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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十七年10月19日 晴


  写在前头的话:

  昨天的章节引发了一些讨论,主要关于是在核心价值观方面,有一名读者使用了一种“不是吧不是吧,到现在还有人信xxxx”这样的句式,其实我可以在这里正面回答一下:有,不光有人信,而且信的人很多,未来也会越来越多。

  当然,他当然有自己的理解和说法,这根本没有任何讨论的意义,因为昨天的章节里就已经说了,核心价值观不同必然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也就是为什么辩论没有意义的原因。不管是有人认为是需求也好、是手段也罢,这都是不同价值观体现,不分好坏。像有乌托邦就会有反乌托邦,有人心本恶主义就会有人心本善主义,但归根结底,我个人还是希望世界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吧。

  所以现在各位看官理解为什么书中这一战必须打了没?因为不可能会有合作共赢的可能,从根骨里不认同对方的思维模式。

  至于那位读者你也不要介意,因为道德经里就教导说过“合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古人先哲的思想在这个时代应当是老瓶装新酒,继承和发扬并且推陈出新,所以你对世界的理解站在你的角度怎么样都是对的,希望一切都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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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四十岁的人了,真的扛不住这样的猛禽一击,躺在床上打夹板的宋北云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再年轻,不是那个飞扑在地还能来个鹞子翻身的少年郎了。

  佛宝奴这含怒一击,打断了两根肋骨,到底是那个纵马天下,差一丢丢封狼居胥的奇女子啊。

  不过宋北云也不冤,他一道旨意胁迫佛宝奴隐退,根本就没有跟她商量,虽然承诺会保障儿子的登基,但问题是现在所有的东西突然中断,谁能保证辽国当前的稳定?

  宋北云说他来,可那终究是辽国而不是他北云国。而那个皇位是佛宝奴一生的执念和诉求,她为了自保和皇位生生把自己变成了孤儿,可这个位置但在当下却就这样因为一句话而失去了。

  她觉得宋北云会以此机会推动宋吞并辽,如果是那样她必会拼死反抗。

  “哎呀说了不会就不会,这需要一个漫长的协调期,统一必须是会统一,但还真不一定需要在我手上,看儿子的意思吧。”宋北云躺在床上看着怨念深邃的佛宝奴:“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就不能把格局放大点。”

  “我现在一刀捅死你格局就大了。”佛宝奴双手垂在膝盖上,表情十分不悦:“而且你现在怎么回事?居然这样便受伤了。”

  “我十年没练过了,阿姐。我跟你不同啊,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舞刀弄枪,你知道我这十几年有多忙的。”宋北云捂着胸口小心翼翼的呼吸着:“现在满意了没有?”

  佛宝奴看着宋北云比较竟也是出现了白发,她竟也是有些……有些不明的感慨。恍惚间她回到了当年的杭州城,看到了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那是他们第一次认识的地方,也是因为面前这个人自己才走到了今天。

  那时她还是“大皇子”,带着轻狂的性子和浪荡的风情,但自从认识面前这个家伙之后,她才知道原来真的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而这个被她仰望了一辈子的人,现在却也是有了白发和沧桑,眼中也没有了当年的清澈和明媚,少了许多机灵古怪也少了许多热情昂扬。

  “你也老了。”

  佛宝奴伸出手抚摸着宋北云额前的白发,幽幽叹道,语气中竟也是有着难掩的哀愁。

  “对对对,赶紧。”宋北云挣扎着起床:“取发膏来,我得赶紧染黑,晚些红姨就该来了。”

  佛宝奴不解的问道:“为何要染?你自己多大岁数心中没个数么?”

  “我是有数啊,可要是红姨看见我头发还是黑的,她就觉得自己还没老呢。”宋北云接过宫女递过来发膏:“来,阿奴帮我染。”

  佛宝奴叹了口气,一点点的将佛宝奴额前鬓角的白发染成了黑色,他捂着胸口站在镜子前来回看了看:“啧啧,还是这么好看。”

  佛宝奴翻了个白眼:“你可真令人作呕。”

  刚说没多久,就听外头传来通报说红姨来了,佛宝奴将红姨引了进来,她看到宋北云那副狼狈的模样便嗔怪了起来:“你怎么一会子事,这么大个人了,儿子过两年都要讨媳妇了,你还这么没心没肺的?”

