职业足球运动员,在一次致命的拉伤后挂靴,而后成为骨灰级球迷和足球专线记者。玫瑰不是球迷,实则她没有半点体育天才,时常觉得有朝一日与利昂有了孩子会影响运动细胞的遗传,利昂是想生一个足球队的。
看完第一盘比赛,玫瑰出去买了大杯可乐和爆米花,往座位走的时候脚下一绊已经覆可乐难收,大半可乐都泼到一个人的头顶,想也没想匆忙道歉。那人坐在观众零落的后排,帽子盖在脸上晒太阳,一下子被泼醒,掀开帽子。
很久以后玫瑰想,那一天她原本应该在家里看电影的,或者随便做点什么都好。如果那一天没有去看那场网球,或者没有去买那杯可乐,没有遇见那个人,她和利昂的后来会怎样,会不会早已结婚生子吵架和好热热闹闹地过日子,不会有半点比别人更多的波折。
但是后来,生活已经是另外一番模样。
他收回长腿,笑着说没关系,一边又把湿的帽子随便戴在头上,几滴水亮晶晶地挂在眉宇。他笑着,那样的笑容,那样一张脸。
玫瑰打算离开的时候,他站起来,伸手从玫瑰手中的爆米花桶里抓了一把,不客气地吃起来,一边问她,“你猜谁会赢?”
玫瑰滞了一下,“就是不知道结果的时候最有意思,打到赛点全凭运气。”
他笑盈盈地看住她,“你相信运气?”
“毕竟自己能控制的事太少了。”
“能控制的事太少了。”他轻轻地挂着笑,“是呢,比如今天早晨出门的时候我可没想到会被泼一头可乐。”转而问:“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玫瑰。”
“很美的名字。”他慢慢地说:“我是莱斯礼。”
他说话的语气就好像“我是詹姆·斯邦德”,那种气派好像谁都应该认识他。玫瑰礼貌地笑,往旁边错了错身,仍是想走。
“很高兴认识你。”身后那个人说。
玫瑰扬了扬手,没有回头。
那天并没有看完那场网球,也以为不会再见。生命里有很多人,只是路人,不必再见。
玫瑰是美丽的女孩子,没有美到令人一见倾心的地步,但是坐在巴黎的露天咖啡馆,每次也总是有人过来搭讪,每当她从包里摸出骆驼香烟,旁边总会递上一只打火机。
玫瑰觉得那是她一生最好的时候。二十多岁的最后几年,从索邦念完书,在电视台作实习记者,遇见利昂以后,遇见莱斯礼以前。
后来想一想,当时也不过是每天跑新闻,不至于像念书时那样艰难,但也并没有奢华的手笔。不知道怎么,回忆起来每个镜头都是闪着光的。一年到头穿着牛仔裤球鞋,被利昂拉在手里走遍每条街。
认识利昂不久,她就搬离了与思诺合租的公寓。思诺是从香港迁居英国的华侨,转学在巴黎的高等商学院念奢侈品管理。她在网站发广告说要找一个女孩子合租,玫瑰看过之后对房子很满意,但觉得价格有点贵。正在四处寻别的房子,有一天思诺打来电话说可以便宜些租给她,因为“我一见你就觉得我们可以做朋友。”
思诺是顶漂亮顶时髦的女孩子,性格又好,唯一的麻烦是男朋友太多,时常在凌晨以后由叫不上名字的男生送回家,醉得一塌糊涂。玫瑰很担心她,但思诺是满不在乎的,“我有什么损失,年轻不过这么几年,不玩也会过去。”
玫瑰觉得两人的名字应该换过来,snow是雪,生活却花团锦簇,而她名曰rose,人生一片空白。那两年玫瑰一边念书,一边做兼职赚生活费。电话接线员,平面模特,中文家教,导游,翻译,许多零工都做过,生活压力其实很大,只是因为年轻,一路走下去似乎也没有什么。
遇见利昂,就是在她做翻译的时候。
那一年北京同悉尼争办奥运会,法国电视二台筹备一个专题,需要招聘一名临时翻译。玫瑰很少到巴黎十五区,迷了路,应聘时间就快到了。她看见一辆罗密欧停在路边,有人靠着车门打电话,于是走过去问路。
那人听见她问电视台怎么走,半天没有说出话,露出一脸古怪神情,指了指自己后脑的方向。玫瑰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电视台的醒目标志就在他身后二十米的位置。
玫瑰笑,他也笑,摘掉墨镜说:“你是同我搭讪吗?”
他把墨镜摘下来的时候,玫瑰的眼前一下子明亮。那是十一月的下午,天空阴霾,电视台门口的台阶上有鸽子扑落落地飞过。眼前的人穿着黑色大衣,眼睛也是黑色的,却迷离明媚如托斯卡纳的阳光。不知道为什么,玫瑰忽然想起某个暑假她去意大利旅行,佛罗伦萨的石板小路,午后的阳光,晒得人很是恍惚。
他说他在电视台工作,转身带玫瑰去填了表格,时间刚好是截止前五分钟。玫瑰成功得到那份兼职。
所以玫瑰一直觉得,来到巴黎以后最幸运的遭遇,一是思诺,一是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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