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显露身形
弗朗兹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他们去斗兽场,一路上避开任何古迹,这样,游客就不会因对其他废墟心理上已慢慢适应,而对这座巨大建筑物恢宏博大的气概有所贬低。这条路线是顺着西斯蒂尼亚街走,在圣玛丽-马热尔教堂前横切过去,穿过乌尔巴纳街和圣彼得罗街进入凡科利街,然后直达斗兽场街。
这条路线还有一个好处,弗朗兹可以靠在车子角落,专心思索一系列的奇事。帕特里尼讲述给他听的那个故事给他留下的印象,又同基督山岛上那位神秘的东道主联系起来:他心中产生种种疑问,但没有一个问题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再说,有一件事还使他念念不忘那位“水手辛巴德”,在土匪和水手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帕特里尼老板说,万帕在渔民和走私贩子的船上都能找到安身之处,这使弗朗兹联想到了与那两个科西嘉强盗及小游艇的船员共进晚餐的那件事;仅仅为了把那两个人送走,那艘小游艇还特地绕道到波托韦基奥港去了一趟。伦敦旅馆的老板也曾提到了基督山的主人自报的那个名字,这就向他说明:他不仅在科西嘉、托斯卡纳和西班牙沿海地区,而且在皮翁比诺、奇维塔韦基亚、奥斯蒂亚和加埃特海岸,扮演了同一个乐善好施的角色;就弗朗兹的记忆所及,他本人也曾说到过突尼斯和巴勒莫,这也证明他的交游非常广泛。
然而,这如潮的思潮,不管如何萦绕这青年的头脑,但当他一望见那斗兽场黑黝黝的巨大身影耸立在面前时,也就立即烟消云散了。一束束惨白的月光从废墟的门洞照下来,就像幽灵的眼睛射出的目光。在苏丹台附近停车,车夫过来开门,两个青年跳下马车,忽然发觉一个导游站在面前,仿佛是从地里钻出来的。
旅馆里的那个随从导游是跟他们一起来的,所以他们就有了两个导游。
既然到了罗马,在导游方面就不能不讲排场。你一踏进旅馆,立刻就有一个全陪导游抓住你不放,一直到你离开这座城市为止。此外,每一处名胜的每一部分都有一个专项导游。所以我们很容易想象得到,斗兽场里是不会缺乏导游的,因为它是千古的奇迹,关于它,诗人马西阿尔曾作过这样的赞美:“埃及人别再拿野蛮的奇迹金字塔来自夸,我们也别再谈巴比伦的古城名刹;一切其他的建筑物都必须让位给恺撒的斗兽场,一切赞美之声都应该汇合起来歌颂那座大厦。”
弗朗兹和阿尔贝并不想逃避这些导游的盘剥。再说,只有这些导游才有权擎着火把周游这座名胜,不用他们麻烦将会更大,因此,他们未作任何抵抗,听凭这些带路人随意处置了。
弗朗兹已经游览过十次了,他懂得如何观赏。可是,既然他的伙伴是个新手,又是初次踏进弗拉维·韦斯巴芗弗拉维·韦斯巴芗(9—79):罗马帝国弗拉维王朝的第一位皇帝。他是四帝之年(69年)的最后一位皇帝,结束了自尼禄皇帝死后,帝国18个月以来的战乱纷争情势。在他10年的统治期间,积极与罗马元老院合作,改革内政,重建经济秩序。后世普遍对这位皇帝有正面的评价。的这座古迹,我得承认是该夸他几句,虽然几个导游在一旁无知无识地聒噪不休,他仍然对它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实上,要不是亲眼目睹,谁也不会想到这么一个废墟居然还如此雄伟壮观;南方的月光就如西天落日的余晖,在它的神秘的光芒照耀下,那所有参差不齐的残垣断壁又仿佛放大了一倍。
反正导游不愿放弃毫无限制的权利,一定会让阿尔贝仔细观看狮子洞、角斗士的隔栏、皇帝的看台,而弗朗兹又有心事,因此他在内廊下走了百十来步,就把阿尔贝丢给导游,他独自一人登上半塌毁的阶梯,坐到一根大柱的阴影下,面对一处半圆形的缺口,这样就能够纵览这花岗岩巨大建筑的整个壮阔雄姿了。
弗朗兹在那儿坐了有刻把钟,正如我们说的,他把自己埋进一根廊柱的阴影里,不时地看看阿尔贝,后者在两名手拿火把的人的陪同下,刚刚从斗兽场另一端的一道门出来,这一行人如同紧跟着一簇粼粼鬼火的幽灵似的走下一级级台阶,向童贞女指专司家庭生活贞洁的女神维斯太的神庙中的侍女。专用的休憩处走去。忽然,他似乎听见从废墟的纵深处有一块石头滚落下来,这块石头是从他选定的台阶对面的那个台阶上滚落下来的,正巧落在他坐的地方。当然啦,一块年代久远的石头松动了,一直滚到底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可是这一回,他觉得这块石头是某个人用脚踩下来的,虽然踩动石头的那个人尽量放轻脚步,但他似乎仍然感到脚步声移近了。
猜测不久便成了事实。因为的确有一个人影出现了,当他走上台阶来的时候,他便渐渐地从黑暗里钻了出来,月光照着台阶的顶端,而踏级则消失在暗处。
大约是个游客,像他一样喜欢独自欣赏,讨厌喋喋不休的导游来打扰他的思绪。所以他的出现,倒也没什么可惊之处,但他走上来的神态却有点紧紧张张、躲躲闪闪的,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提心地倾听一下,这使弗朗兹相信他是怀有某种目的来的:他到这儿来是要会一个人的。
弗朗兹本能地退缩到了廊柱后面。
在他们两人头上十尺高处,拱顶已经残破,有一个圆圆的大洞,宛若井口,可以望见星光灿烂的蓝色夜空。
那缺口让月光流泻下来,大约已经数百年了,缺口四周长了些杂草,那绿色枝茎的倩影,在幽蓝的苍穹衬托下,轮廓十分清晰,而那青藤的粗蔓则从上面看台垂下来,在拱顶下摇曳,仿佛飘动的绳索。
那个诡秘出现而引起弗朗兹注意的人,停在半明半暗的地方,脸庞看不清楚,但光线还不至于太暗,所以他尚能辨别出来者穿的衣服。此人裹着一件宽大的褐色披风,下摆的一角掀起搭在他的左肩上,把他的下半张脸遮住了,而他的宽檐帽则盖住了他的上半张脸。从洞口射进来的斜斜的月光只能照亮他的下半身衣履,因此还可以分辨出他穿的一条黑色的长裤,裤管掖在一双得体的、雪亮的皮靴里。
显然,这个人即便不是贵族,至少也是上层社会的一员。
他在那里站了几分钟,开始显现出不耐烦的样子,突然,在上面的平台上,响起了轻微的声响。
与此同时,一个黑影似乎截断了光线,原来是洞口中间出现了一个人,他以锐利的目光向黑暗处探索,看见了身穿披风的人;他立即抓住了一把垂挂着的常春藤,顺着飘荡的藤往下滑,到了离地面三四尺时,便轻捷地跳了下来。此人穿着罗马台伯河右岸的特朗斯泰凡尔人穿的全套服装。
“请原谅,大人,”他用罗马方言说道,“我让您久等了。不过,我只迟到了几分钟。圣让德-拉特朗教堂钟楼刚刚敲过十点。”
“关于迟到的事,不必再提了,”先到的那个人用最纯粹的托斯卡纳语回答说,“是我自己来得太早了。但即使您让我略微等了一会儿,我也十分相信您绝不是故意迟到的。”
“大人说得不错,”那个人说道,“我是直接从圣仙堡来的,我费了不少劲儿才设法和贝波谈了一次。”
“贝波是谁?”