  “哎呀……摔了一跤嘛,过几日就好了。”宋北云躺在那满不在乎的说道:“红姨我要吃腊肉三蒸。”

  “吃,都可以吃。”红姨的拐杖在地上笃了几下,转头对佛宝奴说:“阿奴你便在这照看他一下,我去把饭做了来。”

  “红姨您还自己做啊?让下头人操持给他就好了,他也配您亲自下厨?”

  “唉,他挑食,别人的饭菜他吃不惯。”

  红姨慢慢的走了,而佛宝奴回来则埋怨道:“红姨都六十了,你还让她做饭,你良心呢?”

  “你儿子回来,想吃你做的饭,你做不做?”

  “我不会。”佛宝奴摊开手:“真不会。”

  “好,你把天聊死了。”

  宋北云虽然这边受伤了,但调查工作却还是陆续展开了,在妙言的主持下,他们先是查询了当年的记录,虽然已经过去十几年,但万年宫终究是皇宫,各种收据票据还是非常具体的。

  于是他们查到了那个舶来品望远镜是时任户部尚书的耿大莫进贡。

  可是麻烦的事也接踵而来……耿大莫在七年前就已经离世了,虽然也问过他的子侄,但谁也不记得这东西到底是从哪里得来。

  而那时候的长安啊,早就已经是一个国际化的都市了,来往的商人一年以百万计,想要找这么一个人,根本就是比大海捞针还不切实际。

  所以一切线索到了这里就戛然而止。

  整整十天没有任何进展。

  “我们把范围再扩大一点,直接张贴出去,就说如果认识这个标志的人,重重有赏。”

  不过宋北云的提议很快被妙言给否决掉了,她认为这种东西如果贸然放出去会出现很多问题,知道这个东西的人不会主动出现,因为他们担心害怕甚至会逃跑。

  那这又论到宋北云犯难了,他沉思片刻后转头问道:“你是个当皇帝的人,有什么好招?”

  正坐在地毯上跟女儿玩宋北云买来积木的佛宝奴抬起头漠然的看了他一眼:“我不配当皇帝。”

  “她还生气呢。”宋北云无奈的对妙言说道:“都气好长时间了。”

  “要换成我,可就不是生气那么简单了。”妙言摇头笑道:“你也太冲动了,现在辽国肯定乱的一塌糊涂了。”

  “不会,你得相信韩琦的能耐,那可是个高手。”

  “好了,不讨论这个了。”妙言托着腮看着面前临摹出来的图案:“要是能利用民间组织来找会不会好一点?”

  宋北云皱着眉头想了想,突然直起了身子:“还真有!”

  当然,汤饼教是指望不上了,那样一个松散的社会福利机构,唯一的用处就是侵蚀其他国家教派的稳定性,但问题是长安可是个千宗之地,想要让宗教帮忙问题可不大。

  他先是让人把各个宗教的领袖找到了一起,把东西分发了下去,请求他们帮忙寻找一切有关于这个图案的线索。

  而就在当天下午,波斯猫就上门求见了。

  波斯猫现在二十郎当岁的年纪,出落的愈发风华绝代,她因为是圣女的关系,终生是不得嫁人的,所以虽然追求者众多,但她仍然是独来独往。

  再次见到波斯猫,她仔细看了一会儿宋北云后感叹道:“宋大人好久好久没见了。”

  “也就七年吧。”宋北云笑道:“坐。”

  波斯猫坐了下来,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个要他们查找的图案:“上午时从掌教那里得到了这个东西,是宋大人需要寻找的吗?”

  “嗯,怎么?有消息了?”

  波斯猫点了点头:“我第一眼看过去就觉着有些眼熟,觉得在哪里见过。后来想起,当年有一个金发碧眼的胡人四处张贴过这图案,但因语言不通却没人听懂他在说些什么。”

  宋北云眉头一簇,上下打量着波斯猫……碧眼的胡人。

  “不是我不是我。”波斯猫连忙摆手:“是一个男人,但绝对不是波斯人,我听不懂他的话。”

  “多久以前的事?”

