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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得饶人处且饶人


林风按照《三元分身术》功法运转。

    他的背后很快鼓起来一个肉球。

    肉球从鸡蛋大小慢慢变成篮球大小,最后变成了半个人高,两个人粗。

    林风身体的各个部分,全都被抽走一些,汇聚到身后的大包里。

    肉球里一个蜷缩的小人逐渐成型。

    林风身体不可避免的出现损伤。

    他马上运转《源血秘法》,补全自己的身体。

    他身后肉球里的小人也越来越大。

    最后噗的一声肉球破裂,小人掉了出来,球融入林风身体,。

    林风抱着这个小人,仔细打量。

    看着满身鲜血,身形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小人。

    林风感觉有些怪怪的,“星宇,我感觉,我好像生了个孩子。”

    “他可比你的孩子都亲近,和你本体的相似度,99.99999%,等你再凝聚出一个分身,灵魂三分,才算成功。”

    “没有源血秘法的支持,分身凝聚到一半我就得被抽干。怪不得很少有尸魔练成这功法。”

    “那是当然,没有点奇遇,根本练不成。这功法放在血骨家族只能吃灰。”

    林风将分身收入储物空间,处理了一下周围的痕迹,继续修炼。

    距离林风百米外的地上,一条手指粗,手指长的刀痕中,静静的镶嵌着一块尸魔血肉。

    这块血肉伪装成地面的模样,与周围融为一体,散发着淡淡的精神力。

    数千米外,坐在一个金属柱子后面的血骨辰乐,通过这块血肉将林风的一举一动收入眼中。

    “竟然练成了《三元分身术》,身体没有被抽干的迹象。他靠什么快速的补充身体的?

    难道是《源血秘法》?真是个幸运的小家伙。”

    噗,血骨辰乐吐了一口黑血,“看来我也撑不了三年。”

    ......

    来到地下空间的第四个月。

    林风凝聚了第二尊分身。

    修炼进度达到了四转,精神力壮大了十倍有余。

    这天林风正在修炼《血骨秘法》的精魂部分。

    他只感觉脑海中嗡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碎了一样。

    然后自己的意识好像进入了一个充满鸟语花香的世界,精神力在其中流连忘返,不断壮大。

    突然,一个悦耳的女声响起,“这是哪一族的天才,没有师傅引领就闯了进来,要不要把他灭掉?”

    林风感觉到一股无比庞大的精神力笼罩了自己,自己似乎变得无比渺小,如同尘埃。

    这人一个念头就能灭掉自己。

    另一个声音苍老的声音响起,“别,万一是哪家的小天才呢,放他回去吧。就算是敌人也不要紧,他太弱了。”

    悦耳的女生说道:“小家伙你来早了,回去吧。”

    一阵天旋地转,林风的意识又回归了脑海。

    他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似乎发生了一次质变。

    林风将这事和星宇说了一遍。

    星宇想了好长时间,“血骨家族有这方面的记载,精神力强者可以进入一个精神世界修炼。

    在那里大家都是意识体。

    自己不说,别人也分不清自己是哪个种族。

    那里是精神力强者的修炼圣地。

    精神力比较弱的,需要老师带着才能去那里修炼。

    但是有最低进入门槛,血骨家族几万年都没人达到这个门槛,记载的也不详细。

    你应该也没达到门槛,只是误打误撞进去了。”

    虽然有些危险,不过林风还挺怀念那个精神世界。

    ......

    又过了三个月,林风实力稳步提升,达到凡境七转,精神力也已经到了可以灵魂三分的境界了。

    当他准备切割灵魂,激活分身的时候。

    血骨辰乐来了。

    并非过来检查他的修炼进度,只是无聊来找他聊天。

    血骨辰乐坐在林风面前,静静的看着他。

    林风感觉自己的一切准备,好像都被看穿了,心中发毛。

    不由自主的怀疑老尸魔是不是能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

    血骨辰乐嘴角勾起,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想起了一些往事,找你聊聊。”

    说完,他的眼神迷离,似乎陷入回忆。

    “大概一万年前,血骨家族在血熊帝国四大家族中,排行第一位。

    那时候我为血骨家族少族长,意气风发,踌躇满志,誓要恢复血骨家族的荣光。

    这时,万年一次的兵员星历练开始。

    恰逢老族长归天,我成了族长。

    我和其他三大家族的少族长,莉迪娅伊莲娜、博德阿尔杰、菲利普亚特伍德一起来到兵员星。

    就是脚下的这颗蓝星。

    前期一切都很顺利,我不主张争斗。

    我始终觉得尸魔族从死亡中诞生,并非从争斗中诞生。

    所以我按照各家实力,将兵员星划分成了四个区域,大家互不干扰,自己收割自己的兵员。

    他们也都欣然答应了,很快完成了收割。

    正当我准备带着兵员返回时。

    莉迪娅伊莲娜联系了我。

    她说在这颗星球发现了遗迹,邀请我一起探索。

    莉迪娅伊莲娜是我们这一带最漂亮,最杰出的女孩,我也对她倾慕已久,欣然答应。”

    林风心说,这家伙当时太狂了,十有八九要中美人计。

    “我和她来到旁边的一处地宫,紧挨着咱俩这片地方。

    确实是一处遗迹,只是对尸魔族没什么价值。

    我和莉迪娅伊莲娜进入其中,被博德阿尔杰、菲利普亚特伍德带着家族精英偷袭。

    我仗着实力强大,带着几位长老,击败了他们,莉迪娅伊莲娜受了重伤。

    当时,莉迪娅伊莲娜说:得饶人处且饶人。

    让我以大局为重,别杀博德阿尔杰、菲利普亚特伍德,让他们用手中的兵员换命。

    我想这,杀了他们得罪了两大家族,确实很麻烦,就同意了。

    莉迪娅伊莲娜说要找个安静的地方疗伤,我没多想,和她来到了这里。

    结果她偷偷离开了,关上了那扇铁门,而我想尽了办法也出不去。

    莉迪娅伊莲娜和他们一起算计了我。

    后来他们抢走了我的兵员。

    还在铁门外杀光了我带来的家族成员。”

    说到这,血骨辰乐拳头握的嘎嘎响。

    “他们在门外猖狂的大笑声,至今还响彻在我的耳边。

    最糟糕的是,血骨秘典三层以后的部分只有我知道。

    没有后面的功法,这一万年,不知道血骨家族衰落到了什么地步,或许已经不存在了。

    这万年来,我在这里只能放出精神力,与一些凡人沟通,但没人能救我出去。

    想想自己当初有多愚蠢,居然信了那个娘们的鬼话,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都是骗傻子的。

    这句话传到了现在这个文明时代,我从那些凡人口中得知,这句话前边还有一句。”

    林风仔细听了着。

    “前边那句是‘自出洞来无敌手’,我远没到无敌的地步,没人饶过敌人的资格,当初就该赶尽杀绝。”

    血骨辰乐看向林风,“以后你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说完,血骨辰乐起身离开。

    他的身影似乎佝偻了几分,有些萧瑟。

    星宇说道:“这老尸魔被人玩的挺惨的。”

    林风看着血骨辰乐的背影,“星宇,我感觉他好像在真心教导我。”

    “血肉生命的感情太复杂了,我也分不清他是真情还是假意,不过大概率他还是要夺舍你。

    他成功了,你的一切都是他的,他教你的都的还回去。”

    林风点头,目光变得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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