“噢,贝波是在监牢里干事的,我在他身上花了一年的工夫才打听出教皇堡里的情形。”
“真的!我看您这个人倒是很能深谋远虑呀。”
“您知道,未来的事是谁也难以预料的呀。或许这几天里我也会像可怜的佩皮诺那样陷进罗网,那时我倒非常高兴能有一只牙齿发痒的小老鼠在我的网上咬几个小洞。”
“说简单点吧,您打听到了什么消息?”
“星期二下午两点钟要杀两个人,这是罗马重大节日开幕式的传统节目。一个犯人将被处以锤刑:那个恶棍死有余辜,他竟然杀害了抚养他长大的神甫。另外那个被处斩刑,他就是可怜的佩皮诺。”
“您还想怎么样呢?您不但在教皇的统治下招兵买马,而且还闹到了邻邦,闹得他们害怕,他们当然很高兴有个机会杀一儆百啦。”
“但佩皮诺根本没入伙,他是一个可怜的牧人,他唯一的罪名就是供给我们粮草罢了。”
“这样说来,他的确是您的一个党羽了。您注意一下他所受的优待吧,假使他们捉到您,就要在您头上打一锤,而他只不过被判了个斩刑。那样,那天的娱乐节目就会多一个花样,多一幕热闹场面来满足观众了。”
“但他们根本想不到我也正在为他们准备一个场面,要吓他们一吓哩。”
“亲爱的朋友,”穿披风的人说,“请允许我对您说一句话,我觉得您正准备做一件蠢事。”
“为了使那个可怜虫免受死刑,我可以不惜一切,他为了帮助我,现在处于困境。圣母在上,倘若我不为这个好心的小伙子做点什么,我就要把自己也看成是一个懦夫了。”
“您打算怎么办?”
“我将在断头台周围安置二十来个人,他被带上去时,我发出暗号,我们就手握匕首,扑向押送兵,再把他劫走。”
“这个办法看来很玄乎,我认为我的计划肯定比您的强。”
“您的计划是什么,大人?
“我把一万个皮阿斯特给某个我熟悉的人,让他同意把佩皮诺的死刑推延到明年执行;然后,在这一年里,我再把一千个皮阿斯特给另一个我熟悉的人,让他帮助佩皮诺越狱。”
“您觉得一定能成功吗?”
“Pardieu法文,当然啦。!”穿披风的那个人用法语说道。
“您说什么?”另外那个人问道。
“我说,朋友,只伸出一只手来花点钱,比您的全队人马用小刀子、手枪、马枪加上霰弹枪来卖力要有效得多。所以,让我来办吧,结果如何,大可不必担心。”
“好极了!但假如您失败了,我们还是要干的。”
“您喜欢怎么预防尽可随便您,但缓刑的事包在我身上好了。”
“要知道刑期就定在后天,您活动的时间只有一天啦。”
“那又怎么样?一天不是分成二十四小时,每小时不是分成六十分钟,每分钟不是分成六十秒吗?嘿,在八万六千四百秒之内,有很多事可办的。”
“大人若是成功了,怎么通知我呢?”
“噢!那非常容易。我在罗斯波利咖啡馆租了三个最上面的窗口,假如我得到了他的缓刑令,那么两边的窗口就挂黄缎窗帘,中间那个挂白缎带大红十字的窗帘。”
“好极了。那么,缓刑令由谁去送给执行官呢?”
“您派一个人来,让他扮成一个苦修士,我把缓刑令交给他,他穿上修士袍,就能一直走到行刑台下,把命令交给监斩官,监斩官再把命令交给刽子手。不过,先得把这消息透露给佩皮诺,以免他到刑场吓死或吓昏,那我们就白白为他花一笔钱了。”
“听我说,大人,”那人说,“我对您完全忠心,您确信这一点,对吗?”