  “十年?对,应是有十年,那年我刚十八岁,记忆犹新。”波斯猫斩钉截铁的说道:“后来似乎没人当回事,这事便也再无人记得了。”

  “行,你跟我走。”

  波斯猫是民间大神,而且她本身就喜欢布信息网,有时候这样的人比官方的消息反而更加灵通一些。

  经过一下午的走访查证,很快宋北云就得到了一个确切的消息,这个图案十年前的确是出现过,是由一个胡人疯子四处张贴的。

  但谁也不知道那个胡人的去向,不记得他的长相、不记得他的特征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不过以为到此线索又断掉的时候,突然事情有了转机,便是长安医馆有个医馆之中,有个学徒突然寻到了宋北云,告诉他这个胡人他有印象。

  原来当年那个胡人在他们医馆被救治过,而送他去医馆的人正是当年宋大人的车夫,所以当时医馆对此十分重视,生怕有些怠慢,所以他才能对这件事如此上心。

  “我的车夫?”

  宋北云也愣了:“不是吧……”

  “千真万确,当时宋大人的车夫送他来时只是交代一声要治好那人,而当时师父说过一句话,说那人身上的伤是车马所致,应当是车夫撞了人。”

  这么一说,宋北云当时就一拍脑门,他终究是记起来了,在几百章之前,有一天晚上他出门时的确好像是有个老外被他的车驾给撞了,但那是那个人大晚上拦马车,跟寻死差不多。

  后来还是他亲自吩咐把那个人送去医馆的……

  宋北云懊恼的一拍大腿:“妈耶……”

  “后来那胡人醒了之后,便开始胡言乱语,我们听不懂,他便用纸和笔画下了宋大人这个图案,当时我虽尚只有十一岁,但记忆极为深刻。”

  宋北云捏着拳头,继续问道:“之后呢,那人呢?”

  “之后那人似乎听说是因为疯的太厉害,让城防的给抓了,后头我就不知道了……”

  这一听,宋北云立刻就来了激情,他立刻叫来城防的上将军。

  十年了,这城防军都换了好几茬,甚至中途还将城防和警察两部职责割离了一次,但理论上这记录却是需要永久保存的。

  “去翻。”

  宋北云一句话,下头的人必然是要跑断腿的。长安人多,事情也多,大事小事、寻衅滋事,每天都有发生,其中胡人大概占了两成左右。

  这可不是一个小工程,整个警察衙门和城防衙门当天晚上通宵点灯,那些破烂的记录被他们仔仔细细翻来覆去的对比和查证。

  这样的忙碌一直持续到了第二日的中午,终于在这些尘封的记录中找到了当年的关于这件事的记载。

  然后警察衙门连忙将这东西呈给了宋北云,上头的记载大概就是十年前的内容,那个胡人因为发疯被关了起来,后大概一直关了两年才被释放,本来他的罪没有那么重,但他又发疯又语言不通,所以当时长官见他可怜便多关了他些日子,让他在牢狱中学一些技术好出去有口饭吃。

  就这样他在牢中与其他人一起劳动改造,期间学习了一些技术和一些简单的语言后,就给放了出去。

  “下官真不确定他是不是还活着,即便是活着……下官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在长安城。”

  宋北云眉头皱着,轻轻敲着桌子:“试着找找看吧,我等你好消息,这个人非常重要,务必上心。”

  “下官明白。”

  警察衙门的头儿明白这其中的意义,要知道宋北云现在是个什么级别的人?说句大逆不道的话,他现在不是皇帝胜似皇帝,一个皇帝亲自下来查办一件事,可想而知这个重要性。

  要是能把这事给他办了……那岂不是平步青云指日可待?所以警察衙门对于这件事特别上头,接下去的几天里,长安哪怕一只耗子都快被他们盘问出汁水了……

  而就在这样的力度下,事情终于迎来了一个巨大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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