“至少我希望如此。”穿披风的那个侠士回答道。
“那么,您救了佩皮诺以后,我对您就不止是忠心耿耿,而是唯命是从了。”
“亲爱的,这话您可得想想再说!有朝一日,也许我会向您提起的,因为有朝一日,我也可能需要您……”
“那好,大人,您需要之时,定有我在,如同此刻,我能借重您一样。哪怕远隔天涯,只要您写信吩咐一句:‘办这件事。’我就去办,君子一言……”
“嘘!”先到的那个人打断他的话,“有声音。”
“那是举着火把来斗兽场参观的游客。”
“不要让他们瞧见我们在一起。那些导游都是奸细,可能会认出您。亲爱的朋友,不管我多么看重您的友谊,但我十分担心,这种关系一旦被人发觉,我的名誉会因此而断送的。”
“好吧,那么,假如您弄到了缓刑令呢?”
“罗斯波利咖啡馆的中间那个窗口就挂白缎带红十字的窗帘。”
“假如您失败了呢?”
“那么三个窗口都挂黄缎窗帘。”
“到那时……”
“如果那样,我无话可说,亲爱的朋友,你们可以动武,大干一场,我一定来观战。”
“那么我们一言为定啦。再见,大人,只管放心相信我,就像我相信您一样。”
说罢,特朗斯泰凡尔人就消失在台阶下面了。他那位同伴则用他披风的衣角比刚才更紧紧地裹住了他的脸,几乎和弗朗兹擦身而过,奔下一座朝大门的阶梯,到比武场去了。
接着,弗朗兹就听到阿尔贝在喊他,阿尔贝高声地喊他朋友的名字,那喊声在这座高大的建筑物里发出回声。
弗朗兹并没有应召而出,他得先等那两个人走远了,他不愿意让他们知道他们这一场会面,因为他虽无法认清他们的面貌,但至少已听到了他们所讲的每一个字。
十分钟以后,弗朗兹又乘车回旅馆;一路上,阿尔贝大肆论证普林尼罗马自然学家,公元23年出生,和卡尔皮尔尼乌斯公元3世纪左右出生于西西里的一位田园诗人。的观点,主张斗兽场内安装铁丝网,以防猛兽扑向观众;弗朗兹任凭他一路讲下去,也不反驳,只是心不在焉地听着,他急于回去,好无人打扰,独自思考他刚才目睹的场面。
那两个人中,有一个他肯定素昧平生;但另外那一个却不然,他的脸虽然一直遮着斗篷,并停在阴影里,以致弗朗兹无法辨认,但他讲话的那种声调,弗朗兹总有种似曾听过的感觉,而且第一次听到时就印象极深,使他终生难忘。尤其是在他的嘲弄口吻中,含有某种以金属颤动的声音,无论在基督山岛的岩洞里,还是这古斗兽场的废墟中,都令弗朗兹震悚。终于,他得出了一个很满意的结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水手辛巴德”。
既然这个人已引起他如此之大的好奇心,如果换了一个情况,他肯定会去招呼他的;但是这一次,他方才听到的谈话过于机密了,他不得不克制自己,他有理由担心他的出现会让那人不高兴的。因此,正如我们已看到的,他看着他走开没去叫他;不过,他暗下决心,如果下一次再看见他,他再不会像第一次这样错过机会了。
弗朗兹虽竭力想摆脱这些使人烦恼的复杂思绪,想避免他们的侵扰,但总是枉然;他想用睡眠来恢复他的精神,也是枉然。睡神不肯光顾他的眼皮,这一夜,他辗转反侧,胡思乱想,想从各方面来证实斗兽场里的这个神秘游客就是基督山岩洞里的那个居民;而他对这一点愈想愈有把握。终于他疲倦了,就在天刚破晓的时候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很晚才醒。像一个地道的法国人一样,阿尔贝颇费了一番工夫来安排晚上的消遣节目。
他已派人到阿根廷剧院去订了一个包厢;弗朗兹因为有几封信要写,把马车全天都给阿尔贝独享了。
到五点钟,阿尔贝回来了,他拿着介绍信到外去拜访了一遍,接受了许多晚餐的邀请,算是在罗马开了眼界。
一天工夫,阿尔贝不仅进行了这么多活动,还抽时间打听了演出的剧目和演员。
晚上演出歌剧《巴黎西娜》,由科塞利、莫利亚尼和斯佩克主演。这两个青年应该为自己庆幸,能看到意大利三位最负盛名的歌唱家来演出《拉莫摩尔的未婚妻》的剧作者的这部杰作。阿尔贝始终不习惯意大利歌剧院:既没有楼厅也没有敞厢座位,观众还不能走进乐池,对他这个坐惯了滑稽剧院单人座、歌剧院大包厢的人来说,这种种缺陷是难以忍受的。
尽管如此,阿尔贝每次同弗朗兹去看戏,还总打扮得美轮美奂,但白费了一番心思;说起来也真是我们上流社会的一位杰出代表的耻辱,四个月来,阿尔贝游遍了意大利,竟然没有一回艳遇。
有时候,阿尔贝也假装对于自己的不成功一笑置之,但内心里,他却深感痛心,想不到他阿尔贝·莫尔塞夫,一个最受欢迎的青年,仍得凭他自己的努力来解决他的苦恼。而更恼人的是,当阿尔贝离开巴黎的时候,他曾怀着法国人那种特别的谦虚精神,满以为他只要到意大利去晃两晃,就会有许多桃色事件发生,使巴黎人惊诧不已的。
唉!那种有趣的奇遇他竟一次也没遇到。那些可爱的伯爵夫人——热那亚的、佛罗伦萨的和那不勒斯的都是忠贞不贰的,即使不忠于她们的丈夫,至少也忠于她们的情人。阿尔贝已得出了一个痛苦的结论:意大利女人比法国女人至少多了一个优点,就是,她们能忠贞于她们的不贞。
我不敢否认,在意大利,像在其他各地一样,当然也有例外。
阿尔贝不但是一位风流潇洒的青年,而且还有相当的天才和能力;再说,他还是一位子爵(当然是新封的),但在目前,他的爵位究竟是源于一三九九年还是一八一五年已是无足轻重的了。除了这些优点之外,阿尔贝·莫尔塞夫每年还有五万里弗尔的收入,这笔款子已大可使他在巴黎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了。所以,像他这样的一个人,不论到了哪一个城市,要是得不到任何人的特殊青睐,的确是很令人痛心的事。
所以说,他原打算在罗马把损失补回来。狂欢节的几天是极乐纵欲的日子,哪怕最一本正经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干出某件荒唐的事儿来,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对这个值得称道的民间习俗都要庆祝一番。既然狂欢节在次日开始,那么阿尔贝在开幕前大做广告是至关重要的。
出于这个考虑,阿尔贝在剧院租了一个最显眼的包厢,出发前,把自己打扮得尽善尽美。他坐在第一排,相当于我们法国的楼座。不过,前三排都是清一色贵族化的,由此,人们称之为“贵族包厢”。
这两位朋友所订的包厢,可以宽宽松松地容下一打人,但他们所花的钱,却还不如巴黎的戏院里定一间四个人的包厢多。阿尔贝还有一个希望,假如他能得到一位罗马美人的眷顾,那自然就可以在一辆马车里弄到一个座位或在一个富丽堂皇的阳台上占到一席之地,这样,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度狂欢节了。这种种念头使阿尔贝精神亢奋,极想讨人欢喜。因而他全不理会舞台上的演出,只顾靠在包厢的栏杆上,拿起一副看演出时的半尺长的望远镜,开始聚精会神地观察每一个漂亮的女人。但是,唉!这种想引起对方同样注意的企图却完全失败了,他连对方的好奇心也没引起来。他想讨好的那些可爱的人儿显然都只在想自己的心思,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也没注意到那副望远镜的照射。
其实,那些女郎都在谈论自己的事、自己的恋情和欢乐,谈论第二天开幕的狂欢节,根本无暇顾及演员的表演、剧情的发展,只是到了一定的时候,大家才转过身去,听一段莫利亚尼的精彩的唱词、科塞利的音调铿锵的道白或是一致鼓掌赞美斯佩克卖力的表演。暂时的兴奋过去以后,他们便立刻又恢复到刚才的沉思状态或继续他们有趣的谈话。
到第一幕接近尾声时,一个一直空着的包厢的门打开了,弗朗兹看见一个女人走进去,他曾有幸在巴黎被人引见给她,并且一直以为她还在法国。阿尔贝看见那个女人出现时他的朋友悸动了一下,便朝他转过脸来问他:
“您认识那个女人吗?”
“是的,您觉得她怎么样?”
“美极啦,脸蛋儿多漂亮,头发多美!她是法国人吗?”
“不,是威尼斯人。”
“她的芳名是——”
“G伯爵夫人。”
“啊!我知道她的芳名,”阿尔贝大声说道,“据说她才貌双全!上次维尔福夫人举行舞会,她也参加了,我本来可以让人引荐给她,竟错过了那个机会,我真是个大傻瓜!”
“要我来替您弥补一下吗?”弗朗兹问道。
“我的好兄弟,您真的和她这样要好,敢带我到她的包厢里去吗?”
“我生来有幸同她交谈过三四次。要知道,就凭这点过从,引荐您总还不算唐突之举。”
这时,伯爵夫人已看到了弗朗兹,她热情地向他招招手,他则恭敬地颔首回敬。
“凭良心讲,”阿尔贝说,“您似乎和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要好得很哪!”
“嗨!您这就错了,这也是使我们这些法国人在国外不断招人笑话的原因;我们总爱以巴黎人的观点去看待一切,其实在西班牙,特别是在意大利,永远不要把男女之间的亲密友谊看成暧昧关系。我与伯爵夫人之间只是互有好感而已。”
“真的吗,我的好朋友?请告诉我,那是不是心灵感应?”
“不,是趣味相同而已!”弗朗兹庄重地说道。
“那是怎样产生的?”
“去玩了一次斗兽场,就像我们那次同去一样。”
“在月光下去游玩的吗?”
“是的。”
“只有你们两个人吗?”
“差不多吧。”
“而你们一路谈着……”
“死。”
“哦!”阿尔贝大声说道,“说真的,这可太有意思啦。好嘛!我么,我向您担保,如果我三生有幸能在这么一次散步中为美丽的伯爵夫人做一回骑士的话,我一定会同她谈谈活着的人。”
“那您就错啦。”
“我们且说眼前的事吧,您真能像您刚才所答应的那样把我介绍给她吗?”
“只要幕一落下来就成。”
“这第一幕真是活见鬼的长。”
“来听听最后这段吧,好极了,科塞利唱得真妙。”
“是的,但身材多难看!”
“那么斯佩克呢,真没有比他演得再惟妙惟肖的了。”
“您当然知道,凡是听过桑德格和曼丽兰的人……”
“至少您总得佩服莫利亚尼的做功和台步吧。”
“我从来想不到像他这样一个又黑又笨的男人竟会用一种女人的声音来唱歌。”
“我的好朋友,”弗朗兹转过脸来对他说,而阿尔贝则仍旧在用他的望远镜看戏院里的每一个包厢,“您似乎已决心不称赞一声了,您这个人真的也太难讨好了。”
幕终于落下了,莫尔塞夫子爵这才如愿以偿,他抓起礼帽,用手迅速拢拢头发,正正领带和袖口,示意弗朗兹等他引荐。
与此同时,弗朗兹也以目光征询,得到伯爵夫人欢迎的表示,便立即满足阿尔贝急切的愿望,领着伙伴去敲伯爵夫人的包厢门;阿尔贝还利用走过半圆剧场这段路,顺手抚平衬衣领口和礼服翻领可能出现的褶皱。
按照意大利的风俗,在前排陪伴伯爵夫人的年轻人立刻让座;同样,这新来的客人也要让座给随后再来的客人。
弗朗兹把阿尔贝引荐给伯爵夫人,说他无论从社会地位和聪明才智来看,都是个首屈一指的青年。此话不假,在巴黎,他的交际圈里,阿尔贝未能抓住时机让人引荐给她,深感懊悔,现在求他弗朗兹帮助弥补这一过失,而他自己尚需引荐,却贸然带他朋友来,还请伯爵夫人宽谅。
伯爵夫人的回答是向阿尔贝娇媚地鞠了一躬,然后把她的手很亲热地伸给了弗朗兹。她请阿尔贝坐在她身边的空位上,而弗朗兹则坐在第二排她的后面。
阿尔贝不久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巴黎的种种事情,向伯爵夫人谈论那儿他们大家都认识的一些人。弗朗兹看到他谈得这样得意,这样兴高采烈,不愿去打扰他,就拿起阿尔贝的望远镜,他开始品评起观众来。
在他对面的一间包厢的第三排上,一个绝色的美人正独自坐在那里,她穿的是一套希腊式的服装,而从她穿那套衣服的安闲和雅致上判断,显然她是穿着她本国的服饰,在她的后面,在很深的阴影里,有一个男人的身影,这后者的面貌无法辨认。弗朗兹禁不住打断了伯爵夫人和阿尔贝之间显然是进行的很有趣的谈话,问伯爵夫人知不知道对面那个漂亮的阿尔巴尼亚人阿尔巴尼亚境内多希腊族人。是谁,因为像她这样的美色是不论男女都会注意到的。
“不认识,”她说道,“就我所知,她在这个季节初就在罗马了;因为在戏剧节开场那天,我就看见她坐在现在的位子上,一个月来,她每场必到,有时由一个男子陪着——此刻他正与她在一起——有时后面只是跟着一个黑奴。”
“您觉得她如何,伯爵夫人?”
“绝代佳人。圣母大概很像这个女人。”
弗朗兹和伯爵夫人彼此笑了笑。她又重新与阿尔贝交谈下去,弗朗兹则继续用望远镜看他的阿尔巴尼亚美人。
帷幕升起,芭蕾舞出场。这是意大利最优秀的芭蕾舞之一,由著名的亨利搬上舞台,他作为编舞者,在意大利享有盛名。在这场芭蕾舞中,所有的演员,上至主角下至最次的配角都积极配合,以致一百五十来人抬手举足动作一致而且整齐。这叫做波利卡舞。
不论舞蹈多么精彩,弗朗兹也顾不上观赏,目光一直盯着那位希腊美人。只见她对演出显然很感兴趣,而陪伴她的那个男子却截然相反,在这精彩场面的过程中视若无睹,仿佛沉浸在甜美睡眠的融融之乐中,根本不管乐队的喇叭、铙钹和铜锣震耳欲聋的喧声。
歌舞终于结束了,大幕在一群热心的观众的狂热的喝彩声中落了下来。
意大利的歌剧处理得非常适当,每两幕正戏之间插一段歌舞,所以落幕的时间极短。当正歌唱演员在休息和换装的时候,则由舞蹈演员来卖弄他们的足尖舞和表演他们这种爽心悦目的舞步。第二幕的前奏曲开始了,当乐队在小提琴上奏出第一个音符时,弗朗兹看到那个闭目养神的人慢慢地站起身来,走到了那希腊姑娘的背后,后者回过头去,向他说了几句话,然后又伏到栏杆上,依旧同先前一样聚精会神的看戏。那个和她说话的人,脸还是完全藏在阴影里,所以弗朗兹仍看不清他的面貌。大幕升起来了,弗朗兹的注意力被演员吸引了过去。他的目光暂时从希腊美人所坐的包厢转移过去注视舞台上的场面了。
大多数读者都知道,《巴黎西娜》第二幕开场的时候,正是那一段精彩动人的二重唱,巴黎西娜在睡梦中向亚佐泄漏了她爱乌哥的秘密,那伤心的丈夫表现出种种嫉妒的姿态,直到确信其事。于是,在一种暴怒和激愤的疯狂状态之下,他摇醒他的那不忠的妻子,告诉她,他已经知道了她的不忠,并用复仇来威胁她。
唐尼采蒂唐尼采蒂(1797—1848):19世纪意大利多产的歌剧作曲家,在歌剧发展上起过重大作用。真有一支生花妙笔,写出这样一段有声有色,既优美又残忍的二重唱。弗朗兹现在已是第三次听这段了,尽管他算不上酷爱音乐的人,但也深受感动。因此,他要随全场一齐鼓掌,可是分开的双手却僵住不动,喝彩声刚要出口就止息了。
原来,希腊姑娘所坐的那间包厢的主人似乎也被轰动全场的喝彩声所打动了,他离开了座位,站到前面来,这一下,他的面目全部暴露了出来,弗朗兹毫不费力地认出他就是基督山那个神秘的居民,也就是昨天晚上在斗兽场的废墟中被他认出了声音和身材的人。他以前的一切怀疑现在都消除了。这个神秘的旅行家显然就住在罗马。弗朗兹从他以前的怀疑到现在的完全肯定,这一突变,当然免不了惊奇和激动,他这种情绪无疑已在脸上流露了出来,因为,伯爵夫人带着一种迷惑的神色向他那激动的脸上凝视了一会儿之后,就突然格格地大笑起来,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伯爵夫人,”弗朗兹答道,“我刚才问您是否知道关于对面这位阿尔巴尼亚夫人的事,我现在又要问您,您认不认识她的丈夫!”
“不,”伯爵夫人回答说,“他们两个我都不认识。”
“或许您以前曾注意过他吧?”
“问的多奇怪,真是地道的法国人!您难道不知道,我们意大利人的眼睛只看我们所爱的人的吗?”
“不错。”弗朗兹回答说。
“我所能告诉您的,”伯爵夫人拿起望远镜,一边向所议论的那个包厢里望去,一边继续说道,“是的,在我看来,这位先生像是刚从坟墓里挖出来似的。他看上去不像人,倒像是一具死尸,像是一个好心肠的掘墓人暂时让他离开了他的坟墓,放他再到我们的世界里来玩一会儿似的。”
“他一向如此。”弗朗兹答道。
“那么您认识他啰?”
伯爵夫人问道,“这么说,该由我来问问您他是谁了。”
“我似乎曾经看到过他,我觉得我好像认识他。”
“确实如此,”她耸了耸美丽的双肩,仿佛她的全身上下打了一个寒战似的说道,“我能理解,不论谁只要见过这个人一面,就再也忘不了他了。”所以说,弗朗兹的印象并非绝无仅有,既然另一个人也有同样的感觉。
“嗯!”当她第二次把望远镜对准他时,弗朗兹向伯爵夫人问道,“您认为这个人怎么样?”
“哦,他简直就是一个借尸还魂的鲁思文勋爵。”
这样用拜伦诗中的主角来比喻很使弗朗兹感兴趣。假如有人能使他相信世界上的确有僵尸,那就是他对面的这个人了。
“我一定要去打听出他究竟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弗朗兹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不,不!”伯爵夫人大声说道,“您一定不能离开我!我要靠您送我回家呢。噢,真的,我不能让您走!”
“难道您心里有点害怕吗?”弗朗兹低声说道。
“我告诉您吧,”伯爵夫人答道,“拜伦曾向我发誓,说他相信世界上真是有僵尸的,甚至还再三对我说,他还见过他们呢。他把他们的样子形容给我听,而他所形容的正巧像这个人一样:乌黑的头发,惨白的脸色,又大又亮的闪闪发光的眼睛,眼睛里像是在燃烧着一种鬼火。还有,您瞧,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也完全不像别的女人。她是一个外国人,一个希腊人,一个异教徒,大概也像他一样,是个魔术师。我求求您别去靠近他,至少在今天晚上。假如明天您的好奇心还那么强的话,您尽管去刨根问底好了,但现在我要留您在我身边。”
弗朗兹坚持说,有许多理由使他不能把调查延迟到明天。
“听我说,”伯爵夫人说道,“我要回家去了。今天晚上我家里要请客,所以决不能等到演完戏了才走,您难道这样不懂礼貌,竟不肯陪我回去吗?”
弗朗兹无话可说了,他所能做的只是拿起帽子,打开门,向伯爵夫人伸出胳膊。
他也是这样去做了。
伯爵夫人真的十分激动;弗朗兹本人也不能免除内心的这近于迷信的恐惧,如果说伯爵夫人只是出自本能的感受的话,那么对他来说,一连串的往事更使他有理由感到害怕了。
他感到她上车时在发抖。
他把她送回到她家中,里面空无一人,没有谁在等她;他责备了她几句。
“说实在的,”她对他说,“我不大舒服,需要出来一个人待着;刚才看见那个人,我吓得魂不附体了。”
弗朗兹勉强地笑了笑。
“别笑吧,”她对他说,“再说您也不想笑。唉,答应我一件事情如何。”
“什么事?”
“一定要答应我。”
“除了叫我不要去探听那个人的事情以外,别的事我都可以答应您。您不知道,我有众多理由要探听出他究竟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他从哪儿来我可不知道,但他到哪儿去我却可以告诉您,他就要到地狱里去了,那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谈谈您要我答应的那件事吧。”弗朗兹说道。
“哦!请您直接回旅馆,今天晚上不要追踪那个人。离开一些人又立即去见另一些人,就能把这两拨人拉上关系。您不要充当媒介,把我同那个人联系起来。明天去追查,悉听尊便;不过,您绝不要把他引荐给我,那会把我吓死的。好了,晚安;您回去尽量睡个好觉吧;我可知道今晚我是睡不着的。”
说着,伯爵夫人便离开弗朗兹,这倒叫弗朗兹琢磨不透,她究竟是存心戏弄,还是真的受了惊吓。
回到旅馆里,弗朗兹发现阿尔贝穿着睡衣和拖鞋,正无精打采地躺在一张沙发上,在抽雪茄烟。“我的好人哪,”他跳起来喊道,“真是您吗?咦,我以为不到明天早晨是见不到您的了。”
“我亲爱的阿尔贝!”弗朗兹答道,“我很高兴借这个机会很干脆地告诉您,对于意大利女人,您的想法是大错而特错了。我还以为您这几年来在恋爱上的不断失败已把您教得聪明一些了呢。”
“凭良心说!就是鬼也猜不透这些女人的心。咦,您瞧,她们伸手给您亲,她们挽着您的手,她们凑在您的耳边谈话,还允许您陪她们回家!嘿,假如是一个巴黎女人,那样的举动只要做出一半儿,她的名誉可就完啦!”
“理由是,因为这个美丽的国家的女人,她们的生活多半是消磨在公共场所里的,实在也没有什么要掩饰的,所以她们对于自己的言谈和举止很少约束。而且,您一定也看出来了,伯爵夫人真是受惊了。”
“怕什么?怕那位坐在我们对面、带着一个漂亮希腊女人的尊贵的先生?当他们走出去时,我真想看个究竟。我在走廊里与他俩擦肩而过。见鬼!我真不知道您怎么会产生阴间地狱等等想法的!他是一位相当漂亮的先生,穿着高贵,衣服似乎都是在法国的布兰和霍曼服装店做的;是的,他稍稍苍白了些,可是您知道,苍白可是高贵的标志啊。”
弗朗兹微笑了一下,因为他记得很清楚,阿尔贝就专以他自己脸上的毫无血色自傲的。
“好了,那就证实我的看法了,”他说,“伯爵夫人的怀疑是毫无根据的。您有没有听到他说话?记不记得他说了些什么话?”
“听到了,但他们说的是罗马土语。我因为听到里面夹有一些蹩脚的希腊字,所以才知道。但我得告诉您,老朋友,我在大学里的时候,希腊文是相当不错的。”
“他说罗马话吗?”
“我想是的。”
“那就得了,”弗朗兹自言自语地说道,“是他,没错了。”
“您说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告诉我,您在这儿干什么?”
“我在设想一个惊人的小计划。”
“您知道要弄到一辆马车是办不到的了。”
“我想是的,我们已经想尽一切方法而结果还是一场空。”
“嗯,我有一个极妙的想法。”
弗朗兹望了一眼阿尔贝,像是不大相信他想象的建议。
“我的好人,”阿尔贝说,“您刚才瞪了我一眼,意思大概是要我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吧。”
“假如您的计划的确如您所说的那样巧妙,我一定很公正地表示满意。”
“好吧,那么,听着。”
“我听着呢。”
“您认为,弄马车的事是谈都不必谈的了,是不是?”
“我是这样认为。”
“不错。”
“但我们大概可以弄到一辆牛车?”
“或许。”
“一对牛?”
“大概可以。”
“那就好,亲爱的!我们就这么干。我叫人把牛车装饰一番,而我们穿上那不勒斯农夫的衣服,这样我们就活脱脱成为莱奥帕尔·罗贝尔不朽的油画里的人物了。如要更加逼真,倘若伯爵夫人愿意穿上波佐利意大利的一个小港口。或是索伦托意大利的风景城市。女人的服装,这样就更能以假乱真了,她相当漂亮,可以成为司育女神的原型哩。”
“哈,”弗朗兹说道,“这一次,阿尔贝先生,我不得不向您表示致敬,您的确想出了一个极妙的主意。”
“而且还很富于故国风味的呀,”阿尔贝得意扬扬地回答。
“只要借用一个我们本国节日用的面具就得了。哈,哈!罗马诸君呀,你们以为在你们的讨饭城市里找不到车马,就可以使我们这些不幸的异乡人,像那不勒斯的许多流民一样用两只脚跟在你们的屁股后面跑。好极了,我们自己会发明创造。”
“您有没有把您这个得意的念头向谁说起过?”
“只对我们的店家说过,我回家以后,就派人把他找来,把我的意思解释给他听,他向我保证,说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我要他把牛的角镀一镀金,但他说时间来不及了,镀金得要两天,请您看,这一点奢侈的小装饰我们只能放弃了。”
“他现在在哪儿?”
“谁?”
“我们的店家。”
“去给我们找行头去了,要等到明天就太晚啦。”
“那么他今天晚上就可以给我们一个答复啰?”
“噢,我时时刻刻都在等着他。”
正在这时,门开了,帕特里尼老板探头进来。“可以进来吗?”他问。
“当然,当然!”弗朗兹大声说道。
“喂,”阿尔贝急切地问道,“您把我要的车和牛找到了吗?”
“比那还好!”帕特里尼老板带着一种十分自满的神气答道。
“小心哪,我可敬的店家,”阿尔贝说,“‘还好’可是‘好’的死对头呀。”
“大人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帕特里尼的口气十拿九稳。
“究竟弄到什么啦?”弗朗兹问道。
“大人知道,”老板说,“基督山伯爵和你们同住在这一层楼上吧?”
“大概是吧,”阿尔贝说道,“我们借了他的光,才被挤到这间小客房里。像住在巴黎圣尼古拉-夏多奈街上的两个穷大学生一样住在这个鬼地方嘛。”
“呃,哦,基督山伯爵听说你们这样为难,派我来告诉一声,请你们坐他的马车,还可以在罗斯波利咖啡馆他所订的窗口里给你们准备两个位置。”
阿尔贝和弗朗兹互相对视了一眼。
“但您想,”阿尔贝问道,“我们可以从一素不相识的人那儿接受这样的邀请吗?”
“这位基督山伯爵是怎样的一个人?”弗朗兹问店主。
“是西西里或马耳他的大贵族,究竟是哪个地方的,我也说不准,但是他跟博盖塞意大利贵族世家,其成员于16至19世纪在意大利社会、政治方面起过显要作用。家族的人一样高贵,财富也赛过一座金矿。”
“依我看,”弗朗兹低声对阿尔贝说道,“那人果真像老板说得这么彬彬有礼,他就会用另外一种方式来邀请我们,不能这样不懂礼貌地告诉我们一声就完事了。他应该写一封信或是……”
正在这时,有人在敲门。弗朗兹说道:“请进!”于是门口出现了一个仆人,他穿着一身异常高雅的制服,把两张名片递到了旅馆老板的手里,旅馆老板转递给两个青年人。他说:“基督山伯爵大人问候阿尔贝·莫尔塞夫子爵大人和弗朗兹·埃皮奈大人,基督山伯爵大人,”那仆人继续说道,“请二位先生允许他明天早晨以邻居的身份过来拜访,他想知道二位高兴在什么时间接见他。”
“真巧,弗朗兹,”阿尔贝低声说道,“现在可无懈可击了吧。”
“请回复伯爵,”弗朗兹答道,“我们自当先去拜访他。”那仆人鞠了一躬,退出去了。
“那就是我所谓‘漂亮的迷攻方式’,”阿尔贝说,“您讲得很对,帕特里尼老板。基督山伯爵肯定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
“那么你们接受他的邀请了?”店主问。
“我们当然接受啦,”阿尔贝答道,“可是我必须声明一句,放弃牛车和农民打扮这个计划,我是很遗憾的,因为那一定会轰动全城的!要不是有罗斯波利咖啡馆的窗口来补偿我们的损失,说不定我还要坚持我们原来那个美妙的计划呢。您怎么想,弗朗兹?”
“我同意您的看法,我也是为了罗斯波利咖啡馆的窗口才这样决定的。”
说真的,罗斯波利咖啡馆靠窗为他们安排两个座位一事,使弗朗兹想起了他在斗兽场废墟里听到的,那陌生人和特朗斯泰凡尔人之间的那场对话,在这次谈话里,穿披风的人保证能得到罪犯的缓刑令。不过,如果一切都像弗朗兹去想的那样,倘若穿披风的人与在剧院出现的让他十分关心的那一位是同一个人的话,他一眼便会把他认出来,届时,就什么也阻止不了他去满足对那人的好奇心了。
弗朗兹整夜都梦到那两次显身,盼望着早点天亮。明天,一切疑团都可以解开了,除非他那位基督山的东道主有只琪斯的戒指根据神话,琪斯是吕底亚的一个牧童,有一枚魔戒可以隐身。一擦就隐身遁走,要不这一次他可无论如何再也逃不了了。早晨八点钟,弗朗兹已起身把衣服穿好了,而阿尔贝因为没有这同样的动机要早起,所以仍在酣睡中。弗朗兹的第一个举动便是派人去叫旅馆老板,老板照常带着他那卑躬屈节的态度应召而至。
“请问,帕特里尼老板,”弗朗兹问道,“今天按常规不是要处决犯人吗?”
“是的,先生,但假如您问这句话的原因是想弄到一个窗口的话,那您可太迟啦。”
“噢,不!”弗朗兹答道,“我并不是这个意思,而且即使我想去亲眼看看那种场面,我也会到宾西奥山上去看的,是不是?”
“噢,我想先生是不愿意和那些下等人混在一起的,他们简直把那座小山当做天然的戏台啦。”
“我多半不会去的,”弗朗兹答道,“讲一些消息给我听听吧。”
“先生喜欢听什么消息?”
“咦,当然是判了死刑的人数、他们的姓名和他们怎么个死法了。”
“巧极了,先生!他们刚刚把木牌给我拿了来,才来了几分钟。”
“什么木牌?”
“就是在处决犯人的前夕,挂到各路口的木牌,上面张贴人犯的姓名、罪名和处决的方式。这样做,是要敦请信徒祈求上帝让罪犯诚心忏悔。”
“有人给您送木牌来,是要您同信徒一同祷告吗?”弗朗兹颇为怀疑地问道。
“那倒不是,大人,我和贴告示的人说好了,他每回都给我送来,就跟送戏单一样。我这里的客人,万一有谁想观看处决人的场面,事先就能了解情况了。”
“凭良心说,您真是服务到家了,帕特里尼老板。”弗朗兹道。
“先生,”旅馆老板微笑着答道,“不是自卖自夸,我竭尽全力,要让惠顾小店的高贵的外国客人满意。”
“这一点我看到了,我最出色的老板,我会逢人便讲的。现在,我要看看木牌。”
“先生,这再容易不过了,”旅馆老板一边说,一边打开房间门,“我已经在靠近你们房间的楼梯口上挂了一块。”
于是,他取下木牌,交给了弗朗兹,弗朗兹读道:
公告:兹奉宗教审判庭令,定于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二,即狂欢节之首日,在波波洛广场对两名罪人处以极刑。一名为安德烈·龙多洛,一名为佩皮诺,即罗卡·普廖里。前者犯谋害罪,谋杀了德高望重的圣让德-拉特朗教堂神甫唐·恺撒·泰尔利尼;后者招供为十恶不赦之大盗路易吉·万帕及其党羽之同谋。
第一名处以锤刑。
第二名处以斩刑。
凡我信徒务请为此二不幸之罪人祈祷,祈求上帝唤醒彼等诚心诚意服罪为盼。
情况与弗朗兹于上两天傍晚在斗兽场废墟里听到的完全一样,公告上写的没有一处不同:罪犯姓名、判罪缘由以及执行方式全都完全一致。
这么说来,特朗斯泰凡尔人十有八九就是大盗路易吉·万帕,而穿披风的人则是水手辛巴德了,他不论在罗马还是在波托韦基奥和突尼斯,一直在从事他的慈善事业。
时光在流逝,已经是九点钟了,弗朗兹走去唤醒阿尔贝,突然,他看见他穿戴整齐地从卧室走出来,大吃一惊。他的脑子里老惦记着狂欢节,因此起得比他的朋友预料的要早些。
“嗯!”弗朗兹对旅馆老板说道,“现在我俩都准备妥了,亲爱的帕特里尼先生,您认为我们可以去拜访基督山伯爵了吗?”
“啊,当然!”他答道,“基督山伯爵有早起的习惯,我相信他已起身两个多小时了。”
“那么,假如我们马上就去拜访他,您真的以为不会失礼吗?”
“绝对不会。”
“既然如此,阿尔贝,假如您已经准备好了的话……”
“完全准备好啦。”阿尔贝说道。
“那么我们去谢谢那位慷慨的邻居吧。”
“走吧。”
旅馆老板领着那两位朋友跨过了楼梯口。伯爵的房间和他们之间只隔着这么个楼梯口。他拉了一下门铃,当仆人把门打开时,他就说道,“法国先生来访。”
那个仆人很恭敬地鞠了一躬,请他们进去。他们穿过两个房间,房间里布置新颖,陈设华贵,他们真想不到在帕特里尼老板的旅馆里能有这样好的房间,最后他们被引进了一间布置得很高雅的客厅里。地板上是最名贵的土耳其地毯,柔软而诱人的长榻、圈椅和沙发,沙发上堆着又厚又软的垫子,坐在上面一定是很舒服的。墙壁上很整齐地挂着一流大师的名画,中间夹杂着古代战争中名贵的战利品,房间里每一扇门的前面都悬挂着昂贵的厚厚的门帘。“两位先生请坐,”那个人说道,“我去通报伯爵先生一声,说你们已经来了。”
说完,他就消失在一张门帘的后面了。
在这扇门开启的刹那间,两位朋友听到guzla意大利文,南斯拉夫达尔马提亚人使用的一种单弦小提琴。琴的声音,但立即消失了,因为门开了又迅速关上了。因此可以这样说,谐美的乐声只是像一阵风似的吹到客厅里来了。
弗朗兹和阿尔贝交换了一个眼色,又把目光转移到家具、油画和武器上了。他们觉得再看一遍时,所有这些物件似乎比初次看时更为华贵了。
“哎,”弗朗兹对他的朋友说道,“您对于这一切怎么想?”
“哦,凭良心说,依我看,我们这位邻居要不是个做西班牙公债空头成功的证券经纪商,就一定是位微服出游的亲王。”
“嘘!”弗朗兹答道,“这一点我们马上就可以知道了,他来啦。”
这两位客人果然听到开门的声响,随即有人掀起门帘,把所有这些财富的主人让进来。
阿尔贝马上站起来迎上前去,弗朗兹却像被符咒束缚住了似的仍旧坐在椅子上。
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斗兽场废墟里身披斗篷的那位怪客,昨天剧院对面包厢里的陌生人、基督山岛的那位诡秘的东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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